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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去看你呢?”
“令堂会允许吗?”
米兰垂了头,细脖子似乎要支撑不起她的圆脑袋。
“那我不如永远生病。”她小声的嘀咕。
耳边响起了沈之恒的笑声,然后是一只大手拍了拍她的后背:“你没办法,我有办法。不把你救个彻底,我是不会走的。”
米兰想问一声“真的?”,但是话到嘴边,又没有问。她信他,不必问。
沈之恒陪了米兰小半天,米兰小声问他:“你昨天去报仇了吗?”
沈之恒盯着米兰,这小姑娘与众不同,他一方面感觉她实在只是个黄毛小丫头,另一方面又感觉她城府颇深,她认为他可信赖,他也认为她可信赖。
“大人的事,小孩子别问。”他说。
”我不是小孩子。”
沈之恒凑到她耳边,半开玩笑,半做试探:“说了你别怕,我杀了他。”
米兰坐在黑暗里,如同坐在长夜中,沈之恒的声音从天外传来,所说的一切都和她有着相当遥远的距离,像是异国或者异世界的事情,所以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怕。
但她确实是关心的,她转向了声音的方向:“你没有又受伤吧?”
“我倒是没有,只是半路受了打扰,那人没死。”
米兰想了想,然后答道:“算了吧,别杀啦,反正你不是也一样没死?”
“那是因为有你救我。”
“有我救你,也有别人救他,一样的。”
沈之恒笑出了声:“你说得对。不过,还是要——”
她替他说了:“保密。”
沈之恒伸手在她面前打了个响指,她飞快的做了个侧耳姿态,随后抬起右手,也无声的一捻中指拇指。
她家里没人打响指,方才那个动作,是她听出来的。打了个失败的响指之后,她抬手将长发掖到耳后,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她病得只剩了一身瘦骨,头发逃过母亲的撕扯荼毒,却显得丰厚了些许。
下午时候,沈之恒离了医院。
他藏着一身见不得人的疑点,所以不使用固定的汽车夫,更愿意自己开汽车。在医院门口拉开车门,他环顾四周,有眼睛在暗处盯着他,他知道。
行走江湖,得罪人是免不了的,没有厉英良,也会有其他仇家。他的对策是以硬碰硬、以毒攻毒。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他想现在的厉英良,应该不敢贸然的再派杀手袭击自己了。
弯了腰上了汽车,他正要关闭车门,一个气喘吁吁的小子忽然跑了过来:“沈先生,您好啊!”
沈之恒上下看着他,没认出他是谁。小子穿得不赖,脸红红的,背着个照相匣子:“您不认识我了?我是海河日报编辑部采访科的,我叫张友文。”
海河日报报馆乃是沈之恒独资的产业,然而他把一切事务都交给了那边的总经理,自己平时不大过去,对这个张友文也没什么印象。张友文显然就是过来向他打招呼的,打完了招呼就要往医院里去,他一时间起了好奇心,问道:“你是来探病,还是来采访?”
张友文双眼放光:“沈先生您不知道吗?这两天出了特别吓人的事儿,我这一趟来,既是探病,也是采访。”
沈之恒发现这小子说话说不清楚:“什么吓人的事儿?”
“天津城里闹妖精了,这个妖精夜里出没,专门咬人吸血,凡是被他吸了血的人,非死即病。我听说前天又有人中了招,已经住进这家医院了,所以赶紧过来采访采访。”
沈之恒一皱眉头:“咬人?吸血?”
张友文正色点头,又压低声音道:“都说闹的是黄鼠狼精,黄鼠狼不就是爱吸血吗?”
“黄鼠狼?”
“对呀!黄鼠狼吸的是鸡血,可黄鼠狼如果成了精,吸鸡血可能不大过瘾,就改吸人血了。”
沈之恒冲着他缓缓一点头:“这个新闻——很有意思。”
张友文告辞离去,冲入医院大门。沈之恒关了车门,心中十分不安,吸血的妖精当然不是他,可就因为不是他,才让他心惊。
不是他,又是谁?
心惊过后,是失控般的狂喜,狂到他在汽车里镇定了许久,才平静到能够控制手脚,发动汽车。
他这些年在生存之余,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同类。否则他单枪匹马的一个人,怎么能够应对自身越来越多的变化和谜团?
这天晚上,沈之恒在家中等来了司徒威廉。
司徒威廉是神魂颠倒着来的,因为昨天他终于如愿以偿,和金二小姐一同出门看了电影,看过电影又一同吃了顿大菜。他太喜欢金静雪了,无论如何不舍得和她分开,于是他连请带求的,又和金静雪在劝业场一带逛了逛。在百货公司里,他为金静雪买了一只欧米茄手表,金静雪嫌礼太重,不肯收——她自己虽是不甚关心人间疾苦,但她知道司徒威廉只是个小医院里的小医生,而她既没打算接受他的爱情,也就不愿占他这穷人的便宜。
司徒威廉恨不得下跪磕头,将手表强行塞给了金静雪。沈之恒那一日开给他的支票,这回被他花了个精光,此刻坐在沈之恒面前,他把个帆布挎包往茶几上一放,心中有种空荡荡的满足。
给金静雪花钱,等于给神佛上供烧香,他可没敢奢望自己能够心想事成,他只是愿意她身边能有一样小东西,是和自己有关系的。
沈之恒没有去取帆布挎包里的血浆瓶子,而是将一份晚报扔到了他怀里。他莫名其妙,打开晚报看了看,看到了一条大新闻。坐正身体将新闻读了一遍,他抬头对着沈之恒“扑哧”一笑:“你家的报纸,开始公然的胡说八道了?”
沈之恒翘起二郎腿,双手十指交叉搭在腹部:“这是最新的新闻,不是胡说八道。”
司徒威廉嗤之以鼻:“怎么会有吸血妖怪——”他忽然脸色一变:“莫非是你?怎么可能?难道我还没有把你喂饱吗?”
沈之恒端坐不动:“我有那么大的胃口吗?就算有,我又有必要这样穷形尽相吗?”
司徒威廉探身向他,压低声音问道:“那,会不会是你一直找的那个兄弟?”
“不清楚,需要调查。”
“万一真是怎么办?”
“那正中我的下怀。毕竟他是纯种的,我是半路出家的。他应该比我懂得多。”
“可他妈和你家有血海深仇啊!”
“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我家里的人也早死绝了,就算有仇,事到如今也该烟消云散了。况且那都是上一辈的烂事,和我这一辈无关。我很开明,不会搞母债子还那一套。”
“可你开明他不开明怎么办?你家上一辈的人把他妈害成那样,他要是一直记仇,从天而降又咬了你一口呢?”
“那不是更好?我再糟也不过就是这样子了,他总不会把我咬成山精树怪。万一他对我以毒攻毒,让我恢复了人类之身,就更好了。”说到这里,他对着司徒威廉一笑:“我会立刻收手,在租界里做养老的寓公,舒舒服服的等着老死。”
司徒威廉不以为然的往后一靠:“你也太乐观了吧?万一他是个败家子儿和麻烦精,认亲之后就缠上你,缠你一生一世怎么办?”
沈之恒笑了起来:“败家子,麻烦精,缠上我,你这说的不就是你自己吗?”
司徒威廉往沙发里一窝,是个不服气的样子。沈之恒不和他扯淡,换了话题:“你妹妹是不是参加了什么唱诗班?”
司徒威廉一点头:“是啊,都参加好几年了。”
“那你帮我个忙。”
沈之恒把一桩任务派给了司徒威廉。
到了晚些时候,司徒威廉告辞离去。他一走,灯火通明的沈公馆就寂静了下来,如同一座辉煌的坟墓。沈之恒坐在吊灯下,慢慢去喝那两瓶血浆。血浆冰凉,对他来讲,是甜蜜的美味。身体慢慢向后仰靠过去,他在眩晕中闭了眼睛,这一刻,他昏沉满足,飘飘欲仙。
对鲜血的渴望,已经压过了他的食欲和性欲。
食色,性也。很可惜,这句话对他不再成立了。
“那我去看你呢?”
“令堂会允许吗?”
米兰垂了头,细脖子似乎要支撑不起她的圆脑袋。
“那我不如永远生病。”她小声的嘀咕。
耳边响起了沈之恒的笑声,然后是一只大手拍了拍她的后背:“你没办法,我有办法。不把你救个彻底,我是不会走的。”
米兰想问一声“真的?”,但是话到嘴边,又没有问。她信他,不必问。
沈之恒陪了米兰小半天,米兰小声问他:“你昨天去报仇了吗?”
沈之恒盯着米兰,这小姑娘与众不同,他一方面感觉她实在只是个黄毛小丫头,另一方面又感觉她城府颇深,她认为他可信赖,他也认为她可信赖。
“大人的事,小孩子别问。”他说。
”我不是小孩子。”
沈之恒凑到她耳边,半开玩笑,半做试探:“说了你别怕,我杀了他。”
米兰坐在黑暗里,如同坐在长夜中,沈之恒的声音从天外传来,所说的一切都和她有着相当遥远的距离,像是异国或者异世界的事情,所以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怕。
但她确实是关心的,她转向了声音的方向:“你没有又受伤吧?”
“我倒是没有,只是半路受了打扰,那人没死。”
米兰想了想,然后答道:“算了吧,别杀啦,反正你不是也一样没死?”
“那是因为有你救我。”
“有我救你,也有别人救他,一样的。”
沈之恒笑出了声:“你说得对。不过,还是要——”
她替他说了:“保密。”
沈之恒伸手在她面前打了个响指,她飞快的做了个侧耳姿态,随后抬起右手,也无声的一捻中指拇指。
她家里没人打响指,方才那个动作,是她听出来的。打了个失败的响指之后,她抬手将长发掖到耳后,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她病得只剩了一身瘦骨,头发逃过母亲的撕扯荼毒,却显得丰厚了些许。
下午时候,沈之恒离了医院。
他藏着一身见不得人的疑点,所以不使用固定的汽车夫,更愿意自己开汽车。在医院门口拉开车门,他环顾四周,有眼睛在暗处盯着他,他知道。
行走江湖,得罪人是免不了的,没有厉英良,也会有其他仇家。他的对策是以硬碰硬、以毒攻毒。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他想现在的厉英良,应该不敢贸然的再派杀手袭击自己了。
弯了腰上了汽车,他正要关闭车门,一个气喘吁吁的小子忽然跑了过来:“沈先生,您好啊!”
沈之恒上下看着他,没认出他是谁。小子穿得不赖,脸红红的,背着个照相匣子:“您不认识我了?我是海河日报编辑部采访科的,我叫张友文。”
海河日报报馆乃是沈之恒独资的产业,然而他把一切事务都交给了那边的总经理,自己平时不大过去,对这个张友文也没什么印象。张友文显然就是过来向他打招呼的,打完了招呼就要往医院里去,他一时间起了好奇心,问道:“你是来探病,还是来采访?”
张友文双眼放光:“沈先生您不知道吗?这两天出了特别吓人的事儿,我这一趟来,既是探病,也是采访。”
沈之恒发现这小子说话说不清楚:“什么吓人的事儿?”
“天津城里闹妖精了,这个妖精夜里出没,专门咬人吸血,凡是被他吸了血的人,非死即病。我听说前天又有人中了招,已经住进这家医院了,所以赶紧过来采访采访。”
沈之恒一皱眉头:“咬人?吸血?”
张友文正色点头,又压低声音道:“都说闹的是黄鼠狼精,黄鼠狼不就是爱吸血吗?”
“黄鼠狼?”
“对呀!黄鼠狼吸的是鸡血,可黄鼠狼如果成了精,吸鸡血可能不大过瘾,就改吸人血了。”
沈之恒冲着他缓缓一点头:“这个新闻——很有意思。”
张友文告辞离去,冲入医院大门。沈之恒关了车门,心中十分不安,吸血的妖精当然不是他,可就因为不是他,才让他心惊。
不是他,又是谁?
心惊过后,是失控般的狂喜,狂到他在汽车里镇定了许久,才平静到能够控制手脚,发动汽车。
他这些年在生存之余,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同类。否则他单枪匹马的一个人,怎么能够应对自身越来越多的变化和谜团?
这天晚上,沈之恒在家中等来了司徒威廉。
司徒威廉是神魂颠倒着来的,因为昨天他终于如愿以偿,和金二小姐一同出门看了电影,看过电影又一同吃了顿大菜。他太喜欢金静雪了,无论如何不舍得和她分开,于是他连请带求的,又和金静雪在劝业场一带逛了逛。在百货公司里,他为金静雪买了一只欧米茄手表,金静雪嫌礼太重,不肯收——她自己虽是不甚关心人间疾苦,但她知道司徒威廉只是个小医院里的小医生,而她既没打算接受他的爱情,也就不愿占他这穷人的便宜。
司徒威廉恨不得下跪磕头,将手表强行塞给了金静雪。沈之恒那一日开给他的支票,这回被他花了个精光,此刻坐在沈之恒面前,他把个帆布挎包往茶几上一放,心中有种空荡荡的满足。
给金静雪花钱,等于给神佛上供烧香,他可没敢奢望自己能够心想事成,他只是愿意她身边能有一样小东西,是和自己有关系的。
沈之恒没有去取帆布挎包里的血浆瓶子,而是将一份晚报扔到了他怀里。他莫名其妙,打开晚报看了看,看到了一条大新闻。坐正身体将新闻读了一遍,他抬头对着沈之恒“扑哧”一笑:“你家的报纸,开始公然的胡说八道了?”
沈之恒翘起二郎腿,双手十指交叉搭在腹部:“这是最新的新闻,不是胡说八道。”
司徒威廉嗤之以鼻:“怎么会有吸血妖怪——”他忽然脸色一变:“莫非是你?怎么可能?难道我还没有把你喂饱吗?”
沈之恒端坐不动:“我有那么大的胃口吗?就算有,我又有必要这样穷形尽相吗?”
司徒威廉探身向他,压低声音问道:“那,会不会是你一直找的那个兄弟?”
“不清楚,需要调查。”
“万一真是怎么办?”
“那正中我的下怀。毕竟他是纯种的,我是半路出家的。他应该比我懂得多。”
“可他妈和你家有血海深仇啊!”
“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我家里的人也早死绝了,就算有仇,事到如今也该烟消云散了。况且那都是上一辈的烂事,和我这一辈无关。我很开明,不会搞母债子还那一套。”
“可你开明他不开明怎么办?你家上一辈的人把他妈害成那样,他要是一直记仇,从天而降又咬了你一口呢?”
“那不是更好?我再糟也不过就是这样子了,他总不会把我咬成山精树怪。万一他对我以毒攻毒,让我恢复了人类之身,就更好了。”说到这里,他对着司徒威廉一笑:“我会立刻收手,在租界里做养老的寓公,舒舒服服的等着老死。”
司徒威廉不以为然的往后一靠:“你也太乐观了吧?万一他是个败家子儿和麻烦精,认亲之后就缠上你,缠你一生一世怎么办?”
沈之恒笑了起来:“败家子,麻烦精,缠上我,你这说的不就是你自己吗?”
司徒威廉往沙发里一窝,是个不服气的样子。沈之恒不和他扯淡,换了话题:“你妹妹是不是参加了什么唱诗班?”
司徒威廉一点头:“是啊,都参加好几年了。”
“那你帮我个忙。”
沈之恒把一桩任务派给了司徒威廉。
到了晚些时候,司徒威廉告辞离去。他一走,灯火通明的沈公馆就寂静了下来,如同一座辉煌的坟墓。沈之恒坐在吊灯下,慢慢去喝那两瓶血浆。血浆冰凉,对他来讲,是甜蜜的美味。身体慢慢向后仰靠过去,他在眩晕中闭了眼睛,这一刻,他昏沉满足,飘飘欲仙。
对鲜血的渴望,已经压过了他的食欲和性欲。
食色,性也。很可惜,这句话对他不再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