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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雨柔有两个贴身的丫鬟,一个是她从娘家带过来的映月,一个是到了董家老宅才提拔到身边的淑香。
映月几乎是跟着安雨柔一起长大的,整日除了围绕着自家小姐,便再没有什么自己的生活。
可淑香不同,淑香今年十七,说大不算大,说小倒也不算太小。她是两年前卖身到了董家老宅的,不久后,安雨柔来了这里,
成了这座老宅的女主人。
淑香并不是一直为奴,她和董家签的是五年的契约,如今已经过了两年,再等上三年,她便可以出府去了。
当然,若是她在这期间可以凑足了银子,而主子也同意的话,也能提前解除契约。
不过淑香自己却没有这个意思,一来她当年之所以会卖身为奴,是因为家里确实穷得揭不开锅了。母亲得了重病,父亲一个人种地,每年的收成仅仅够交了租子后一家人吃喝,哪有闲钱给母亲请郎中、抓汤药……她虽然还有个妹妹,但是却比她还小了三岁,她卖身进董府时,她那妹子才不过十二。年纪太小,她实在舍不得让妹妹出来受苦,即便主子再好,也毕竟是为奴为婢,做着伺候人的活儿。二来,她不得不承认,这安雨柔对待自己,确实是不错的。
原本她只想进董家当个粗使的丫鬟,可也许是因为她年纪轻,又也许,当年那董夫人也是初来乍到,她想着比起从董家原有的老奴中找一个来伺候,还不如提拔个新人,慢慢培养,也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淑香伺候安雨柔这些日子,一直捎带着小心,生怕自己没经验,哪里做得不够好,惹了主子不高兴。不过也因为如此,安雨柔似乎对她也格外宽待,并没有过多地为难。
就连安雨柔身边的映月和周嬷嬷也都十分和气,相处起来完全没有架子,也并不会欺负或是瞧不起她这乡下姑娘。
这样的日子,她过得十分惬意,而挣来的银钱也确确实实帮了家中不少的忙。
至少,母亲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渐渐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再加上董家在这长乐乡的声威,也有不少人想要巴结,最明显的就是妹妹今年才不过十四,却已经有几个媒婆来上门提亲了。
淑香知道,那都是董夫人的面子,也是自己的福气。
这样的生活,原本是她最向往的,如果可能,她甚至想要永远留在夫人的身边。可是最近,她却渐渐地有了一些动摇……
而她之所以想要离开,是因为一个男人。
那人姓田,名叫田力,是为董府送菜的一个菜商家的小儿子。
淑香被安雨柔收进房里做丫鬟前,曾在后厨做过三个月的帮工。也是那个时候,她认识了田力。
两人年纪相仿,几次交谈下来,彼此也都对对方留下了不错的印象。虽然后来淑香去了安雨柔那里,他们见面的机会就少了。但安雨柔的饭菜,通常都是淑香负责和后厨交涉的,所以难免还是会
和田力有一些接触。
比如主子明天想吃个新鲜的莲藕,淑香就会嘱咐田力第二天一早摘了新鲜莲藕送过来。又或者,主子最近想念故乡,想吃些在临安城时吃惯的青菜,淑香也会提前告知,让田力努力找来,好缓解主子的思乡之情。
这一来二去的,两人竟渐渐有了种默契,而后来他们的交涉也不仅仅停留在为主人着想之上了……
有时候两人闲聊,淑香会提及小时候在荷塘边吃过的莲子,于是第二天再到厨房时,便会看到那里已经放了几个莲蓬。莲蓬上还带着水珠,一问才知道,竟是那田力采了,劳烦某位厨娘捎给她的。又或者,府里的规矩是不会让下人们随便外出买零嘴儿的,那田力便会从外面带一包烤栗子或是山核桃,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从怀里掏出来,塞给她就跑。
再到了后来,他甚至会帮她往家里捎东西,有时候母亲或是妹妹有什么要给她的,也会由田力帮忙带过来。
原本安逸的日子,因为有了和他的见面,竟也变得甜蜜了起来。甚至有几次轮到淑香休息时,她也会在回家探望过后,再单独
跟田力在外面见个面,聊聊天。
今日恰巧是淑香回家的日子,明天一大早,她便要回到董府,直到下个月的此时,才有机会再回来住上一日。
明日回府前,田力约了她一起赏月,说是有事相商。她心里隐隐觉得,他大概是要问她赎身一事。
这事,田力也曾和她提过两次,说是家里催得紧,希望他赶快成婚,继承家业。田家虽不是大富大贵,但相比一般人家,也算是
小康水平了。而且田力的父母似乎也知道他二人的事,明知她家境贫寒,又是个丫鬟,却也不嫌弃,这一点着实令淑香感激。
但田力的父母却总是催着他尽快成亲,想要早点抱孙子,偏偏淑香的卖身契是签了五年的,还要再等上三年才能出府……
三年的时间太长,这中间最怕出什么变故。所以田力索性提出为她赎身,他见过董夫人一次,觉得她是世上最温柔善良的贵妇人。一个这么好的人,肯定不会为难他们,所以只要淑香同意,他愿意去求董夫人早日放淑香出府。
天色已经渐渐晚了,月亮也悄悄地爬上了夜空。盛夏时分,空气里带着股潮湿的感觉,好在因为日头沉了,这才稍微凉快了一些。淑香穿着件淡紫色的襦裙,这本是安雨柔出嫁前的旧衣,但因
为保养得极好,再加上安雨柔一向为人低调,衣服不喜太过奢华,所以尽管这裙子质料上乘,但却并不出挑,即便是淑香这个身份穿了,也不会让人觉得她是刻意显摆。反而更衬托得她肤色白皙,恬淡之中,又带了一丝温柔,秀美的同时又添了一分娇俏。
这裙子,淑香本来也舍不得穿,但是一想到今晚田力可能会央求自己嫁给他,出门前竟然没来由地小鹿乱撞,悉心打扮了好一阵。此时,她梳着个双丫髻,鬓角插了朵出门前采的丁香。淡紫色
的丁香花正好与她那裙子的颜色呼应,而且微风拂过,还带着股香甜的味道,更衬托得她人比花娇。那圆润饱满的耳垂上,别着对小巧的珍珠耳环,这是映月姐姐在她生辰时送给她的,虽然不大,但她很是喜欢。
一想到主子和映月、周嬷嬷对自己的好,淑香就觉得鼻子有些发酸,她舍不得离开董府,更舍不得离开朝夕相处了一年多的几个人。
但她不可能跟着夫人一生一世,映月将来也会嫁人……她总不能放着一辈子的幸福不要,一直留在她们的身边。
心中这么想着,她也越来越烦躁,如今她已经在这路边的凉亭等了将近一炷香的时间了,怎么那田力直到现在还没有出现?
正想着,却听到远处一阵脚步声,她以为是自己的情郎终于赶来赴约了,抬起头,努力朝着那脚步过来的地方望去……可片刻之后,那远处却只走来一个步履蹒跚的老婆婆。
不知是谁家的老人,这么晚了,竟然还要一个人赶夜路。她这么想着,不由多看了几眼。
谁知不看还好,这一看,心里立刻凉了一大截。
原来那老婆婆不是别人,正是自家邻居一位姓刘的大娘。
这刘大娘是个碎嘴,而且极喜欢传话。若是自己和田力在这路边凉亭幽会一事被她知道,不出几日,怕是整个村子就全都知晓了。
淑香急得直跺脚,恨不得现在就赶紧跑了。可田力人还没到,要是他来了看不到自己,那该如何是好?
眼瞅着,刘大娘越走越近,而且似乎有意无意地抬头往凉亭这边瞧了过来,淑香知道,她不能再犹豫了。
提起裙摆,她全然顾不得形象,转身迈下台阶,顺着小路朝着林子里跑了过去。
那是一片茂密的杨树林,此时一片漆黑,她纤瘦的身子躲在那些粗壮的树干后,只要不离得太近,那刘大娘应该是不会注意到自己的。
只要她能等到刘大娘离开,到时候再从树林里走出来就好了。心里这么想着,她加快了速度,迅速闪身到一株杨树背后,然
后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头,注视着这边的一切。
刘大娘因为老眼昏花,没有注意到淑香藏身的这片树林。只是,她步伐太慢,竟是走了半天仍未彻底离开淑香的视线。
这时候田力却来了……
他跑到凉亭里,却又根本没见到淑香的踪影。于是,田力急得团团转,甚至干脆快跑了几步,追上了那刘大娘。
杨树下的淑香觉得自己都快气晕过去了!这不是羊入虎口吗?正在她纠结气恼之际,突然,从上面掉下了一滴水。
那水滴正好滴在她的脸上,淑香下意识地望了望外面的天,小声嘀咕道:“倒霉,怎么还下起雨了!”
其实南方的七月,本来就是多雨水的,可她看今天天气不错,再加上又穿了件这么漂亮的衣服,因此就没有拿伞。可谁承想,怕什么来什么,她怕那刘大娘发现自己,偏偏田力还跑去跟人家搭话!她怕下雨,这老天爷就这么不作美,真的下起了雨!
跺了跺脚,也没有别的办法,她只能站在原地默默等着。
过了一会儿,田力一人傻兮兮地又跑回了凉亭,他焦急地东瞅瞅、西看看。
淑香见那刘大娘终于走远,这才抿着嘴,从树林里闪出了身。天色如此昏暗,她穿一件淡紫色的衣裙,在那夜色之中,显得
尤为美丽。因此,田力很快就看到了她,并朝着她的方向挥起了手。所有的埋怨都被他那傻乎乎的举动化解,淑香笑着加快了脚步。“怎么这么晚才到,我都等你半天了?”“对不起,对不起!”田力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我
想起你爱吃夜市的杏仁饼,就绕道去买……”
他的话没有说完,整个人突然愣在了原地,手中那包杏仁饼也直接掉在了地上,瞪着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淑香。
淑香抿嘴一笑,还当是自己这身衣裳太美,把他看得呆了。于是,她轻移莲步,缓缓地提着裙摆,走上了凉亭的台阶……田力却在此时一个箭步冲了过来,紧紧地将抓住了她的肩膀。淑香一愣,这、这反应也太激烈了吧?
就在她蹙眉之时,田力突然开了口:“你没事吧!怎么脸上都是血?”
“血?”
淑香有些纳闷,她好好的,哪来的血?
这么想着,不由用手往脸上一摸。那滑嫩的皮肤上,好似有什么东西晕染了开来。
确实,她刚刚在树下躲着的时候被雨淋了,脸上湿了几块,不过她也没有在意,毕竟雨不大,可待到她轻抚过自己的脸颊,再看那右手时,却和田力一样,整个人都呆了。
她的指尖居然红了,手上那红色的东西分明就是鲜血!“怎么会这样!”
她大叫着,疯狂地用双手在脸上涂抹起来,而直到此时她才发现,不仅仅是脸上,她的衣服上也有几处红色的血点子。宛如一朵朵红梅,在淡紫的布料上绽放。
“你疼不疼,有没有事?”田力想用手擦擦她的脸,可又怕她有伤口,会弄疼她,只能急得干跺脚。
淑香却再也经受不住打击,吓得昏了过去。田力只好把她送回了家。
第二天,淑香没有回到董府,她吓坏了,几乎一夜没有合眼。
她回想着昨晚的经历。当时,她站在树下,以为天上下了雨,虽然只有几滴,但她却实实在在地感觉到了雨水滴在自己的脸上。
可老天又怎么可能会下血雨呢?
如果这血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就是她藏身的那棵大树了……她不敢想象那时候她头上有什么,如果她当时抬了头,不知道
会看到什么吓人的情景……
她真的怕极了,怕得连房门都不敢出,怕得搂着不明所以的母亲,完全不愿意撒手。
她麻烦田力恳求夫人可以让她在家多留几日,也恳求安公子和徐大人能帮忙尽快解决此事。
这突发的事件又一次打乱了安盛平等人的安排,只能将方玉婷的案子暂时搁置。
由于淑香居住的那个小村子比较偏僻,如果坐马车的话,可能会因为道路不够宽敞而十分颠簸。于是,安盛平和安广骑了马,宋慈骑着他的那头小毛驴,一起朝着那片树林赶去。
徐延朔带着一队官差已经提前赶去。而福顺和阿乐另有任务,所以这次并没有跟随在他们左右。
一路上,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了方玉婷的案子。因为此处人烟稀少,倒也不怕被人听了去。
那四个轿夫的事情他们已经吩咐了下去,原本只有一个人的体貌特征也许不太好找,但是现在知道了其余三人都因为被割去舌头而不能说话,那找起来,就相对要容易一些了。
虽然这四人也不一定什么时候都在一起,但只要顺着这条线,安盛平相信,他们很快就能摸到幕后的黑手。
那个名叫柴峻的画师,还有那位在书院做事的名叫翟金玉的后生,也被暗中监视了起来。当然,这只是为了确保他们的安全,一旦那女鬼有所动作,他们也好尽快出面,将她捉拿归案。
不过,最令宋慈在意的,却不是这些。
他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要去看看那方玉婷的坟墓。顺带的,也想要拜访一下曾和方玉婷有过婚约的大和尚释空。
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那释空会知道些什么。
毕竟释空和方玉婷两人曾有过那么深的羁绊,若是她真的就这么死了,他为她遁入空门也就罢了。可现在,她却从坟墓里爬了出来,并且已经连续害死了好几条的人命!
即便这件事从头到尾都只是一场阴谋,是有人假借了方玉婷的名号……可释空为了她,连荣华富贵、红尘乱世都可以不要,怎么此时却能淡定得不闻不问,完全不想为她洗清罪名呢?
宋慈虽然没见过释空,但也听过一些关于释空的传闻。他曾是最令世人艳羡的状元郎,曾经舌战百官,连当今圣上都折服于他的才情。这么有理想、有抱负、有口才、有智慧之人,真的能在短短几年间磨平了自己的心性,甘心沉寂在这么一个小地方?
安盛平自然明白宋慈的心思,他一手牵着马缰,微笑目视着远方,“放心,等忙完这边的事,我会安排你去见那释空的。”
三人又绕过一个土坡,终于来到了淑香昨晚所在的那片树林。
远远的,就看到了那个凉亭,而亭子再往前几十步路的地方,就是出事的杨树林了。
兴许是已经结束了搜查,以徐延朔为首的几个官差正站在树林前的空地上,在那里等着他们了。
“安公子,宋公子!”徐延朔的脸上一副愁容,似乎刚刚的发现很是令他头疼,“你们看看吧,这件事,怕是不太好办了。”
宋慈开始时只当是个小案子,但现在听到徐大人这么说,心里不禁也有些担忧起来。
“怎么个不好办?”安盛平问着,也凑了过来。
徐延朔仍旧苦着脸,回头指了指身后的一棵杨树:“就是这棵树,我们在树下的土地上,还有那树干上都发现了血迹,然后爬上去一看,竟然找到了这个。”
他说着,将他们引着又往前走了几步,那地上有块布,也不知道包着什么,鼓鼓的,看着就像块大石头。可那布包的周围却飞满了苍蝇,“嗡嗡嗡”,很是恼人。
徐延朔点点头,示意一个官差去把那布包打开。那人得了命令,赶紧弯下腰,咧着个嘴,很不情愿地将布包打开。
一股血腥气随即扑鼻袭来,没了遮盖,那群苍蝇更是疯了一样,朝着那东西飞了过去……
直到此时,宋慈他们才意识到,那血淋淋的,竟然是一颗面目全非的人头。
“我怀疑是被野兽啃食过了,所以现在这头都残破不全了。”徐延朔指着那脑袋,眼睛微微眯起,虽然他就是干这行的,但这画面也确实血腥了一些,“鼻子已经没了,耳朵也被咬掉了一只,脸上基本就没有一块好肉了,头发都乱糟糟的,连个发髻都没有!现在别说长相,就连男女都看不出!”
他说着,又索性蹲下身,将手在那人头上抹了抹,“宋公子你看,这头明明是我们从树上取下来的,可是上面却沾满了泥沙,你说这是什么情况?难不成,这颗头在上树之前,还被人当成空心皮球踢过?”
“应该不是,”宋慈蹲到他的身旁,专注地看着那面目全非、血肉模糊的人头,“我觉得徐大人说的没错,这头看起来确实是被野兽咬过。四郎你瞧!”
宋慈叫了一声,示意安盛平过来看。“你看这鼻子的部分,断掉的伤口看起来似乎是狼或者野狗的牙
齿咬的。至于为什么会有土,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那野狗—姑且就说是野狗吧,可能拖拽着这颗头颅行走了一段时间,这期间又一直不停地撕咬,所以才导致这颗头颅上沾满了沙土。而另一种,就是这头本来是被埋在地下的,却因为埋得不够深,被那野狗闻到了味儿,所以把它挖了出来!”
“等等等等!”安盛平扶额,“这些都不是重要的吧,重要的应该是这头怎么会上树才对吧?”
“那可能性就更多了,也许是那野兽刚好会爬树,还有可能是人为……不过按照这头颅的头围大小来看,我觉得这人应该是个成年男子,而且你们摸一摸他的下巴,好像还能感觉到有些胡楂。”
他这么说完,徐延朔也很认真地伸出了手摸了摸那头颅的下巴。接着,又用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
安盛平站在一旁看着,突然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那这人怎么死的,惠父兄你能看出来吗?究竟是野狗挖了死尸来吃,还是有人被野狗袭击……”
“还真不是野狗!”
孰料,安盛平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打断了。当然,打断他的,必定就是那宋慈。
“你瞧,他脖子的切口处很平滑,这不是被野狗咬伤造成的,而应该是用了刀具。这不是死后造成的,皮肉微卷,伤口发红,说明他是在活着的时候被人砍了脖子!”
“没错!”徐延朔可是用刀的老手,他其实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赶紧补充道,“这刀很锋利,不是一般家里做饭时用的那种菜刀,也不是砍柴用的砍刀。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刀一定经常打磨,即便不是杀人利器,也一定是剔骨专用!”
“就像刽子手或者是屠夫用的那种刀?”“嗯,极有可能!”
见他俩你一言我一语的,好似对这颗面目全非的头颅十分感兴趣,安盛平苦笑着摇了摇头。他直起身子,环视四周,原以为那发现了这头颅的小丫鬟也在场,可看了一圈儿,却根本没有发现任何女眷的身影。
“奇怪,那个叫淑香的怎么没来?”是叫淑香吧?如果他没记错的话。
“回大人,淑香她昨夜给吓着了,所以说什么也不敢再来了!”回话的,是个年约二十的后生。他身量不算高,穿着件青蓝色
的布衣,低着头,正小心翼翼地给安盛平行着礼。和周围穿着官服的那些差人站在一起,他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你是?”
“哦,这是田力,昨晚,淑香姑娘就是和他约了在这地方见面
的。”徐延朔替他答道,“那淑香胆子小,不敢来,所以今天是这位田力兄弟帮我带的路。”
“哦!”安盛平听姐姐说这件事的时候,好像也听到过这个名字。“大人,草民虽然不住在这附近,但是也听淑香提起过,说这附
近有些野猴子,所以草民以为,那头颅之所以会上树,可能就是这些猴子所为。”
听他的言谈,还像是读过几年书的,因此安盛平对他的好感又胜了几分。
“不过这人已经面目全非了,就算宋公子推断出他是个成年男子,要找到他的真实身份恐怕也不太容易吧?”徐延朔边说边站起了身,“而且,我更在意的是另一件事。”
“什么?”安盛平问道。“既然有脑袋,那这人的身子又去了何处?”
宋慈没有理会,在田力的陪同下,又去了发现人头的大树下查看了一番。
待到他查看完毕,再回到田埂前的空地时,表情也更加严肃了。“怎么样,有什么新发现吗?”
他摇摇头,说出来的话,居然有些丧气:“我觉得我们可能很难查到这个人的身份。”
安盛平和徐延朔都愣了:“怎么说?”“虽然被野兽啃食导致很难判断这个人遇害的确切时间,但以树
干和地面上的血迹来说,应该是死了没多久,所以现在我们去查失踪人口的话,这么短的时间,不一定有人报案。而且……确实如徐大人所言,以现在仅有的这颗头颅来看,要判断出死者的身份也是
一件极其困难的事。”“困难?可刚刚你不是推断出了他是个成年男子吗?”
宋慈没吭声,因为实在不知该如何作答。这证据也太少了些,仅仅一颗头,别说他了,怕是父亲来了也没办法……
徐延朔也低头看着那颗头颅,却突然眼睛一亮,仿佛自言自语一般道:“虽然我们不行,但也许他可以……”
“他?”“对,我认识一个人,他是个泥塑高手,不管什么样的人或物,
他只要见上一眼,就能惟妙惟肖地捏出来!而且,他还有个本事,那就是能捏骨!”
宋慈好似明白了他的意思,但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捏骨?”“没错,我曾亲眼见他去参加过一个孩子的满月酒,当时,他
看着那个孩子捏出了个小泥人,说是那孩子长大些的样子。开始时,我们都不信,可过了三年,我又见了那孩子……居然,真的跟他捏出来的泥人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这怎么可能,怕不是徐大人您记错了……”
安盛平本来不信,可话一出口,这才想起徐延朔也有个本事,那就是不管什么人,只要徐延朔见过一眼,就永远也忘不掉。所以,若是别人还有可能记错那泥人的样子,偏偏徐延朔不会。
这也就是说,那人真的有捏骨的本事!“既然如此,那还等什么!徐大人赶紧把那高人请过来啊!”
“这……”徐延朔有些为难起来,“他倒是离长乐乡不远,若是快马加鞭,有个两天一夜,怎么也能把人带来了。可是却不知他愿不愿意帮忙。”
“人命关天,哪有不帮忙的道理!”“他早年被人陷害,吃过官司,所以最痛恨官场,若是换个人去
求他还好,我去……怕是不行。”“可只有徐大人才认识他啊!”“这……”
沉思片刻,徐延朔又突然想起了什么,脸上又展现出了笑容。他抬头看了看宋慈:“也许宋公子可以帮忙!”
宋慈一愣:“我?”
“是,我说的这人,名叫王敬,乃是雁北堂的一员。”
此话一出,安盛平也瞬间明白了过来,他拍拍宋慈的肩膀:“是了!惠父兄不是认识他们堂主嘛!只要你开口,他应该没有不帮忙的道理吧!”
听到这里,宋慈也笑了。
其实那一日宋慈遇到雁北堂的铁鱼,二人确实相谈甚欢。后来又经由他的介绍,宋慈认识了柳仙仙。
这柳仙仙虽然不是雁北堂的人,但交流起来也没有丝毫的不愉快,相反,她爽朗霸气的性格反而给宋慈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所以,宋慈对这雁北堂又多了几分向往,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多认识几个像铁鱼这样既爽朗,又有趣的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这里倒是有样东西,说不定可以帮上忙……”宋慈说着,从怀里掏出平时携带的香囊。那是母亲亲手缝制的,有些重要的东西,他会放在这香囊之中贴身带着。
而他此刻从香囊里拿出来的,却是一个看似毫不起眼的铁片,那铁片被雕刻成了鱼的形状。
“这是……”
宋慈笑了:“铁鱼。”
其实那日相见后,铁鱼就将此物交给了宋慈。这“铁鱼”与他名字一样,乃是他身份的象征,如果拿着这信物去见雁北堂的成员,他们便会见此物如见铁鱼本人,竭尽所能帮忙。
只不过柳仙仙却并不是雁北堂的成员,所以那一日宋慈也没有将此物拿出来。
“徐大人只需拿着此物前去,那王敬见了,定会帮助我们的。”他想了想道,“另外这一来一回怕是要耽误不少时间,而且手边没有合适的工具可能也会影响捏骨的效果,我看,徐大人不妨直接将此头颅带去,也省了麻烦。”
徐延朔听完,低头看看那血肉模糊的头颅,不由愣了愣神,“直接带着?”
“当然不是这么带去,”宋慈摇头笑笑,“我会处理一下,只带头骨去就可以了。”
“只带头骨,可以吗?这样那位高人也能捏出来吗?”安盛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看看宋慈,又看看徐延朔。
“应该是可以的。”
“嗯,反正这皮肉也凌乱不堪了,就算不直接带去,等那位过来……以现在这个天气,怕是也没法再看了。”
“这么说确实也有些道理。”“既然如此,那就事不宜迟,马上行动吧!”
当天傍晚,带着那颗处理好的头颅以及宋慈给的“铁鱼”,徐延朔上路了。他马不停蹄,居然只用了一夜就赶到了。
事情比徐延朔想象得还要顺利,当看到那“铁鱼”时,王敬二话没说,直接接过那颗头颅,转身便进了自己的书房……
当徐延朔那边正心急如焚地等着王敬对那颗头颅进行修复之时,宋慈他们这里,也有了新的进展。
回到县衙后,安盛平亲自叫人去统计了一下最近的失踪人口。没想到,仅仅今年年初到现在,这长乐乡然竟然失踪了三十多人!
这些失踪的,除了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子之外,其余的,竟然都是正值壮年的男子。
这一点,就很难不引人遐想了。
抛开受害人的身份先不提,他与脑袋分家的身体,也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安盛平派人在这小村庄附近仔仔细细地查了个遍,就差把这片地区掘地三尺,挖一个底朝天了!可还是没能找到任何与这头颅有关的躯体……当然,他们终于还是找到了一开始埋着那颗头的土坑。那坑洞不大,周围还有不少犬类的足印,连带着旁边的泥土上
还有些血迹和撕咬后的肉块。这无一不说明了宋慈和徐延朔的猜测是对的,这颗头颅是被人埋在了地下,只因为血气太重,埋得又不够深,才被野狗或是豺狼发现,刨开土,挖了出来。
不过,就在他们为了找到尸身而一筹莫展之时,那身体,或者说是部分身体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原来,这长乐乡分了东西南北四个区域,相对于北城的繁华与南城的人口众多,西城相对就比较贫穷,居住在这里的,也多是些社会底层的穷苦百姓。他们多数人衣不遮体,连温饱都成问题。
这天,住在西城的周老汉在出门时居然捡到了一个装有许多鲜
肉碎块的纸包。
纸包内的肉挂着血,味道也还很新鲜,显然是剁碎不久。
当时天色也就是蒙蒙亮,周老汉怎么也想不到会在自家门口撞到这般大运!
他有一年多没有吃过肉了,像现在这么多的肉,更是多少年都不曾见过……可这西城住的都是穷人,又有谁能买得起这么多肉呢!
兴许,是哪位有钱人抄近路,路过这里时不小心遗落的吧?
他虽惴惴不安,但贪念却还是战胜了理智,看看四下无人,便把那包肉往怀里一揣,偷偷地回了屋。
周老汉恐在家煮肉引来邻居的怀疑。于是,他带好调料,又拿了家里仅存的一口还算不错的小锅,牵上了自家那瞎了一只眼的老婆子,朝着城门外的小树林走去……
树林偏僻,平时会经过的人不多,而且那里有一条小河,周老汉把锅用枯树枝支好的时候,他婆娘半睁着还算看得清的一只眼睛,蹲在河边洗肉。
可洗着洗着,却发出一声惊叫。
周老汉心里也是一惊,赶紧跑了过去。结果就看到自己老婆瘫在河边,正吓得瑟瑟发抖,再看那袋子肉居然全都撒了出来。
周老汉那个心疼啊!也来不及去扶老婆,赶紧去捡肉。谁知道却被他老婆一把揪住了,她看看周老汉,又指了指河边那堆碎肉,神神道道地念道:“你、你看……那是啥……”
周老汉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往那河边一看,就见到那堆碎肉里,居然夹着一根手指。
那是人的手指,和他那瞎老婆不一样,周老汉年纪虽然大了些,但
眼神却好得很。此刻,他甚至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指头上的指甲……周老汉赶紧跑来报了官。
几个时辰后,阿乐蹲在衙门的后院,看着地上散布的碎尸块,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他这两天一直没闲着,虽然他没有跟宋慈一起去那树林子,可是他却拿着在岳公子府上拓下的鞋印,跑遍了长乐乡大大小小所有的鞋铺。
按照他家公子的推测,这几人既然是受雇来做这差事的,身边肯定没有女眷。而看那些鞋印,这几人穿的是一样的鞋子,只是鞋码有些不同,想必这些鞋子是在成鞋铺买来的。所以,只要他们能找到买鞋之人的线索,就极有可能会找到几个抬棺材的人。
至于福顺的任务跟他差不多,只不过找鞋铺换成找棺材铺。
几位受害人家中的棺材一模一样,花纹和材质一看就是出自同一个棺材铺,所以,福顺带着棺材上拓下的花纹,还有一块木板,以及他事先量好的尺寸,正在一家家地去找制作了这几口棺材的铺子。
福顺那边进展得并不顺利,找遍了长乐乡的棺材铺也没找到一家认识这棺材的。所以他最近干脆出了城,打算在临近的几个乡镇也找找线索。
和福顺相比,阿乐幸运了许多,这几日的罪也没白受,居然还真的找到了卖出这几双鞋子的店铺。
店铺的老板是个体形偏胖的中年人,似乎特别怕热,他剃了个光头,一边跟阿乐说话,一边摇着个大蒲扇,看着就像是寺庙里的弥勒佛。
那老板说,这样的鞋子他半年前卖了十二双,因为很少有人一下子买这么多,所以他便记住了那人的样貌。
那人身材魁梧,个头特别高,虽然长得十分平凡,但是他左脸上有颗豆子大的瘊子,而且他当时也不是自己来的,还带了一个人来试鞋,那人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话,不知道是不是个哑巴。
后来那两人离开时,他还听到那个子高的人叫那不说话的先拿着鞋回去。而且,个子高的说他要绕道去趟老妖怪那里,便朝着城南的方向去了。
几个装神弄鬼抬棺材的面具人,又要去找什么老妖怪?老妖怪是谁,他究竟住在哪里?在这场连环谋杀案中,又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阿乐原以为自己这次立了功,能抵了上次在芙蓉阁留宿的罪过,说不定公子一高兴,能体恤他这两天的辛苦,给他放个假!可谁承想,他连个懒觉都没睡,连顿好饭都没吃,居然就被拽到了这里,要帮着公子来拼那尸体的碎块!
“唉……”想到这里,阿乐忍不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造孽啊!”“造孽,你说谁?”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阿乐回过头,一脸尴尬地看着他家公子毫无表情的脸。
“公子好,我说这凶手呢!他们太过分了,杀了人也就算了,还把人碎尸万段,把脑袋都砍下来还不够吗?还给剁碎成这么多块儿,这也太造孽了,也不怕死了会下地狱啊!”
“呵。”宋慈笑了笑,阿乐那点儿小心思他还看不出吗,不过这孩子脑筋转得倒是快,这都让他给圆过去了,也算他机灵,“少废话,
赶紧拼吧。早点儿拼完,也能早点儿休息。”阿乐苦着脸:“哪能早啊,这么多……”
宋慈蹙眉,这个阿乐,平时油嘴滑舌的,一让他正经干活儿就打岔。
“又不是让你给我拼出个人形来,你只要给我分分类,好推测出大概是身体哪个部位就好。再说了,又没让你一个人拼,我这不是过来帮忙了。”
“哦,那就容易多了!”
他倒是挺容易满足,痛快答应了一声,便真的不再说话,索性跪在了地上,开始按照皮肤和肉块的纹理来给这堆肉分门别类。
于是,当安盛平带着安广走进衙门后院时,便见到了他们主仆二人一跪一蹲,正在地上拿着一堆尸块认真地研究,而且时不时地,还传来这样的对话—
“这是手指,这块也是,这好像是脖子……嘿嘿嘿,公子你看,这是胸口吧?这人胸上还长着毛呢!”
“阿乐,你能不能认真些?”“嘿嘿,公子我错了,噗,这肯定是胸没错,您看我找到了什么!”“阿乐,你再这样我生气了啊!跟你说过多少次了……”
“是是是,我们要尊重死者,就算是尸体,也要抱有敬意。”“既然知道,那就好好干活,别废话!”
“遵命!”
安盛平摇头苦笑,这对主仆,也真是够了。不过想到这里,安盛平又突然回过头看了看安广。
安广有洁癖,也一直不喜欢血腥的东西,如果他看到那遍地的
尸体碎块,怕是会觉得恶心吧?“少主?”安广见安盛平一直看着自己,还以为他有什么事情要
吩咐。
安盛平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他太了解安广。“没事,”安盛平笑了,眼神中溢满了温暖,却又夹杂着那么一
丝丝的无奈,“我们过去吧。”
夏日的闷热天气中还带着潮湿,随着越走越近,那股难闻的腐臭味扑面而来。安盛平下意识地皱了皱鼻子,不用回头也知道,安广此刻的表情,一定也十分“精彩”。
而再看宋慈主仆,也不知是不是常年与尸体打交道的缘故,居然面色如常,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不适应。
宋慈听到脚步声,抬起头,看着他俩。见到安盛平脸上的苦笑和安广蹙紧的眉头,也明白他们是嫌弃这些尸块的恶臭,所以才远远地站着,不肯靠近。
“天气热,有什么事情你不用亲自过来的,”宋慈说着站起身,朝安盛平微微一笑,“有事差人来找我便是了,或者下次你非要自己过来看,记得提前在嘴里含上一片生姜,再在鼻子下面涂上些麻油,这样相对的,就不会觉得难以忍受了。”
“这倒是个妙法,惠父兄怎么早不说?”安盛平似乎有些适应了,于是又往前走了几步,来到那堆摊开的尸块前,“除了这个,还有没有别的法子可以去除尸臭的?”
“当然有了!”不等宋慈回答,分拣尸块的阿乐却抢先一步回答道,“安公子您不知道吧,凡是验尸之前,先取一些苍术和皂角,放在火里烧了,那味道就能遮尸臭,效果好得很呢!”
“哦?既然如此,那你们怎么不用?”“嘿嘿,我们这不是习惯了!别说这点儿尸块了,就是那大夏天
泡在河里都快肿成猪头的尸体我们也见过,那味道才叫厉害呢!”阿乐说着,似乎又想起了那个味儿,居然有些干呕。
安盛平虽然没见过阿乐说的那种尸体,但想想也觉得恶心,好像一闭眼,都能闻见那股腐烂的味道一样……
他不敢再想下去,只能赶紧将视线转向宋慈的脸,不知为什么,这一刻,他突然觉得宋慈长得特别可爱。至少,要比那泡发脸的尸体和遍地的尸块要可爱上好几倍!
“有什么发现吗?”“暂时没有,不过按照尸体的破损和腐烂程度来看,这些碎尸块
和徐大人带走的头颅,确实有可能是同一个人。不过实话说,这些尸块太细碎了,根本看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你那边呢,关于失踪人口方面,有没有什么新的进展?”
安盛平摇摇头。“哇!公子,您看我找到了什么?”
正在宋慈陷入沉思之时,阿乐却像是捡到宝贝一般,突然回过头,大叫了一声。
宋慈和安盛平闻言,赶紧走了过去。
只见阿乐的手中拿着一块粉灰色的肉块。
“这是……”安盛平凑近一步,此时此刻,他也顾不得嫌尸体恶臭了。
“是刺青!”
宋慈眼睛一亮,他其实没想到尸体身上会有这么明显的痕迹。
要知道,凶手势必是不想让人发现死者的身份的,不然也不会残忍地连死者的头也砍了,而且还做了分尸这么可怕的事。
“这可是个关键!阿乐你再找找,看能不能拼出这刺青的图案来!”得了自家公子的赞许,阿乐也来了精神,答应了一声,又继续
埋头找了起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虽然那尸体被切得很碎,但经过宋慈和阿乐的努力,还是将那刺青上的图案拼凑出了一小部分。
“怎么好像是个虎头?”“你确定是老虎吗?我看着,怎么像是个猫!”“谁会刺个猫在身上?”
“也对。”“不过这块皮肉是哪里,后背还是前胸?”宋慈看了看,“应该是手臂。”
“那也就是说,这些尸块,主要是受害人的上半身了?”
“嗯,包括那天找到的那个头颅在内,都是上半身。”关于这一点,宋慈倒是很肯定,“不过你不觉得奇怪吗?”
“哪里奇怪了?”
安盛平对人体的研究远不如宋慈,因此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异样。而宋慈却笑了,那是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让安盛平看了都有种
不寒而栗的感觉。他说—
“你没发现吗,这些碎块虽然都是上半身,可却没有内脏。”
是的,这尸块被切得细碎,但是几乎每一块都带着骨头。那是一把吹毛利刃、削铁如泥的好刀,切碎这尸骨时,几乎毫不费力。
可偏偏,这些尸块之中并没有掺杂着受害人的内脏。
这不禁让人产生了疑问,究竟,这人身体的其他部分,都去了哪里?
又是一天半之后的午夜时分,徐延朔回来了。
他去的时候,背着个包袱,那里面装了一个木制的盒子,盒子里放着被宋慈处理好的头骨。回来时,他仍旧背着那个包袱,只不过,里面的盒子却比去时的那个要大了两圈。
他连夜敲开了宋慈所在的客栈房门。而后,两人又一起赶往了董府,去见了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安盛平。
三个人,点上了几盏灯,把原本阴沉的黑夜也照得仿若大白天一样明亮。
徐延朔的表情十分严肃,甚至可以说是虔诚。
他把那一直背在身后的包裹打开,将那盒子取出,放在了桌上。然后,他看了看安盛平和宋慈,脸上带着股淡淡的,却又充满
自信的微笑。
接着,他打开了那个盒子。
盒子里,与那被徐延朔带走的,只有一副骨架的头颅不同,这一次,他带回来的,是个五官清晰的人头……
那头颅仿佛被人填上了血肉,除了没有颜色,没有睁眼外,其余的一切都和真人无异。
即便是宋慈也没有想到,雁北堂的王敬竟然有这个本事!他不仅仅帮他们捏骨,复原了那死者的样貌。更是直接在这头骨上捏出了一张脸孔,一张让人只要看一眼,就能立刻联想出那原主样貌的脸!
“这、这是在那白骨上直接做出来的?”安盛平简直不敢相信自
己的眼睛,若不是亲眼所见,他简直会以为自己见了鬼!
“没错,这泥里面,便是那颗头骨。”
徐延朔边说边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将那头颅从盒子里取了出来。泥塑像的脖子处是平的,完全可以直接摆放到桌上。此时,那些灯光从各个角度照过来,在塑像的脸上打出了阴影,就好像那是个睡着了的人,随时都可能睁开双眼一般……
人像的脸形十分消瘦,颧骨很高,眼睛虽没有睁开,却仍能看出狭长窄小,双目之间的距离也比较短。因此只看这脸孔的话,着实没有什么特色,是个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中等偏下的容貌。
而且,宋慈之前分拣尸块的时候也注意到了,此人的身材应该是偏瘦的。他身上几乎没有什么肥肉,有些地方甚至可以用皮包骨头来形容。
如此一对比,倒是真的和他这脸形相称,绝不会是什么高大强壮之人。
“太神奇了!这居然真的是用泥巴捏出来的!太神了!太神了!”一旁的安盛平几乎不能自已,除了反反复复地感叹,他甚至想不到别的词汇来形容此时的心情。
临安城那么多的能工巧匠,他从小又生在权贵之家,见识过不少精巧的工艺品和雕塑,但却从没有一次能像现在这般震撼!他已经彻底折服在了这惊人的技艺之中,甚至忘却了他们找人复原这颗头颅真正的目的。
“那王敬……”宋慈也长吸了一口气,“居然这般厉害!”
“是啊,我也没想到他有这个能耐!原本只盼着他能帮咱们把那头骨的脸恢复出个六七成的样子,谁知道,他居然用了这么短的
时间给我捏出这么个东西来!”徐延朔说着,从怀中掏出那枚“铁鱼”,“说到底,还是得感谢宋公子这信物。若是没有这个,怕是我说烂嘴皮子,王敬也不会答应我的。”
宋慈接过那枚“铁鱼”,又转头看着桌上的泥塑像,终于忍不住感叹道:“这雁北堂,真真都是能人啊!”
“一个捏泥人儿的都这么大本事,你说的那个铁鱼堂主,能让这么多人服他,想必这人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能了!”安盛平有些羡慕地看着宋慈,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有机会,可要惠父兄帮小弟引荐引荐,让我也开开眼才好!”
宋慈苦笑着摇摇头,心道,铁鱼神龙见首不见尾,就连他们本帮派的弟兄都不是说见就见,我一个外人,哪有那么大面子和本事?不过,一想到两人明明只有一面之缘,那铁鱼却帮了自己这么大的忙,看来,若是真的有机会再见面,他还真是要好好感谢感谢人家了。
“现在有了这泥塑像,又有了那人手臂上的虎头刺青,看来要找到这人的身份也不是什么难事了。”安盛平道,“我明日一早就叫人去照着这泥塑像把他的脸画出来,到时候贴满大街小巷,肯定有人认识他!”
第二天一早,安盛平便按照昨夜所说,带着那颗头去了衙门。
可谁知道,他们还没来得及找画师,就已经知道了那颗头的身份。
“回爷的话,这人叫吴通,家住普兰巷,是个开卤味店的。”
认出那颗头的不是别人,正是安盛平的小厮福顺。福顺人缘极好,在这长乐乡的时间虽然不算长,但却走遍了大街小巷,几乎什么人都认得。因此,他只看了那头一眼,便认出了头颅的身份。
“不知爷记不记得您先前爱吃的那樟茶鸭子?那便是小的从吴通家开的吴记铺子里买的。”
安盛平思索了一会儿,还真想起来了,他刚到这长乐乡时,曾经因为水土不服,吃得又不对口味而郁闷了一段时间。那时候福顺给他变着花样地找了许多当地的美食来,其中就有这樟茶鸭。
那时候他好像还挺爱吃的,所以福顺前前后后买了好几次。于是他有一天好奇,就顺口问了一句,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吴通开的应该是夫妻店。店铺里除了他和他娘子外,就只有一个负责切熟食的小徒弟,说白了也就是个帮忙打杂的伙计,再无他人。
等等,切熟食……
他突地想起了那一日在树林外徐延朔与宋慈的对话。他们当时说,吴通的头是被一把极锋利的刀砍下来的。也许是屠夫或是刽子手……那有没有可能,就是那切卤味的刀呢?
事不宜迟,他马上叫人去把吴通的娘子和那小徒弟叫到衙门里来问话,问问他们为何这吴通失踪了几日,却不见他们来报官?难不成,他们心里有鬼,早就知道那吴通死了,所以才压着他失踪的消息,不肯上报给官府?
吴通今年三十有八,而他的妻子吴杨氏却只有二十一岁,居然相差了足有十七岁,倒真是一对老夫少妻。
和吴通平凡无奇,甚至可以说有一点点其貌不扬相比,吴杨氏却是一朵娇花,她肤色白皙,体态丰腴,虽然穿着身质朴的布衣,但却遮不住那一身媚骨,好像个嫩得能掐出水的花骨朵一般,眉梢眼角都带着万种的风情。据说,这吴杨氏在坊间还有个绰号叫作
“卤水西施”。也是因为她的缘故,吴记的卤水铺子生意才能那么好,
居然可以紧邻着长乐乡最气派的酒楼—悦仙楼,而酒楼的生意也被吴记抢去了不少。
再看那跪在她一旁的乃是吴通的徒弟丁虎,倒也人如其名,真真是个虎头虎脑、虎背熊腰的愣小子。他今年整整二十岁,比吴杨氏年龄还小上一岁,但可能是因为平时总是起早贪黑地干粗活,切卤肉,所以长得极为精壮,倒是看着比吴杨氏还要略大一些。虽然样貌也不算英俊,却有种年轻人特有的阳刚之气,从某些意义上讲,确实比已近不惑的吴通要更加吸引女性。
所以,看到这二人往堂下一跪,不用说什么,众人就已经先入为主,觉得这二人很可能有私情,然后一起联手谋害了亲夫。
“吴杨氏,我且问... -->>
安雨柔有两个贴身的丫鬟,一个是她从娘家带过来的映月,一个是到了董家老宅才提拔到身边的淑香。
映月几乎是跟着安雨柔一起长大的,整日除了围绕着自家小姐,便再没有什么自己的生活。
可淑香不同,淑香今年十七,说大不算大,说小倒也不算太小。她是两年前卖身到了董家老宅的,不久后,安雨柔来了这里,
成了这座老宅的女主人。
淑香并不是一直为奴,她和董家签的是五年的契约,如今已经过了两年,再等上三年,她便可以出府去了。
当然,若是她在这期间可以凑足了银子,而主子也同意的话,也能提前解除契约。
不过淑香自己却没有这个意思,一来她当年之所以会卖身为奴,是因为家里确实穷得揭不开锅了。母亲得了重病,父亲一个人种地,每年的收成仅仅够交了租子后一家人吃喝,哪有闲钱给母亲请郎中、抓汤药……她虽然还有个妹妹,但是却比她还小了三岁,她卖身进董府时,她那妹子才不过十二。年纪太小,她实在舍不得让妹妹出来受苦,即便主子再好,也毕竟是为奴为婢,做着伺候人的活儿。二来,她不得不承认,这安雨柔对待自己,确实是不错的。
原本她只想进董家当个粗使的丫鬟,可也许是因为她年纪轻,又也许,当年那董夫人也是初来乍到,她想着比起从董家原有的老奴中找一个来伺候,还不如提拔个新人,慢慢培养,也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淑香伺候安雨柔这些日子,一直捎带着小心,生怕自己没经验,哪里做得不够好,惹了主子不高兴。不过也因为如此,安雨柔似乎对她也格外宽待,并没有过多地为难。
就连安雨柔身边的映月和周嬷嬷也都十分和气,相处起来完全没有架子,也并不会欺负或是瞧不起她这乡下姑娘。
这样的日子,她过得十分惬意,而挣来的银钱也确确实实帮了家中不少的忙。
至少,母亲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渐渐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再加上董家在这长乐乡的声威,也有不少人想要巴结,最明显的就是妹妹今年才不过十四,却已经有几个媒婆来上门提亲了。
淑香知道,那都是董夫人的面子,也是自己的福气。
这样的生活,原本是她最向往的,如果可能,她甚至想要永远留在夫人的身边。可是最近,她却渐渐地有了一些动摇……
而她之所以想要离开,是因为一个男人。
那人姓田,名叫田力,是为董府送菜的一个菜商家的小儿子。
淑香被安雨柔收进房里做丫鬟前,曾在后厨做过三个月的帮工。也是那个时候,她认识了田力。
两人年纪相仿,几次交谈下来,彼此也都对对方留下了不错的印象。虽然后来淑香去了安雨柔那里,他们见面的机会就少了。但安雨柔的饭菜,通常都是淑香负责和后厨交涉的,所以难免还是会
和田力有一些接触。
比如主子明天想吃个新鲜的莲藕,淑香就会嘱咐田力第二天一早摘了新鲜莲藕送过来。又或者,主子最近想念故乡,想吃些在临安城时吃惯的青菜,淑香也会提前告知,让田力努力找来,好缓解主子的思乡之情。
这一来二去的,两人竟渐渐有了种默契,而后来他们的交涉也不仅仅停留在为主人着想之上了……
有时候两人闲聊,淑香会提及小时候在荷塘边吃过的莲子,于是第二天再到厨房时,便会看到那里已经放了几个莲蓬。莲蓬上还带着水珠,一问才知道,竟是那田力采了,劳烦某位厨娘捎给她的。又或者,府里的规矩是不会让下人们随便外出买零嘴儿的,那田力便会从外面带一包烤栗子或是山核桃,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从怀里掏出来,塞给她就跑。
再到了后来,他甚至会帮她往家里捎东西,有时候母亲或是妹妹有什么要给她的,也会由田力帮忙带过来。
原本安逸的日子,因为有了和他的见面,竟也变得甜蜜了起来。甚至有几次轮到淑香休息时,她也会在回家探望过后,再单独
跟田力在外面见个面,聊聊天。
今日恰巧是淑香回家的日子,明天一大早,她便要回到董府,直到下个月的此时,才有机会再回来住上一日。
明日回府前,田力约了她一起赏月,说是有事相商。她心里隐隐觉得,他大概是要问她赎身一事。
这事,田力也曾和她提过两次,说是家里催得紧,希望他赶快成婚,继承家业。田家虽不是大富大贵,但相比一般人家,也算是
小康水平了。而且田力的父母似乎也知道他二人的事,明知她家境贫寒,又是个丫鬟,却也不嫌弃,这一点着实令淑香感激。
但田力的父母却总是催着他尽快成亲,想要早点抱孙子,偏偏淑香的卖身契是签了五年的,还要再等上三年才能出府……
三年的时间太长,这中间最怕出什么变故。所以田力索性提出为她赎身,他见过董夫人一次,觉得她是世上最温柔善良的贵妇人。一个这么好的人,肯定不会为难他们,所以只要淑香同意,他愿意去求董夫人早日放淑香出府。
天色已经渐渐晚了,月亮也悄悄地爬上了夜空。盛夏时分,空气里带着股潮湿的感觉,好在因为日头沉了,这才稍微凉快了一些。淑香穿着件淡紫色的襦裙,这本是安雨柔出嫁前的旧衣,但因
为保养得极好,再加上安雨柔一向为人低调,衣服不喜太过奢华,所以尽管这裙子质料上乘,但却并不出挑,即便是淑香这个身份穿了,也不会让人觉得她是刻意显摆。反而更衬托得她肤色白皙,恬淡之中,又带了一丝温柔,秀美的同时又添了一分娇俏。
这裙子,淑香本来也舍不得穿,但是一想到今晚田力可能会央求自己嫁给他,出门前竟然没来由地小鹿乱撞,悉心打扮了好一阵。此时,她梳着个双丫髻,鬓角插了朵出门前采的丁香。淡紫色
的丁香花正好与她那裙子的颜色呼应,而且微风拂过,还带着股香甜的味道,更衬托得她人比花娇。那圆润饱满的耳垂上,别着对小巧的珍珠耳环,这是映月姐姐在她生辰时送给她的,虽然不大,但她很是喜欢。
一想到主子和映月、周嬷嬷对自己的好,淑香就觉得鼻子有些发酸,她舍不得离开董府,更舍不得离开朝夕相处了一年多的几个人。
但她不可能跟着夫人一生一世,映月将来也会嫁人……她总不能放着一辈子的幸福不要,一直留在她们的身边。
心中这么想着,她也越来越烦躁,如今她已经在这路边的凉亭等了将近一炷香的时间了,怎么那田力直到现在还没有出现?
正想着,却听到远处一阵脚步声,她以为是自己的情郎终于赶来赴约了,抬起头,努力朝着那脚步过来的地方望去……可片刻之后,那远处却只走来一个步履蹒跚的老婆婆。
不知是谁家的老人,这么晚了,竟然还要一个人赶夜路。她这么想着,不由多看了几眼。
谁知不看还好,这一看,心里立刻凉了一大截。
原来那老婆婆不是别人,正是自家邻居一位姓刘的大娘。
这刘大娘是个碎嘴,而且极喜欢传话。若是自己和田力在这路边凉亭幽会一事被她知道,不出几日,怕是整个村子就全都知晓了。
淑香急得直跺脚,恨不得现在就赶紧跑了。可田力人还没到,要是他来了看不到自己,那该如何是好?
眼瞅着,刘大娘越走越近,而且似乎有意无意地抬头往凉亭这边瞧了过来,淑香知道,她不能再犹豫了。
提起裙摆,她全然顾不得形象,转身迈下台阶,顺着小路朝着林子里跑了过去。
那是一片茂密的杨树林,此时一片漆黑,她纤瘦的身子躲在那些粗壮的树干后,只要不离得太近,那刘大娘应该是不会注意到自己的。
只要她能等到刘大娘离开,到时候再从树林里走出来就好了。心里这么想着,她加快了速度,迅速闪身到一株杨树背后,然
后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头,注视着这边的一切。
刘大娘因为老眼昏花,没有注意到淑香藏身的这片树林。只是,她步伐太慢,竟是走了半天仍未彻底离开淑香的视线。
这时候田力却来了……
他跑到凉亭里,却又根本没见到淑香的踪影。于是,田力急得团团转,甚至干脆快跑了几步,追上了那刘大娘。
杨树下的淑香觉得自己都快气晕过去了!这不是羊入虎口吗?正在她纠结气恼之际,突然,从上面掉下了一滴水。
那水滴正好滴在她的脸上,淑香下意识地望了望外面的天,小声嘀咕道:“倒霉,怎么还下起雨了!”
其实南方的七月,本来就是多雨水的,可她看今天天气不错,再加上又穿了件这么漂亮的衣服,因此就没有拿伞。可谁承想,怕什么来什么,她怕那刘大娘发现自己,偏偏田力还跑去跟人家搭话!她怕下雨,这老天爷就这么不作美,真的下起了雨!
跺了跺脚,也没有别的办法,她只能站在原地默默等着。
过了一会儿,田力一人傻兮兮地又跑回了凉亭,他焦急地东瞅瞅、西看看。
淑香见那刘大娘终于走远,这才抿着嘴,从树林里闪出了身。天色如此昏暗,她穿一件淡紫色的衣裙,在那夜色之中,显得
尤为美丽。因此,田力很快就看到了她,并朝着她的方向挥起了手。所有的埋怨都被他那傻乎乎的举动化解,淑香笑着加快了脚步。“怎么这么晚才到,我都等你半天了?”“对不起,对不起!”田力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我
想起你爱吃夜市的杏仁饼,就绕道去买……”
他的话没有说完,整个人突然愣在了原地,手中那包杏仁饼也直接掉在了地上,瞪着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淑香。
淑香抿嘴一笑,还当是自己这身衣裳太美,把他看得呆了。于是,她轻移莲步,缓缓地提着裙摆,走上了凉亭的台阶……田力却在此时一个箭步冲了过来,紧紧地将抓住了她的肩膀。淑香一愣,这、这反应也太激烈了吧?
就在她蹙眉之时,田力突然开了口:“你没事吧!怎么脸上都是血?”
“血?”
淑香有些纳闷,她好好的,哪来的血?
这么想着,不由用手往脸上一摸。那滑嫩的皮肤上,好似有什么东西晕染了开来。
确实,她刚刚在树下躲着的时候被雨淋了,脸上湿了几块,不过她也没有在意,毕竟雨不大,可待到她轻抚过自己的脸颊,再看那右手时,却和田力一样,整个人都呆了。
她的指尖居然红了,手上那红色的东西分明就是鲜血!“怎么会这样!”
她大叫着,疯狂地用双手在脸上涂抹起来,而直到此时她才发现,不仅仅是脸上,她的衣服上也有几处红色的血点子。宛如一朵朵红梅,在淡紫的布料上绽放。
“你疼不疼,有没有事?”田力想用手擦擦她的脸,可又怕她有伤口,会弄疼她,只能急得干跺脚。
淑香却再也经受不住打击,吓得昏了过去。田力只好把她送回了家。
第二天,淑香没有回到董府,她吓坏了,几乎一夜没有合眼。
她回想着昨晚的经历。当时,她站在树下,以为天上下了雨,虽然只有几滴,但她却实实在在地感觉到了雨水滴在自己的脸上。
可老天又怎么可能会下血雨呢?
如果这血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就是她藏身的那棵大树了……她不敢想象那时候她头上有什么,如果她当时抬了头,不知道
会看到什么吓人的情景……
她真的怕极了,怕得连房门都不敢出,怕得搂着不明所以的母亲,完全不愿意撒手。
她麻烦田力恳求夫人可以让她在家多留几日,也恳求安公子和徐大人能帮忙尽快解决此事。
这突发的事件又一次打乱了安盛平等人的安排,只能将方玉婷的案子暂时搁置。
由于淑香居住的那个小村子比较偏僻,如果坐马车的话,可能会因为道路不够宽敞而十分颠簸。于是,安盛平和安广骑了马,宋慈骑着他的那头小毛驴,一起朝着那片树林赶去。
徐延朔带着一队官差已经提前赶去。而福顺和阿乐另有任务,所以这次并没有跟随在他们左右。
一路上,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了方玉婷的案子。因为此处人烟稀少,倒也不怕被人听了去。
那四个轿夫的事情他们已经吩咐了下去,原本只有一个人的体貌特征也许不太好找,但是现在知道了其余三人都因为被割去舌头而不能说话,那找起来,就相对要容易一些了。
虽然这四人也不一定什么时候都在一起,但只要顺着这条线,安盛平相信,他们很快就能摸到幕后的黑手。
那个名叫柴峻的画师,还有那位在书院做事的名叫翟金玉的后生,也被暗中监视了起来。当然,这只是为了确保他们的安全,一旦那女鬼有所动作,他们也好尽快出面,将她捉拿归案。
不过,最令宋慈在意的,却不是这些。
他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要去看看那方玉婷的坟墓。顺带的,也想要拜访一下曾和方玉婷有过婚约的大和尚释空。
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那释空会知道些什么。
毕竟释空和方玉婷两人曾有过那么深的羁绊,若是她真的就这么死了,他为她遁入空门也就罢了。可现在,她却从坟墓里爬了出来,并且已经连续害死了好几条的人命!
即便这件事从头到尾都只是一场阴谋,是有人假借了方玉婷的名号……可释空为了她,连荣华富贵、红尘乱世都可以不要,怎么此时却能淡定得不闻不问,完全不想为她洗清罪名呢?
宋慈虽然没见过释空,但也听过一些关于释空的传闻。他曾是最令世人艳羡的状元郎,曾经舌战百官,连当今圣上都折服于他的才情。这么有理想、有抱负、有口才、有智慧之人,真的能在短短几年间磨平了自己的心性,甘心沉寂在这么一个小地方?
安盛平自然明白宋慈的心思,他一手牵着马缰,微笑目视着远方,“放心,等忙完这边的事,我会安排你去见那释空的。”
三人又绕过一个土坡,终于来到了淑香昨晚所在的那片树林。
远远的,就看到了那个凉亭,而亭子再往前几十步路的地方,就是出事的杨树林了。
兴许是已经结束了搜查,以徐延朔为首的几个官差正站在树林前的空地上,在那里等着他们了。
“安公子,宋公子!”徐延朔的脸上一副愁容,似乎刚刚的发现很是令他头疼,“你们看看吧,这件事,怕是不太好办了。”
宋慈开始时只当是个小案子,但现在听到徐大人这么说,心里不禁也有些担忧起来。
“怎么个不好办?”安盛平问着,也凑了过来。
徐延朔仍旧苦着脸,回头指了指身后的一棵杨树:“就是这棵树,我们在树下的土地上,还有那树干上都发现了血迹,然后爬上去一看,竟然找到了这个。”
他说着,将他们引着又往前走了几步,那地上有块布,也不知道包着什么,鼓鼓的,看着就像块大石头。可那布包的周围却飞满了苍蝇,“嗡嗡嗡”,很是恼人。
徐延朔点点头,示意一个官差去把那布包打开。那人得了命令,赶紧弯下腰,咧着个嘴,很不情愿地将布包打开。
一股血腥气随即扑鼻袭来,没了遮盖,那群苍蝇更是疯了一样,朝着那东西飞了过去……
直到此时,宋慈他们才意识到,那血淋淋的,竟然是一颗面目全非的人头。
“我怀疑是被野兽啃食过了,所以现在这头都残破不全了。”徐延朔指着那脑袋,眼睛微微眯起,虽然他就是干这行的,但这画面也确实血腥了一些,“鼻子已经没了,耳朵也被咬掉了一只,脸上基本就没有一块好肉了,头发都乱糟糟的,连个发髻都没有!现在别说长相,就连男女都看不出!”
他说着,又索性蹲下身,将手在那人头上抹了抹,“宋公子你看,这头明明是我们从树上取下来的,可是上面却沾满了泥沙,你说这是什么情况?难不成,这颗头在上树之前,还被人当成空心皮球踢过?”
“应该不是,”宋慈蹲到他的身旁,专注地看着那面目全非、血肉模糊的人头,“我觉得徐大人说的没错,这头看起来确实是被野兽咬过。四郎你瞧!”
宋慈叫了一声,示意安盛平过来看。“你看这鼻子的部分,断掉的伤口看起来似乎是狼或者野狗的牙
齿咬的。至于为什么会有土,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那野狗—姑且就说是野狗吧,可能拖拽着这颗头颅行走了一段时间,这期间又一直不停地撕咬,所以才导致这颗头颅上沾满了沙土。而另一种,就是这头本来是被埋在地下的,却因为埋得不够深,被那野狗闻到了味儿,所以把它挖了出来!”
“等等等等!”安盛平扶额,“这些都不是重要的吧,重要的应该是这头怎么会上树才对吧?”
“那可能性就更多了,也许是那野兽刚好会爬树,还有可能是人为……不过按照这头颅的头围大小来看,我觉得这人应该是个成年男子,而且你们摸一摸他的下巴,好像还能感觉到有些胡楂。”
他这么说完,徐延朔也很认真地伸出了手摸了摸那头颅的下巴。接着,又用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
安盛平站在一旁看着,突然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那这人怎么死的,惠父兄你能看出来吗?究竟是野狗挖了死尸来吃,还是有人被野狗袭击……”
“还真不是野狗!”
孰料,安盛平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打断了。当然,打断他的,必定就是那宋慈。
“你瞧,他脖子的切口处很平滑,这不是被野狗咬伤造成的,而应该是用了刀具。这不是死后造成的,皮肉微卷,伤口发红,说明他是在活着的时候被人砍了脖子!”
“没错!”徐延朔可是用刀的老手,他其实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赶紧补充道,“这刀很锋利,不是一般家里做饭时用的那种菜刀,也不是砍柴用的砍刀。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刀一定经常打磨,即便不是杀人利器,也一定是剔骨专用!”
“就像刽子手或者是屠夫用的那种刀?”“嗯,极有可能!”
见他俩你一言我一语的,好似对这颗面目全非的头颅十分感兴趣,安盛平苦笑着摇了摇头。他直起身子,环视四周,原以为那发现了这头颅的小丫鬟也在场,可看了一圈儿,却根本没有发现任何女眷的身影。
“奇怪,那个叫淑香的怎么没来?”是叫淑香吧?如果他没记错的话。
“回大人,淑香她昨夜给吓着了,所以说什么也不敢再来了!”回话的,是个年约二十的后生。他身量不算高,穿着件青蓝色
的布衣,低着头,正小心翼翼地给安盛平行着礼。和周围穿着官服的那些差人站在一起,他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你是?”
“哦,这是田力,昨晚,淑香姑娘就是和他约了在这地方见面
的。”徐延朔替他答道,“那淑香胆子小,不敢来,所以今天是这位田力兄弟帮我带的路。”
“哦!”安盛平听姐姐说这件事的时候,好像也听到过这个名字。“大人,草民虽然不住在这附近,但是也听淑香提起过,说这附
近有些野猴子,所以草民以为,那头颅之所以会上树,可能就是这些猴子所为。”
听他的言谈,还像是读过几年书的,因此安盛平对他的好感又胜了几分。
“不过这人已经面目全非了,就算宋公子推断出他是个成年男子,要找到他的真实身份恐怕也不太容易吧?”徐延朔边说边站起了身,“而且,我更在意的是另一件事。”
“什么?”安盛平问道。“既然有脑袋,那这人的身子又去了何处?”
宋慈没有理会,在田力的陪同下,又去了发现人头的大树下查看了一番。
待到他查看完毕,再回到田埂前的空地时,表情也更加严肃了。“怎么样,有什么新发现吗?”
他摇摇头,说出来的话,居然有些丧气:“我觉得我们可能很难查到这个人的身份。”
安盛平和徐延朔都愣了:“怎么说?”“虽然被野兽啃食导致很难判断这个人遇害的确切时间,但以树
干和地面上的血迹来说,应该是死了没多久,所以现在我们去查失踪人口的话,这么短的时间,不一定有人报案。而且……确实如徐大人所言,以现在仅有的这颗头颅来看,要判断出死者的身份也是
一件极其困难的事。”“困难?可刚刚你不是推断出了他是个成年男子吗?”
宋慈没吭声,因为实在不知该如何作答。这证据也太少了些,仅仅一颗头,别说他了,怕是父亲来了也没办法……
徐延朔也低头看着那颗头颅,却突然眼睛一亮,仿佛自言自语一般道:“虽然我们不行,但也许他可以……”
“他?”“对,我认识一个人,他是个泥塑高手,不管什么样的人或物,
他只要见上一眼,就能惟妙惟肖地捏出来!而且,他还有个本事,那就是能捏骨!”
宋慈好似明白了他的意思,但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捏骨?”“没错,我曾亲眼见他去参加过一个孩子的满月酒,当时,他
看着那个孩子捏出了个小泥人,说是那孩子长大些的样子。开始时,我们都不信,可过了三年,我又见了那孩子……居然,真的跟他捏出来的泥人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这怎么可能,怕不是徐大人您记错了……”
安盛平本来不信,可话一出口,这才想起徐延朔也有个本事,那就是不管什么人,只要徐延朔见过一眼,就永远也忘不掉。所以,若是别人还有可能记错那泥人的样子,偏偏徐延朔不会。
这也就是说,那人真的有捏骨的本事!“既然如此,那还等什么!徐大人赶紧把那高人请过来啊!”
“这……”徐延朔有些为难起来,“他倒是离长乐乡不远,若是快马加鞭,有个两天一夜,怎么也能把人带来了。可是却不知他愿不愿意帮忙。”
“人命关天,哪有不帮忙的道理!”“他早年被人陷害,吃过官司,所以最痛恨官场,若是换个人去
求他还好,我去……怕是不行。”“可只有徐大人才认识他啊!”“这……”
沉思片刻,徐延朔又突然想起了什么,脸上又展现出了笑容。他抬头看了看宋慈:“也许宋公子可以帮忙!”
宋慈一愣:“我?”
“是,我说的这人,名叫王敬,乃是雁北堂的一员。”
此话一出,安盛平也瞬间明白了过来,他拍拍宋慈的肩膀:“是了!惠父兄不是认识他们堂主嘛!只要你开口,他应该没有不帮忙的道理吧!”
听到这里,宋慈也笑了。
其实那一日宋慈遇到雁北堂的铁鱼,二人确实相谈甚欢。后来又经由他的介绍,宋慈认识了柳仙仙。
这柳仙仙虽然不是雁北堂的人,但交流起来也没有丝毫的不愉快,相反,她爽朗霸气的性格反而给宋慈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所以,宋慈对这雁北堂又多了几分向往,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多认识几个像铁鱼这样既爽朗,又有趣的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这里倒是有样东西,说不定可以帮上忙……”宋慈说着,从怀里掏出平时携带的香囊。那是母亲亲手缝制的,有些重要的东西,他会放在这香囊之中贴身带着。
而他此刻从香囊里拿出来的,却是一个看似毫不起眼的铁片,那铁片被雕刻成了鱼的形状。
“这是……”
宋慈笑了:“铁鱼。”
其实那日相见后,铁鱼就将此物交给了宋慈。这“铁鱼”与他名字一样,乃是他身份的象征,如果拿着这信物去见雁北堂的成员,他们便会见此物如见铁鱼本人,竭尽所能帮忙。
只不过柳仙仙却并不是雁北堂的成员,所以那一日宋慈也没有将此物拿出来。
“徐大人只需拿着此物前去,那王敬见了,定会帮助我们的。”他想了想道,“另外这一来一回怕是要耽误不少时间,而且手边没有合适的工具可能也会影响捏骨的效果,我看,徐大人不妨直接将此头颅带去,也省了麻烦。”
徐延朔听完,低头看看那血肉模糊的头颅,不由愣了愣神,“直接带着?”
“当然不是这么带去,”宋慈摇头笑笑,“我会处理一下,只带头骨去就可以了。”
“只带头骨,可以吗?这样那位高人也能捏出来吗?”安盛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看看宋慈,又看看徐延朔。
“应该是可以的。”
“嗯,反正这皮肉也凌乱不堪了,就算不直接带去,等那位过来……以现在这个天气,怕是也没法再看了。”
“这么说确实也有些道理。”“既然如此,那就事不宜迟,马上行动吧!”
当天傍晚,带着那颗处理好的头颅以及宋慈给的“铁鱼”,徐延朔上路了。他马不停蹄,居然只用了一夜就赶到了。
事情比徐延朔想象得还要顺利,当看到那“铁鱼”时,王敬二话没说,直接接过那颗头颅,转身便进了自己的书房……
当徐延朔那边正心急如焚地等着王敬对那颗头颅进行修复之时,宋慈他们这里,也有了新的进展。
回到县衙后,安盛平亲自叫人去统计了一下最近的失踪人口。没想到,仅仅今年年初到现在,这长乐乡然竟然失踪了三十多人!
这些失踪的,除了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子之外,其余的,竟然都是正值壮年的男子。
这一点,就很难不引人遐想了。
抛开受害人的身份先不提,他与脑袋分家的身体,也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安盛平派人在这小村庄附近仔仔细细地查了个遍,就差把这片地区掘地三尺,挖一个底朝天了!可还是没能找到任何与这头颅有关的躯体……当然,他们终于还是找到了一开始埋着那颗头的土坑。那坑洞不大,周围还有不少犬类的足印,连带着旁边的泥土上
还有些血迹和撕咬后的肉块。这无一不说明了宋慈和徐延朔的猜测是对的,这颗头颅是被人埋在了地下,只因为血气太重,埋得又不够深,才被野狗或是豺狼发现,刨开土,挖了出来。
不过,就在他们为了找到尸身而一筹莫展之时,那身体,或者说是部分身体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原来,这长乐乡分了东西南北四个区域,相对于北城的繁华与南城的人口众多,西城相对就比较贫穷,居住在这里的,也多是些社会底层的穷苦百姓。他们多数人衣不遮体,连温饱都成问题。
这天,住在西城的周老汉在出门时居然捡到了一个装有许多鲜
肉碎块的纸包。
纸包内的肉挂着血,味道也还很新鲜,显然是剁碎不久。
当时天色也就是蒙蒙亮,周老汉怎么也想不到会在自家门口撞到这般大运!
他有一年多没有吃过肉了,像现在这么多的肉,更是多少年都不曾见过……可这西城住的都是穷人,又有谁能买得起这么多肉呢!
兴许,是哪位有钱人抄近路,路过这里时不小心遗落的吧?
他虽惴惴不安,但贪念却还是战胜了理智,看看四下无人,便把那包肉往怀里一揣,偷偷地回了屋。
周老汉恐在家煮肉引来邻居的怀疑。于是,他带好调料,又拿了家里仅存的一口还算不错的小锅,牵上了自家那瞎了一只眼的老婆子,朝着城门外的小树林走去……
树林偏僻,平时会经过的人不多,而且那里有一条小河,周老汉把锅用枯树枝支好的时候,他婆娘半睁着还算看得清的一只眼睛,蹲在河边洗肉。
可洗着洗着,却发出一声惊叫。
周老汉心里也是一惊,赶紧跑了过去。结果就看到自己老婆瘫在河边,正吓得瑟瑟发抖,再看那袋子肉居然全都撒了出来。
周老汉那个心疼啊!也来不及去扶老婆,赶紧去捡肉。谁知道却被他老婆一把揪住了,她看看周老汉,又指了指河边那堆碎肉,神神道道地念道:“你、你看……那是啥……”
周老汉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往那河边一看,就见到那堆碎肉里,居然夹着一根手指。
那是人的手指,和他那瞎老婆不一样,周老汉年纪虽然大了些,但
眼神却好得很。此刻,他甚至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指头上的指甲……周老汉赶紧跑来报了官。
几个时辰后,阿乐蹲在衙门的后院,看着地上散布的碎尸块,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他这两天一直没闲着,虽然他没有跟宋慈一起去那树林子,可是他却拿着在岳公子府上拓下的鞋印,跑遍了长乐乡大大小小所有的鞋铺。
按照他家公子的推测,这几人既然是受雇来做这差事的,身边肯定没有女眷。而看那些鞋印,这几人穿的是一样的鞋子,只是鞋码有些不同,想必这些鞋子是在成鞋铺买来的。所以,只要他们能找到买鞋之人的线索,就极有可能会找到几个抬棺材的人。
至于福顺的任务跟他差不多,只不过找鞋铺换成找棺材铺。
几位受害人家中的棺材一模一样,花纹和材质一看就是出自同一个棺材铺,所以,福顺带着棺材上拓下的花纹,还有一块木板,以及他事先量好的尺寸,正在一家家地去找制作了这几口棺材的铺子。
福顺那边进展得并不顺利,找遍了长乐乡的棺材铺也没找到一家认识这棺材的。所以他最近干脆出了城,打算在临近的几个乡镇也找找线索。
和福顺相比,阿乐幸运了许多,这几日的罪也没白受,居然还真的找到了卖出这几双鞋子的店铺。
店铺的老板是个体形偏胖的中年人,似乎特别怕热,他剃了个光头,一边跟阿乐说话,一边摇着个大蒲扇,看着就像是寺庙里的弥勒佛。
那老板说,这样的鞋子他半年前卖了十二双,因为很少有人一下子买这么多,所以他便记住了那人的样貌。
那人身材魁梧,个头特别高,虽然长得十分平凡,但是他左脸上有颗豆子大的瘊子,而且他当时也不是自己来的,还带了一个人来试鞋,那人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话,不知道是不是个哑巴。
后来那两人离开时,他还听到那个子高的人叫那不说话的先拿着鞋回去。而且,个子高的说他要绕道去趟老妖怪那里,便朝着城南的方向去了。
几个装神弄鬼抬棺材的面具人,又要去找什么老妖怪?老妖怪是谁,他究竟住在哪里?在这场连环谋杀案中,又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阿乐原以为自己这次立了功,能抵了上次在芙蓉阁留宿的罪过,说不定公子一高兴,能体恤他这两天的辛苦,给他放个假!可谁承想,他连个懒觉都没睡,连顿好饭都没吃,居然就被拽到了这里,要帮着公子来拼那尸体的碎块!
“唉……”想到这里,阿乐忍不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造孽啊!”“造孽,你说谁?”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阿乐回过头,一脸尴尬地看着他家公子毫无表情的脸。
“公子好,我说这凶手呢!他们太过分了,杀了人也就算了,还把人碎尸万段,把脑袋都砍下来还不够吗?还给剁碎成这么多块儿,这也太造孽了,也不怕死了会下地狱啊!”
“呵。”宋慈笑了笑,阿乐那点儿小心思他还看不出吗,不过这孩子脑筋转得倒是快,这都让他给圆过去了,也算他机灵,“少废话,
赶紧拼吧。早点儿拼完,也能早点儿休息。”阿乐苦着脸:“哪能早啊,这么多……”
宋慈蹙眉,这个阿乐,平时油嘴滑舌的,一让他正经干活儿就打岔。
“又不是让你给我拼出个人形来,你只要给我分分类,好推测出大概是身体哪个部位就好。再说了,又没让你一个人拼,我这不是过来帮忙了。”
“哦,那就容易多了!”
他倒是挺容易满足,痛快答应了一声,便真的不再说话,索性跪在了地上,开始按照皮肤和肉块的纹理来给这堆肉分门别类。
于是,当安盛平带着安广走进衙门后院时,便见到了他们主仆二人一跪一蹲,正在地上拿着一堆尸块认真地研究,而且时不时地,还传来这样的对话—
“这是手指,这块也是,这好像是脖子……嘿嘿嘿,公子你看,这是胸口吧?这人胸上还长着毛呢!”
“阿乐,你能不能认真些?”“嘿嘿,公子我错了,噗,这肯定是胸没错,您看我找到了什么!”“阿乐,你再这样我生气了啊!跟你说过多少次了……”
“是是是,我们要尊重死者,就算是尸体,也要抱有敬意。”“既然知道,那就好好干活,别废话!”
“遵命!”
安盛平摇头苦笑,这对主仆,也真是够了。不过想到这里,安盛平又突然回过头看了看安广。
安广有洁癖,也一直不喜欢血腥的东西,如果他看到那遍地的
尸体碎块,怕是会觉得恶心吧?“少主?”安广见安盛平一直看着自己,还以为他有什么事情要
吩咐。
安盛平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他太了解安广。“没事,”安盛平笑了,眼神中溢满了温暖,却又夹杂着那么一
丝丝的无奈,“我们过去吧。”
夏日的闷热天气中还带着潮湿,随着越走越近,那股难闻的腐臭味扑面而来。安盛平下意识地皱了皱鼻子,不用回头也知道,安广此刻的表情,一定也十分“精彩”。
而再看宋慈主仆,也不知是不是常年与尸体打交道的缘故,居然面色如常,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不适应。
宋慈听到脚步声,抬起头,看着他俩。见到安盛平脸上的苦笑和安广蹙紧的眉头,也明白他们是嫌弃这些尸块的恶臭,所以才远远地站着,不肯靠近。
“天气热,有什么事情你不用亲自过来的,”宋慈说着站起身,朝安盛平微微一笑,“有事差人来找我便是了,或者下次你非要自己过来看,记得提前在嘴里含上一片生姜,再在鼻子下面涂上些麻油,这样相对的,就不会觉得难以忍受了。”
“这倒是个妙法,惠父兄怎么早不说?”安盛平似乎有些适应了,于是又往前走了几步,来到那堆摊开的尸块前,“除了这个,还有没有别的法子可以去除尸臭的?”
“当然有了!”不等宋慈回答,分拣尸块的阿乐却抢先一步回答道,“安公子您不知道吧,凡是验尸之前,先取一些苍术和皂角,放在火里烧了,那味道就能遮尸臭,效果好得很呢!”
“哦?既然如此,那你们怎么不用?”“嘿嘿,我们这不是习惯了!别说这点儿尸块了,就是那大夏天
泡在河里都快肿成猪头的尸体我们也见过,那味道才叫厉害呢!”阿乐说着,似乎又想起了那个味儿,居然有些干呕。
安盛平虽然没见过阿乐说的那种尸体,但想想也觉得恶心,好像一闭眼,都能闻见那股腐烂的味道一样……
他不敢再想下去,只能赶紧将视线转向宋慈的脸,不知为什么,这一刻,他突然觉得宋慈长得特别可爱。至少,要比那泡发脸的尸体和遍地的尸块要可爱上好几倍!
“有什么发现吗?”“暂时没有,不过按照尸体的破损和腐烂程度来看,这些碎尸块
和徐大人带走的头颅,确实有可能是同一个人。不过实话说,这些尸块太细碎了,根本看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你那边呢,关于失踪人口方面,有没有什么新的进展?”
安盛平摇摇头。“哇!公子,您看我找到了什么?”
正在宋慈陷入沉思之时,阿乐却像是捡到宝贝一般,突然回过头,大叫了一声。
宋慈和安盛平闻言,赶紧走了过去。
只见阿乐的手中拿着一块粉灰色的肉块。
“这是……”安盛平凑近一步,此时此刻,他也顾不得嫌尸体恶臭了。
“是刺青!”
宋慈眼睛一亮,他其实没想到尸体身上会有这么明显的痕迹。
要知道,凶手势必是不想让人发现死者的身份的,不然也不会残忍地连死者的头也砍了,而且还做了分尸这么可怕的事。
“这可是个关键!阿乐你再找找,看能不能拼出这刺青的图案来!”得了自家公子的赞许,阿乐也来了精神,答应了一声,又继续
埋头找了起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虽然那尸体被切得很碎,但经过宋慈和阿乐的努力,还是将那刺青上的图案拼凑出了一小部分。
“怎么好像是个虎头?”“你确定是老虎吗?我看着,怎么像是个猫!”“谁会刺个猫在身上?”
“也对。”“不过这块皮肉是哪里,后背还是前胸?”宋慈看了看,“应该是手臂。”
“那也就是说,这些尸块,主要是受害人的上半身了?”
“嗯,包括那天找到的那个头颅在内,都是上半身。”关于这一点,宋慈倒是很肯定,“不过你不觉得奇怪吗?”
“哪里奇怪了?”
安盛平对人体的研究远不如宋慈,因此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异样。而宋慈却笑了,那是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让安盛平看了都有种
不寒而栗的感觉。他说—
“你没发现吗,这些碎块虽然都是上半身,可却没有内脏。”
是的,这尸块被切得细碎,但是几乎每一块都带着骨头。那是一把吹毛利刃、削铁如泥的好刀,切碎这尸骨时,几乎毫不费力。
可偏偏,这些尸块之中并没有掺杂着受害人的内脏。
这不禁让人产生了疑问,究竟,这人身体的其他部分,都去了哪里?
又是一天半之后的午夜时分,徐延朔回来了。
他去的时候,背着个包袱,那里面装了一个木制的盒子,盒子里放着被宋慈处理好的头骨。回来时,他仍旧背着那个包袱,只不过,里面的盒子却比去时的那个要大了两圈。
他连夜敲开了宋慈所在的客栈房门。而后,两人又一起赶往了董府,去见了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安盛平。
三个人,点上了几盏灯,把原本阴沉的黑夜也照得仿若大白天一样明亮。
徐延朔的表情十分严肃,甚至可以说是虔诚。
他把那一直背在身后的包裹打开,将那盒子取出,放在了桌上。然后,他看了看安盛平和宋慈,脸上带着股淡淡的,却又充满
自信的微笑。
接着,他打开了那个盒子。
盒子里,与那被徐延朔带走的,只有一副骨架的头颅不同,这一次,他带回来的,是个五官清晰的人头……
那头颅仿佛被人填上了血肉,除了没有颜色,没有睁眼外,其余的一切都和真人无异。
即便是宋慈也没有想到,雁北堂的王敬竟然有这个本事!他不仅仅帮他们捏骨,复原了那死者的样貌。更是直接在这头骨上捏出了一张脸孔,一张让人只要看一眼,就能立刻联想出那原主样貌的脸!
“这、这是在那白骨上直接做出来的?”安盛平简直不敢相信自
己的眼睛,若不是亲眼所见,他简直会以为自己见了鬼!
“没错,这泥里面,便是那颗头骨。”
徐延朔边说边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将那头颅从盒子里取了出来。泥塑像的脖子处是平的,完全可以直接摆放到桌上。此时,那些灯光从各个角度照过来,在塑像的脸上打出了阴影,就好像那是个睡着了的人,随时都可能睁开双眼一般……
人像的脸形十分消瘦,颧骨很高,眼睛虽没有睁开,却仍能看出狭长窄小,双目之间的距离也比较短。因此只看这脸孔的话,着实没有什么特色,是个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中等偏下的容貌。
而且,宋慈之前分拣尸块的时候也注意到了,此人的身材应该是偏瘦的。他身上几乎没有什么肥肉,有些地方甚至可以用皮包骨头来形容。
如此一对比,倒是真的和他这脸形相称,绝不会是什么高大强壮之人。
“太神奇了!这居然真的是用泥巴捏出来的!太神了!太神了!”一旁的安盛平几乎不能自已,除了反反复复地感叹,他甚至想不到别的词汇来形容此时的心情。
临安城那么多的能工巧匠,他从小又生在权贵之家,见识过不少精巧的工艺品和雕塑,但却从没有一次能像现在这般震撼!他已经彻底折服在了这惊人的技艺之中,甚至忘却了他们找人复原这颗头颅真正的目的。
“那王敬……”宋慈也长吸了一口气,“居然这般厉害!”
“是啊,我也没想到他有这个能耐!原本只盼着他能帮咱们把那头骨的脸恢复出个六七成的样子,谁知道,他居然用了这么短的
时间给我捏出这么个东西来!”徐延朔说着,从怀中掏出那枚“铁鱼”,“说到底,还是得感谢宋公子这信物。若是没有这个,怕是我说烂嘴皮子,王敬也不会答应我的。”
宋慈接过那枚“铁鱼”,又转头看着桌上的泥塑像,终于忍不住感叹道:“这雁北堂,真真都是能人啊!”
“一个捏泥人儿的都这么大本事,你说的那个铁鱼堂主,能让这么多人服他,想必这人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能了!”安盛平有些羡慕地看着宋慈,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有机会,可要惠父兄帮小弟引荐引荐,让我也开开眼才好!”
宋慈苦笑着摇摇头,心道,铁鱼神龙见首不见尾,就连他们本帮派的弟兄都不是说见就见,我一个外人,哪有那么大面子和本事?不过,一想到两人明明只有一面之缘,那铁鱼却帮了自己这么大的忙,看来,若是真的有机会再见面,他还真是要好好感谢感谢人家了。
“现在有了这泥塑像,又有了那人手臂上的虎头刺青,看来要找到这人的身份也不是什么难事了。”安盛平道,“我明日一早就叫人去照着这泥塑像把他的脸画出来,到时候贴满大街小巷,肯定有人认识他!”
第二天一早,安盛平便按照昨夜所说,带着那颗头去了衙门。
可谁知道,他们还没来得及找画师,就已经知道了那颗头的身份。
“回爷的话,这人叫吴通,家住普兰巷,是个开卤味店的。”
认出那颗头的不是别人,正是安盛平的小厮福顺。福顺人缘极好,在这长乐乡的时间虽然不算长,但却走遍了大街小巷,几乎什么人都认得。因此,他只看了那头一眼,便认出了头颅的身份。
“不知爷记不记得您先前爱吃的那樟茶鸭子?那便是小的从吴通家开的吴记铺子里买的。”
安盛平思索了一会儿,还真想起来了,他刚到这长乐乡时,曾经因为水土不服,吃得又不对口味而郁闷了一段时间。那时候福顺给他变着花样地找了许多当地的美食来,其中就有这樟茶鸭。
那时候他好像还挺爱吃的,所以福顺前前后后买了好几次。于是他有一天好奇,就顺口问了一句,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吴通开的应该是夫妻店。店铺里除了他和他娘子外,就只有一个负责切熟食的小徒弟,说白了也就是个帮忙打杂的伙计,再无他人。
等等,切熟食……
他突地想起了那一日在树林外徐延朔与宋慈的对话。他们当时说,吴通的头是被一把极锋利的刀砍下来的。也许是屠夫或是刽子手……那有没有可能,就是那切卤味的刀呢?
事不宜迟,他马上叫人去把吴通的娘子和那小徒弟叫到衙门里来问话,问问他们为何这吴通失踪了几日,却不见他们来报官?难不成,他们心里有鬼,早就知道那吴通死了,所以才压着他失踪的消息,不肯上报给官府?
吴通今年三十有八,而他的妻子吴杨氏却只有二十一岁,居然相差了足有十七岁,倒真是一对老夫少妻。
和吴通平凡无奇,甚至可以说有一点点其貌不扬相比,吴杨氏却是一朵娇花,她肤色白皙,体态丰腴,虽然穿着身质朴的布衣,但却遮不住那一身媚骨,好像个嫩得能掐出水的花骨朵一般,眉梢眼角都带着万种的风情。据说,这吴杨氏在坊间还有个绰号叫作
“卤水西施”。也是因为她的缘故,吴记的卤水铺子生意才能那么好,
居然可以紧邻着长乐乡最气派的酒楼—悦仙楼,而酒楼的生意也被吴记抢去了不少。
再看那跪在她一旁的乃是吴通的徒弟丁虎,倒也人如其名,真真是个虎头虎脑、虎背熊腰的愣小子。他今年整整二十岁,比吴杨氏年龄还小上一岁,但可能是因为平时总是起早贪黑地干粗活,切卤肉,所以长得极为精壮,倒是看着比吴杨氏还要略大一些。虽然样貌也不算英俊,却有种年轻人特有的阳刚之气,从某些意义上讲,确实比已近不惑的吴通要更加吸引女性。
所以,看到这二人往堂下一跪,不用说什么,众人就已经先入为主,觉得这二人很可能有私情,然后一起联手谋害了亲夫。
“吴杨氏,我且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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