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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影闪现在我视野中时,我简直呆住了。
港口上,他正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身黑色修士教袍,苍白的肌肤被阳光晒得发红,柔顺的发丝被汗水打湿,贴在脸颊上。他还如同我记忆中的那样,那样温和,那样英俊,在出现的瞬间,就打乱我平静的内心。
他为什么来这里?他来找我做什么?
我站在高高的船舷上,居高临下的望着他。可在他即将看见我时,却转身躲到了帆板后。
过了一会儿,我悄悄望过去,他已经不见了人影。
夜晚的海港是热闹的,水手们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他们喝酒吃肉,享受女人,大声喧哗,为了一点点小口角打的头破血流。
这样的夜晚,天空却显得更加辽阔了。群星遥远,海洋上飘来的气流却似乎送来了比星空还要遥远的东西,犹如冰雪降落在心灵深处,使人悲伤不已。
我独自站在房间的窗口前,床头柜上一盏白蜡烛发出盈盈的光辉,光辉洒在玻璃窗上,映照出我的面容。
一道狰狞的鞭痕从眉间到嘴角,依然清晰的印在我脸上。我望着这张丑陋的脸,伸手捏灭了蜡烛,烛心在我指尖发出兹啦一声响,房间里变得漆黑一片。我把桌上的东西统统扫到地上,然后伏在玻璃上重重的喘息着。
我如今丑陋可悲,身上还背负着杀人犯的名声,我要怎么面对他?我该怎么面对他?他为什么要来找我?他不是讨厌我吗?如果找不到我,他就会自动放弃了吧?
第二天,我下令出海,把他抛在了身后。
我每次出海前都想,等我下次回来,他一定已经离开了。
谁知道他是个那么固执的人,一找就找了两年,经常在各大口岸出入,有时候还去内陆。我多想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不用辛苦找寻了,我就在这里。可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像耗尽了勇气,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我还记得几个路边的孩子用石子丢我的情形,他们丢了石头,然后迅速跑掉,边跑边朝我喊:“疤脸!疤脸!”
跟我交易的商人们,面对我也会露出鄙夷,我知道他们私下时常重伤我。
别人的冷眼和嘲讽,经历多了,也就不放在心上了。可他却不是别人,他是我喜欢的人,小时候,我恨不能时时刻刻在他面前表现出最好的一面,我不要在他心中留下难看的回忆。
现在他真的当了神职人员,在教堂工作,因为帮助当地人的关系,教堂耗资很大,我听说他正四处筹款。我派船员给他送钱并隐去身份,心中却隐隐有种期盼。
他会找到我吧?如果他真的找到了我,我就再也不离开他。
……
爱德华跟我说起了他这些年的日子。
说的时候,他嘴角始终挂着笑容,内容也轻松诙谐,仿佛他这些年过的很满足。但我知道,一切并不如他所说的那样简单美好。常年在海上航行,日子一定不好过,说是在拿生命冒险还差不多。
原本那个一举一动都如同被绅士准则雕琢过的贵族青年,如今像换了个人似的。
他眉宇间的厚重和沉稳是历经了危险和风浪造就的,与青年人故意摆出的冷淡姿态截然不同,有些让人看不透了,看不透他那幽深的眸子,看不透他平静的表情下在想什么。
我们度过了整个下午,大多数时间是他在说自己海上的生活,他谈的兴致勃勃,经常引我发笑。我能感到他在特意讨好我,每当爱德华想要获得某个人的好感时,他总能做到的。我们虽然有过隔阂,后来又分开多年,可他却能轻易营造舒适的谈话氛围,而不会让我感到局促,我最初见到他的紧张无措统统消失了,就好像我们从未断绝往来,一直是最亲昵的好友。
到傍晚的时候,我起身向他道别。
他挽留我说:“我还想要好好款待你呢?今晚就留下来吧。”
“今天晚上教堂有活动,附近的太太们要为即将到来的圣诞做准备,我负责主持祷告。”印度一年四季都很炎热,以至于会意识不到圣诞节的到来。
“你介意我跟你一块去吗?”他笑着问我。
“我很高兴能跟你一起。”我望着他说。
从那天起,爱德华成了我们教堂的常客。他几乎每天都来找我,不需要有很多话说,我们就可以静静的斯磨一整天。我们还结伴到处游玩,像少年读书时那样。这样幸福的日子快活的像个幻影,我甚至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一切让我忘乎所以。
我们并没有对外说明彼此的朋友关系,所以来礼拜的人们还是会在私下里向我抱怨他。
“真讨厌,他怎么突然到我们教区来了?”一个妇人说:“还每天都来,我听说他过去从不上教堂的。”
“自从他来了,我先生都不爱来做礼拜了。”
的身影闪现在我视野中时,我简直呆住了。
港口上,他正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身黑色修士教袍,苍白的肌肤被阳光晒得发红,柔顺的发丝被汗水打湿,贴在脸颊上。他还如同我记忆中的那样,那样温和,那样英俊,在出现的瞬间,就打乱我平静的内心。
他为什么来这里?他来找我做什么?
我站在高高的船舷上,居高临下的望着他。可在他即将看见我时,却转身躲到了帆板后。
过了一会儿,我悄悄望过去,他已经不见了人影。
夜晚的海港是热闹的,水手们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他们喝酒吃肉,享受女人,大声喧哗,为了一点点小口角打的头破血流。
这样的夜晚,天空却显得更加辽阔了。群星遥远,海洋上飘来的气流却似乎送来了比星空还要遥远的东西,犹如冰雪降落在心灵深处,使人悲伤不已。
我独自站在房间的窗口前,床头柜上一盏白蜡烛发出盈盈的光辉,光辉洒在玻璃窗上,映照出我的面容。
一道狰狞的鞭痕从眉间到嘴角,依然清晰的印在我脸上。我望着这张丑陋的脸,伸手捏灭了蜡烛,烛心在我指尖发出兹啦一声响,房间里变得漆黑一片。我把桌上的东西统统扫到地上,然后伏在玻璃上重重的喘息着。
我如今丑陋可悲,身上还背负着杀人犯的名声,我要怎么面对他?我该怎么面对他?他为什么要来找我?他不是讨厌我吗?如果找不到我,他就会自动放弃了吧?
第二天,我下令出海,把他抛在了身后。
我每次出海前都想,等我下次回来,他一定已经离开了。
谁知道他是个那么固执的人,一找就找了两年,经常在各大口岸出入,有时候还去内陆。我多想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不用辛苦找寻了,我就在这里。可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像耗尽了勇气,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我还记得几个路边的孩子用石子丢我的情形,他们丢了石头,然后迅速跑掉,边跑边朝我喊:“疤脸!疤脸!”
跟我交易的商人们,面对我也会露出鄙夷,我知道他们私下时常重伤我。
别人的冷眼和嘲讽,经历多了,也就不放在心上了。可他却不是别人,他是我喜欢的人,小时候,我恨不能时时刻刻在他面前表现出最好的一面,我不要在他心中留下难看的回忆。
现在他真的当了神职人员,在教堂工作,因为帮助当地人的关系,教堂耗资很大,我听说他正四处筹款。我派船员给他送钱并隐去身份,心中却隐隐有种期盼。
他会找到我吧?如果他真的找到了我,我就再也不离开他。
……
爱德华跟我说起了他这些年的日子。
说的时候,他嘴角始终挂着笑容,内容也轻松诙谐,仿佛他这些年过的很满足。但我知道,一切并不如他所说的那样简单美好。常年在海上航行,日子一定不好过,说是在拿生命冒险还差不多。
原本那个一举一动都如同被绅士准则雕琢过的贵族青年,如今像换了个人似的。
他眉宇间的厚重和沉稳是历经了危险和风浪造就的,与青年人故意摆出的冷淡姿态截然不同,有些让人看不透了,看不透他那幽深的眸子,看不透他平静的表情下在想什么。
我们度过了整个下午,大多数时间是他在说自己海上的生活,他谈的兴致勃勃,经常引我发笑。我能感到他在特意讨好我,每当爱德华想要获得某个人的好感时,他总能做到的。我们虽然有过隔阂,后来又分开多年,可他却能轻易营造舒适的谈话氛围,而不会让我感到局促,我最初见到他的紧张无措统统消失了,就好像我们从未断绝往来,一直是最亲昵的好友。
到傍晚的时候,我起身向他道别。
他挽留我说:“我还想要好好款待你呢?今晚就留下来吧。”
“今天晚上教堂有活动,附近的太太们要为即将到来的圣诞做准备,我负责主持祷告。”印度一年四季都很炎热,以至于会意识不到圣诞节的到来。
“你介意我跟你一块去吗?”他笑着问我。
“我很高兴能跟你一起。”我望着他说。
从那天起,爱德华成了我们教堂的常客。他几乎每天都来找我,不需要有很多话说,我们就可以静静的斯磨一整天。我们还结伴到处游玩,像少年读书时那样。这样幸福的日子快活的像个幻影,我甚至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一切让我忘乎所以。
我们并没有对外说明彼此的朋友关系,所以来礼拜的人们还是会在私下里向我抱怨他。
“真讨厌,他怎么突然到我们教区来了?”一个妇人说:“还每天都来,我听说他过去从不上教堂的。”
“自从他来了,我先生都不爱来做礼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