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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且不论阿俏如何,沈谨在一旁,始终板着一张脸,心内却十分想笑,憋得非常辛苦。
周牧云在一旁板着脸,说:“我可是记得,哪道菜式里沾了葱蒜之类,你就再不碰的。”
沈谦点点头说:“是啊!大约一百天之前还是那样子!”
大约一百天之前,他不仅在无知无觉的时候被人喂过猪肝粥,还在对手环饲之下被人塞了一张大葱卷饼。
从此他下定决心,在她面前,死活再不能露出任何忌食挑嘴的模样,以免被她捉住把柄,给与更为严厉的“惩戒”。
“这还真是,我们上回见到士安吃东西,那是什么时候?”沈谦那些“损友”们一起回想。
“对了,是上回徐三太太摆宴,在徐公馆!”
“是啊,想起来了,是阿俏姑娘!”终于有人记起旧事,“是阿俏姑娘做的茶汤泡饭!”
“那哪里是茶汤泡饭啊,那明明是阮家的名点,金汤浸饭,”到底还是有人记得清楚,“那汤鲜得,几乎将我眉毛都鲜掉了。”
当初阿俏在徐公馆做了一份“金汤浸饭”,却将高汤做成茶汤般清澈鲜亮。沈谦自然没有任何异议,顺顺当当地就将那一碗饭吃了下去。
沈谦自己也正想着这桩旧事,想着那时站在他身边,眼睛很亮,身上略带些烟火气的小姑娘。
那时她对自己,还是客气而恭敬,做出来的吃食,其实还是在迎合他的口味习惯,避开他的诸般禁忌。
到了后来,阿俏的胆子越来越大,对他也越来越不客气,刀鱼馄饨里加葱丝已经算是好的,到后来甚至还有了“大葱卷饼”和“猪肝粥”。沈谦越想越是出神,嘴角却情不自禁地向上抬着:她恐怕还不知道,相比那道鲜醇的“金汤浸饭”,他可能更喜欢那些,她亲手做来,只喂给他一个人吃的吃食。她试图拗他口味,他一点儿都不反感,甚至喜欢由阿俏来主宰他的口味,因为在这件事上,他早已信任阿俏,更希望与她,没有半点儿距离地相处。
沈谦正出神,周牧云就在他耳边冷哼了一声。
沈谦回过神,正听见席间有人问:“咦,阿俏姑娘呢?”
阮清瑶抱歉地应道:“我妹妹刚出去了,她说着席上几道菜式的调味都非常独特,所以实在忍不住,想到酒家的后厨去望望,也不知店家肯是不肯。”
她一耸肩,说:“我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大概对世上所有好吃的都痴迷不已。”
阮清瑶话音刚落,就听容?打趣:“所以你们席间哪位能娶到阮三小姐,可就是真的有福了。”
容?不知道周牧云曾经向阿俏求婚的往事,所以才会说了这么一句。她话音刚落,雅间里登时静了,人人都瞅着周牧云。
上官文栋赶紧在桌面下捅捅女朋友,要她别再开口了。沈谨也是当年此事的见证者之一,当下赶紧举起筷子,尴尬地解围:“吃菜,吃菜!”
“是呀,吃菜,一会儿就上热菜了!”人们赶紧把眼光从周牧云这里移开。
这时,周牧云冷着脸瞅了瞅沈谦,正巧沈谦也扭脸望着他,两人目光一撞。沈谦眼里满是笑意,自顾自转回去,周牧云则紧皱着眉头,心里似乎全是懊恼。
阿俏从雅间溜了出去。她的确有这想法,想去“四川酒家”的后厨看看。可是她毕竟也是做席面生意的,深知酒家食肆,最忌讳的就是名菜方子泄露给竞争对手。就算她想,也会控制着自己,尽量不去做这些犯忌的事儿。
所以她只是出来透透气而已。
有沈谦在的时候,往事就总是一幕一幕地往心头上涌。
经过“仙宫”那件事,阿俏哪里还有不明白的:沈谦,就是个自带危险的男人。
他当初不告而别,阿俏虽然恼,可她心底清楚,明白沈谦的用意,不想她继续掺合那些危险的事儿。她同时也是个有分寸的人,清楚自己要做什么,也有自己的生活,即便再着恼,她也可以妥妥当当地将自己的生活过下去。
可是如今他回来,没有半点预兆地出现在她面前,她却仿佛一时乱了阵脚,心里一阵一阵的慌乱,不知该怎么让自己镇定下来。
所以她干脆找了个借口出来,在走廊上转转,权当是透透气,好让自己一颗不安定的心重新安定下来。
“阮小姐,你的东西掉了!”
背后一个温煦的声音陡然响了起来,那声音如此熟悉,令阿俏浑身轻轻一震,背对着来人愣了半晌,才鼓足了勇气,慢慢转过身来,望着那对永远蕴着温存的眸子。
他摊开的手心里,赫然是一枚金镶玳瑁的发夹。阿俏在沈谦进来之前,就已经取下,扔在衣兜里,可能就是在那时候掉在地上了。
“阮小姐若是不嫌弃,请允我为你戴上,可好?”沈谦压低了声音,语气越发温柔。
阿俏低头不语,心头有些发酸,她……她怎么会嫌弃他?她有什么资格嫌弃他,嫌弃堂堂一介督军之子,终日参与着掌控着那些“大事”的男人?
说到底,她只是自己……只是一个尘世中的寻常女子罢了。
沈谦见她始终低着头,忍不住轻轻一笑,伸手去她额上,轻轻将她一丛垂落的短发撩起,然后再用发夹一束,让她洁白而饱满的额头从散发下露出来。
阿俏伸手扶了扶头上的发夹,轻轻点了点头:“谢谢你!”
她说毕缓缓转身,慢慢走回去,却听身后的男人“咦”了一声,问:“阮小姐,你这又是掉了什么?”
阿俏惊愕地转过身来,此刻的走廊上空无一人,地面上干干净净、空无一物。
阿俏不解其意,睁大了眼望着沈谦。
她见到沈谦向自己伸出手,淡淡笑着说:“人前光鲜,人后落寞,恐怕才是人生常态。可是再落拓,也是你的人!请勿嫌弃!”
戒”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且不论阿俏如何,沈谨在一旁,始终板着一张脸,心内却十分想笑,憋得非常辛苦。
周牧云在一旁板着脸,说:“我可是记得,哪道菜式里沾了葱蒜之类,你就再不碰的。”
沈谦点点头说:“是啊!大约一百天之前还是那样子!”
大约一百天之前,他不仅在无知无觉的时候被人喂过猪肝粥,还在对手环饲之下被人塞了一张大葱卷饼。
从此他下定决心,在她面前,死活再不能露出任何忌食挑嘴的模样,以免被她捉住把柄,给与更为严厉的“惩戒”。
“这还真是,我们上回见到士安吃东西,那是什么时候?”沈谦那些“损友”们一起回想。
“对了,是上回徐三太太摆宴,在徐公馆!”
“是啊,想起来了,是阿俏姑娘!”终于有人记起旧事,“是阿俏姑娘做的茶汤泡饭!”
“那哪里是茶汤泡饭啊,那明明是阮家的名点,金汤浸饭,”到底还是有人记得清楚,“那汤鲜得,几乎将我眉毛都鲜掉了。”
当初阿俏在徐公馆做了一份“金汤浸饭”,却将高汤做成茶汤般清澈鲜亮。沈谦自然没有任何异议,顺顺当当地就将那一碗饭吃了下去。
沈谦自己也正想着这桩旧事,想着那时站在他身边,眼睛很亮,身上略带些烟火气的小姑娘。
那时她对自己,还是客气而恭敬,做出来的吃食,其实还是在迎合他的口味习惯,避开他的诸般禁忌。
到了后来,阿俏的胆子越来越大,对他也越来越不客气,刀鱼馄饨里加葱丝已经算是好的,到后来甚至还有了“大葱卷饼”和“猪肝粥”。沈谦越想越是出神,嘴角却情不自禁地向上抬着:她恐怕还不知道,相比那道鲜醇的“金汤浸饭”,他可能更喜欢那些,她亲手做来,只喂给他一个人吃的吃食。她试图拗他口味,他一点儿都不反感,甚至喜欢由阿俏来主宰他的口味,因为在这件事上,他早已信任阿俏,更希望与她,没有半点儿距离地相处。
沈谦正出神,周牧云就在他耳边冷哼了一声。
沈谦回过神,正听见席间有人问:“咦,阿俏姑娘呢?”
阮清瑶抱歉地应道:“我妹妹刚出去了,她说着席上几道菜式的调味都非常独特,所以实在忍不住,想到酒家的后厨去望望,也不知店家肯是不肯。”
她一耸肩,说:“我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大概对世上所有好吃的都痴迷不已。”
阮清瑶话音刚落,就听容?打趣:“所以你们席间哪位能娶到阮三小姐,可就是真的有福了。”
容?不知道周牧云曾经向阿俏求婚的往事,所以才会说了这么一句。她话音刚落,雅间里登时静了,人人都瞅着周牧云。
上官文栋赶紧在桌面下捅捅女朋友,要她别再开口了。沈谨也是当年此事的见证者之一,当下赶紧举起筷子,尴尬地解围:“吃菜,吃菜!”
“是呀,吃菜,一会儿就上热菜了!”人们赶紧把眼光从周牧云这里移开。
这时,周牧云冷着脸瞅了瞅沈谦,正巧沈谦也扭脸望着他,两人目光一撞。沈谦眼里满是笑意,自顾自转回去,周牧云则紧皱着眉头,心里似乎全是懊恼。
阿俏从雅间溜了出去。她的确有这想法,想去“四川酒家”的后厨看看。可是她毕竟也是做席面生意的,深知酒家食肆,最忌讳的就是名菜方子泄露给竞争对手。就算她想,也会控制着自己,尽量不去做这些犯忌的事儿。
所以她只是出来透透气而已。
有沈谦在的时候,往事就总是一幕一幕地往心头上涌。
经过“仙宫”那件事,阿俏哪里还有不明白的:沈谦,就是个自带危险的男人。
他当初不告而别,阿俏虽然恼,可她心底清楚,明白沈谦的用意,不想她继续掺合那些危险的事儿。她同时也是个有分寸的人,清楚自己要做什么,也有自己的生活,即便再着恼,她也可以妥妥当当地将自己的生活过下去。
可是如今他回来,没有半点预兆地出现在她面前,她却仿佛一时乱了阵脚,心里一阵一阵的慌乱,不知该怎么让自己镇定下来。
所以她干脆找了个借口出来,在走廊上转转,权当是透透气,好让自己一颗不安定的心重新安定下来。
“阮小姐,你的东西掉了!”
背后一个温煦的声音陡然响了起来,那声音如此熟悉,令阿俏浑身轻轻一震,背对着来人愣了半晌,才鼓足了勇气,慢慢转过身来,望着那对永远蕴着温存的眸子。
他摊开的手心里,赫然是一枚金镶玳瑁的发夹。阿俏在沈谦进来之前,就已经取下,扔在衣兜里,可能就是在那时候掉在地上了。
“阮小姐若是不嫌弃,请允我为你戴上,可好?”沈谦压低了声音,语气越发温柔。
阿俏低头不语,心头有些发酸,她……她怎么会嫌弃他?她有什么资格嫌弃他,嫌弃堂堂一介督军之子,终日参与着掌控着那些“大事”的男人?
说到底,她只是自己……只是一个尘世中的寻常女子罢了。
沈谦见她始终低着头,忍不住轻轻一笑,伸手去她额上,轻轻将她一丛垂落的短发撩起,然后再用发夹一束,让她洁白而饱满的额头从散发下露出来。
阿俏伸手扶了扶头上的发夹,轻轻点了点头:“谢谢你!”
她说毕缓缓转身,慢慢走回去,却听身后的男人“咦”了一声,问:“阮小姐,你这又是掉了什么?”
阿俏惊愕地转过身来,此刻的走廊上空无一人,地面上干干净净、空无一物。
阿俏不解其意,睁大了眼望着沈谦。
她见到沈谦向自己伸出手,淡淡笑着说:“人前光鲜,人后落寞,恐怕才是人生常态。可是再落拓,也是你的人!请勿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