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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宋元的历史背景,对王安石新法又有这样强烈的反应,并不是完全没有他立场上的着眼之处。但是他的历史观与世界潮流相悖,则显而易见。明朝的社会,也不是所谓“封建制度”封建集地方分权之大成参阅卜德(derk bodde)“feudalism in china”in feudalism in history,(princeton,),pp49-92。注意卜德提出中国的封建只有先秦的一段。魏晋南北朝间虽有若干封建因素,已不成为封建制度。又可参考笔者所著明太宗实录中的年终统计,载于exploration in the histo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hina(shanghai,1982),内中也有明代社会非封建的分析。。朱明王朝在经济方面退缩收敛,但是政治上仍变本加厉地行中央集权。说到这里,我更要提及上述天候地理因素。朱明王朝也都与它们有关。我们读吴晗的朱元璋传,劈头第一页第一段就看到元至正四年,即1344年,淮河流域的旱灾蝗灾加上瘟疫就是给朱元璋创造大明帝国的一种机会。我们提到治水的重要,而元朝末年贾鲁在黄陵岗修筑黄河动员大量河工,又没有适当的供应,就酿成元末群雄起义的可能。而蒙古色目人歧视汉人,也是给汉人反抗的一种动机。归根结底,则游牧民族军事的组织强迫中国政治体系做相似的一元化。地理的因素决定历史,虽未直接言明,这是中国二十四史的一贯要旨。
然则今日我们读明史及二十四史,却不可能继续这种要旨,因为鸦片战争以后,这种广大的帝国,以 “黎民不饥不寒”“七十者可以食肉”等低水准平等思想作基础,已经无法维持。五四运动之后,我们更已经看出传统单元的组织,早已使中国在人文上也赶不上时代。这给研究历史的人士,尤其是我们研究明史的人士还有一个更大的警觉。则是我们必须了解西欧经济发展的经过,这也是我将提及的第三点。
第三,西欧的“现代化”包括文艺复兴,及所谓资本主义的形成、宗教改革和科学技术的展开,时间上和明代近三百年的兴亡吻合,这更给明代史一种特殊的意义。
1972 年夏天,我去英国剑桥逗留一年,协助李约瑟博士(drjoseph needham)搜集中国科学技术史的资料。他一见面,就嘱咐我注意以上四件事情相互关联之处,我至今还觉得在这里他的见解有独到的地方可是这篇文章不在与李博士合作范围之内,作者必须申明,文责自负。。
欧美社会因为科技发达,分工繁复,所以说某些问题是经济问题,某些问题是社会问题,还讲得通,可是要用这种大学堂里分工合作的办法(collegiate division of la波r)去分析历史上很多大问题,就容易费力而不讨好。比如中国的“食货”二字,它代表的是经济思想还是政府的法制?还是与政治经济有关的社会问题? 就很难解说。我们的目的,是要阐述何以中国的单元社会不能成为多元社会的原因。在还没有综合比较之前,阐明事理的人就先采取多元的立场,当然容易将因果关系前后倒置。李约瑟认为以上四件事相互关联,也就是利用“超过学院门系”(inter-disciplinary)的办法,去直接检讨问题的本质。
在 “资本主义”之前,加上“所谓”两个字,也是因为这名词没有固定的定义。很多学者及作家,还没有解释它的立场之前,先已对它预做“好”与”“坏”的看法。很多人还没有认识清楚的“资本主义”(capitalism)这一名词,初在19世纪中叶以后间常提及,仅在本世纪后成为家喻户晓的常用口语“资本主义” (capitalism)这名词似在19世纪首为蒲兰克(louis blanc)所用,20世纪初年又为桑巴特(werner sombart)所用。马克思虽称“资本家时代”及“资本家的生产方式”(capitalist 摸de of production),但未曾称之为资本主义,见fernand braudel,civilization and capitalism 15th-18th century,volii:the wheels of commerce,sian reynolds译(new york,1982),p237。克拉克(sir george clark)则称用“资本主义”一名词去笼括“现代经济制度”系19世纪中叶社会主义者所“发明”见clark,the seventeenth century, 2nd ed。(new york,1947),p11。我们不得已引用它,采取英国历史家克拉克(sir george clark)的立场,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我们又认为它要以下三个条件,才可展开:(一)私人关系的信用借款广泛地通行,于是资金流通。(二)产业所有人以聘请方式雇用经理,因之企业组织扩大,超过本人耳目足以监视的程度。(三)技能上的支持因素,如交通通信等共同使用,于是企业之经济力量超过本身的活动范围。以上三个条件,全靠信用支撑,而信用不能没有法律作保障,法律之能将私人的事当做公众的事情看待,乃是两者之间,有利害共通之处。可见这种做法,既成社会风气,必有思想上的根据,而不受宗教信仰的束缚。所以资本主义的展开,必定要牵涉很多很多的因素,而也不是所谓“生产关系”或是“资本主义的精神”可以网罗无余。
这种解释是技术上的检讨,近于史密斯(adam smith)在原富里面说的以商业组织的办法代替农业组织的办法去“加强人民的财富”
以这样的眼光看历史,资本主义的先进,为意大利的自由城市,而其中的翘楚则是威尼斯。这些城市的自由,乃是因为教皇与神圣罗马帝国(本身在德奥,不在意大利)争权,两方顾盼不及,很多城市就在实际上取得独立的地位。威尼斯城在海中,大陆领域的农业生产不甚重要,城中咸水又不便制造,中世纪贵族,多已变成绅商财阀,劳工问题,则以奴隶及移民解决,对于天主教内不许信徒放贷生利的教规,就装作没有看见,也没有人提出抗议。这样一来整个国家就是一个城市,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大公司。所有商业法律,也就是民法;全部商业船只也就是海军。1380年威尼斯打败热那亚,成为欧洲海上霸王,去明代创立才十二年。它的精悍,乃是因为它组织之简单。可是因为它没有生产基础,所以它的霸力不能持久。土耳其占领君士坦丁堡,葡萄牙航行于好望角,使威尼斯力量降低,事在明代景泰、天顺、成化、弘治年间。可是16世纪文艺复兴时,威尼斯仍是欧洲最辉煌的城市,它仍执欧洲商业之牛耳。直到16世纪及17世纪之交,这地位才为荷兰获得。
荷兰正式国名为“尼德兰王国”(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历史书中或称the dutch republic或united netherlands)。荷尔(holland)不过为其联邦内七个省之一省(今则十一省)。但是这个国家在17世纪初年获得独立地位时,荷兰人口占全国三分之二,又供应联邦经费四分之三。尼德兰因抗拒西班牙政府及参加宗教革命才联合全体荷民成为独立国家,过去无统一国家和社会的经验,经济发展尤参差不齐。显然荷兰因阿姆斯特丹成为工商业先进,尼德兰境内也有很多省份保持中世纪形态,为落后的农村机构,不能以同一法律在全境施行,是以乃行联邦制,大事由联邦决定,其他由各省自理,开现代国家双层政治的先河。初时荷兰这一省还坚持它有独立的外交权;新国家的海军也是由五个海军单位拼成clark,the seventeenth century,pp36,55,,herbert h。,edthe low countries in early modern times(new york,1972)。pp191-197。虽然全国皈依新教的卡尔文派(calvinists),初独立时很多教徒对于这派教义所谓“定命论” (predestination)者作特别的解释,以便支持他们个别的政治活动。教堂里仍不许放贷者参加他们的“圣餐”;大学里也不给他们学位。可是荷兰和弗黎斯兰(friesland)宜称宗教不能干预民政。执政慕黎斯王子(maurice of nassau)则称“我也不知道定命论是蓝是绿”ro,the low countries p116。尼德兰终因对外激烈的竞争及本身高度的经济发展下将其中内部矛盾渐渐解除,成为世界上最富强国家之一。这联邦宣布独立时在1581年,为万历九年。
接宋元的历史背景,对王安石新法又有这样强烈的反应,并不是完全没有他立场上的着眼之处。但是他的历史观与世界潮流相悖,则显而易见。明朝的社会,也不是所谓“封建制度”封建集地方分权之大成参阅卜德(derk bodde)“feudalism in china”in feudalism in history,(princeton,),pp49-92。注意卜德提出中国的封建只有先秦的一段。魏晋南北朝间虽有若干封建因素,已不成为封建制度。又可参考笔者所著明太宗实录中的年终统计,载于exploration in the histo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hina(shanghai,1982),内中也有明代社会非封建的分析。。朱明王朝在经济方面退缩收敛,但是政治上仍变本加厉地行中央集权。说到这里,我更要提及上述天候地理因素。朱明王朝也都与它们有关。我们读吴晗的朱元璋传,劈头第一页第一段就看到元至正四年,即1344年,淮河流域的旱灾蝗灾加上瘟疫就是给朱元璋创造大明帝国的一种机会。我们提到治水的重要,而元朝末年贾鲁在黄陵岗修筑黄河动员大量河工,又没有适当的供应,就酿成元末群雄起义的可能。而蒙古色目人歧视汉人,也是给汉人反抗的一种动机。归根结底,则游牧民族军事的组织强迫中国政治体系做相似的一元化。地理的因素决定历史,虽未直接言明,这是中国二十四史的一贯要旨。
然则今日我们读明史及二十四史,却不可能继续这种要旨,因为鸦片战争以后,这种广大的帝国,以 “黎民不饥不寒”“七十者可以食肉”等低水准平等思想作基础,已经无法维持。五四运动之后,我们更已经看出传统单元的组织,早已使中国在人文上也赶不上时代。这给研究历史的人士,尤其是我们研究明史的人士还有一个更大的警觉。则是我们必须了解西欧经济发展的经过,这也是我将提及的第三点。
第三,西欧的“现代化”包括文艺复兴,及所谓资本主义的形成、宗教改革和科学技术的展开,时间上和明代近三百年的兴亡吻合,这更给明代史一种特殊的意义。
1972 年夏天,我去英国剑桥逗留一年,协助李约瑟博士(drjoseph needham)搜集中国科学技术史的资料。他一见面,就嘱咐我注意以上四件事情相互关联之处,我至今还觉得在这里他的见解有独到的地方可是这篇文章不在与李博士合作范围之内,作者必须申明,文责自负。。
欧美社会因为科技发达,分工繁复,所以说某些问题是经济问题,某些问题是社会问题,还讲得通,可是要用这种大学堂里分工合作的办法(collegiate division of la波r)去分析历史上很多大问题,就容易费力而不讨好。比如中国的“食货”二字,它代表的是经济思想还是政府的法制?还是与政治经济有关的社会问题? 就很难解说。我们的目的,是要阐述何以中国的单元社会不能成为多元社会的原因。在还没有综合比较之前,阐明事理的人就先采取多元的立场,当然容易将因果关系前后倒置。李约瑟认为以上四件事相互关联,也就是利用“超过学院门系”(inter-disciplinary)的办法,去直接检讨问题的本质。
在 “资本主义”之前,加上“所谓”两个字,也是因为这名词没有固定的定义。很多学者及作家,还没有解释它的立场之前,先已对它预做“好”与”“坏”的看法。很多人还没有认识清楚的“资本主义”(capitalism)这一名词,初在19世纪中叶以后间常提及,仅在本世纪后成为家喻户晓的常用口语“资本主义” (capitalism)这名词似在19世纪首为蒲兰克(louis blanc)所用,20世纪初年又为桑巴特(werner sombart)所用。马克思虽称“资本家时代”及“资本家的生产方式”(capitalist 摸de of production),但未曾称之为资本主义,见fernand braudel,civilization and capitalism 15th-18th century,volii:the wheels of commerce,sian reynolds译(new york,1982),p237。克拉克(sir george clark)则称用“资本主义”一名词去笼括“现代经济制度”系19世纪中叶社会主义者所“发明”见clark,the seventeenth century, 2nd ed。(new york,1947),p11。我们不得已引用它,采取英国历史家克拉克(sir george clark)的立场,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我们又认为它要以下三个条件,才可展开:(一)私人关系的信用借款广泛地通行,于是资金流通。(二)产业所有人以聘请方式雇用经理,因之企业组织扩大,超过本人耳目足以监视的程度。(三)技能上的支持因素,如交通通信等共同使用,于是企业之经济力量超过本身的活动范围。以上三个条件,全靠信用支撑,而信用不能没有法律作保障,法律之能将私人的事当做公众的事情看待,乃是两者之间,有利害共通之处。可见这种做法,既成社会风气,必有思想上的根据,而不受宗教信仰的束缚。所以资本主义的展开,必定要牵涉很多很多的因素,而也不是所谓“生产关系”或是“资本主义的精神”可以网罗无余。
这种解释是技术上的检讨,近于史密斯(adam smith)在原富里面说的以商业组织的办法代替农业组织的办法去“加强人民的财富”
以这样的眼光看历史,资本主义的先进,为意大利的自由城市,而其中的翘楚则是威尼斯。这些城市的自由,乃是因为教皇与神圣罗马帝国(本身在德奥,不在意大利)争权,两方顾盼不及,很多城市就在实际上取得独立的地位。威尼斯城在海中,大陆领域的农业生产不甚重要,城中咸水又不便制造,中世纪贵族,多已变成绅商财阀,劳工问题,则以奴隶及移民解决,对于天主教内不许信徒放贷生利的教规,就装作没有看见,也没有人提出抗议。这样一来整个国家就是一个城市,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大公司。所有商业法律,也就是民法;全部商业船只也就是海军。1380年威尼斯打败热那亚,成为欧洲海上霸王,去明代创立才十二年。它的精悍,乃是因为它组织之简单。可是因为它没有生产基础,所以它的霸力不能持久。土耳其占领君士坦丁堡,葡萄牙航行于好望角,使威尼斯力量降低,事在明代景泰、天顺、成化、弘治年间。可是16世纪文艺复兴时,威尼斯仍是欧洲最辉煌的城市,它仍执欧洲商业之牛耳。直到16世纪及17世纪之交,这地位才为荷兰获得。
荷兰正式国名为“尼德兰王国”(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历史书中或称the dutch republic或united netherlands)。荷尔(holland)不过为其联邦内七个省之一省(今则十一省)。但是这个国家在17世纪初年获得独立地位时,荷兰人口占全国三分之二,又供应联邦经费四分之三。尼德兰因抗拒西班牙政府及参加宗教革命才联合全体荷民成为独立国家,过去无统一国家和社会的经验,经济发展尤参差不齐。显然荷兰因阿姆斯特丹成为工商业先进,尼德兰境内也有很多省份保持中世纪形态,为落后的农村机构,不能以同一法律在全境施行,是以乃行联邦制,大事由联邦决定,其他由各省自理,开现代国家双层政治的先河。初时荷兰这一省还坚持它有独立的外交权;新国家的海军也是由五个海军单位拼成clark,the seventeenth century,pp36,55,,herbert h。,edthe low countries in early modern times(new york,1972)。pp191-197。虽然全国皈依新教的卡尔文派(calvinists),初独立时很多教徒对于这派教义所谓“定命论” (predestination)者作特别的解释,以便支持他们个别的政治活动。教堂里仍不许放贷者参加他们的“圣餐”;大学里也不给他们学位。可是荷兰和弗黎斯兰(friesland)宜称宗教不能干预民政。执政慕黎斯王子(maurice of nassau)则称“我也不知道定命论是蓝是绿”ro,the low countries p116。尼德兰终因对外激烈的竞争及本身高度的经济发展下将其中内部矛盾渐渐解除,成为世界上最富强国家之一。这联邦宣布独立时在1581年,为万历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