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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没人的角落拥抱接吻。他没有这个胆量,颜晶晶也是个内向的女孩。所以,他们的心里都热得象沸腾的开水,表面上却平静得象个湖面。他写好了约会的小纸条,藏在口袋里整整三天,都没敢往她书包里塞。
一直到那天下午自习课退后,他的心跳到每分钟一百八十跳,才鼓足勇气从口袋里拿出来,趁旁边同学不注意时,偷偷塞进颜晶晶的书包。可是他太慌张,也真够笨的,竟然顺手一带,把那张小纸条带落到了地上。
他想拾起来重新塞进去,却已经晚了,被颜晶晶一凳上的朱娟看到了。朱娟从他背后先他一步,伸手去地上拾起来,然后不管不顾地念了出来:颜晶晶:快要毕业了,我想跟你见一面谈谈,好吗?
今天晚自习课退后,我在你们宿舍楼后面的小树林里等你。苏英杰。啊?教室里的同学都愕然,继而哄笑。很快,班上就象炸开了锅,乱哄哄地传阅着这张约会小纸条。他和颜晶晶都被哄笑得脸色血红,浑身颤抖。
他把头垂在桌子底下,不敢去抢回那张小纸条。这张小纸条马上就被一个好事的同学交到班主任金老师那里。
于是,他们分别被金老师找去谈话,受到了严厉批评。这段美好的恋情,就这样因为他一个细节的疏忽,而被扼杀在萌芽之中。进了大学就不一样了。大学里谈恋爱不用忌讳,但竞争激烈。
越来越成熟起来的苏英杰高大俊逸,稳健聪慧,学习努力,表现积极,很快就被班上和外班几个自我感觉特好的女同学暗暗相中。可高中里那段不慎夭折的爱情,让他变得更加胆小怕事,甚至还有了轻微的恐恋症。
他没有象别的同学那样,一进入大学,就去争抢漂亮女同学,而是把精力都化在了学习上。他立志毕业后报考研究生,将来不是出国深造做专家,就是留校做一名大学教师。
一直到大三上半学期,他才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与外语系的一个大二女生谈上了恋爱。说起来也真是一种缘分。那天,他坐在阅览室里看书,看到一篇精彩的文章,想摘录下来。他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却对文学比对计算机还要感兴趣。高中里,他是班上的作文尖子,写过短篇小说。
虽然没有发表过,却对文学的爱好一如既往。他钢笔里没了墨水,凑巧的是,坐在他旁边那个大眼睛的女生面前,好象特意为他准备一样地放着一瓶黑墨水。
他不住地朝墨水瓶和那个女生看,意思很明确颠弄着手里那支爸爸送给他的高级金笔,嘴巴啧着,欲言又止,却就是不敢开口跟她说。他尽管长得很帅,却也象许多男生一样,有轻微的恐美症。
他从来不敢主动跟漂亮女生先说话,反而跟长相一般的女同学比较随便。现在坐在他旁边的那个女生也是那样地清纯漂亮,苗条动人。他就不敢主动跟她搭腔,怕她以为他居心不良。
那个女生发现了他的窘相,有意侧过脸不看他。目光却不时地偷窥着他,脸露窃笑,等他主动招呼。没想到这个俊逸成熟的男生竟如此胆小,犹豫了好一会,也不敢跟她搭讪。
她就憋不住,转过脸,看了他一眼,不声不响地将墨水瓶往他面前推过去。他这才说了声谢谢,伸手旋开盖子,吸了墨水,推还给她,再次轻声说:“谢谢。”女生觉得他有点可爱,就跟他搭讪说:“你是哪个系的?”
“计算机系的。”他压抑着声音回答。女生将面前一本笔记本推过去,朝他呶呶嘴。他愣愣地没有反映过来,以为她在问他什么问题,就把眼睛凑上去看。女生说:“写下来。”
他这才反映过来,把自己的名字系级和手机号码写了上去。女生拿过去看着,噗哧一笑:“苏英杰。嗯。”然后撕下半页纸,大大咧咧地把自己的大名和手机写上去,推给他说:“有事,给我发短信。”就这么一个细节,一句问话,将两个原本陌生的男女生联系到了一起,而且马上就爆发出了一场热火朝天的爱情。
从中学到大学,都是女同学先喜欢上他,他才与她们恋爱的。这个叫汤丽琴的大二女生也是这样。他们交换了手机号码以后,苏英杰想来想去,还是不敢主动给她发短信。
过了一个星期,汤丽琴倒是给他发来了一条短信:你好,还记得我吗?那晚图书馆里认识的汤丽琴。今晚有空吗?我们去学校舞厅跳舞怎样?
他有些激动,马上回复同意。然后去洗了个澡,早早地吃好晚饭,就打扮一新地去了舞厅。他在舞厅里与她碰头后,有些别扭地邀请她跳起了交谊舞。
几支舞曲一跳,两人就有了那种感应。两双热烈的眼睛在幽暗的舞厅里一闪一闪地对视着,感情升温很快。
他们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都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迫切感。第二次约会,汤丽琴就直接到他宿舍里来找他,还大大方方地站在那里,与他同宿舍的几个同学说话。第三次,汤丽琴又主动邀请他到她的宿舍里去,见她的同学。
这样,他们就正式谈上了。第四次约会,他就实现了一个男子汉从六七岁起就朦胧升起的有关生活的第一个梦想与异性拥抱接吻。
是的,他的初吻是那天晚上在校园东北角的那个树林里发生的。好象都有预感似的,或者说心里都有了接吻的需要,却心照不宣。那晚,他们一起去阅览室阅览。
还在没人的角落拥抱接吻。他没有这个胆量,颜晶晶也是个内向的女孩。所以,他们的心里都热得象沸腾的开水,表面上却平静得象个湖面。他写好了约会的小纸条,藏在口袋里整整三天,都没敢往她书包里塞。
一直到那天下午自习课退后,他的心跳到每分钟一百八十跳,才鼓足勇气从口袋里拿出来,趁旁边同学不注意时,偷偷塞进颜晶晶的书包。可是他太慌张,也真够笨的,竟然顺手一带,把那张小纸条带落到了地上。
他想拾起来重新塞进去,却已经晚了,被颜晶晶一凳上的朱娟看到了。朱娟从他背后先他一步,伸手去地上拾起来,然后不管不顾地念了出来:颜晶晶:快要毕业了,我想跟你见一面谈谈,好吗?
今天晚自习课退后,我在你们宿舍楼后面的小树林里等你。苏英杰。啊?教室里的同学都愕然,继而哄笑。很快,班上就象炸开了锅,乱哄哄地传阅着这张约会小纸条。他和颜晶晶都被哄笑得脸色血红,浑身颤抖。
他把头垂在桌子底下,不敢去抢回那张小纸条。这张小纸条马上就被一个好事的同学交到班主任金老师那里。
于是,他们分别被金老师找去谈话,受到了严厉批评。这段美好的恋情,就这样因为他一个细节的疏忽,而被扼杀在萌芽之中。进了大学就不一样了。大学里谈恋爱不用忌讳,但竞争激烈。
越来越成熟起来的苏英杰高大俊逸,稳健聪慧,学习努力,表现积极,很快就被班上和外班几个自我感觉特好的女同学暗暗相中。可高中里那段不慎夭折的爱情,让他变得更加胆小怕事,甚至还有了轻微的恐恋症。
他没有象别的同学那样,一进入大学,就去争抢漂亮女同学,而是把精力都化在了学习上。他立志毕业后报考研究生,将来不是出国深造做专家,就是留校做一名大学教师。
一直到大三上半学期,他才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与外语系的一个大二女生谈上了恋爱。说起来也真是一种缘分。那天,他坐在阅览室里看书,看到一篇精彩的文章,想摘录下来。他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却对文学比对计算机还要感兴趣。高中里,他是班上的作文尖子,写过短篇小说。
虽然没有发表过,却对文学的爱好一如既往。他钢笔里没了墨水,凑巧的是,坐在他旁边那个大眼睛的女生面前,好象特意为他准备一样地放着一瓶黑墨水。
他不住地朝墨水瓶和那个女生看,意思很明确颠弄着手里那支爸爸送给他的高级金笔,嘴巴啧着,欲言又止,却就是不敢开口跟她说。他尽管长得很帅,却也象许多男生一样,有轻微的恐美症。
他从来不敢主动跟漂亮女生先说话,反而跟长相一般的女同学比较随便。现在坐在他旁边的那个女生也是那样地清纯漂亮,苗条动人。他就不敢主动跟她搭腔,怕她以为他居心不良。
那个女生发现了他的窘相,有意侧过脸不看他。目光却不时地偷窥着他,脸露窃笑,等他主动招呼。没想到这个俊逸成熟的男生竟如此胆小,犹豫了好一会,也不敢跟她搭讪。
她就憋不住,转过脸,看了他一眼,不声不响地将墨水瓶往他面前推过去。他这才说了声谢谢,伸手旋开盖子,吸了墨水,推还给她,再次轻声说:“谢谢。”女生觉得他有点可爱,就跟他搭讪说:“你是哪个系的?”
“计算机系的。”他压抑着声音回答。女生将面前一本笔记本推过去,朝他呶呶嘴。他愣愣地没有反映过来,以为她在问他什么问题,就把眼睛凑上去看。女生说:“写下来。”
他这才反映过来,把自己的名字系级和手机号码写了上去。女生拿过去看着,噗哧一笑:“苏英杰。嗯。”然后撕下半页纸,大大咧咧地把自己的大名和手机写上去,推给他说:“有事,给我发短信。”就这么一个细节,一句问话,将两个原本陌生的男女生联系到了一起,而且马上就爆发出了一场热火朝天的爱情。
从中学到大学,都是女同学先喜欢上他,他才与她们恋爱的。这个叫汤丽琴的大二女生也是这样。他们交换了手机号码以后,苏英杰想来想去,还是不敢主动给她发短信。
过了一个星期,汤丽琴倒是给他发来了一条短信:你好,还记得我吗?那晚图书馆里认识的汤丽琴。今晚有空吗?我们去学校舞厅跳舞怎样?
他有些激动,马上回复同意。然后去洗了个澡,早早地吃好晚饭,就打扮一新地去了舞厅。他在舞厅里与她碰头后,有些别扭地邀请她跳起了交谊舞。
几支舞曲一跳,两人就有了那种感应。两双热烈的眼睛在幽暗的舞厅里一闪一闪地对视着,感情升温很快。
他们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都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迫切感。第二次约会,汤丽琴就直接到他宿舍里来找他,还大大方方地站在那里,与他同宿舍的几个同学说话。第三次,汤丽琴又主动邀请他到她的宿舍里去,见她的同学。
这样,他们就正式谈上了。第四次约会,他就实现了一个男子汉从六七岁起就朦胧升起的有关生活的第一个梦想与异性拥抱接吻。
是的,他的初吻是那天晚上在校园东北角的那个树林里发生的。好象都有预感似的,或者说心里都有了接吻的需要,却心照不宣。那晚,他们一起去阅览室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