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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掌柜的手艺很好的,这里的角儿,绝对称得上是天下一绝。”
等莫降转过头来,发现徐狂客已经倒好了酒,他举杯说道:“这小店的酒,也很是独特。”
徐狂客闻言喝了一口,酒刚一入口便皱起了眉头,他费了很大力气才咽下去,然后咧着嘴说道:“这酒,怎么是苦的?”
“老两口自己酿的,自然是和官府造的那些味道不同了。”
“啊?!自己酿的?!”徐狂客闻言就是一惊:要知道,在大乾朝私自酿酒可是要杀头的重罪,这老两口竟然有如此之魄力,在天子脚下大都城内自家酿酒?!
“不妨事的。”莫降解释道:“这苦酒老两口酿了几十年了,据说是祖上的手艺。那酒醋司也派人来查过,那人只是喝了一口便吐了骂道‘这么难喝的东西也他娘的配叫做酒?’便把杯子摔在地上扬长而去,从那之后就再也没人管了。”
“那莫老弟是如何与这个小店结缘的呢?”徐狂客问道。
“当初我的老师嗜酒如命,品遍天下琼浆都觉无味,直到后来偶尔喝到了这苦酒赞叹不已,称赞其为天下酒中一绝。从那时起,便常常让当时还年幼的我替他来这里打酒。一来二去,也就熟了,偶尔闲暇的时候,我还在这里客串小伙计,顺便蹭顿饭吃。”莫降一边叙述回忆一边细细品着杯中苦酒,晕黄的灯光里,一脸的温暖。
“说起来,朱夫子被发配边疆,也快整整两年了。”徐狂客闻言朱夫子爱极了这苦酒,也举杯细品,只是越喝便越难停止,细细品味一番后,口中苦味便慢慢淡了,继续喝则香甜之味愈盛,直到最后苦尽甘来,一种从未享受过的醇香溢满了整个口腔,这醇香慢慢扩散,蔓延到喉咙,胸腔,小腹,直到最后,他似乎整个人都浸在了那香醇的氛围里,感觉好不奇妙。
“朱夫子号称狂仙,我徐狂客名中亦有一狂字,奈何我二人之差别,真可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微醉的徐狂客似乎也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徐徐说道:“你七岁时与我相识,八岁被朱夫子收为亲传带到了大都,转眼间,便是十一年过去了。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咱们相处的那一年里,一起上树掏鸟、一起下河摸鱼、一起潜水抓虾……如是种种,好像就在昨ri。”
听着那些温暖的回忆,莫降露出了真心的笑容,顺着徐狂客的话说道:“我记得那时候妞妞总跟着咱们屁股后面跑,因为年纪太小老是摔跤,弄的满身都是土脏兮兮的,咱们都管她叫做小黑妞。”
“呵呵,谁能想到当时的小黑妞到后来竟然出落成了仙子一般的美人呢?”徐狂客满是惋惜的叹道:“要是当时我能想到表妹能长成这等模样,绝不会让那个咱们最不待见的臭小子天天到后面扶起摔倒的妞妞,结果倒是便宜了他。”
“即便不是他,也绝对轮不到你。”莫降毫不留情的说道:“妞妞她不喜欢大胡子,我记得她说过她最怕那大胡子的表舅,也就是你爹。”
“小时候不喜欢,不代表长大了不喜欢。”徐狂客刚想申辩旋即又泄气了:“最后还真是也没喜欢上我这个大胡子……想想那时候,她总是爱粘着你的……丑哥丑哥叫个不停……”
“她现在过得开心便好——算了,不说她了!”莫降猛地灌了一口酒,把某种无可奈何的酸楚也一并压到了肚子里——莫降心里有数,既然选择了现在这条路,他就必须放弃某些东西,他顿了一顿接着问道:“寨子里过的怎么样?”
“总体来说还算不错。你也知道,如今朝廷的注意力在南边……”
“刚出锅的水晶角儿,来了您内!”老掌柜的吆喝明显没有莫降的好听,但那两盘仍在冒着热气,亮晶晶真如水晶般晶莹的角儿却比莫降的吆喝对人有吸引力的多了。
“家里没有太多食材,凑合弄了点,二位先吃着。”毕掌柜笑着说完,又转身去了后厨。
莫降此时也不再说话,飞快的抢了一盘,完全不顾烫的他直咧嘴的水晶角如燃烧的火炭一般,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徐狂客尝试xing的夹了一个放到嘴里,轻轻一咬,鲜香的肉汁滑过舌头,一种难以言表的美妙几乎让他没有闲暇去思考究竟该怎样形容这等美味,只觉得自己几乎将要灵魂出窍一般,原本溢满整个口腔的苦酒醇香包裹着这角儿特有的鲜香,真是一绝再加一绝——没有比整个更绝的了——天下第一角儿,果然名不虚传!
“比摘星楼最贵的那道‘黄金鲍鱼’还好吃!”徐狂客含糊不清的赞叹道,“莫老弟你说的不错,果然是深巷之中有琼浆!”
二人胡吃海塞了一气,总算意识到如此吃相实在是不太雅观,于是便放缓了速度,一边低声交谈,一边交杯换盏,时不时往嘴里放个水晶角儿,真好似快活的如神仙一般——有回忆对气氛的温熏,有如此人间仙酿,有如此美味饭食,两人到后来实在无法记清,那喝完又续,续完又喝的酒壶到底空了几次,那让人怎么吃也吃不腻的水晶角儿,究竟添了几盘……
反正到最后的景象是:他们满意的拍了拍圆鼓鼓的肚皮,半趴在桌子上不愿意起身,似乎还在令人回味的仙瑶佳酿。而徐狂客却不知忽然从哪里生出了一股豪气,抬头以一种不容拒绝的语气吼道:“这顿饭,我请了!”
莫降很满意徐狂客的表现,却是连称赞对方讲义气够朋友的说辞都组织不起来了。
莫降二人结完帐,搂着彼此的肩膀并排走到屋外,却被耀眼的阳光直接晃了个半晕。这一晕不要紧,醉意更浓。于是两人的步子便愈发的飘忽,他们相互搀扶着,打着摆子晃晃荡荡的往巷子外面走,连在那店门处望着他们逐渐远去的背影面带深笑的毕掌柜的恭送之声都没有听到。
莫降迷迷糊糊送走了徐狂客,晃晃悠悠踩着凌乱的步子晃了一个多时辰,总算晃到了相府西旁门前。恍惚之中,在进门的时候他似乎和一个奴仆打扮的人撞了一下,莫降连连道完歉后,扶着墙朝距离西旁门不远的自己的卧房走去,他用残存的理智决定,等酒醒之后再去跟托克托汇报。
他倒是不担心会进错屋门,托克托为了显示他在汉人奴隶中的地位之高,特意赏给了他一间单独的小屋,小屋前面有棵桂树,极好辨认——要知道,别的汉人奴隶都是好几个人挤一间屋子的——当然,那个女扮男装装的很失败的刘芒也有自己的一间。
进屋之后,莫降鞋都懒得脱,便往床上一趴沉沉睡去。
一觉醒来,已是晚上,黑暗里莫降揉了揉疼痛yu裂的脑袋,想起自己的正事,朝怀里一摸——他先满是疑惑的嗯了一声,又摸索一番,才猛然从床上蹦了起来——此时,他的酒已经完全醒了,因为,他刚刚从徐狂客那里买来的情报,甚至连二人联系的信物,双双不见了!
,内掌柜的手艺很好的,这里的角儿,绝对称得上是天下一绝。”
等莫降转过头来,发现徐狂客已经倒好了酒,他举杯说道:“这小店的酒,也很是独特。”
徐狂客闻言喝了一口,酒刚一入口便皱起了眉头,他费了很大力气才咽下去,然后咧着嘴说道:“这酒,怎么是苦的?”
“老两口自己酿的,自然是和官府造的那些味道不同了。”
“啊?!自己酿的?!”徐狂客闻言就是一惊:要知道,在大乾朝私自酿酒可是要杀头的重罪,这老两口竟然有如此之魄力,在天子脚下大都城内自家酿酒?!
“不妨事的。”莫降解释道:“这苦酒老两口酿了几十年了,据说是祖上的手艺。那酒醋司也派人来查过,那人只是喝了一口便吐了骂道‘这么难喝的东西也他娘的配叫做酒?’便把杯子摔在地上扬长而去,从那之后就再也没人管了。”
“那莫老弟是如何与这个小店结缘的呢?”徐狂客问道。
“当初我的老师嗜酒如命,品遍天下琼浆都觉无味,直到后来偶尔喝到了这苦酒赞叹不已,称赞其为天下酒中一绝。从那时起,便常常让当时还年幼的我替他来这里打酒。一来二去,也就熟了,偶尔闲暇的时候,我还在这里客串小伙计,顺便蹭顿饭吃。”莫降一边叙述回忆一边细细品着杯中苦酒,晕黄的灯光里,一脸的温暖。
“说起来,朱夫子被发配边疆,也快整整两年了。”徐狂客闻言朱夫子爱极了这苦酒,也举杯细品,只是越喝便越难停止,细细品味一番后,口中苦味便慢慢淡了,继续喝则香甜之味愈盛,直到最后苦尽甘来,一种从未享受过的醇香溢满了整个口腔,这醇香慢慢扩散,蔓延到喉咙,胸腔,小腹,直到最后,他似乎整个人都浸在了那香醇的氛围里,感觉好不奇妙。
“朱夫子号称狂仙,我徐狂客名中亦有一狂字,奈何我二人之差别,真可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微醉的徐狂客似乎也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徐徐说道:“你七岁时与我相识,八岁被朱夫子收为亲传带到了大都,转眼间,便是十一年过去了。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咱们相处的那一年里,一起上树掏鸟、一起下河摸鱼、一起潜水抓虾……如是种种,好像就在昨ri。”
听着那些温暖的回忆,莫降露出了真心的笑容,顺着徐狂客的话说道:“我记得那时候妞妞总跟着咱们屁股后面跑,因为年纪太小老是摔跤,弄的满身都是土脏兮兮的,咱们都管她叫做小黑妞。”
“呵呵,谁能想到当时的小黑妞到后来竟然出落成了仙子一般的美人呢?”徐狂客满是惋惜的叹道:“要是当时我能想到表妹能长成这等模样,绝不会让那个咱们最不待见的臭小子天天到后面扶起摔倒的妞妞,结果倒是便宜了他。”
“即便不是他,也绝对轮不到你。”莫降毫不留情的说道:“妞妞她不喜欢大胡子,我记得她说过她最怕那大胡子的表舅,也就是你爹。”
“小时候不喜欢,不代表长大了不喜欢。”徐狂客刚想申辩旋即又泄气了:“最后还真是也没喜欢上我这个大胡子……想想那时候,她总是爱粘着你的……丑哥丑哥叫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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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还算不错。你也知道,如今朝廷的注意力在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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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降此时也不再说话,飞快的抢了一盘,完全不顾烫的他直咧嘴的水晶角如燃烧的火炭一般,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徐狂客尝试xing的夹了一个放到嘴里,轻轻一咬,鲜香的肉汁滑过舌头,一种难以言表的美妙几乎让他没有闲暇去思考究竟该怎样形容这等美味,只觉得自己几乎将要灵魂出窍一般,原本溢满整个口腔的苦酒醇香包裹着这角儿特有的鲜香,真是一绝再加一绝——没有比整个更绝的了——天下第一角儿,果然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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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屋之后,莫降鞋都懒得脱,便往床上一趴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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