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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之北,与中州边界相去五百余里,有一座小城镇,名唤清河。镇上有三两条长街横纵,五六家客栈酒肆,南来北往的商贾不少在此处歇脚。
镖局车队停在客栈门口,有一人影从押镖的马车上跳下来。黑白相间的道袍,鼓鼓囊囊的包袱,赫然便是偷跑下山的顾忆之。
借陈师叔的云舟出玄岳山后,顾忆之一路向北,半路遇上押镖的车队,便请他们捎自己一程。而押镖的镖头见顾忆之一袭黑白道袍,当即认出他是道德宗的弟子,欣然允了他。
途中闲谈,镖头和一众镖师们对仙山上的生活极为好奇,不断追问,顾忆之也一一作答,问及下山缘由,虽略显犹豫,却未欺瞒。
已是晌午时分,镖师们在客栈内吃酒,顾忆之则要了一碗素面,独自一桌。并非有什么别的想法,而是那些粗犷的江湖汉子,上了桌便喝酒划拳,其乐融融,而顾忆之不会喝酒,更不会划拳,总觉着有些格格不入。
小二将素面端上来,顾忆之道了声谢,便欲动筷,却忽感肩上多了几分力道,微微侧目,右肩竟按着一只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再一回头,陆瑾年居然就站在他身后。
顾忆之大惊:“先......先生?”
学堂内的弟子们,都唤陆瑾年一声“先生”,顾忆之也跟着叫,而事实上,为人师者应当称作夫子,然则千年前圣人出世,为文人开儒道,为治世传经略,无人能出其右,世间教书人这才改称“先生”。
四目相对,刹那无言。
喝酒划拳的镖师们也静下来,纷纷望着二人,有人好奇,欲上前问个究竟,却被镖头拦了下来,使个眼色,那人便又坐回去。毕竟是人家的私事,他们这些外人实不方便插手。
“随我回山。”简简单单四字,配上那肃然严正的神色,已具不怒自威的威严。
平日里,无论陆瑾年如何罚他、骂他,顾忆之断不会说半个不字,今日却不知怎的,顾忆之低头沉默了良久,蓦然说道:“对不起先生,我不能和您回去。”
陆瑾年本可不顾及顾忆之的意见,强行将其绑会玄岳山,却忽而目光一凝,兀地说道:“给我一个理由。”
顾忆之霎时一怔,觉着这话全然不似从陆瑾年口中说出来的。在学堂上课的时候,陆瑾年素来说一不二,掷地有声,任何理由辩解,到了陆瑾年那里,连说出去的机会都没有。今日竟会主动问及顾忆之缘由,莫非是吃错药了?
踌躇片刻,顾忆之的目光落在桌子上,那装满金子的包袱:“先生,您知道吗,其实我并不喜欢修行,我只想回义阳城,和三哥一起过普通人应该过的日子。”就像林墨赐给他的美梦。
陆瑾年继续听着:“我之所以加入道德宗,是因为掌门答应过我,会把三哥接上山,保护好他的安全。可是我等了一个月,直到前天,我才偷听到三哥原来失踪了。”
镖师们的吵闹声早已停歇,都听着顾忆之的故事。
“其实我并不怨恨掌门,我知道他已经尽力地在帮我了,而且也不应该为了我的事情,再去浪费其他师兄的时间,不是么?”顾忆之抬首。
在那张十分稚嫩的脸上,陆瑾年看到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成熟,如同经历山河辗转,看遍生死离别,明明是笑容,却充满辛酸苦涩。他忽然间发觉,师兄说的有些道理。
顾忆之的确是个不错的孩子。
“所以,你想去找他?”陆瑾年仍旧严肃,语气已缓和不少。
“是的先生,”顾忆之收起苦笑,“三哥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我一定要把他找回来。”
陆瑾年坐下,将宝剑放在桌上:“我陪你去义阳,三日之内,若是找不到你的三哥,你便要随我回山。”
一切都出人意料,顾忆之难以置信地看着陆瑾年,旋即欣然笑道:“多谢先生!”
这一刻顾忆之觉得,陆师叔并不像传言中那般不近人情。
用过午饭,外面的天已是燥热难耐。二人与押镖的队伍道别,雇了辆马车,便往北去。而押镖的车队事实上也是要北去中州的,只是听闻中州南部近来有妖怪作祟,故才绕道而行,离别前也给二人提了个醒。
夏暑,风都是热的。
马车上,顾忆之连连抹汗,陆瑾年则闭目养神,如没事人一般。不过才半个时辰,汗水已将顾忆之的衣衫浸透。他耐不住燥热,便问陆瑾年,为何不御剑飞行,那样岂不是更快到达义阳。而且也更凉爽。
陆瑾年回答,他不会。
属实是让顾忆之傻了眼。御剑飞行已是最基本的神通术法,门内那些师兄们都是会的,陆瑾年身为掌门首座的师弟,众人皆尊称他一声师叔,却不会御剑飞行,似乎......不合理啊!
顾忆之将头探出窗。热风穿过绿林,木叶簌簌,暑气渐消,吹得人心神舒畅。知了伏于枝叶,蝉鸣不歇,奏尽余生欢乐。
那里有一片水田,农人躬身插着晚秧,汗水灌溉沃土,今年必是丰年。翁老坐于田垄,孩童嬉戏野地,欢歌对唱,笑逐颜开,此间乐趣,不是神仙,胜似神仙。
举目眺望,顾忆之欢欣展颜。他已许久未这般笑过,不拘于礼法,不束于外物,全然由心,情之所起,兴之所致,而笑亦由所生。那些农人的生活,正是顾忆之梦寐以求的,辛苦、清贫却温馨自在,那是人间烟火味。
七日车马颠簸,二人终至义阳。
破庙,他又回来了。当顾忆之走进故地,一切都不曾变化,那日段柯与黑衣人的交手,刀光剑影仍刻在地面和墙壁上,唯有野草长到腰间。
供奉的大殿依旧破落,无人修葺。殿内添了许多茅草,有三五个乞丐,或睡着,或摆弄石头打发时间,原属于顾忆之的“家”,已被他们占了去。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吃顿足以果腹的饭菜,乞丐如此简单而安乐。
浓烈而刺鼻的臭味充斥着大殿,陆瑾年仅仅是站在门口,已被熏得一阵反胃,当即闭气。
顾忆之没那般娇贵,他从死尸腐骨中走过,那种气味更令人作呕,相比之下,乞丐身上的恶臭实在算不得什么。
二人走进大殿,乞丐也不再摆弄石头,而是打量着顾忆之和陆瑾年,见其衣着不凡,立即上前乞讨:“两位大爷行行好,给口饭吃,我们已经好几天沾过米面了。”
曾是乞丐,所以比任何人都懂乞丐。衣不蔽体,朝不保夕,饿极了便去偷去抢,甚至为了一个馒头打得头破血流,与他人而言,这些不过茶余饭后谈论的笑话,对顾忆之来说,却是最真实的经历。
干瘦的乞丐跪在顾忆之身前,连连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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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之北,与中州边界相去五百余里,有一座小城镇,名唤清河。镇上有三两条长街横纵,五六家客栈酒肆,南来北往的商贾不少在此处歇脚。
镖局车队停在客栈门口,有一人影从押镖的马车上跳下来。黑白相间的道袍,鼓鼓囊囊的包袱,赫然便是偷跑下山的顾忆之。
借陈师叔的云舟出玄岳山后,顾忆之一路向北,半路遇上押镖的车队,便请他们捎自己一程。而押镖的镖头见顾忆之一袭黑白道袍,当即认出他是道德宗的弟子,欣然允了他。
途中闲谈,镖头和一众镖师们对仙山上的生活极为好奇,不断追问,顾忆之也一一作答,问及下山缘由,虽略显犹豫,却未欺瞒。
已是晌午时分,镖师们在客栈内吃酒,顾忆之则要了一碗素面,独自一桌。并非有什么别的想法,而是那些粗犷的江湖汉子,上了桌便喝酒划拳,其乐融融,而顾忆之不会喝酒,更不会划拳,总觉着有些格格不入。
小二将素面端上来,顾忆之道了声谢,便欲动筷,却忽感肩上多了几分力道,微微侧目,右肩竟按着一只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再一回头,陆瑾年居然就站在他身后。
顾忆之大惊:“先......先生?”
学堂内的弟子们,都唤陆瑾年一声“先生”,顾忆之也跟着叫,而事实上,为人师者应当称作夫子,然则千年前圣人出世,为文人开儒道,为治世传经略,无人能出其右,世间教书人这才改称“先生”。
四目相对,刹那无言。
喝酒划拳的镖师们也静下来,纷纷望着二人,有人好奇,欲上前问个究竟,却被镖头拦了下来,使个眼色,那人便又坐回去。毕竟是人家的私事,他们这些外人实不方便插手。
“随我回山。”简简单单四字,配上那肃然严正的神色,已具不怒自威的威严。
平日里,无论陆瑾年如何罚他、骂他,顾忆之断不会说半个不字,今日却不知怎的,顾忆之低头沉默了良久,蓦然说道:“对不起先生,我不能和您回去。”
陆瑾年本可不顾及顾忆之的意见,强行将其绑会玄岳山,却忽而目光一凝,兀地说道:“给我一个理由。”
顾忆之霎时一怔,觉着这话全然不似从陆瑾年口中说出来的。在学堂上课的时候,陆瑾年素来说一不二,掷地有声,任何理由辩解,到了陆瑾年那里,连说出去的机会都没有。今日竟会主动问及顾忆之缘由,莫非是吃错药了?
踌躇片刻,顾忆之的目光落在桌子上,那装满金子的包袱:“先生,您知道吗,其实我并不喜欢修行,我只想回义阳城,和三哥一起过普通人应该过的日子。”就像林墨赐给他的美梦。
陆瑾年继续听着:“我之所以加入道德宗,是因为掌门答应过我,会把三哥接上山,保护好他的安全。可是我等了一个月,直到前天,我才偷听到三哥原来失踪了。”
镖师们的吵闹声早已停歇,都听着顾忆之的故事。
“其实我并不怨恨掌门,我知道他已经尽力地在帮我了,而且也不应该为了我的事情,再去浪费其他师兄的时间,不是么?”顾忆之抬首。
在那张十分稚嫩的脸上,陆瑾年看到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成熟,如同经历山河辗转,看遍生死离别,明明是笑容,却充满辛酸苦涩。他忽然间发觉,师兄说的有些道理。
顾忆之的确是个不错的孩子。
“所以,你想去找他?”陆瑾年仍旧严肃,语气已缓和不少。
“是的先生,”顾忆之收起苦笑,“三哥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我一定要把他找回来。”
陆瑾年坐下,将宝剑放在桌上:“我陪你去义阳,三日之内,若是找不到你的三哥,你便要随我回山。”
一切都出人意料,顾忆之难以置信地看着陆瑾年,旋即欣然笑道:“多谢先生!”
这一刻顾忆之觉得,陆师叔并不像传言中那般不近人情。
用过午饭,外面的天已是燥热难耐。二人与押镖的队伍道别,雇了辆马车,便往北去。而押镖的车队事实上也是要北去中州的,只是听闻中州南部近来有妖怪作祟,故才绕道而行,离别前也给二人提了个醒。
夏暑,风都是热的。
马车上,顾忆之连连抹汗,陆瑾年则闭目养神,如没事人一般。不过才半个时辰,汗水已将顾忆之的衣衫浸透。他耐不住燥热,便问陆瑾年,为何不御剑飞行,那样岂不是更快到达义阳。而且也更凉爽。
陆瑾年回答,他不会。
属实是让顾忆之傻了眼。御剑飞行已是最基本的神通术法,门内那些师兄们都是会的,陆瑾年身为掌门首座的师弟,众人皆尊称他一声师叔,却不会御剑飞行,似乎......不合理啊!
顾忆之将头探出窗。热风穿过绿林,木叶簌簌,暑气渐消,吹得人心神舒畅。知了伏于枝叶,蝉鸣不歇,奏尽余生欢乐。
那里有一片水田,农人躬身插着晚秧,汗水灌溉沃土,今年必是丰年。翁老坐于田垄,孩童嬉戏野地,欢歌对唱,笑逐颜开,此间乐趣,不是神仙,胜似神仙。
举目眺望,顾忆之欢欣展颜。他已许久未这般笑过,不拘于礼法,不束于外物,全然由心,情之所起,兴之所致,而笑亦由所生。那些农人的生活,正是顾忆之梦寐以求的,辛苦、清贫却温馨自在,那是人间烟火味。
七日车马颠簸,二人终至义阳。
破庙,他又回来了。当顾忆之走进故地,一切都不曾变化,那日段柯与黑衣人的交手,刀光剑影仍刻在地面和墙壁上,唯有野草长到腰间。
供奉的大殿依旧破落,无人修葺。殿内添了许多茅草,有三五个乞丐,或睡着,或摆弄石头打发时间,原属于顾忆之的“家”,已被他们占了去。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吃顿足以果腹的饭菜,乞丐如此简单而安乐。
浓烈而刺鼻的臭味充斥着大殿,陆瑾年仅仅是站在门口,已被熏得一阵反胃,当即闭气。
顾忆之没那般娇贵,他从死尸腐骨中走过,那种气味更令人作呕,相比之下,乞丐身上的恶臭实在算不得什么。
二人走进大殿,乞丐也不再摆弄石头,而是打量着顾忆之和陆瑾年,见其衣着不凡,立即上前乞讨:“两位大爷行行好,给口饭吃,我们已经好几天沾过米面了。”
曾是乞丐,所以比任何人都懂乞丐。衣不蔽体,朝不保夕,饿极了便去偷去抢,甚至为了一个馒头打得头破血流,与他人而言,这些不过茶余饭后谈论的笑话,对顾忆之来说,却是最真实的经历。
干瘦的乞丐跪在顾忆之身前,连连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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