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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如今陈健逃走的消息再一次让他的心活泛起来,头脑也比前些天清醒了许多,从围城到现在整整十三天,他第一次自信满满地下达着命令,这些命令不会再有人反对。
“在达兀去袭扰他们的时候,其余人立刻点齐族人,咱们今晚上就把那些人围住。明天早晨入城吃了饭便杀光他们,下午去南边的大城,女人孩子都做奴隶!有抓到他们的首领的,不要杀死,我要把他钉死在木头上!”
首领们嚎叫着,一扫这些天的怨气,纷纷选出了自己部族中骑马的好手,人不多,加起来不过一百多,但是用来袭扰牵制减慢对面的行军速度已经足够。
对面面对这样的袭扰,只能列出军阵,否则在夜里四散,这百十人就足以将三四百人追杀干净。
达兀留下了哈默在营地中,为明天天亮后的决战准备,自己带着各个部族中的好手先行一步。
人少行动就快,达兀这百十人骑马先出发后,剩下去追击的人才集结完毕,留下了一半的人守在营地。
陈健在城中等待着时机,等到对面营地发出乱哄哄的声响,数百人往东南边奔袭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
城门被推开,已经等了半夜的剑盾兵跟在陈健的后面。
营地中生起了大量的篝火,留守营地的草原部族再无睡意,等待着天亮后的战斗。
至少,这场无趣而又痛苦的围城战就要结束了。
木塔和箭台上已经没有多少人守卫,陈健让族人将桦树皮和松脂球放在西北角,等回来点燃的时候西北风可以让火势迅速蔓延。
这次出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烧毁会对阳关造成威胁的箭台和木塔,而是要做一个绝户计,烧杀对方的战马。
从一开始他就始终想着打一场歼灭战,这样能让草原两三年之内没有威胁,而对付靠战马机动的草原部族很难打出歼灭战,因为他们有四条腿,打不过可以跑。
即便阳关城中的六百人可以靠军阵和训练对抗这些人,可战役的主动权和发起权一直在对方手中。
一旦战马死掉一大半,就算想跑,陈健也可以黏住对方,让他们永远回不去。
守城平淡如水古井无波,那是因为守城一方有在平原会战中战胜攻城一方的底气和实力,只是他在等待机会以便抓住战役的主动权而已。
靠近到对面营地,陈健和身边的几个剑盾兵拽出了点燃的火绳,接过麻布火药包点燃,朝着对面的人群投掷了过去。
闪烁的火星在空中飞舞,哈默惊讶地看着半空中飞舞的火星,很漂亮,却不知道那是什么。
十几个点燃的麻布包落地后没有爆炸,在人群最密集的地方闪烁出了紫色的炽烈光芒,刺鼻的味道和如同雷电落地一般的烟火效果让对面营顿时乱起来了。
几个火药包落在了人的身上,常年不梳洗和食用羊肉让他们身上布满了油污,头发和兽皮迅速地燃烧起来,捂着眼睛惨叫着在地上翻滚,想要熄灭燃烧的火焰。
可这火焰烧的太快,比起草原上最干燥的枯草烧的都要快,只是一眨眼就烧便了全身。
一个火药包落在哈默的脚下,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接着就是一声轻微的爆响和一团青烟包裹的火光,周围被照的雪亮,刺痛了他的双眼。
硝烟中,哈默做出了一个让族人和他自己都惊诧的动作,勇猛的他竟然扔掉了武器向后逃走,一边跑一边惊魂未定地呼喊着。
眼睛带来的刺痛伤不到勇士坚韧的心,可那团紫色的火光却让哈默彻底崩溃,这是哈默平生第一次在战斗中将背露给了敌人。
以往面对在强大的敌人和野兽,他都不会逃走,可面对这团火光,再强大的人,又如何能够对抗雷电之灵?除了雷电之灵,又有谁能掌控这样炫目的光芒?
奔逃中,数十个惊恐的声音怪叫着:“雷电之灵!雷电之灵!”
这绝望的声音传遍了营地,每一个看到闪光的人心中都涌出这样的念头,以往对神灵越是虔诚,这种恐惧的念头也就越甚。信奉着万物有灵的他们亲眼看到了神话中的力量,内心已然崩溃。
的确,这些火药包没有太大的响声,可同样,原始部族的雷神总是有两个人,雷神和电神是分开的。
光速和音速的差距,从来都是先有闪光再有雷声,那些创造故事的巫灵祭司很自然地选择了最简单也是这个时代最合理的解释:一位神灵掌管着劈开黑暗的闪光,一位神灵掌管着天地间的战鼓,他们两个共用一个神格,掌管战鼓的神灵只是掌管电光的仆从。
巫灵祭司们声称他们得到了雷电之灵的眷顾,他们可以用人皮做出敲得很响的战鼓,可从没有一个巫灵祭司掌握了闪电的力量,如今这力量却在敌人的手中闪烁。
十几个火药包下去,对面营地聚集的人已经彻底崩溃,刚刚褪去蛮荒的时代,火药的第一次闪光充满了神话色彩。
然而不只是对面营地,陈健自己这边的剑盾兵也愣住了。
他们看着对面接连不断的闪光和迅速点燃的帐篷,握着火药包的手有些颤抖,几个人吓得不断在那嘀咕着什么。
也幸好第一次投掷的不是能够爆炸的陶雷,只是可以剧烈爆燃发光的火药袋,否则的话这些剑盾兵可能真的会把点燃的陶雷握在手里忘记扔出。
陈健大喊了一声,那些剑盾兵才反应过来,抽出了短剑,朝着混乱的人群发动了一次冲锋。
如同切进羊油中的热刀子,这是剑盾兵们最轻松的一次冲锋,仿佛是在训练场上,对面几乎没有什么抵抗,甚至有人跪在地上伸着脑袋等死,临死前还在念念有词。
那些浑身被点燃如同一个大火球一样的人用沙哑而疯狂的叫喊和扭曲痛苦的身形宣告着这种力量的强大,冲进人群的剑盾兵们将整个营地撕开,分成两半,混乱中转向了拴马的地方。
对于这种出现在城邑不到一年的动物,剑盾兵们都很喜爱,可陈健的命令却是杀烧掉。
点燃的马尾,燃烧的马鬃,被刺伤后疯逃的马匹让营地更加的混乱。
这些马也没有见过这样的闪光,只想逃离眼前这些浑身是血疯狂砍杀的魔鬼,冲进了营地,不去管拦在身前的是不是主人,用胸脯将他们撞到,抬起蹄子重重地塌下。
陈健浑身沾着马血,正把一团浸润了松脂的麻布包扔到了一群马中,浑身是血的他看着浑身毛发燃烧的战马,仰天大笑。
七八百匹马被烧光了马鬃或是被砍死砍伤,更多的马匹逃到了树林中。
失去了这些马,草原诸部不能想打就打、打不过就跑了,陈健手中还有一百多骑手,完全可以压制住对方剩下的骑手,控制战场的侧翼和追击溃兵。
经此一袭,战役的主动权和发起权已经掌握在了他的手中。(。)
sp;如今陈健逃走的消息再一次让他的心活泛起来,头脑也比前些天清醒了许多,从围城到现在整整十三天,他第一次自信满满地下达着命令,这些命令不会再有人反对。
“在达兀去袭扰他们的时候,其余人立刻点齐族人,咱们今晚上就把那些人围住。明天早晨入城吃了饭便杀光他们,下午去南边的大城,女人孩子都做奴隶!有抓到他们的首领的,不要杀死,我要把他钉死在木头上!”
首领们嚎叫着,一扫这些天的怨气,纷纷选出了自己部族中骑马的好手,人不多,加起来不过一百多,但是用来袭扰牵制减慢对面的行军速度已经足够。
对面面对这样的袭扰,只能列出军阵,否则在夜里四散,这百十人就足以将三四百人追杀干净。
达兀留下了哈默在营地中,为明天天亮后的决战准备,自己带着各个部族中的好手先行一步。
人少行动就快,达兀这百十人骑马先出发后,剩下去追击的人才集结完毕,留下了一半的人守在营地。
陈健在城中等待着时机,等到对面营地发出乱哄哄的声响,数百人往东南边奔袭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
城门被推开,已经等了半夜的剑盾兵跟在陈健的后面。
营地中生起了大量的篝火,留守营地的草原部族再无睡意,等待着天亮后的战斗。
至少,这场无趣而又痛苦的围城战就要结束了。
木塔和箭台上已经没有多少人守卫,陈健让族人将桦树皮和松脂球放在西北角,等回来点燃的时候西北风可以让火势迅速蔓延。
这次出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烧毁会对阳关造成威胁的箭台和木塔,而是要做一个绝户计,烧杀对方的战马。
从一开始他就始终想着打一场歼灭战,这样能让草原两三年之内没有威胁,而对付靠战马机动的草原部族很难打出歼灭战,因为他们有四条腿,打不过可以跑。
即便阳关城中的六百人可以靠军阵和训练对抗这些人,可战役的主动权和发起权一直在对方手中。
一旦战马死掉一大半,就算想跑,陈健也可以黏住对方,让他们永远回不去。
守城平淡如水古井无波,那是因为守城一方有在平原会战中战胜攻城一方的底气和实力,只是他在等待机会以便抓住战役的主动权而已。
靠近到对面营地,陈健和身边的几个剑盾兵拽出了点燃的火绳,接过麻布火药包点燃,朝着对面的人群投掷了过去。
闪烁的火星在空中飞舞,哈默惊讶地看着半空中飞舞的火星,很漂亮,却不知道那是什么。
十几个点燃的麻布包落地后没有爆炸,在人群最密集的地方闪烁出了紫色的炽烈光芒,刺鼻的味道和如同雷电落地一般的烟火效果让对面营顿时乱起来了。
几个火药包落在了人的身上,常年不梳洗和食用羊肉让他们身上布满了油污,头发和兽皮迅速地燃烧起来,捂着眼睛惨叫着在地上翻滚,想要熄灭燃烧的火焰。
可这火焰烧的太快,比起草原上最干燥的枯草烧的都要快,只是一眨眼就烧便了全身。
一个火药包落在哈默的脚下,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接着就是一声轻微的爆响和一团青烟包裹的火光,周围被照的雪亮,刺痛了他的双眼。
硝烟中,哈默做出了一个让族人和他自己都惊诧的动作,勇猛的他竟然扔掉了武器向后逃走,一边跑一边惊魂未定地呼喊着。
眼睛带来的刺痛伤不到勇士坚韧的心,可那团紫色的火光却让哈默彻底崩溃,这是哈默平生第一次在战斗中将背露给了敌人。
以往面对在强大的敌人和野兽,他都不会逃走,可面对这团火光,再强大的人,又如何能够对抗雷电之灵?除了雷电之灵,又有谁能掌控这样炫目的光芒?
奔逃中,数十个惊恐的声音怪叫着:“雷电之灵!雷电之灵!”
这绝望的声音传遍了营地,每一个看到闪光的人心中都涌出这样的念头,以往对神灵越是虔诚,这种恐惧的念头也就越甚。信奉着万物有灵的他们亲眼看到了神话中的力量,内心已然崩溃。
的确,这些火药包没有太大的响声,可同样,原始部族的雷神总是有两个人,雷神和电神是分开的。
光速和音速的差距,从来都是先有闪光再有雷声,那些创造故事的巫灵祭司很自然地选择了最简单也是这个时代最合理的解释:一位神灵掌管着劈开黑暗的闪光,一位神灵掌管着天地间的战鼓,他们两个共用一个神格,掌管战鼓的神灵只是掌管电光的仆从。
巫灵祭司们声称他们得到了雷电之灵的眷顾,他们可以用人皮做出敲得很响的战鼓,可从没有一个巫灵祭司掌握了闪电的力量,如今这力量却在敌人的手中闪烁。
十几个火药包下去,对面营地聚集的人已经彻底崩溃,刚刚褪去蛮荒的时代,火药的第一次闪光充满了神话色彩。
然而不只是对面营地,陈健自己这边的剑盾兵也愣住了。
他们看着对面接连不断的闪光和迅速点燃的帐篷,握着火药包的手有些颤抖,几个人吓得不断在那嘀咕着什么。
也幸好第一次投掷的不是能够爆炸的陶雷,只是可以剧烈爆燃发光的火药袋,否则的话这些剑盾兵可能真的会把点燃的陶雷握在手里忘记扔出。
陈健大喊了一声,那些剑盾兵才反应过来,抽出了短剑,朝着混乱的人群发动了一次冲锋。
如同切进羊油中的热刀子,这是剑盾兵们最轻松的一次冲锋,仿佛是在训练场上,对面几乎没有什么抵抗,甚至有人跪在地上伸着脑袋等死,临死前还在念念有词。
那些浑身被点燃如同一个大火球一样的人用沙哑而疯狂的叫喊和扭曲痛苦的身形宣告着这种力量的强大,冲进人群的剑盾兵们将整个营地撕开,分成两半,混乱中转向了拴马的地方。
对于这种出现在城邑不到一年的动物,剑盾兵们都很喜爱,可陈健的命令却是杀烧掉。
点燃的马尾,燃烧的马鬃,被刺伤后疯逃的马匹让营地更加的混乱。
这些马也没有见过这样的闪光,只想逃离眼前这些浑身是血疯狂砍杀的魔鬼,冲进了营地,不去管拦在身前的是不是主人,用胸脯将他们撞到,抬起蹄子重重地塌下。
陈健浑身沾着马血,正把一团浸润了松脂的麻布包扔到了一群马中,浑身是血的他看着浑身毛发燃烧的战马,仰天大笑。
七八百匹马被烧光了马鬃或是被砍死砍伤,更多的马匹逃到了树林中。
失去了这些马,草原诸部不能想打就打、打不过就跑了,陈健手中还有一百多骑手,完全可以压制住对方剩下的骑手,控制战场的侧翼和追击溃兵。
经此一袭,战役的主动权和发起权已经掌握在了他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