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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卓阳。
他手里拿着一张纸,在向一个遛狗的大妈问路,那大妈指了指秦舒曼公寓所在的楼。
阿西吧,幸好她身手敏捷地闪到一丛丁香树后,否则就被卓阳看到了。
秦舒曼不觉拧眉,麻蛋,这男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那天晚上她明明已经说得那么清楚了,看来他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没事,既然他要知难而进,那她就要难上加难,让他寸步难进。
她从树丛后的小路离开小区,没有再回头看卓阳一眼。
也不知道卓阳会不会真的找到公寓去,不过就算找到也没人在,就让他去浪费时间呗!
出了小区后秦舒曼打车去花店买了一束白玫瑰,然后直奔天马山陵园。
看着怀中的白玫瑰,秦舒曼的心情渐渐沉重。
妈妈在世的时候最喜欢白玫瑰,她说白玫瑰的花语是“纯洁、天真,甘愿为你付出一切”,就像她和那个男人的爱情。
小时候听到妈妈提到那个男人和她对那个男人的思念,秦舒曼就觉得难过,后来开始觉得烦,再长大一点,她就觉得妈妈很可怜。
那个傻女人,为什么就不能活得有尊严一点?!
车子停在天马山陵园门口的时候,她还沉浸在当年的记忆里,心情已经有些沉重。
到了墓地,她看到墓碑上那张有些褪色的照片,因为褪了色,照片中的人显得脸色苍白。
其实那是妈妈最年轻、最漂亮的时候,那时候的她刚和那个男人陷入爱河,爱得死去活来,品尝着爱情的甜蜜。
因此,如果没有褪色的话,照片中的她应该是脸色红润、一脸幸福的。
她还记得,那是妈妈为自己选的照片。
那个男人离开后,妈妈一直念叨着那个男人,无数次翻看旧照片,说最喜欢这张照片,死了以后也要用这张照片放墓碑上。
“这是他亲手帮我照的。”妈妈说。
照片下面是一行工整的楷书,“慈母秦世宁之墓”,落款是她的子、女,也就是秦舒曼和林皓朗。
秦舒曼弯腰把白玫瑰放在墓前,鞠了三个躬,然后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大下午的,阳光有些刺眼,她觉得热,可还是耐着性子把墓旁边的杂草拔了一下。
拔完草靠着墓碑发呆,突然看到墓碑背后刻着几行字,是一首短诗歌:
“醒着想你,睡着想你
走路时想你,吃饭时也想你
相思成疾,而
唯一的解药还是你”
这是那个男人写给妈妈的情诗,那时候那个男人还很爱她。
可是,他的爱情像一阵风,来也快去也快,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想到这里,秦舒曼不觉咬牙——踏马的,男人都是靠不住的东西!
而那个男人离开后,妈妈从来没说过一句怨言,反倒像高尚的圣女一般把爱情失败的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说是因为她给不了那个男人激情,所以他才会离开。
而她,一辈子思念着那个男人,等他回来。
踏马的,没见过这么傻、这么犯贱的女人!
想到这里,秦舒曼心中冒起一股无名火,忍不住踢了墓碑两脚。
然而,照片中的秦世宁依然一脸幸福地看着她。
秦舒曼烦躁地拿出烟来点上,愤愤地盯着照片中那张有些稚嫩的少女脸庞。
这个女人,一辈子都活在爱情里。
正因为亲眼见证了妈妈的不幸,所以她告诉自己绝不能重蹈覆辙,绝对不能像妈妈那么傻——去尼玛的,鬼才相信那狗屁爱情!
吸了几口烟,看到旁边竖着“禁止烟火”的警示牌,她把烟头扔到地上,然后用鞋跟把烟头碾进土里,掩埋。
一切终将归于尘土,这是最好的归宿。
原本打算从陵园回来后就去看小朗的,这么多天没见他,她有点想他。
可是下山后情绪还是有点低落,她改变了主意,让出租车司机去市区。
在市中心最热闹的广场下车,她在广场上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夕阳正好,暗夜将临。
广场中间是一个喷泉,喷泉旁边有一群小屁孩在喂鸽子,其中有个才刚学会走路的小男孩,蹒跚着步子兴奋地追赶着鸽子。
鸽子受了惊吓,扑腾着翅膀朝小男孩飞过去,小男孩吓得哇哇大哭。
秦舒曼见了,恶趣味地笑了起来,笑得前俯后仰——哈哈哈,真是自作自受,活该!
许多人转过头来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估计以为她是疯子吧。
坐了一会儿她觉得无趣,打算找家酒吧打发时间,吃了晚饭后就打车去酒吧一条街。
出租车经过秦氏集团的大厦时,她看到大厦外墙上挂着很多“庆祝秦氏集团成立三十五周年”的红色条幅,电子大屏上滚动着三十五周年庆祝晚宴的消息。
秦舒曼微微眯眸,唇边浮起一丝冷笑。
到了酒吧一条街,她忍不住又想骂人。
因为下午要去拜祭妈妈,她得假装做个乖女儿,所以穿了白T恤牛仔裤,脚上是白色帆布鞋。
她美眸一转,顿时有了主意,直接走进“人间”找菲姐借了把剪刀,然后脱下裤子,把牛仔裤“咔擦咔嚓”剪成齐屁小短裤。
试穿了一下,还不错,可以露出两条笔直修长的腿。
菲姐在旁边看得直咂舌,“不愧是年轻人,真会折腾。”
秦舒曼斜睨了她一眼,媚眼如丝,“好看吗?”
“好看!”菲姐走过去拍了一下她的翘|臀,“我要是个男人,肯定被你迷得精尽人亡~”
秦舒曼听了,咯咯笑着搂住菲姐的肩,“还是菲姐会说话,这话我爱听!”
说着又朝菲姐抛媚眼,“晚上缺不缺人手?正好我闲得慌,可以帮你救个场,顺便... -->>
是卓阳。
他手里拿着一张纸,在向一个遛狗的大妈问路,那大妈指了指秦舒曼公寓所在的楼。
阿西吧,幸好她身手敏捷地闪到一丛丁香树后,否则就被卓阳看到了。
秦舒曼不觉拧眉,麻蛋,这男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那天晚上她明明已经说得那么清楚了,看来他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没事,既然他要知难而进,那她就要难上加难,让他寸步难进。
她从树丛后的小路离开小区,没有再回头看卓阳一眼。
也不知道卓阳会不会真的找到公寓去,不过就算找到也没人在,就让他去浪费时间呗!
出了小区后秦舒曼打车去花店买了一束白玫瑰,然后直奔天马山陵园。
看着怀中的白玫瑰,秦舒曼的心情渐渐沉重。
妈妈在世的时候最喜欢白玫瑰,她说白玫瑰的花语是“纯洁、天真,甘愿为你付出一切”,就像她和那个男人的爱情。
小时候听到妈妈提到那个男人和她对那个男人的思念,秦舒曼就觉得难过,后来开始觉得烦,再长大一点,她就觉得妈妈很可怜。
那个傻女人,为什么就不能活得有尊严一点?!
车子停在天马山陵园门口的时候,她还沉浸在当年的记忆里,心情已经有些沉重。
到了墓地,她看到墓碑上那张有些褪色的照片,因为褪了色,照片中的人显得脸色苍白。
其实那是妈妈最年轻、最漂亮的时候,那时候的她刚和那个男人陷入爱河,爱得死去活来,品尝着爱情的甜蜜。
因此,如果没有褪色的话,照片中的她应该是脸色红润、一脸幸福的。
她还记得,那是妈妈为自己选的照片。
那个男人离开后,妈妈一直念叨着那个男人,无数次翻看旧照片,说最喜欢这张照片,死了以后也要用这张照片放墓碑上。
“这是他亲手帮我照的。”妈妈说。
照片下面是一行工整的楷书,“慈母秦世宁之墓”,落款是她的子、女,也就是秦舒曼和林皓朗。
秦舒曼弯腰把白玫瑰放在墓前,鞠了三个躬,然后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大下午的,阳光有些刺眼,她觉得热,可还是耐着性子把墓旁边的杂草拔了一下。
拔完草靠着墓碑发呆,突然看到墓碑背后刻着几行字,是一首短诗歌:
“醒着想你,睡着想你
走路时想你,吃饭时也想你
相思成疾,而
唯一的解药还是你”
这是那个男人写给妈妈的情诗,那时候那个男人还很爱她。
可是,他的爱情像一阵风,来也快去也快,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想到这里,秦舒曼不觉咬牙——踏马的,男人都是靠不住的东西!
而那个男人离开后,妈妈从来没说过一句怨言,反倒像高尚的圣女一般把爱情失败的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说是因为她给不了那个男人激情,所以他才会离开。
而她,一辈子思念着那个男人,等他回来。
踏马的,没见过这么傻、这么犯贱的女人!
想到这里,秦舒曼心中冒起一股无名火,忍不住踢了墓碑两脚。
然而,照片中的秦世宁依然一脸幸福地看着她。
秦舒曼烦躁地拿出烟来点上,愤愤地盯着照片中那张有些稚嫩的少女脸庞。
这个女人,一辈子都活在爱情里。
正因为亲眼见证了妈妈的不幸,所以她告诉自己绝不能重蹈覆辙,绝对不能像妈妈那么傻——去尼玛的,鬼才相信那狗屁爱情!
吸了几口烟,看到旁边竖着“禁止烟火”的警示牌,她把烟头扔到地上,然后用鞋跟把烟头碾进土里,掩埋。
一切终将归于尘土,这是最好的归宿。
原本打算从陵园回来后就去看小朗的,这么多天没见他,她有点想他。
可是下山后情绪还是有点低落,她改变了主意,让出租车司机去市区。
在市中心最热闹的广场下车,她在广场上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夕阳正好,暗夜将临。
广场中间是一个喷泉,喷泉旁边有一群小屁孩在喂鸽子,其中有个才刚学会走路的小男孩,蹒跚着步子兴奋地追赶着鸽子。
鸽子受了惊吓,扑腾着翅膀朝小男孩飞过去,小男孩吓得哇哇大哭。
秦舒曼见了,恶趣味地笑了起来,笑得前俯后仰——哈哈哈,真是自作自受,活该!
许多人转过头来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估计以为她是疯子吧。
坐了一会儿她觉得无趣,打算找家酒吧打发时间,吃了晚饭后就打车去酒吧一条街。
出租车经过秦氏集团的大厦时,她看到大厦外墙上挂着很多“庆祝秦氏集团成立三十五周年”的红色条幅,电子大屏上滚动着三十五周年庆祝晚宴的消息。
秦舒曼微微眯眸,唇边浮起一丝冷笑。
到了酒吧一条街,她忍不住又想骂人。
因为下午要去拜祭妈妈,她得假装做个乖女儿,所以穿了白T恤牛仔裤,脚上是白色帆布鞋。
她美眸一转,顿时有了主意,直接走进“人间”找菲姐借了把剪刀,然后脱下裤子,把牛仔裤“咔擦咔嚓”剪成齐屁小短裤。
试穿了一下,还不错,可以露出两条笔直修长的腿。
菲姐在旁边看得直咂舌,“不愧是年轻人,真会折腾。”
秦舒曼斜睨了她一眼,媚眼如丝,“好看吗?”
“好看!”菲姐走过去拍了一下她的翘|臀,“我要是个男人,肯定被你迷得精尽人亡~”
秦舒曼听了,咯咯笑着搂住菲姐的肩,“还是菲姐会说话,这话我爱听!”
说着又朝菲姐抛媚眼,“晚上缺不缺人手?正好我闲得慌,可以帮你救个场,顺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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