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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完狠话,向千兰又把镰刀从腰带里面拽出来,拿在手里,悠悠然然地往屋里走。
她也不管秦前进听没听进去,最好是没听进去。要听进去了她往后还怎么开展工作?
早知道这老头子最特么坏,原主被打那么惨都是他压着不让上医院的,要不是原主命大,早特么完犊子了。
原主为啥无法生育?就是因为这瘪犊子不让她去医院惹来的。最恶心的是这老小子居然在老了以后让原主给他养老。
向千兰觉得自己今天真的是已经很给他脸了,没上手抽他都是因为自己身体还没养好!
向千兰心里已经决定好过几天就去套那老小子麻袋,感慨着进屋。她现在睡的屋子是刘寡妇的,又大又暖和。至于刘寡妇,早就被向千兰赶去跟秦爱国睡了。
至于这成年母子睡在一起是不是不太好,这跟向千兰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坐炕上,听到有人说她疯了,向千兰觉得她们说得挺对的。
穿越到六零年代的苦情剧里,还遇到一家子家暴犯,哪个正常人能不疯?
歪在炕上,直播视频也结束了。
向千兰看着都在称赞她英勇的话,乐不可支。林夕看完向千兰大杀四方的视频后,心满意足了。
一条信息发到她的手机上,林夕把手机往兜里一揣,去托运窗口接草儿。
草儿状态还不错,正在笼子里优雅地舔着自己的爪子,水跟猫粮已经吃完了。
隔着笼子摸摸它的头,林夕朝着机场外面走。一股热浪袭来,饶是已经在机场换过一身衣裳,林夕还是觉得热得很。
她打了一辆出租车,报了自己家村子的名字,跟司机谈妥了价格后便坐了上去。
她家所在的村子叫莲花村,从机场到她家还需要一个多小时。
这一个多小时,林夕看着窗外的眼神就没有眨过。那入眼的苍绿,夹杂在一片绿色中的点点繁花,每一样都让林夕觉得心情愉悦。
离家越来越近,有人在群里@林夕,她点进去看。
【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地球少女林夕,听说你还在原位面是吗?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地球少女林夕:你说。】
【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给我买点葡萄糖这类的营养品,我这具身体严重贫血,我要赶紧把身体养好,跟这老秦家的人决战到下辈子。】
林夕帮群里很多人做过任务,但像这样的,林夕还真是第一次见:【可以是可以,但是你不打算从秦家川离开吗?】
向千兰翘着二郎腿躺在炕上,回复:【不离开,这个年代限制大着呢,上哪儿都要户口要介绍信。离婚了连去处都没有,还要被人看不起。不如就在秦家待着,刘寡妇还年轻,啥活儿都能干,秦爱国虽然是个跛子,但也不是瘫痪,也还能干活。】
【再说了,我要离婚了,这一家子还不知道要去祸害谁呢。反正都是有人要被祸害,不如我来祸害他们好了。】
向千兰发出这一句话的时候,感觉自己身后都长出小翅膀了。
向千兰觉得,自己今天也是个善良又纯洁的小天使呢~
至于别的愿望,向千兰还真没有,她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孩子,她爷爷奶奶早就没了,她也没结婚,不存在现代社会有什么牵挂。虽然六十年代物资匮乏交通不便也没有空调wifi和西瓜,但有一群傻逼啊,她可以用剩下余生,来跟这群傻逼,慢!慢!玩!
第21章蓝军邮
林夕接了向千兰的任务。
车子也停在了莲花村的村口,莲花村因种了许多莲藕而得名。她们村子的水塘大大小小有三十多个,整个村庄就跟建在一座浮岛上一样。
夏天是莲花村最漂亮的时候,在林夕的记忆里,夏天的风都带着一股清新的莲花香。
漂泊在外的那些年,午夜梦回,全是一朵接一朵的莲花,一片接一片的莲叶。
要进村子,得走过一段木头做的风雨桥,风雨桥下面是一条小河,此时是枯水期,河水都不到人的膝盖,流水潺潺而过,带来哗啦啦的响声。
此刻已经五点多了,太阳已经落山,一群上了年纪的老人带着孙子孙女在风雨桥上闲聊。
远远地见到林夕,有眼尖的已经叫了林夕的名字了。
一个瘦小的人从风雨桥的木头上站起来:“小夕回来了?小夕回来了?你们快看,我家小夕回来了。”
她的声音很大,林夕已经听见她的声音了,连忙放下行李挥手:“奶奶。”
池香萍应着,跟老姐妹们一起去接林夕。
一年不见,林夕比电话里气色更好,池香萍拉着林夕左看看右看看,满意极了。
林夕一边应付着风雨桥上的大姑大姨们,池香萍只让她们问了两句就不让问了:“行了行了,我家小夕刚刚回来,饭都还没有吃呢。我们先回家吃饭。”
“行行行,回去吃饭。小夕,明天上三大妈家去啊,我家树上还有柿子呢,你不是最爱吃?”
“行,我明天一早就去。”林夕应着,跟池香萍走了。
莲花村总共加起来也才三十户人家,她们的村子都是石木结构的房子,林夕家住在村头。推开铁门,院子里的一切便映入眼帘。
小小的院坝,院墙的边上是低矮的猪圈,圈里养着两头大肥猪。左边竖着的房子是厨房,右边是通往菜园子的路,透过还没完全暗下来的天色,隐隐可见院子里青翠的菜色。
正房面前是走廊,走廊比院子高出三个台阶的高度来,利用这高低落差做了花坛。花坛里种了很多花,尤其是那一丛粉色月季,开得绚烂极了。
坐在走廊上的石头凳子上,闻着淡淡的月季花香,林夕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平静了下来。
她打开笼子,放出草儿。草儿乖乖地蹲坐在她的边上。
池香萍从屋里出来,拿来了林夕的拖鞋。这一幕,在林夕家已经发生了很多年了。林夕也习惯了。只要她出远门,她的换的鞋子就从来没有自己拿过。
也不知道她奶奶从哪里来的歪理,觉得外出的人回到家,一定要家里给拿鞋子,不然神魂不稳,会掉的。
“哟,这就是你给我看的小猫咪啊,长得倒是好看哦。”池香萍一向是宠着林夕的,林夕说要带一只猫回来,池香萍早早地就准备好了东西了。
“我看村头大明宝说现在只要在网上下载个什么东西,买了菜啊肉啊的第二天就能到。我就问她有没有猫吃的东西。她帮我买了点猫粮。走咯,跟奶奶去吃猫粮。”池香萍抱起草儿就往厨房走。
她还特地用了一个小小的碗给草儿装猫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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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完狠话,向千兰又把镰刀从腰带里面拽出来,拿在手里,悠悠然然地往屋里走。
她也不管秦前进听没听进去,最好是没听进去。要听进去了她往后还怎么开展工作?
早知道这老头子最特么坏,原主被打那么惨都是他压着不让上医院的,要不是原主命大,早特么完犊子了。
原主为啥无法生育?就是因为这瘪犊子不让她去医院惹来的。最恶心的是这老小子居然在老了以后让原主给他养老。
向千兰觉得自己今天真的是已经很给他脸了,没上手抽他都是因为自己身体还没养好!
向千兰心里已经决定好过几天就去套那老小子麻袋,感慨着进屋。她现在睡的屋子是刘寡妇的,又大又暖和。至于刘寡妇,早就被向千兰赶去跟秦爱国睡了。
至于这成年母子睡在一起是不是不太好,这跟向千兰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坐炕上,听到有人说她疯了,向千兰觉得她们说得挺对的。
穿越到六零年代的苦情剧里,还遇到一家子家暴犯,哪个正常人能不疯?
歪在炕上,直播视频也结束了。
向千兰看着都在称赞她英勇的话,乐不可支。林夕看完向千兰大杀四方的视频后,心满意足了。
一条信息发到她的手机上,林夕把手机往兜里一揣,去托运窗口接草儿。
草儿状态还不错,正在笼子里优雅地舔着自己的爪子,水跟猫粮已经吃完了。
隔着笼子摸摸它的头,林夕朝着机场外面走。一股热浪袭来,饶是已经在机场换过一身衣裳,林夕还是觉得热得很。
她打了一辆出租车,报了自己家村子的名字,跟司机谈妥了价格后便坐了上去。
她家所在的村子叫莲花村,从机场到她家还需要一个多小时。
这一个多小时,林夕看着窗外的眼神就没有眨过。那入眼的苍绿,夹杂在一片绿色中的点点繁花,每一样都让林夕觉得心情愉悦。
离家越来越近,有人在群里@林夕,她点进去看。
【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地球少女林夕,听说你还在原位面是吗?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地球少女林夕:你说。】
【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给我买点葡萄糖这类的营养品,我这具身体严重贫血,我要赶紧把身体养好,跟这老秦家的人决战到下辈子。】
林夕帮群里很多人做过任务,但像这样的,林夕还真是第一次见:【可以是可以,但是你不打算从秦家川离开吗?】
向千兰翘着二郎腿躺在炕上,回复:【不离开,这个年代限制大着呢,上哪儿都要户口要介绍信。离婚了连去处都没有,还要被人看不起。不如就在秦家待着,刘寡妇还年轻,啥活儿都能干,秦爱国虽然是个跛子,但也不是瘫痪,也还能干活。】
【再说了,我要离婚了,这一家子还不知道要去祸害谁呢。反正都是有人要被祸害,不如我来祸害他们好了。】
向千兰发出这一句话的时候,感觉自己身后都长出小翅膀了。
向千兰觉得,自己今天也是个善良又纯洁的小天使呢~
至于别的愿望,向千兰还真没有,她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孩子,她爷爷奶奶早就没了,她也没结婚,不存在现代社会有什么牵挂。虽然六十年代物资匮乏交通不便也没有空调wifi和西瓜,但有一群傻逼啊,她可以用剩下余生,来跟这群傻逼,慢!慢!玩!
第21章蓝军邮
林夕接了向千兰的任务。
车子也停在了莲花村的村口,莲花村因种了许多莲藕而得名。她们村子的水塘大大小小有三十多个,整个村庄就跟建在一座浮岛上一样。
夏天是莲花村最漂亮的时候,在林夕的记忆里,夏天的风都带着一股清新的莲花香。
漂泊在外的那些年,午夜梦回,全是一朵接一朵的莲花,一片接一片的莲叶。
要进村子,得走过一段木头做的风雨桥,风雨桥下面是一条小河,此时是枯水期,河水都不到人的膝盖,流水潺潺而过,带来哗啦啦的响声。
此刻已经五点多了,太阳已经落山,一群上了年纪的老人带着孙子孙女在风雨桥上闲聊。
远远地见到林夕,有眼尖的已经叫了林夕的名字了。
一个瘦小的人从风雨桥的木头上站起来:“小夕回来了?小夕回来了?你们快看,我家小夕回来了。”
她的声音很大,林夕已经听见她的声音了,连忙放下行李挥手:“奶奶。”
池香萍应着,跟老姐妹们一起去接林夕。
一年不见,林夕比电话里气色更好,池香萍拉着林夕左看看右看看,满意极了。
林夕一边应付着风雨桥上的大姑大姨们,池香萍只让她们问了两句就不让问了:“行了行了,我家小夕刚刚回来,饭都还没有吃呢。我们先回家吃饭。”
“行行行,回去吃饭。小夕,明天上三大妈家去啊,我家树上还有柿子呢,你不是最爱吃?”
“行,我明天一早就去。”林夕应着,跟池香萍走了。
莲花村总共加起来也才三十户人家,她们的村子都是石木结构的房子,林夕家住在村头。推开铁门,院子里的一切便映入眼帘。
小小的院坝,院墙的边上是低矮的猪圈,圈里养着两头大肥猪。左边竖着的房子是厨房,右边是通往菜园子的路,透过还没完全暗下来的天色,隐隐可见院子里青翠的菜色。
正房面前是走廊,走廊比院子高出三个台阶的高度来,利用这高低落差做了花坛。花坛里种了很多花,尤其是那一丛粉色月季,开得绚烂极了。
坐在走廊上的石头凳子上,闻着淡淡的月季花香,林夕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平静了下来。
她打开笼子,放出草儿。草儿乖乖地蹲坐在她的边上。
池香萍从屋里出来,拿来了林夕的拖鞋。这一幕,在林夕家已经发生了很多年了。林夕也习惯了。只要她出远门,她的换的鞋子就从来没有自己拿过。
也不知道她奶奶从哪里来的歪理,觉得外出的人回到家,一定要家里给拿鞋子,不然神魂不稳,会掉的。
“哟,这就是你给我看的小猫咪啊,长得倒是好看哦。”池香萍一向是宠着林夕的,林夕说要带一只猫回来,池香萍早早地就准备好了东西了。
“我看村头大明宝说现在只要在网上下载个什么东西,买了菜啊肉啊的第二天就能到。我就问她有没有猫吃的东西。她帮我买了点猫粮。走咯,跟奶奶去吃猫粮。”池香萍抱起草儿就往厨房走。
她还特地用了一个小小的碗给草儿装猫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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