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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从这离开之后还能回来,更不能指望以后还能有这样好的运气得到这样的补充。而不管我们背得怎样吃力,我们都没有嫌东西多,反而是觉得自己能拿走的太少了。
我一再提醒自己不能贪心,不能贪心,可我们在这个军品店里耽搁的时间还是超出了预算的时间。当我们背着包走出店门的时候,我吓得差点缩了回去——整条街都已经挤满了丧尸,最近的距离我们已经不过几十米了。
这时候我根本不知道开车还能不能冲出去,退回店里关上门躲起来似乎更安全一些,但是林鹿却先一步拉开了车门跑上了车,还一个劲的朝我喊快上车,生怕丧尸还听不到动静似的。她不会开车,如果这时候我退回店里去,她就死定了,没办法,我一咬牙,也只能上了车。街上的丧尸虽然多,但它们毕竟还不是什么钢筋铁骨,连汽车都撞不开。
上了车,我恨恨的朝林鹿瞪了一眼,如果这一次我们死了,我想说那只是她害死的。但这时候管不了那么多,我发动了汽车,一踩油门,就往街道上的丧尸撞了过去。我不敢走来时的路,那边丧尸太多,只能从相反的一条小巷子冲出去,天知道那条路通向哪里,城北这边我并不是很熟,但我肯定我们出不了城。
这条路越走越窄,路两边的房屋越看越破旧,路边还摆放着很多杂物,宽大的凯迪拉克XT5不时的蹭到未知的东西,估计漆都被刮掉了一层,没有买划痕险的话有的修……我突然一笑,这种时候我还能想到这些,也算是精神强大的标志吧?
再往前走,就出了小巷,周围还是一些低矮破旧的房屋,而前面有一条和公路交汇而过的铁路,我灵机一动,打了一把方向盘,把车开到了铁路上去。我的想法是,沿着铁路开下去,也许就能开出城市了,现在的城市进出口都是高速公路,但是我对这边不熟,不知道怎么绕到高速路口去,就算知道,我也不敢去,那边现在估计丧尸都成海了。而沿着这条铁路,就算不能直接开出了城市,沿途应该也有缺口到别的路上去。
我觉得这样的判断是不会错的,但是,在铁路上颠簸了几公里,周围却都有破旧的围墙围着,最后,却开到了一个废弃的车站。除了几排并列的铁轨,和两三个火车头之外,再往前,就是一片荒得淹得死人的杂草,里面似乎还堆着很多枕木,想往前出去,是不可能了。
我吐出了一声“泄特”!然后就开始在小站这里掉头。完成这个动作以后,我突然发现这个小站很安静,因为看上去荒废很久了,既没有人,似乎也没有丧尸。于是,我心里一动,把车停了下来。对林鹿说:“走,我们下去看看,可以的话,在这里休息一下。天眼看着就要黑了,我们得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过夜。”
林鹿没有反对,这姑娘似乎都不会忧愁的样子,反而觉得这里的空气很不错。是不错,这几天闻够了尸臭味,我都嗅觉都快麻木了,也是到了这里,我才闻到了一股泥土的味道。
我们拿好了枪,把车门锁好,沿着铁路小心的搜索着。先察看了那两三个已经锈迹斑斑的火车头,接着又检查了旁边的小站,可以确定,这里真的既没有人,也没有丧尸。
小站没有候车室,只有一个小小的月台,月台上有一栋三间并立的房屋,应该是以前铁路工人的休息室。这里的门窗都已经朽坏,连屋子里都长出了杂草。
我来了兴致,用用刚找到的户外求生刀把屋里的杂草一一的铲除,将一间屋子清理了出来。当然,如果在平时,这地方连坐下去都很困难,但现在不同,能有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那就是万幸了。
林鹿看着我忙活着,一直没有帮手,直到我从另外一间休息室里找出一口生锈的铁锅的时候,她才扑哧一声笑了。然后她问:“大叔,你想用这口铁锅煮什么东西?”
“不知道。”我笑了笑,说:“我看到后面有条小溪,至少,我们可以烧一锅开水来喝。你捡几块砖头来,搭一个灶台。小心点,不要离我太远。”
林鹿点点头,很有些欣欣然的样子。
我就端着那口铁锅到了月台后面的小溪边,洗是洗不干净的,只能用石头将锅子里面的锈块磨掉。我也没打算磨出闪亮的锅底来,大块的锈块磨掉了,换了几次水,看起来水还清澈,就行了。
这时,我听到林鹿惊叫了一声,赶紧一回头,发现林鹿就站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她发现的是在野地里自生自灭的一片玉米。似乎很久以前,有人在这里种过庄稼,在她的面前,是一片很宽阔的荒地,里面长了很多杂草,而玉米也在杂草中顽强的生长着。
“我就差一只狗了。”我走过来说,“要不我就叫你萨姆吧?”
林鹿不解的问:“什么意思?”
我说:“萨姆是威尔史密斯在《我是传奇》里带着的那只狗的名字。”
“去死!”林鹿冲我踢了一脚。
其实这个时候两个人都有些激动,找到一口铁锅,还找到一片野玉米地,这也意味着,我们可以吃到熟食了。
望从这离开之后还能回来,更不能指望以后还能有这样好的运气得到这样的补充。而不管我们背得怎样吃力,我们都没有嫌东西多,反而是觉得自己能拿走的太少了。
我一再提醒自己不能贪心,不能贪心,可我们在这个军品店里耽搁的时间还是超出了预算的时间。当我们背着包走出店门的时候,我吓得差点缩了回去——整条街都已经挤满了丧尸,最近的距离我们已经不过几十米了。
这时候我根本不知道开车还能不能冲出去,退回店里关上门躲起来似乎更安全一些,但是林鹿却先一步拉开了车门跑上了车,还一个劲的朝我喊快上车,生怕丧尸还听不到动静似的。她不会开车,如果这时候我退回店里去,她就死定了,没办法,我一咬牙,也只能上了车。街上的丧尸虽然多,但它们毕竟还不是什么钢筋铁骨,连汽车都撞不开。
上了车,我恨恨的朝林鹿瞪了一眼,如果这一次我们死了,我想说那只是她害死的。但这时候管不了那么多,我发动了汽车,一踩油门,就往街道上的丧尸撞了过去。我不敢走来时的路,那边丧尸太多,只能从相反的一条小巷子冲出去,天知道那条路通向哪里,城北这边我并不是很熟,但我肯定我们出不了城。
这条路越走越窄,路两边的房屋越看越破旧,路边还摆放着很多杂物,宽大的凯迪拉克XT5不时的蹭到未知的东西,估计漆都被刮掉了一层,没有买划痕险的话有的修……我突然一笑,这种时候我还能想到这些,也算是精神强大的标志吧?
再往前走,就出了小巷,周围还是一些低矮破旧的房屋,而前面有一条和公路交汇而过的铁路,我灵机一动,打了一把方向盘,把车开到了铁路上去。我的想法是,沿着铁路开下去,也许就能开出城市了,现在的城市进出口都是高速公路,但是我对这边不熟,不知道怎么绕到高速路口去,就算知道,我也不敢去,那边现在估计丧尸都成海了。而沿着这条铁路,就算不能直接开出了城市,沿途应该也有缺口到别的路上去。
我觉得这样的判断是不会错的,但是,在铁路上颠簸了几公里,周围却都有破旧的围墙围着,最后,却开到了一个废弃的车站。除了几排并列的铁轨,和两三个火车头之外,再往前,就是一片荒得淹得死人的杂草,里面似乎还堆着很多枕木,想往前出去,是不可能了。
我吐出了一声“泄特”!然后就开始在小站这里掉头。完成这个动作以后,我突然发现这个小站很安静,因为看上去荒废很久了,既没有人,似乎也没有丧尸。于是,我心里一动,把车停了下来。对林鹿说:“走,我们下去看看,可以的话,在这里休息一下。天眼看着就要黑了,我们得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过夜。”
林鹿没有反对,这姑娘似乎都不会忧愁的样子,反而觉得这里的空气很不错。是不错,这几天闻够了尸臭味,我都嗅觉都快麻木了,也是到了这里,我才闻到了一股泥土的味道。
我们拿好了枪,把车门锁好,沿着铁路小心的搜索着。先察看了那两三个已经锈迹斑斑的火车头,接着又检查了旁边的小站,可以确定,这里真的既没有人,也没有丧尸。
小站没有候车室,只有一个小小的月台,月台上有一栋三间并立的房屋,应该是以前铁路工人的休息室。这里的门窗都已经朽坏,连屋子里都长出了杂草。
我来了兴致,用用刚找到的户外求生刀把屋里的杂草一一的铲除,将一间屋子清理了出来。当然,如果在平时,这地方连坐下去都很困难,但现在不同,能有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那就是万幸了。
林鹿看着我忙活着,一直没有帮手,直到我从另外一间休息室里找出一口生锈的铁锅的时候,她才扑哧一声笑了。然后她问:“大叔,你想用这口铁锅煮什么东西?”
“不知道。”我笑了笑,说:“我看到后面有条小溪,至少,我们可以烧一锅开水来喝。你捡几块砖头来,搭一个灶台。小心点,不要离我太远。”
林鹿点点头,很有些欣欣然的样子。
我就端着那口铁锅到了月台后面的小溪边,洗是洗不干净的,只能用石头将锅子里面的锈块磨掉。我也没打算磨出闪亮的锅底来,大块的锈块磨掉了,换了几次水,看起来水还清澈,就行了。
这时,我听到林鹿惊叫了一声,赶紧一回头,发现林鹿就站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她发现的是在野地里自生自灭的一片玉米。似乎很久以前,有人在这里种过庄稼,在她的面前,是一片很宽阔的荒地,里面长了很多杂草,而玉米也在杂草中顽强的生长着。
“我就差一只狗了。”我走过来说,“要不我就叫你萨姆吧?”
林鹿不解的问:“什么意思?”
我说:“萨姆是威尔史密斯在《我是传奇》里带着的那只狗的名字。”
“去死!”林鹿冲我踢了一脚。
其实这个时候两个人都有些激动,找到一口铁锅,还找到一片野玉米地,这也意味着,我们可以吃到熟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