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话 六月敕令(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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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哪个学科类别的学者们总会有一些一直在争论的问题,就历史方面而言,是否那些被评论为‘早生了几百年’的人物的人生通常都是失败的?就是一个时常会被提到问题。在谈到这个问题时,罗宾·斯沃德曾经有个精辟的论述,他说:‘凡是那些早生了几百年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基本上是成功的,而科学家和艺术家往往是失败的。’”——《论天才》,S·古德埃斯。
大陆公历346年6月,玛格丽特女王签署并颁布了一份敕令,这几乎可以说是一部鸿篇巨作了。这份敕令一般按照其公布的月份、以及显而易见的作者,被称为“军神的六月敕令”,这份文书在法伦西历史上是非常重要的。甚至在经济史和法律史上,被众多的学者推崇为“古代影响最深远的文献”。
为了能够让这份敕令得到所有民众的了解,一向“吝啬”的宰相大人为其通告全国开出了高达5000索拉里的广告预算。按照当时的市场价,雇人抄写一卷《亚尔提卡特帝国编年史》大概也只要花5个索拉里(该书由希塔洛斯学者俄德拉俄斯(大陆公历18年——大陆公历73年)花费了30年整理编写完成,全书共25卷计1400万字,也就是平均一卷有5、60万字)。
敕令的涉及范围很广泛,不过让后世一再提及的部分主要有以下几条。
第一,预计花3到5年的时间对全国进行耕地和户口的清查。法伦西虽然立国不久,但是因为当初没有触动过各地中小纳西比斯贵族的利益,所以当了大陆公历346年的时期,自然增加而被隐匿不报的人口数和耕地数已经到一个很大数量,这已经开始影响中央的财政收支。这一条后面附属了一条,即日起,凡是无主的荒地均收归国有,等待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户。
第二,从明年起,所有在法伦西过境,但不在法伦西销售的货物不征收任何税收;法伦西出口的商品一律不征税,但必须申报利润,按利润缴税。细则中说明,入境时,申明只是过境的货物按价值缴纳同税率的保证金,出境时再凭入境时的货物清单申请返还保证金。这一条在当时看来几乎是莫名奇妙的政策。因为在当时,无论哪个国家,商品过境就得上税,而且还是入境一次出境一次的“二茬罪”。明里上似乎税收减少了,但实际上因为过境依然要付相当于税款数量的保证金,实际上法伦西政府会掌握一大笔流动资金。而且,由于过境成本降低,商队数量和质量会上升,因此不但这笔流动资金数量会很大,并且可以带动主要交通线附近的旅馆、餐饮业。
第三,督促城市手工业成立行会,并且落实手工业的学徒制度。很可惜,这项制度在帕拉斯王朝灭亡后就没能继续下去,直到工业革命开始前的一个世纪,亚尔提卡特人才重拾前人牙慧。伴随的政策有,允许诸如铁匠、裁缝、木匠等工匠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徒,招收学徒的工匠可以得到一定的税率优惠。另外,各行会每年要对同年招收的学徒进行考核,获得优胜的作坊可以得到行会内一些优惠和奖励。后来还有王室的专门考核,成绩优异的作坊能够获得王室的固定订单。军神时代的行会,只是一个政府用来控制市场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松散组织,和后来的以垄断经营、避免行业内部竞争为目的的民间组织是不同的。
第四,保护自耕农利益,限制土地兼并,鼓励自耕农发展副业。关于这点,其实涉及的内容最多也最复杂。仅举一例来说,从明年开始,独立的自耕农赶集时,可以申领一张特殊的营业执照,该执照只限集市当天使用。凭这张执照,农民在当天出售货物所得只要交纳相当普通商业税三分之一的税款。相对的,职业商人就必须申领不同的营业执照。另外,提高土地兼并成本;降低政府对农民贷款的门槛;税收政策向自耕农方面倾斜等,都是必要的辅助手段。
第五,对外宣布,重金招徕大陆上的学者和工匠,不论国籍、不论学科、不论出身。其一,是为了在5到15年内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教育系统。至于其二,在敕令里特别注明了,凡是对法律有研究的学者将特别优待,而目的也就在于尽快编撰一部新的《法典》。法伦西后期建立全大陆仅有的简单基础教育体系,就是一般称为“三三简学”制度,所有6到12岁的儿童必须在三年内每天去上半天学,要学会读写简单军事命令、简单的加减算术、绘制简单的地图三样基本功课。表面上这是为了提高兵源素质做的工作,实际上,大图书馆、文官学院、士官学院三方每年会派巡回团到各地抽调一些在简学中成绩优异的学生继续深造。和此相关的是,那个时代的许多艺术家也往往是博学家,所以很多人因此获得了一份微薄的固定收入,从而自半个世纪前开始衰落的纳西比斯派的艺术又逐渐复兴起来。
于这份敕令中,最为重要的是提到了编撰新的《法典》的条款。这部法典最终于大陆公里352年编撰完成,虽然当时的正式名称是《法伦西王国大法典》,但一般被通称为《军神法典》。一是因为编撰是由索格兰德提议的,并且他亲自主持参与了编撰工作;二是因为在大陆公历365年,索格兰德根据自己和其他法官多年判案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大法典第一修正案》,这个才是我们今天看到《军神法典》最多最标准一个版本。
这部法典虽然并非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也不是亚尔提卡特大陆上的第一部成文法,甚至还不是法伦西王国历史上的第一。但是,这部法典第一次把法律开始分类,刑法和民法分开列卷;同时《法典》的《总则》一章具有了现代宪法的雏形。
“在研究法律史时,我和凡尔纳等学者,对一个问题是完全一致、毫无分歧的——最早拥有法律所应当具有的逻辑和精神的法律文献是《军神法典》。”——《论法的精神》,鲁道夫·泰拉斯,大陆公历1497年。
暂时让我们撇下具体内容不谈,在颁布敕令后,筹备实行和听取修改意见是最优先的事项。对于任何一个时代的政府来说,提出锐意改革的意向后,面临的阻力往往是和改革事后能带来的好处成正比的。
别的不说,就单是涉及到土地的诸多条款就足以让老琉斯暴跳如雷了。
“这就是公开的抢劫!!”老琉斯听完后几乎就要把手里的茶杯给扔了出去,不过在索格兰德提醒父亲那什物价值20个铜子后,老琉斯很有涵养地收敛了自己的脾气。
“当然啦,你是我的儿子,我知道你总得向外面做点样子。”老琉斯站起身来,上前搂住儿子的肩膀。
“那您准备拿出多少来?”索格兰德很直截了当地问道。
老琉斯在那里踌躇了好一会,他一会低头默念着什么,一会又仰天眨巴着眼睛。整个期间,他还不停地来回踱着步,时而还扳弄一下手指。索格兰德看着自己的父亲在那里烦... -->>
“不论哪个学科类别的学者们总会有一些一直在争论的问题,就历史方面而言,是否那些被评论为‘早生了几百年’的人物的人生通常都是失败的?就是一个时常会被提到问题。在谈到这个问题时,罗宾·斯沃德曾经有个精辟的论述,他说:‘凡是那些早生了几百年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基本上是成功的,而科学家和艺术家往往是失败的。’”——《论天才》,S·古德埃斯。
大陆公历346年6月,玛格丽特女王签署并颁布了一份敕令,这几乎可以说是一部鸿篇巨作了。这份敕令一般按照其公布的月份、以及显而易见的作者,被称为“军神的六月敕令”,这份文书在法伦西历史上是非常重要的。甚至在经济史和法律史上,被众多的学者推崇为“古代影响最深远的文献”。
为了能够让这份敕令得到所有民众的了解,一向“吝啬”的宰相大人为其通告全国开出了高达5000索拉里的广告预算。按照当时的市场价,雇人抄写一卷《亚尔提卡特帝国编年史》大概也只要花5个索拉里(该书由希塔洛斯学者俄德拉俄斯(大陆公历18年——大陆公历73年)花费了30年整理编写完成,全书共25卷计1400万字,也就是平均一卷有5、60万字)。
敕令的涉及范围很广泛,不过让后世一再提及的部分主要有以下几条。
第一,预计花3到5年的时间对全国进行耕地和户口的清查。法伦西虽然立国不久,但是因为当初没有触动过各地中小纳西比斯贵族的利益,所以当了大陆公历346年的时期,自然增加而被隐匿不报的人口数和耕地数已经到一个很大数量,这已经开始影响中央的财政收支。这一条后面附属了一条,即日起,凡是无主的荒地均收归国有,等待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户。
第二,从明年起,所有在法伦西过境,但不在法伦西销售的货物不征收任何税收;法伦西出口的商品一律不征税,但必须申报利润,按利润缴税。细则中说明,入境时,申明只是过境的货物按价值缴纳同税率的保证金,出境时再凭入境时的货物清单申请返还保证金。这一条在当时看来几乎是莫名奇妙的政策。因为在当时,无论哪个国家,商品过境就得上税,而且还是入境一次出境一次的“二茬罪”。明里上似乎税收减少了,但实际上因为过境依然要付相当于税款数量的保证金,实际上法伦西政府会掌握一大笔流动资金。而且,由于过境成本降低,商队数量和质量会上升,因此不但这笔流动资金数量会很大,并且可以带动主要交通线附近的旅馆、餐饮业。
第三,督促城市手工业成立行会,并且落实手工业的学徒制度。很可惜,这项制度在帕拉斯王朝灭亡后就没能继续下去,直到工业革命开始前的一个世纪,亚尔提卡特人才重拾前人牙慧。伴随的政策有,允许诸如铁匠、裁缝、木匠等工匠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徒,招收学徒的工匠可以得到一定的税率优惠。另外,各行会每年要对同年招收的学徒进行考核,获得优胜的作坊可以得到行会内一些优惠和奖励。后来还有王室的专门考核,成绩优异的作坊能够获得王室的固定订单。军神时代的行会,只是一个政府用来控制市场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松散组织,和后来的以垄断经营、避免行业内部竞争为目的的民间组织是不同的。
第四,保护自耕农利益,限制土地兼并,鼓励自耕农发展副业。关于这点,其实涉及的内容最多也最复杂。仅举一例来说,从明年开始,独立的自耕农赶集时,可以申领一张特殊的营业执照,该执照只限集市当天使用。凭这张执照,农民在当天出售货物所得只要交纳相当普通商业税三分之一的税款。相对的,职业商人就必须申领不同的营业执照。另外,提高土地兼并成本;降低政府对农民贷款的门槛;税收政策向自耕农方面倾斜等,都是必要的辅助手段。
第五,对外宣布,重金招徕大陆上的学者和工匠,不论国籍、不论学科、不论出身。其一,是为了在5到15年内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教育系统。至于其二,在敕令里特别注明了,凡是对法律有研究的学者将特别优待,而目的也就在于尽快编撰一部新的《法典》。法伦西后期建立全大陆仅有的简单基础教育体系,就是一般称为“三三简学”制度,所有6到12岁的儿童必须在三年内每天去上半天学,要学会读写简单军事命令、简单的加减算术、绘制简单的地图三样基本功课。表面上这是为了提高兵源素质做的工作,实际上,大图书馆、文官学院、士官学院三方每年会派巡回团到各地抽调一些在简学中成绩优异的学生继续深造。和此相关的是,那个时代的许多艺术家也往往是博学家,所以很多人因此获得了一份微薄的固定收入,从而自半个世纪前开始衰落的纳西比斯派的艺术又逐渐复兴起来。
于这份敕令中,最为重要的是提到了编撰新的《法典》的条款。这部法典最终于大陆公里352年编撰完成,虽然当时的正式名称是《法伦西王国大法典》,但一般被通称为《军神法典》。一是因为编撰是由索格兰德提议的,并且他亲自主持参与了编撰工作;二是因为在大陆公历365年,索格兰德根据自己和其他法官多年判案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大法典第一修正案》,这个才是我们今天看到《军神法典》最多最标准一个版本。
这部法典虽然并非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也不是亚尔提卡特大陆上的第一部成文法,甚至还不是法伦西王国历史上的第一。但是,这部法典第一次把法律开始分类,刑法和民法分开列卷;同时《法典》的《总则》一章具有了现代宪法的雏形。
“在研究法律史时,我和凡尔纳等学者,对一个问题是完全一致、毫无分歧的——最早拥有法律所应当具有的逻辑和精神的法律文献是《军神法典》。”——《论法的精神》,鲁道夫·泰拉斯,大陆公历1497年。
暂时让我们撇下具体内容不谈,在颁布敕令后,筹备实行和听取修改意见是最优先的事项。对于任何一个时代的政府来说,提出锐意改革的意向后,面临的阻力往往是和改革事后能带来的好处成正比的。
别的不说,就单是涉及到土地的诸多条款就足以让老琉斯暴跳如雷了。
“这就是公开的抢劫!!”老琉斯听完后几乎就要把手里的茶杯给扔了出去,不过在索格兰德提醒父亲那什物价值20个铜子后,老琉斯很有涵养地收敛了自己的脾气。
“当然啦,你是我的儿子,我知道你总得向外面做点样子。”老琉斯站起身来,上前搂住儿子的肩膀。
“那您准备拿出多少来?”索格兰德很直截了当地问道。
老琉斯在那里踌躇了好一会,他一会低头默念着什么,一会又仰天眨巴着眼睛。整个期间,他还不停地来回踱着步,时而还扳弄一下手指。索格兰德看着自己的父亲在那里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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