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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大妮坐在床上,听着弟弟的话,嘴角向上,笑的无比开心。
第64章打鸡血(捉虫)
孟平川在机械厂干了半辈子,在厂里也结交了不少老工友,而且以他的资历,几年前就开始带徒弟,厂里收的新工人都会在他手底下培训一段日子,也算有些师徒情谊,每年过年的时候都会有不少人来拜年,多多少少都会带些家里的土产来,这让孟平川有些不好意思。
而且机械厂不是什么小厂,这里头的人情往来也是一门学问,所以孟平川干脆每年过年前请厂里的好友和懂事上进的徒弟来家里吃饭,把饭菜准备的丰盛些,给家里经济紧张的亲友开个荤。
同样是一个厂里的,比起那些家里兄弟姐妹一大堆,自己还生四五个个工友来说,没有兄弟需要接济,又只有两个孩子的孟平川日子不要太悠闲,这也是他们不推拒的原因,有些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就等着每年这一餐。
瞿英从一早上就开始忙活起来了,又是杀鸡,又是剖鱼的。
大公鸡是江大海天还没亮就送来的,那时候江一留还和表哥窝在被窝里,等他们下楼的时候,江大海早就赶回村里上工去了,瞿英和媳妇烧了一大锅的热水,准备在厨房里面杀鸡呢。
别看瞿英现在日子过得滋润,以前也是从苦日子里熬过来的,杀起鸡来动作干净利落。
江大妮将烧开的水倒到一旁的铁皮桶里,加了个盖子,让水不要凉的太快。江大珍帮着揪住大公鸡的翅膀,大公鸡估计也知道自己的下场了,两只鸡爪不住地动弹,咕咕叫着。
“这公鸡肥的很,看这力道。”瞿英啧啧称赞了一声,现在可不舍得用粮食喂鸡,喂些糠麸就算不错了,有些地方,人还只能靠吃糠麸过日子呐,像江家一样,把鸡喂的这么肥的,可算是少见了。
瞿英一把揪起大公鸡的脑袋,拇指和食指扣紧公鸡尖锐的喙部,另一只手把鸡脖子上的毛拔掉了一些,将脖子的鸡皮裸露出来,随后伸手,将早就打磨锋利的菜刀往公鸡脖子上一划,那鲜红的鸡血就哗啦啦地流到了早就准备好的瓷盆里。
“太好了,今天有血豆腐吃喽。”孟向学和江一留走到厨房,正好看到这接鸡血的一幕,开心地嚷嚷起来,“奶,我要吃麻辣味的血豆腐,你记得多加点辣酱,我能多吃两碗饭。”
孟向学开心地说道,舔了舔嘴唇,似乎已经想到了那麻辣爽滑的滋味。江一留被他感染的,也忍不住有些嘴馋。
“行了,我还不知道你这小子的口味,快点洗脸刷牙去。”瞿英啐了孙子一口,看着他乐呵呵地说道。
渝川县人多嗜辣,家家户户的小院里都种着一小块辣椒苗,就是为了做辣酱用的。孟家从来都不做辣酱,家里吃的那些辣酱都是江大珍从家里带过,这东西不用钱,只是费些功夫,苗老太自然不会吝啬,何况每次上门拿辣酱的时候,闺女的婆婆总会意思意思拿点糖果糕点回去,对苗老太来说,反而是占了便宜。
“咚咚咚——”孟向学正一步三回头地看着那碗鸡血,门口就传来了敲门声。
瞿英几人都脱不开身,就让孟向学去开门。
“瞿大姐,我听说你家杀公鸡啦——”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手上挽着一个竹篮,笑着走了进来,见到已经奄奄一息的大公鸡,以及放了一半的鸡血,发出一声惊呼:“你们家已经开始杀鸡啊,诶啊,我来晚了一步了。”老太太拍了拍大腿,表情懊悔不已。
“钱钱姥姥,你这是?”瞿英有些不太明白她来家里的目的,好奇地问道。来人是孟家的邻居,住在隔壁的小楼,只是条件没有孟家好,那幢小二楼里住了三户人家,老太太家占了二楼一层,可是足足住了十二口人,挤在一个屋子里,连个打转的地方都没有。
“现在放血也没多久,应该还能用。”老太太独自嘀咕了几句,接着朝瞿英说道:“瞿大姐啊,我想用鸡蛋和你换公鸡血,你知道我家那口子现在这身体是越来越不行了,医生说打公鸡血有用,可是供销社里好久都买不到公鸡了,我这不听说你家亲家送了一只公鸡来,就想——”
老太太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公鸡虽然难得,可供销社偶尔还是买的到的,只是一只完整的大公鸡实在太贵,照他们家的水平,很难供得起,这不一听说孟家杀鸡,她才匆匆忙忙赶了过来。
江一留听到老妇人的话,皱了皱眉。
这打鸡血的治疗方法,就是在文革时开始流行的,几乎所有人都将这奉为治病救命的良药,把这个法子吹的神乎其神,即便六五年的时候,卫生部已经下达了不准医务人员给病人注射鸡血的通知,还是有人孜孜不倦的买公鸡,私下里注射鸡血,并对它的功效,奉若神明。
即便放到了科技进步的后世,迷信此道的人也不在少数。
也不怪大家信奉这个土方,而是当人体少量输送血液后,身体会产生应激反应,造成情绪亢奋的假象,让人以为真的是鸡血起了疗效,实际上,鸡血里的细菌病毒,会对人体造成不少的副作用,过量打鸡血,反而会对身体造成负担。
“钱钱姥姥,这报纸上都说了打鸡血不可信,现在医生都不让打了,你可不要相信这些东西,钱钱老爷身体不好,就该去医院配点药吃。”
瞿英现在闲赋在家,除了做些家务事,也爱看报纸,这打鸡血的法子她早在报纸上看到过,报纸上都说了打鸡血对身体没好处,她自然也想阻止一下。
“瞿大姐,你这不是舍不得吧,我也不会白拿你,我都带着鸡蛋来了。”老太太脸上表情一淡,掀开手上挽着的竹篮盖头,里面放着三颗圆滚滚的鸡蛋。
瞿英又好气又好笑,可总归是邻居,也不能真把关系闹僵了,打鸡血虽然没什么用吧,可也没听说出过什么毛病。瞿英摇了摇头,在孙子眼巴巴的神情下把碗递了过去。
“钱钱姥姥,你最好还是带着孩子姥爷去医院看看,吃药看病才是正经。”
老太太没听瞿英的话,他们家又不像孟家那么宽裕,瞿英说的好听,又不是她出钱。
瞿英最终也没有收下那三颗鸡蛋,说是让她给她男人补补身子,那老太太仿佛占了天大的便宜,喜滋滋地端着瓷碗离开。
“没了血豆腐,还损失了一个瓷碗,失败。”孟向学耸了耸肩,这碗让那老太太拿走了,估计是拿不回来了。
“人小鬼大,人家是长辈,你要尊重点。”瞿英点了点孙子的小脑袋,板着脸教训到。
孟向学努了努嘴,也不知有没有听进去。
孟大昌和孟平川中午都是不回来吃饭的,机械厂效益好,像他们这种等级的老师傅每个月还有伙食的补贴,不多不少,刚好够两人每餐在厂里的时候吃一顿。
因为忙着晚上的菜色,中午这一餐,几人随便吃了点前一天的剩菜配着辣酱应付了过去。
孟大昌几人下工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暗了下来。
此时孟家餐厅里的四方桌上摆了一块大圆盘,原本只能坐七八个人的位置,瞬间就变成了能容纳十六七人的大餐桌。
餐桌上摆了不少饭菜,冷菜有小葱拌豆腐,酸辣白菜,糖渍西红柿,凉拌豆腐皮,还摆了两盘给男人下酒的花生和瓜子。
热菜还在厨房的锅子里热着,瞿英一听到外面嘈杂的脚步声和交谈声,立马就知道是儿子回来了,催促着媳妇和大妮将烧好的热菜端出去。
辣炒鸡杂,红烧鲤鱼,鲢鱼炖豆腐,以及用前天买来腌制的羊肉做的一盘白切羊肉和一盘葱爆羊肉,这几道硬菜一端出去,那香味就让刚刚跟着孟平川进门的几个汉子狂咽口水。
江一留在几人一进来的时候,就将目光集中到了那几个看上去年纪比较轻的小伙子身上,像探照灯似得对几人上下打量,思考哪个才是传说中的向前进。
“大妈,嫂子,不好意思啊,又来你们这蹭吃蹭喝了。”一个跟孟平川站一块的中年男子乐呵呵地说道。
“什么话,大妈家你们想来就来,大妈还要谢谢你们平日里对平川的照顾呢。”瞿英笑着回答道,双眼迷成了一条缝:“赶紧坐下别客气,我这厨房还有菜呢,平川,你可要把人照顾好了。”
瞿英对儿子叮嘱道,而后带着儿媳妇和江大妮又往厨房里走去。
“大家都坐,也不是什么外人,别客气。”孟... -->>
江大妮坐在床上,听着弟弟的话,嘴角向上,笑的无比开心。
第64章打鸡血(捉虫)
孟平川在机械厂干了半辈子,在厂里也结交了不少老工友,而且以他的资历,几年前就开始带徒弟,厂里收的新工人都会在他手底下培训一段日子,也算有些师徒情谊,每年过年的时候都会有不少人来拜年,多多少少都会带些家里的土产来,这让孟平川有些不好意思。
而且机械厂不是什么小厂,这里头的人情往来也是一门学问,所以孟平川干脆每年过年前请厂里的好友和懂事上进的徒弟来家里吃饭,把饭菜准备的丰盛些,给家里经济紧张的亲友开个荤。
同样是一个厂里的,比起那些家里兄弟姐妹一大堆,自己还生四五个个工友来说,没有兄弟需要接济,又只有两个孩子的孟平川日子不要太悠闲,这也是他们不推拒的原因,有些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就等着每年这一餐。
瞿英从一早上就开始忙活起来了,又是杀鸡,又是剖鱼的。
大公鸡是江大海天还没亮就送来的,那时候江一留还和表哥窝在被窝里,等他们下楼的时候,江大海早就赶回村里上工去了,瞿英和媳妇烧了一大锅的热水,准备在厨房里面杀鸡呢。
别看瞿英现在日子过得滋润,以前也是从苦日子里熬过来的,杀起鸡来动作干净利落。
江大妮将烧开的水倒到一旁的铁皮桶里,加了个盖子,让水不要凉的太快。江大珍帮着揪住大公鸡的翅膀,大公鸡估计也知道自己的下场了,两只鸡爪不住地动弹,咕咕叫着。
“这公鸡肥的很,看这力道。”瞿英啧啧称赞了一声,现在可不舍得用粮食喂鸡,喂些糠麸就算不错了,有些地方,人还只能靠吃糠麸过日子呐,像江家一样,把鸡喂的这么肥的,可算是少见了。
瞿英一把揪起大公鸡的脑袋,拇指和食指扣紧公鸡尖锐的喙部,另一只手把鸡脖子上的毛拔掉了一些,将脖子的鸡皮裸露出来,随后伸手,将早就打磨锋利的菜刀往公鸡脖子上一划,那鲜红的鸡血就哗啦啦地流到了早就准备好的瓷盆里。
“太好了,今天有血豆腐吃喽。”孟向学和江一留走到厨房,正好看到这接鸡血的一幕,开心地嚷嚷起来,“奶,我要吃麻辣味的血豆腐,你记得多加点辣酱,我能多吃两碗饭。”
孟向学开心地说道,舔了舔嘴唇,似乎已经想到了那麻辣爽滑的滋味。江一留被他感染的,也忍不住有些嘴馋。
“行了,我还不知道你这小子的口味,快点洗脸刷牙去。”瞿英啐了孙子一口,看着他乐呵呵地说道。
渝川县人多嗜辣,家家户户的小院里都种着一小块辣椒苗,就是为了做辣酱用的。孟家从来都不做辣酱,家里吃的那些辣酱都是江大珍从家里带过,这东西不用钱,只是费些功夫,苗老太自然不会吝啬,何况每次上门拿辣酱的时候,闺女的婆婆总会意思意思拿点糖果糕点回去,对苗老太来说,反而是占了便宜。
“咚咚咚——”孟向学正一步三回头地看着那碗鸡血,门口就传来了敲门声。
瞿英几人都脱不开身,就让孟向学去开门。
“瞿大姐,我听说你家杀公鸡啦——”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手上挽着一个竹篮,笑着走了进来,见到已经奄奄一息的大公鸡,以及放了一半的鸡血,发出一声惊呼:“你们家已经开始杀鸡啊,诶啊,我来晚了一步了。”老太太拍了拍大腿,表情懊悔不已。
“钱钱姥姥,你这是?”瞿英有些不太明白她来家里的目的,好奇地问道。来人是孟家的邻居,住在隔壁的小楼,只是条件没有孟家好,那幢小二楼里住了三户人家,老太太家占了二楼一层,可是足足住了十二口人,挤在一个屋子里,连个打转的地方都没有。
“现在放血也没多久,应该还能用。”老太太独自嘀咕了几句,接着朝瞿英说道:“瞿大姐啊,我想用鸡蛋和你换公鸡血,你知道我家那口子现在这身体是越来越不行了,医生说打公鸡血有用,可是供销社里好久都买不到公鸡了,我这不听说你家亲家送了一只公鸡来,就想——”
老太太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公鸡虽然难得,可供销社偶尔还是买的到的,只是一只完整的大公鸡实在太贵,照他们家的水平,很难供得起,这不一听说孟家杀鸡,她才匆匆忙忙赶了过来。
江一留听到老妇人的话,皱了皱眉。
这打鸡血的治疗方法,就是在文革时开始流行的,几乎所有人都将这奉为治病救命的良药,把这个法子吹的神乎其神,即便六五年的时候,卫生部已经下达了不准医务人员给病人注射鸡血的通知,还是有人孜孜不倦的买公鸡,私下里注射鸡血,并对它的功效,奉若神明。
即便放到了科技进步的后世,迷信此道的人也不在少数。
也不怪大家信奉这个土方,而是当人体少量输送血液后,身体会产生应激反应,造成情绪亢奋的假象,让人以为真的是鸡血起了疗效,实际上,鸡血里的细菌病毒,会对人体造成不少的副作用,过量打鸡血,反而会对身体造成负担。
“钱钱姥姥,这报纸上都说了打鸡血不可信,现在医生都不让打了,你可不要相信这些东西,钱钱老爷身体不好,就该去医院配点药吃。”
瞿英现在闲赋在家,除了做些家务事,也爱看报纸,这打鸡血的法子她早在报纸上看到过,报纸上都说了打鸡血对身体没好处,她自然也想阻止一下。
“瞿大姐,你这不是舍不得吧,我也不会白拿你,我都带着鸡蛋来了。”老太太脸上表情一淡,掀开手上挽着的竹篮盖头,里面放着三颗圆滚滚的鸡蛋。
瞿英又好气又好笑,可总归是邻居,也不能真把关系闹僵了,打鸡血虽然没什么用吧,可也没听说出过什么毛病。瞿英摇了摇头,在孙子眼巴巴的神情下把碗递了过去。
“钱钱姥姥,你最好还是带着孩子姥爷去医院看看,吃药看病才是正经。”
老太太没听瞿英的话,他们家又不像孟家那么宽裕,瞿英说的好听,又不是她出钱。
瞿英最终也没有收下那三颗鸡蛋,说是让她给她男人补补身子,那老太太仿佛占了天大的便宜,喜滋滋地端着瓷碗离开。
“没了血豆腐,还损失了一个瓷碗,失败。”孟向学耸了耸肩,这碗让那老太太拿走了,估计是拿不回来了。
“人小鬼大,人家是长辈,你要尊重点。”瞿英点了点孙子的小脑袋,板着脸教训到。
孟向学努了努嘴,也不知有没有听进去。
孟大昌和孟平川中午都是不回来吃饭的,机械厂效益好,像他们这种等级的老师傅每个月还有伙食的补贴,不多不少,刚好够两人每餐在厂里的时候吃一顿。
因为忙着晚上的菜色,中午这一餐,几人随便吃了点前一天的剩菜配着辣酱应付了过去。
孟大昌几人下工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暗了下来。
此时孟家餐厅里的四方桌上摆了一块大圆盘,原本只能坐七八个人的位置,瞬间就变成了能容纳十六七人的大餐桌。
餐桌上摆了不少饭菜,冷菜有小葱拌豆腐,酸辣白菜,糖渍西红柿,凉拌豆腐皮,还摆了两盘给男人下酒的花生和瓜子。
热菜还在厨房的锅子里热着,瞿英一听到外面嘈杂的脚步声和交谈声,立马就知道是儿子回来了,催促着媳妇和大妮将烧好的热菜端出去。
辣炒鸡杂,红烧鲤鱼,鲢鱼炖豆腐,以及用前天买来腌制的羊肉做的一盘白切羊肉和一盘葱爆羊肉,这几道硬菜一端出去,那香味就让刚刚跟着孟平川进门的几个汉子狂咽口水。
江一留在几人一进来的时候,就将目光集中到了那几个看上去年纪比较轻的小伙子身上,像探照灯似得对几人上下打量,思考哪个才是传说中的向前进。
“大妈,嫂子,不好意思啊,又来你们这蹭吃蹭喝了。”一个跟孟平川站一块的中年男子乐呵呵地说道。
“什么话,大妈家你们想来就来,大妈还要谢谢你们平日里对平川的照顾呢。”瞿英笑着回答道,双眼迷成了一条缝:“赶紧坐下别客气,我这厨房还有菜呢,平川,你可要把人照顾好了。”
瞿英对儿子叮嘱道,而后带着儿媳妇和江大妮又往厨房里走去。
“大家都坐,也不是什么外人,别客气。”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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