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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很好,柔柔的不刺眼,只是感受不到暖意。
我躺在天台上好整以暇的打着盹,生锈的老式狙击枪像个沉默的老伙计,静静的靠在墙边。
当然,事实上我根本就睡不着,只是喜欢这种慵懒的感觉。
“嘿,老头儿。”
熟悉的声音,很贱,很猥琐。
不用看也知道,这个家伙又从某个奇怪的墙角钻了个脑壳出来,正顶着一头红艳艳的莫西干朝我坏笑。
不好好走路是他的恶趣味,就像我老喜欢躺在天台一样。
他叫独眼,不过他两只眼睛都很正常,只是因为崇拜一个叫夏侯惇的三国人物,就学着他的样子给自己的左眼套了个眼罩,他觉得这样看起来会更酷炫。
傻得很有喜感。
他叫我老头,“老头”和“独眼”一样,都是代号。不同在于他独眼是装的,我这一头白发却是货真价实。
白化病让我的有着比洋鬼佬还白的皮肤和雪一样的头发,印象中,我似乎天生就带着这病,得这病的人不能见光,所以我总是要等到晚上才能出门透透气。
昼伏夜出的生活让我比别人更能适应黑暗的环境,简单点说,在你们看来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对我来说敞亮得好像大白天一样。
后来遇上抗日战争。我的才能被国军发现,他们把我带走并训练成了一个出色的狙击手——一个出没在黑夜中的白猎人。
从那时起,老头就是我的代号。
我杀过无数人,有RB人,也有中国人,有坏人,也有好人。说起来其实流程也都差不多——瞄准,屏住呼吸,扣动扳机,砰!
一颗小小的子弹,就能带走一条命。
当然像我这样的人注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就像我用子弹打穿别人的心脏一样,我也被一颗子弹贯穿了心脏——来自另一个狙击手的子弹。
我死了,一击毙命,没怎么受苦,享年十九岁。
不过我这人不记仇,也没什么仇可记,杀人者死于人手,在我看来天经地义。
所以和其他“猎手”比起来,我显得更加没有干劲,倒也很符合“老头”——这个听起来就有够懒散的代号。
“猎手”是我们给自己的称呼,你们可以叫我死神,勾魂使者,灵魂接引人,各种。
好了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是鬼这种明显的事情就不用再多介绍了吧。
什么,鬼为什么不怕光?我的天,你见过鬼吗?你怎么知道鬼怕光?我们又不是吸血鬼那种怪胎,干嘛要怕?
话说,我居然和你们在这儿瞎较劲,看来我也确实够无聊的。
“老头儿,老头儿!”独眼龇牙咧嘴的笑起来:“又跟这儿偷毛毛懒呢?”
独眼说什么都爱加个“毛毛”,我真的搞不懂这个“毛毛”是什么意思,也懒得去懂,反正又是他的恶趣味。
“大单子?”我没有回头,依旧闭着眼,享受这难得的艳阳。
“可不是嘛,毛毛的这单子大了去了。”
“出来说。”我实在不想待会儿扭头时,发现自己正在和一颗从地上钻出来的脑袋说话。虽然我是鬼,但我也讨厌恶心的东西。
独眼谄媚的笑着飘到我旁边坐下,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任务清单。
目标姓名:周贵
目标身份:T集团董事长
目标锁定:蛛尸鬼
剩下的资料对我来说都是废话,我无心再看,顺手把清单揉成纸球扔到了一边。
“又是一个披着人皮的怪物。”我给这单的总结。
“诶,可不是嘛,‘修罗门事件’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还是毛毛的一堆烂摊子。”独眼说得义愤填膺,好像在帮谁打抱不平似的。
“不过,这跟我又有个毛毛关系?”我学着独眼的口气说道。
就像警察除了正式编制外,还有协警这种编外系统一样,我和独眼这样的“猎手”都是非正式的存在,说白了倒更像个佣兵,上头颁布任务,我们量力而行,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高层秉着不干预,也不协助的态度,只看结果。完成任务就能为下辈子积攒人品,当然失败的代价也要自己承受。
简单点说,高层花钱铲事,猎手办事拿钱。
独眼活着的时候是个古惑仔,但是混的有点怂,属于别人在前面砍得血肉横飞,自己躲在垃圾桶后面加油的那种。不过独眼自己倒不以为然,还常常把这当成炫耀的资本。在他看来,做一个珍惜生命,善待生活的古惑仔没什么不对。
“这么珍惜还不是死了?”我曾经这样怼他。
对此他只是腼腆的笑笑,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也不想知道,干我们这行有个规矩,就是不问生前事。
总之独眼就这么挂了,后来独眼听说自己下辈子会变成一只菜青虫,气得差点没跳到冥河里。
为了下辈子不至于趴在叶子上天天沐浴农民伯伯的大粪,独眼决定奋发图强,就这样干上了“猎手”,还疯狂的接单子。
至于我?幸运的话,下辈子能变成一只蟑螂,活在又脏又臭的下水道,然后被人踩扁捏碎扔进马桶里。
是的,你没听错,这还是幸运的结果。
所以你们或许能明白我这么懒的原因了。就像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法官告诉他努力干活一年可以减刑一天,换做是你,你会忙着改过自新吗?
他毛毛的。
不过好在“猎手”的日子还算自由,不去接任务,就这样无所事事的混天度日也没有任何问题。
过一天算一天呗,至少还能晒晒太阳。
“老头儿,老前辈,老英雄,您老行行好,再帮我一次呗。”独眼双手合十,虔诚得像一个信徒。
“我有那么老?”我不服气。
我们的样貌都维持着死时的样子,从面相上看,独眼倒是更像我大哥。
“不老不老,您毛毛的这么俊气,跟你比我才老。”独眼倒是说了句实话。
“总之,我不想管。”我翻了个身,留给独眼一个绝望的背影。
“别啊,老头儿你就帮我一手呗,我才不想变成毛毛的菜青虫,一想到自己下辈子的人生,独眼就又有跳河的冲动。
“我还要变成蟑螂呢,要不你跟我换?”
如果尴尬能写在脸上,估计独眼连鼻孔都得写满。
让人愉快的好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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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归说,我还是决定帮他。
如果他被那什么尸鬼宰了,以后就没人来找我瞎聊,想一想还怪寂寞。
夜很静,我背着枪,慢慢走在空无一人的路上。比黑夜更黑的的电线像一条条细长的毒蛇,绕着柱子,顺着路灯逶迤到黑暗深处。
除非有必要,我通常会选择步行而不是像个正常的鬼一样飞来飞去。虽然这样会慢很多,但我还是更喜欢踩在地上的感觉。
不过,这条路还真是有够长,明明走了这么久,怎么还是望不见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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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很好,柔柔的不刺眼,只是感受不到暖意。
我躺在天台上好整以暇的打着盹,生锈的老式狙击枪像个沉默的老伙计,静静的靠在墙边。
当然,事实上我根本就睡不着,只是喜欢这种慵懒的感觉。
“嘿,老头儿。”
熟悉的声音,很贱,很猥琐。
不用看也知道,这个家伙又从某个奇怪的墙角钻了个脑壳出来,正顶着一头红艳艳的莫西干朝我坏笑。
不好好走路是他的恶趣味,就像我老喜欢躺在天台一样。
他叫独眼,不过他两只眼睛都很正常,只是因为崇拜一个叫夏侯惇的三国人物,就学着他的样子给自己的左眼套了个眼罩,他觉得这样看起来会更酷炫。
傻得很有喜感。
他叫我老头,“老头”和“独眼”一样,都是代号。不同在于他独眼是装的,我这一头白发却是货真价实。
白化病让我的有着比洋鬼佬还白的皮肤和雪一样的头发,印象中,我似乎天生就带着这病,得这病的人不能见光,所以我总是要等到晚上才能出门透透气。
昼伏夜出的生活让我比别人更能适应黑暗的环境,简单点说,在你们看来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对我来说敞亮得好像大白天一样。
后来遇上抗日战争。我的才能被国军发现,他们把我带走并训练成了一个出色的狙击手——一个出没在黑夜中的白猎人。
从那时起,老头就是我的代号。
我杀过无数人,有RB人,也有中国人,有坏人,也有好人。说起来其实流程也都差不多——瞄准,屏住呼吸,扣动扳机,砰!
一颗小小的子弹,就能带走一条命。
当然像我这样的人注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就像我用子弹打穿别人的心脏一样,我也被一颗子弹贯穿了心脏——来自另一个狙击手的子弹。
我死了,一击毙命,没怎么受苦,享年十九岁。
不过我这人不记仇,也没什么仇可记,杀人者死于人手,在我看来天经地义。
所以和其他“猎手”比起来,我显得更加没有干劲,倒也很符合“老头”——这个听起来就有够懒散的代号。
“猎手”是我们给自己的称呼,你们可以叫我死神,勾魂使者,灵魂接引人,各种。
好了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是鬼这种明显的事情就不用再多介绍了吧。
什么,鬼为什么不怕光?我的天,你见过鬼吗?你怎么知道鬼怕光?我们又不是吸血鬼那种怪胎,干嘛要怕?
话说,我居然和你们在这儿瞎较劲,看来我也确实够无聊的。
“老头儿,老头儿!”独眼龇牙咧嘴的笑起来:“又跟这儿偷毛毛懒呢?”
独眼说什么都爱加个“毛毛”,我真的搞不懂这个“毛毛”是什么意思,也懒得去懂,反正又是他的恶趣味。
“大单子?”我没有回头,依旧闭着眼,享受这难得的艳阳。
“可不是嘛,毛毛的这单子大了去了。”
“出来说。”我实在不想待会儿扭头时,发现自己正在和一颗从地上钻出来的脑袋说话。虽然我是鬼,但我也讨厌恶心的东西。
独眼谄媚的笑着飘到我旁边坐下,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任务清单。
目标姓名:周贵
目标身份:T集团董事长
目标锁定:蛛尸鬼
剩下的资料对我来说都是废话,我无心再看,顺手把清单揉成纸球扔到了一边。
“又是一个披着人皮的怪物。”我给这单的总结。
“诶,可不是嘛,‘修罗门事件’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还是毛毛的一堆烂摊子。”独眼说得义愤填膺,好像在帮谁打抱不平似的。
“不过,这跟我又有个毛毛关系?”我学着独眼的口气说道。
就像警察除了正式编制外,还有协警这种编外系统一样,我和独眼这样的“猎手”都是非正式的存在,说白了倒更像个佣兵,上头颁布任务,我们量力而行,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高层秉着不干预,也不协助的态度,只看结果。完成任务就能为下辈子积攒人品,当然失败的代价也要自己承受。
简单点说,高层花钱铲事,猎手办事拿钱。
独眼活着的时候是个古惑仔,但是混的有点怂,属于别人在前面砍得血肉横飞,自己躲在垃圾桶后面加油的那种。不过独眼自己倒不以为然,还常常把这当成炫耀的资本。在他看来,做一个珍惜生命,善待生活的古惑仔没什么不对。
“这么珍惜还不是死了?”我曾经这样怼他。
对此他只是腼腆的笑笑,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也不想知道,干我们这行有个规矩,就是不问生前事。
总之独眼就这么挂了,后来独眼听说自己下辈子会变成一只菜青虫,气得差点没跳到冥河里。
为了下辈子不至于趴在叶子上天天沐浴农民伯伯的大粪,独眼决定奋发图强,就这样干上了“猎手”,还疯狂的接单子。
至于我?幸运的话,下辈子能变成一只蟑螂,活在又脏又臭的下水道,然后被人踩扁捏碎扔进马桶里。
是的,你没听错,这还是幸运的结果。
所以你们或许能明白我这么懒的原因了。就像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法官告诉他努力干活一年可以减刑一天,换做是你,你会忙着改过自新吗?
他毛毛的。
不过好在“猎手”的日子还算自由,不去接任务,就这样无所事事的混天度日也没有任何问题。
过一天算一天呗,至少还能晒晒太阳。
“老头儿,老前辈,老英雄,您老行行好,再帮我一次呗。”独眼双手合十,虔诚得像一个信徒。
“我有那么老?”我不服气。
我们的样貌都维持着死时的样子,从面相上看,独眼倒是更像我大哥。
“不老不老,您毛毛的这么俊气,跟你比我才老。”独眼倒是说了句实话。
“总之,我不想管。”我翻了个身,留给独眼一个绝望的背影。
“别啊,老头儿你就帮我一手呗,我才不想变成毛毛的菜青虫,一想到自己下辈子的人生,独眼就又有跳河的冲动。
“我还要变成蟑螂呢,要不你跟我换?”
如果尴尬能写在脸上,估计独眼连鼻孔都得写满。
让人愉快的好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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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归说,我还是决定帮他。
如果他被那什么尸鬼宰了,以后就没人来找我瞎聊,想一想还怪寂寞。
夜很静,我背着枪,慢慢走在空无一人的路上。比黑夜更黑的的电线像一条条细长的毒蛇,绕着柱子,顺着路灯逶迤到黑暗深处。
除非有必要,我通常会选择步行而不是像个正常的鬼一样飞来飞去。虽然这样会慢很多,但我还是更喜欢踩在地上的感觉。
不过,这条路还真是有够长,明明走了这么久,怎么还是望不见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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