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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时敛森想,林鹿算小一辈,她不认识也属于正常。
他灵机一动,又给了点提示:“就是林家的女儿,考去大城市念大学的那个,长得纤瘦水灵,很好看的那个林鹿。”
“哦!小伙子你是要找老林家的女儿吧?他爸经常来我这里给他女儿打电话呢!”
时敛森觉得八九不离十就是讲的林鹿了,只听老板娘又热情地说:“老林家还有个儿子,脑子不太灵光的,你再想想,是不是要找这家的女儿?”
时敛森郑重地点头,山一程水一程,终于要等到相逢的一刻了。
老板娘走出杂货铺,指着远处的山头,指手画脚说了很久。
时敛森认真拿笔记下路线,夜渐渐暗下去,他放眼望去,入目的尽是种满庄稼的农田。这里的小路全是凹凸不平的泥路,也有铺得还算平整的小石子路,反正都不是康庄大道。
待时敛森准备动身,老板娘望了一眼那辆显得笨重硕大的SUV,连忙阻止:“小伙子,你这车想开到老林家,想都别想。”然后,她指着杂货铺门口的一辆28寸的硬座自行车,慷慨地说:“这辆车借你骑。”
时敛森感激不尽,付了押金以表谢意,对车上的田星交待:“杂货铺边上有家旅舍,你开个房间,进去睡一会儿。”
田星不可思议地指着那辆自行车:“你确定?”
时敛森用实际行动回答了他,身姿矫健地跨上去,一溜烟就骑远了。虽然自行车重得他想骂人,但他照样骑得飞快,争取赶在天黑尽之前到她家。
他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就想看她一眼,一眼就好。
好在时敛森平日里没有疏于锻炼,几乎也会在每个空闲的晚上带大飞跑一个小时,所以他在骑了一个小时的自行车后,哪怕累得气喘吁吁,休闲的白色短袖已经找不到一块干的地方来,他仍旧试图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林鹿家。
到底十几里路,他骑到最后,整个人虚弱疲乏,不得不放慢车速。湿汗如雨下,体内已经极度干旱,口干舌燥得慌,他几度路过小河,都想停下来喝上一口水再继续赶路。
可几十年的生活方式不允许他这样做,河水太脏了,他思来想去都是下不去口的。
夜渐渐暗下去,层叠的山峦离自己很近了,他坚定地告诉自己,就快到了。
又过了不多时,他已经找到了地址上的那个村落,每户人家的房子都低矮错落,家家户户隔着一定的距离。
说来奇怪,他竟然一路都没碰到几个人,就是这路坑坑洼洼,屁股委实遭罪。
他七拐八弯,就着十许家的灯火,看清了贴着45号门牌的墙壁。
那是一幢两层的平房,光秃秃水泥的外墙,黑色瓦片,给人第一印象就是家徒四壁。
时敛森停下车,撩起湿透了的短袖拂了一下脸,他仰起头,望着满天星光,他在这一刻尝到苦尽甘来的滋味。
待平稳了呼吸,他透过窗户,看见里头亮着一盏白织灯泡。他无声地站在窗外望了片刻,有个人影转来转去的在忙活,他一眼就认出是谁。
终于,他走到门边,没有一点犹豫和迟疑,气定神闲地轻敲那扇破旧褪色了的木板门。
除了叶子轻拂在静夜里,形成稀稀疏疏的风声,时敛森还听到了屋子里头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离自己越来越近了,最后响起咔——的一记门锁转动的声响。
不知怎么的,时敛森忽然紧张得不知所措,那颗迫切想要见到林鹿的心,一下一下,失控地似要跳出嗓子眼。
甚至,他希望这一刻不要这么快就来,再给他调整一下心绪的时间。
可惜,没来得及祈祷,那个人已经毫发无损站在了自己身前。
林鹿以为是邻居来她家借东西,或是邻居小孩让她过去指导作业,万万没有想到,站在自己眼前的竟是前所未有过如此狼狈失态的时敛森。
她双手掩住唇和鼻,难以致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只是惊喜又恐慌地仰着头沉默地望着来人,四目相对,她在时敛森清透的眼眸里,看见了完完整整的自己。
“你……你怎么会来?”林鹿惊得说话都结巴了。
他的背后是一整片星光,但他的眼睛比星子明亮;他的身后也是一整片山丘,但他的身躯比山丘还伟岸。
时敛森艰难得咽了下口水,嗓子哑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渴死了,先给我喝口水好吗?”
林鹿连忙将他迎进屋,家里没有旷泉水,她拿了只干净的茶杯,帮时敛森倒了一杯凉白开。
她知道时敛森娇生惯养,递过杯子的同时安抚他:“忍忍吧,家里条件刻苦,只有凉开水,不过杯子是干净的。”
林鹿说完,他早就将一杯水灌下肚,嫌不够,又让林鹿倒了一杯,咕噜噜两口就喝了个底朝天。
他们面对面坐在饭桌上,林鹿见他脸色潮红,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一看就是折腾得不轻,弄得她自责心疼到了极点。
她扁了扁嘴,咬着唇,起身走到时敛森身后,她俯下身,环住他的脖子,就这么无言地抱在一起很久很久都没放开。
水泥地上落着交叠紧抱着的一对影子,像两只交颈的天鹅,为爱而生。
不知谁先主动吻上对方的唇,林鹿从背后环着时敛森的姿态,变成了她双腿分叉地坐在他的腿上,时敛森的手托着林鹿的屁股,两个人吻得难舍难分,两人纷纷不由自主溢出一声酣畅淋漓的呻吟。
林鹿感受到有异物顶着自己,又顾忌着楼上的父母和弟弟,不敢轻举妄动做出格的事情。
只是,时敛森这样下去要憋出内伤来,他们只能抱头,一边吻一边走到电灯开关的地方,林鹿啪一下关了灯。
两个人在黑暗里发出困兽般的呜咽和粗喘,情不自禁在后屋的厨房门板上做了两回,一正一反,速战速决地做了两回。
林鹿只觉这样的自己陌生又浪荡,活了二十多年,一直中规中矩,是父母眼中的好女儿, 老师眼中的好学生,邻居口中的有出息的孩子。
她真的疯过头了,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完事之后,时敛森死死抱着林鹿不肯撒手,他的衣服被扔在地上,裤子褪到腿弯处,身上潮湿又粘腻,不舒服极了。
林鹿想去拿条毛巾给他擦干净,他却不许她离开自己半步,想到自己四天来吃不香睡不好,满脑子被林鹿占据了个彻底,他就怨得饶不了她。
时敛森掐她的腰,掐她的胸,也掐她的腿根和脖颈。
林鹿身上白皙,被他一掐就是一块淤青,但是任凭处置,她这是在平衡时敛森找她时付出的这些苦。
“以后不准把我的气话当成你离开我的理由!”时敛森边说边咬她的锁骨。
林鹿在黑暗里点头,心想,再也不会自说自话离开了。
这时,楼上传来林妈妈的声音:“鹿儿,你怎么还在楼下?”
闻声,时敛森抱着林鹿一抖,小小森也跟着担惊受怕起来,不知不觉又硬得发烫。
林鹿羞得脸红心跳,生怕妈妈下楼来,连忙推开时敛森,快速穿好了衣物,弯腰捡起时敛森的短袖。
小小森不受本能地弹到她的脸上,林鹿吓得跌坐在地,她殷红着脸,仰起头一脸无助地望着时敛森。
时敛森叹气,不好为难她,就只好为难自己了。
他让林鹿背对自己,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只能委屈小小森了,他快速自行解决了需求,这才不情不愿提上裤子。
林鹿觉得让他受委屈了,踮起脚尖吻了吻他的唇角,是抚慰,也是道歉。
并不止这件事,是关于这四天以来,时敛森付出的全部心力。
“鹿儿,你在楼下做什么?”林妈妈走到楼梯间喊。
“妈,我在复习功课,马上就上来!”林鹿说谎,欺负林妈妈没读过多少书。
“我说呢,这孩子咋闹失踪了。”林妈妈又吩咐:“鹿儿,别复习太晚了,早些上楼来休息啊!”
“好!”林鹿应了一声。
时敛森贴着她,不乐意地抱怨:“早知道你这么说,我就不收手了。”
林鹿轻笑,抬头又啄了啄他胡渣满面的脸颊和下巴,时敛森舒服地发出哼哼声。
“就跟梅花鹿一模一样。”他喟叹,想起鹿花梅在他手掌心里轻轻啄食的感觉,和这样轻轻啄吻他的林鹿真的很像。
时光易逝,时敛森也知分寸,觉得不宜久留,提出要走。
林鹿承诺:“我明天到镇上去看你。”
“你就那么自信我不会连夜赶回家?”时敛森问。
“别,来回赶路太累了,疲劳驾驶很危险。”
时敛森没告诉他,自己从日本飞行到纽约,又从纽约直接来到她家。
说出来怕她担忧,也就不愿多这个嘴。
时敛森像只惊弓之鸟,离开前不安地反复确认很多遍:“你明天会来镇上看我的吧?说话算话?”
林鹿微笑:“一大早就来,还会帮你带早饭。”
nbsp; 时敛森想,林鹿算小一辈,她不认识也属于正常。
他灵机一动,又给了点提示:“就是林家的女儿,考去大城市念大学的那个,长得纤瘦水灵,很好看的那个林鹿。”
“哦!小伙子你是要找老林家的女儿吧?他爸经常来我这里给他女儿打电话呢!”
时敛森觉得八九不离十就是讲的林鹿了,只听老板娘又热情地说:“老林家还有个儿子,脑子不太灵光的,你再想想,是不是要找这家的女儿?”
时敛森郑重地点头,山一程水一程,终于要等到相逢的一刻了。
老板娘走出杂货铺,指着远处的山头,指手画脚说了很久。
时敛森认真拿笔记下路线,夜渐渐暗下去,他放眼望去,入目的尽是种满庄稼的农田。这里的小路全是凹凸不平的泥路,也有铺得还算平整的小石子路,反正都不是康庄大道。
待时敛森准备动身,老板娘望了一眼那辆显得笨重硕大的SUV,连忙阻止:“小伙子,你这车想开到老林家,想都别想。”然后,她指着杂货铺门口的一辆28寸的硬座自行车,慷慨地说:“这辆车借你骑。”
时敛森感激不尽,付了押金以表谢意,对车上的田星交待:“杂货铺边上有家旅舍,你开个房间,进去睡一会儿。”
田星不可思议地指着那辆自行车:“你确定?”
时敛森用实际行动回答了他,身姿矫健地跨上去,一溜烟就骑远了。虽然自行车重得他想骂人,但他照样骑得飞快,争取赶在天黑尽之前到她家。
他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就想看她一眼,一眼就好。
好在时敛森平日里没有疏于锻炼,几乎也会在每个空闲的晚上带大飞跑一个小时,所以他在骑了一个小时的自行车后,哪怕累得气喘吁吁,休闲的白色短袖已经找不到一块干的地方来,他仍旧试图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林鹿家。
到底十几里路,他骑到最后,整个人虚弱疲乏,不得不放慢车速。湿汗如雨下,体内已经极度干旱,口干舌燥得慌,他几度路过小河,都想停下来喝上一口水再继续赶路。
可几十年的生活方式不允许他这样做,河水太脏了,他思来想去都是下不去口的。
夜渐渐暗下去,层叠的山峦离自己很近了,他坚定地告诉自己,就快到了。
又过了不多时,他已经找到了地址上的那个村落,每户人家的房子都低矮错落,家家户户隔着一定的距离。
说来奇怪,他竟然一路都没碰到几个人,就是这路坑坑洼洼,屁股委实遭罪。
他七拐八弯,就着十许家的灯火,看清了贴着45号门牌的墙壁。
那是一幢两层的平房,光秃秃水泥的外墙,黑色瓦片,给人第一印象就是家徒四壁。
时敛森停下车,撩起湿透了的短袖拂了一下脸,他仰起头,望着满天星光,他在这一刻尝到苦尽甘来的滋味。
待平稳了呼吸,他透过窗户,看见里头亮着一盏白织灯泡。他无声地站在窗外望了片刻,有个人影转来转去的在忙活,他一眼就认出是谁。
终于,他走到门边,没有一点犹豫和迟疑,气定神闲地轻敲那扇破旧褪色了的木板门。
除了叶子轻拂在静夜里,形成稀稀疏疏的风声,时敛森还听到了屋子里头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离自己越来越近了,最后响起咔——的一记门锁转动的声响。
不知怎么的,时敛森忽然紧张得不知所措,那颗迫切想要见到林鹿的心,一下一下,失控地似要跳出嗓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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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没来得及祈祷,那个人已经毫发无损站在了自己身前。
林鹿以为是邻居来她家借东西,或是邻居小孩让她过去指导作业,万万没有想到,站在自己眼前的竟是前所未有过如此狼狈失态的时敛森。
她双手掩住唇和鼻,难以致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只是惊喜又恐慌地仰着头沉默地望着来人,四目相对,她在时敛森清透的眼眸里,看见了完完整整的自己。
“你……你怎么会来?”林鹿惊得说话都结巴了。
他的背后是一整片星光,但他的眼睛比星子明亮;他的身后也是一整片山丘,但他的身躯比山丘还伟岸。
时敛森艰难得咽了下口水,嗓子哑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渴死了,先给我喝口水好吗?”
林鹿连忙将他迎进屋,家里没有旷泉水,她拿了只干净的茶杯,帮时敛森倒了一杯凉白开。
她知道时敛森娇生惯养,递过杯子的同时安抚他:“忍忍吧,家里条件刻苦,只有凉开水,不过杯子是干净的。”
林鹿说完,他早就将一杯水灌下肚,嫌不够,又让林鹿倒了一杯,咕噜噜两口就喝了个底朝天。
他们面对面坐在饭桌上,林鹿见他脸色潮红,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一看就是折腾得不轻,弄得她自责心疼到了极点。
她扁了扁嘴,咬着唇,起身走到时敛森身后,她俯下身,环住他的脖子,就这么无言地抱在一起很久很久都没放开。
水泥地上落着交叠紧抱着的一对影子,像两只交颈的天鹅,为爱而生。
不知谁先主动吻上对方的唇,林鹿从背后环着时敛森的姿态,变成了她双腿分叉地坐在他的腿上,时敛森的手托着林鹿的屁股,两个人吻得难舍难分,两人纷纷不由自主溢出一声酣畅淋漓的呻吟。
林鹿感受到有异物顶着自己,又顾忌着楼上的父母和弟弟,不敢轻举妄动做出格的事情。
只是,时敛森这样下去要憋出内伤来,他们只能抱头,一边吻一边走到电灯开关的地方,林鹿啪一下关了灯。
两个人在黑暗里发出困兽般的呜咽和粗喘,情不自禁在后屋的厨房门板上做了两回,一正一反,速战速决地做了两回。
林鹿只觉这样的自己陌生又浪荡,活了二十多年,一直中规中矩,是父母眼中的好女儿, 老师眼中的好学生,邻居口中的有出息的孩子。
她真的疯过头了,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完事之后,时敛森死死抱着林鹿不肯撒手,他的衣服被扔在地上,裤子褪到腿弯处,身上潮湿又粘腻,不舒服极了。
林鹿想去拿条毛巾给他擦干净,他却不许她离开自己半步,想到自己四天来吃不香睡不好,满脑子被林鹿占据了个彻底,他就怨得饶不了她。
时敛森掐她的腰,掐她的胸,也掐她的腿根和脖颈。
林鹿身上白皙,被他一掐就是一块淤青,但是任凭处置,她这是在平衡时敛森找她时付出的这些苦。
“以后不准把我的气话当成你离开我的理由!”时敛森边说边咬她的锁骨。
林鹿在黑暗里点头,心想,再也不会自说自话离开了。
这时,楼上传来林妈妈的声音:“鹿儿,你怎么还在楼下?”
闻声,时敛森抱着林鹿一抖,小小森也跟着担惊受怕起来,不知不觉又硬得发烫。
林鹿羞得脸红心跳,生怕妈妈下楼来,连忙推开时敛森,快速穿好了衣物,弯腰捡起时敛森的短袖。
小小森不受本能地弹到她的脸上,林鹿吓得跌坐在地,她殷红着脸,仰起头一脸无助地望着时敛森。
时敛森叹气,不好为难她,就只好为难自己了。
他让林鹿背对自己,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只能委屈小小森了,他快速自行解决了需求,这才不情不愿提上裤子。
林鹿觉得让他受委屈了,踮起脚尖吻了吻他的唇角,是抚慰,也是道歉。
并不止这件事,是关于这四天以来,时敛森付出的全部心力。
“鹿儿,你在楼下做什么?”林妈妈走到楼梯间喊。
“妈,我在复习功课,马上就上来!”林鹿说谎,欺负林妈妈没读过多少书。
“我说呢,这孩子咋闹失踪了。”林妈妈又吩咐:“鹿儿,别复习太晚了,早些上楼来休息啊!”
“好!”林鹿应了一声。
时敛森贴着她,不乐意地抱怨:“早知道你这么说,我就不收手了。”
林鹿轻笑,抬头又啄了啄他胡渣满面的脸颊和下巴,时敛森舒服地发出哼哼声。
“就跟梅花鹿一模一样。”他喟叹,想起鹿花梅在他手掌心里轻轻啄食的感觉,和这样轻轻啄吻他的林鹿真的很像。
时光易逝,时敛森也知分寸,觉得不宜久留,提出要走。
林鹿承诺:“我明天到镇上去看你。”
“你就那么自信我不会连夜赶回家?”时敛森问。
“别,来回赶路太累了,疲劳驾驶很危险。”
时敛森没告诉他,自己从日本飞行到纽约,又从纽约直接来到她家。
说出来怕她担忧,也就不愿多这个嘴。
时敛森像只惊弓之鸟,离开前不安地反复确认很多遍:“你明天会来镇上看我的吧?说话算话?”
林鹿微笑:“一大早就来,还会帮你带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