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治羌(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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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羌各部族首领们都还在观望的时候,阿瓦部的头人旺奈率先带着族人们赶到了龙耆城拜谒了刘成。
这个消息让各部族的首领们再也坐不住了,一些实力比较弱的部族首领们很快也陆陆续续带着族人们先后来到龙耆城。
剩下几个实力稍稍强一些的部族首领们被孤立了,当汉军正在厉兵秣马打算挥兵讨伐的消息传到他们的耳朵里的时候,他原本打算死扛到底的决心一下子就崩溃了,不得不带着族人们也来到了龙耆城。
刘成在龙耆城的羌王宫一一接见了各部族的首领们,接受了他们递上的降书,分别与他们交谈,又派人给他们在城外的主人划分营地,在城内给他们安排临时住所。
实际上直到现在为止,跟随刘成作战的大将和官员们都不知道他的具体打算,也只有陈群和刘晔知道一个大概。
西羌各部族首领们到来的第三天上午,刘成召集他们商讨治理西羌的问题。
“这两天诸位首领们都带着族人们来到了龙耆城,并向本官递交了降书,西羌也基本上算是稳定了,不过事情还远远没完,如何治理西羌,本官和朝廷已经有了初步的想法,原则是以羌治羌、羌人自治,驻军、征兵以及与外族交涉之权在朝廷手里,羌人拥有行政权!朝廷的想法是重置西海郡,治所就设在龙耆城!西海郡太守一职,由朝廷从羌人各部族首领之中挑选一人当任,朝廷委派府丞和从事辅佐其处理相关政务,西海郡太守一职每五年一任,若是某任太守在这个位置上干得好、有政绩,朝廷会予以提拔,调到朝中任职,或调去其他地方任职;如果该官员干的不好、没有政绩、庸碌无为,这一任干完就得退位让贤,朝廷重新从首领们挑选一人,有可能连一任都干不完就被革职,改任他人!”
“十年之内,朝廷不向西海郡收取任何赋税,西海郡官府向百姓们收取的赋税完全自用,希望西海郡官府能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由于朝廷十年之内不向西海郡收取赋税,建议西海郡官府向百姓们征收的赋税不超过百姓们年收入的两成,西海百姓们经过这么多年的打仗早已经民生凋敝,渴望能够休养生息!”
“十年之后,朝廷收不收西海郡的赋税看实际情况再做决定!不过,从明年开始,西海郡必须每年向朝廷供应一万匹战马,这是朝廷向西海郡百姓们提出的唯一条件!”
“西海郡的羌人现在已经是大汉子民了,诸位头人和首领也已经是大汉朝的臣民,羌人们若遭遇到外敌入侵,朝廷有责任出兵保护大汉子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义务为臣民们向敌人讨回公道,所以羌人们也必须要履行作为大汉子民的义务,每个部族每年必须要有一批年轻人服兵役,每二十个羌人中要出一个壮丁从军。不会让他们白干,朝廷会给他们发放军饷,这与汉兵是一样的。每个羌籍兵士的服役年限暂定为五年,五年之后朝廷看情况而定,若是有需要就会留下来继续服役,提高军饷等待遇,若是朝廷没有需要,就会遣散他们,打发他们回原籍,并发放遣散安置费用!”
“西海军重置之后,诸位头人首领依然掌管自己的部族,但需要服从朝廷任命的西海军太守的管辖和执行太守府发布的行政命令,西海郡将被分为若干个县,各县的县令将从诸位当中任命,故意对抗官府、拒不执行官府下发的行政命令的,朝廷和官府一定会追究问罪!”
“朝廷还考虑到了诸位首领们子孙后代们的荣华富贵的问题,几乎所有的首领头人们死后都会把自己的族长之位和土地传给长子或嫡子,这虽然保持了权利和土地财富的完整性,但诸位其他的子嗣怎么办呢?难道他们天生就应该自生自灭?本官和朝廷认为这是不公平的!所以,朝廷决定发布政令,各位头人首领们必须要把自己的土地、财富和私军分封一部分给其他不能继承族长之位的子嗣,让你们的其他子嗣能够有一条活路,否则他们兄弟之间将来绝对会互相厮杀争夺族长之位,西羌好不容易稳定下来,朝廷绝不希望西羌再出现动荡,这一条政令必须要施行下去!”
“关于分封土地、私军和财富的比例,族长自己留下四成,将来由长子或嫡子继承,剩下的六成平分给诸子;若有的族长只有两个子嗣,长子或嫡子占六成,另外一子占四成;若只有一子,六成要平分给族长的兄弟;若族长没有子嗣,族... -->>
在西羌各部族首领们都还在观望的时候,阿瓦部的头人旺奈率先带着族人们赶到了龙耆城拜谒了刘成。
这个消息让各部族的首领们再也坐不住了,一些实力比较弱的部族首领们很快也陆陆续续带着族人们先后来到龙耆城。
剩下几个实力稍稍强一些的部族首领们被孤立了,当汉军正在厉兵秣马打算挥兵讨伐的消息传到他们的耳朵里的时候,他原本打算死扛到底的决心一下子就崩溃了,不得不带着族人们也来到了龙耆城。
刘成在龙耆城的羌王宫一一接见了各部族的首领们,接受了他们递上的降书,分别与他们交谈,又派人给他们在城外的主人划分营地,在城内给他们安排临时住所。
实际上直到现在为止,跟随刘成作战的大将和官员们都不知道他的具体打算,也只有陈群和刘晔知道一个大概。
西羌各部族首领们到来的第三天上午,刘成召集他们商讨治理西羌的问题。
“这两天诸位首领们都带着族人们来到了龙耆城,并向本官递交了降书,西羌也基本上算是稳定了,不过事情还远远没完,如何治理西羌,本官和朝廷已经有了初步的想法,原则是以羌治羌、羌人自治,驻军、征兵以及与外族交涉之权在朝廷手里,羌人拥有行政权!朝廷的想法是重置西海郡,治所就设在龙耆城!西海郡太守一职,由朝廷从羌人各部族首领之中挑选一人当任,朝廷委派府丞和从事辅佐其处理相关政务,西海郡太守一职每五年一任,若是某任太守在这个位置上干得好、有政绩,朝廷会予以提拔,调到朝中任职,或调去其他地方任职;如果该官员干的不好、没有政绩、庸碌无为,这一任干完就得退位让贤,朝廷重新从首领们挑选一人,有可能连一任都干不完就被革职,改任他人!”
“十年之内,朝廷不向西海郡收取任何赋税,西海郡官府向百姓们收取的赋税完全自用,希望西海郡官府能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由于朝廷十年之内不向西海郡收取赋税,建议西海郡官府向百姓们征收的赋税不超过百姓们年收入的两成,西海百姓们经过这么多年的打仗早已经民生凋敝,渴望能够休养生息!”
“十年之后,朝廷收不收西海郡的赋税看实际情况再做决定!不过,从明年开始,西海郡必须每年向朝廷供应一万匹战马,这是朝廷向西海郡百姓们提出的唯一条件!”
“西海郡的羌人现在已经是大汉子民了,诸位头人和首领也已经是大汉朝的臣民,羌人们若遭遇到外敌入侵,朝廷有责任出兵保护大汉子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义务为臣民们向敌人讨回公道,所以羌人们也必须要履行作为大汉子民的义务,每个部族每年必须要有一批年轻人服兵役,每二十个羌人中要出一个壮丁从军。不会让他们白干,朝廷会给他们发放军饷,这与汉兵是一样的。每个羌籍兵士的服役年限暂定为五年,五年之后朝廷看情况而定,若是有需要就会留下来继续服役,提高军饷等待遇,若是朝廷没有需要,就会遣散他们,打发他们回原籍,并发放遣散安置费用!”
“西海军重置之后,诸位头人首领依然掌管自己的部族,但需要服从朝廷任命的西海军太守的管辖和执行太守府发布的行政命令,西海郡将被分为若干个县,各县的县令将从诸位当中任命,故意对抗官府、拒不执行官府下发的行政命令的,朝廷和官府一定会追究问罪!”
“朝廷还考虑到了诸位首领们子孙后代们的荣华富贵的问题,几乎所有的首领头人们死后都会把自己的族长之位和土地传给长子或嫡子,这虽然保持了权利和土地财富的完整性,但诸位其他的子嗣怎么办呢?难道他们天生就应该自生自灭?本官和朝廷认为这是不公平的!所以,朝廷决定发布政令,各位头人首领们必须要把自己的土地、财富和私军分封一部分给其他不能继承族长之位的子嗣,让你们的其他子嗣能够有一条活路,否则他们兄弟之间将来绝对会互相厮杀争夺族长之位,西羌好不容易稳定下来,朝廷绝不希望西羌再出现动荡,这一条政令必须要施行下去!”
“关于分封土地、私军和财富的比例,族长自己留下四成,将来由长子或嫡子继承,剩下的六成平分给诸子;若有的族长只有两个子嗣,长子或嫡子占六成,另外一子占四成;若只有一子,六成要平分给族长的兄弟;若族长没有子嗣,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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