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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顺治皇帝在摄政王多尔衮的辅助下实施了一系列有助于巩固王朝基业的措施,并实有成效。
1)、遵循明朝旧制
满洲统治者是刚从奴隶制贵族转化为封建制贵族的统治集团,许多人还没有完全摆脱某些落后生产方式残余的影响。依据什么思想和模式建国,将直接关系到清王朝的命运。多尔衮的思想较为开通,接受汉人的影响较多,在建国过程中,在许多重大问题上,他接受了范文程、洪承畴、冯铨等人的建议。中央与地方的官制,大体上仿照明朝,没什么变化,所不同的只是兼用满汉二族罢了。赋役的征收制度,完全按照明朝万历年间的会计录进行,顺治三年(1646年)制订的《赋役全书》,是“悉复万历之旧”。盐法,也是“大率因明制而损益之”,“俱照前朝会计录原额征收”。刑法,在未制订清朝的法律以前,“问刑准依明律”;顺治三年颁行的《大清律》,“即《大明律》改名”。官吏的选拔,也是“向沿明制,实行科举”,科举的作法,也是“承明制,用八股文”。这一切,给人以无易代亡国之感。
2)、科举取士,网罗名士
皇太极时虽然已举行过科举,但规模不大,未能成为制度。清军入关后,顺治三年首次开科,即录取了傅以渐等四百名进士。录取人数之多不仅明朝罕见,终清之世,除雍正八年(1730年)录取了创纪录的四百零六名外,再没有超过此数的。而这时统治范围仅及长江流域,全国尚未统一。同时,“取材唯恐不足,于是又有加科?”以扩大录取名额。顺治四年(1647年)的加科就录取了三百名进士。顺治一朝与清代各朝比,中额最宽。
3)、注意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满汉关系适当限制满洲贵族的特权,提高汉官地位但始终是把满洲贵族集团作为维护清朝统治的基本力量。
4)、尊孔读经,提倡忠义
清入关前已开始祭孔,但未成定例。占领北京后的第二个月,多尔衮即派人祭孔,以后每年的二、八月都派大学士致祭,成为整个清代所遵奉的定例。顺治二年,尊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六月,多尔衮亲“谒先师孔子庙,行礼”。同时把儒家著作四书五经奉为经典,列为士子必读之书,科举考试的八股文即取它命题。又提倡忠孝节义,把关羽作为忠君的最高典范来崇拜。自顺治二年起,每年五月十三日即“遣官祭关圣帝君”。
5)、巩固统一 民族压迫
顺治二年六月,当南京弘光政权灭亡后,又重申剃发令,宣布,京城内外及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限十天,“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各州县奉到本府限期剃发的火票后,官吏“遍历村庄,细加严查”,“违旨蓄发,罪在必诛”。当时是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3、武功
顺治元年(1644年)十月一日,福临在北京“定鼎登基”,宣告“以绥中国”,“表正万邦”。从此,清王朝把统治中心从关外转移到关内,大清皇帝开始君临中夏,统一全国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
1)、缓和矛盾 扩大战果
多尔衮在北京站稳脚跟的同时,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又进一步采取了一系列缓和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政策,以巩固阵地,扩大战果。
清军入关后,有人建议清朝也按明末的数字进行加派,遭到多尔衮的反对。他在顺治元年十月下令,革除三饷及正税之外的一切加派。同时,他要求“各该抚按即行所属各道府州县军卫衙门,大张榜示,晓谕通知。如有官吏朦胧混征暗派者,察实纠参,必杀无赦。倘纵容不举即与同坐。各巡抚御史作速叱驭登途,亲自问民疾苦。”于是,每年赋税减少了数百万两,穷困已极的人民得以缓一口气。
反对贿赂:多尔衮对明末广行贿赂的恶劣作风也严加斥责,顺治元年六月,他在《谕众官民》中说,“明国之所以倾覆者,皆由内外部院官吏贿赂公行,功过不明,是非不辨。凡用官员,有财之人虽不肖亦得进;无财之人虽贤亦不得见用”,“乱政坏国,皆始于此,罪亦莫大于此”。因此,他责令:“今内外官吏,如尽洗从前婪肺肠,殚忠效力,则俸禄充给,永享富贵;如或仍前不悛,行贿营私,国法俱在,必不轻处,定行枭首。”因此,当时的一些汉宫都认为,“王上(多尔衮)新政比明季多善,如蠲免钱粮,严禁贿赂,皆是服人心处”。
打击太监势力:清入关后,太监的势力仍然非常嚣张,当年七月,太监要照旧例,到京郊各县皇庄去催征钱粮。多尔衮认为这样“必致扰民”,没同意这样做。八月正式下令,不准太监下去征收,而改为地方官征收。这是对太监势力的第一次打仍以剃发与否,“以别顺逆”。但他很快发现,“剃头之举,民皆愤怒”。于是,在进京的当月,多尔衮就改变前令,宣布“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在剃发问题上的暂时让步,使清朝在攻下江南重颁剃发令以前,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同北方汉族人民的矛盾。另外,多尔衮对当时北方农民军和各地人民的反抗,采取大力招抚的政策,下令各地方官,按能否招抚农民军将士,定各官之功劳。对投降的农民军将士,则委以不同的官职。顺治元年六月,顺天巡抚柳寅东见“流贼伪官一概录用”,认为很不妥当,主张“慎加选择”一番。多尔衮则说,“经纶之始,治理需人,归顺官员既经推用,不可苛求”。多尔衮这个重要政策,对于瓦解农民军的反抗,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河北、山东、山西等地,很快被招抚平定,使刚刚入关的清政权有了一个能够保护自己,进攻敌人的战略基地,足见多尔衮深谋远虑。
2)、审度形势 各个击破
多尔衮审度形势,根据柳寅东的建议:“今日事势,莫急于西贼(农民军)。欲图西贼,必须调蒙古以入三边,举大兵以攻晋豫,使贼腹背受敌。又需先计扼蜀汉之路,次第定东南之局。”制订了统一全国的作战部署,先怀柔南明政权,集中力量攻击农民军。这样做可以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第一,证明多尔衮宣称的清得天下于“流贼”的口号,正付诸军事行动,以便得到汉族地主阶级的广泛支持;第二,便于清军集中主力各个击破敌人,避免两面同时作战,从而取得政治上和军事上的主动地位。
这样,清朝统治阶级就在多尔衮的领导下,在很短时间内消灭了南明的大部分势力。到顺治五年(1648年)便是“天下一统,大业已成”,除了东南沿海和西南一隅,基本上完成了清朝在全国的统治。
p; 顺治皇帝在摄政王多尔衮的辅助下实施了一系列有助于巩固王朝基业的措施,并实有成效。
1)、遵循明朝旧制
满洲统治者是刚从奴隶制贵族转化为封建制贵族的统治集团,许多人还没有完全摆脱某些落后生产方式残余的影响。依据什么思想和模式建国,将直接关系到清王朝的命运。多尔衮的思想较为开通,接受汉人的影响较多,在建国过程中,在许多重大问题上,他接受了范文程、洪承畴、冯铨等人的建议。中央与地方的官制,大体上仿照明朝,没什么变化,所不同的只是兼用满汉二族罢了。赋役的征收制度,完全按照明朝万历年间的会计录进行,顺治三年(1646年)制订的《赋役全书》,是“悉复万历之旧”。盐法,也是“大率因明制而损益之”,“俱照前朝会计录原额征收”。刑法,在未制订清朝的法律以前,“问刑准依明律”;顺治三年颁行的《大清律》,“即《大明律》改名”。官吏的选拔,也是“向沿明制,实行科举”,科举的作法,也是“承明制,用八股文”。这一切,给人以无易代亡国之感。
2)、科举取士,网罗名士
皇太极时虽然已举行过科举,但规模不大,未能成为制度。清军入关后,顺治三年首次开科,即录取了傅以渐等四百名进士。录取人数之多不仅明朝罕见,终清之世,除雍正八年(1730年)录取了创纪录的四百零六名外,再没有超过此数的。而这时统治范围仅及长江流域,全国尚未统一。同时,“取材唯恐不足,于是又有加科?”以扩大录取名额。顺治四年(1647年)的加科就录取了三百名进士。顺治一朝与清代各朝比,中额最宽。
3)、注意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满汉关系适当限制满洲贵族的特权,提高汉官地位但始终是把满洲贵族集团作为维护清朝统治的基本力量。
4)、尊孔读经,提倡忠义
清入关前已开始祭孔,但未成定例。占领北京后的第二个月,多尔衮即派人祭孔,以后每年的二、八月都派大学士致祭,成为整个清代所遵奉的定例。顺治二年,尊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六月,多尔衮亲“谒先师孔子庙,行礼”。同时把儒家著作四书五经奉为经典,列为士子必读之书,科举考试的八股文即取它命题。又提倡忠孝节义,把关羽作为忠君的最高典范来崇拜。自顺治二年起,每年五月十三日即“遣官祭关圣帝君”。
5)、巩固统一 民族压迫
顺治二年六月,当南京弘光政权灭亡后,又重申剃发令,宣布,京城内外及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限十天,“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各州县奉到本府限期剃发的火票后,官吏“遍历村庄,细加严查”,“违旨蓄发,罪在必诛”。当时是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3、武功
顺治元年(1644年)十月一日,福临在北京“定鼎登基”,宣告“以绥中国”,“表正万邦”。从此,清王朝把统治中心从关外转移到关内,大清皇帝开始君临中夏,统一全国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
1)、缓和矛盾 扩大战果
多尔衮在北京站稳脚跟的同时,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又进一步采取了一系列缓和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政策,以巩固阵地,扩大战果。
清军入关后,有人建议清朝也按明末的数字进行加派,遭到多尔衮的反对。他在顺治元年十月下令,革除三饷及正税之外的一切加派。同时,他要求“各该抚按即行所属各道府州县军卫衙门,大张榜示,晓谕通知。如有官吏朦胧混征暗派者,察实纠参,必杀无赦。倘纵容不举即与同坐。各巡抚御史作速叱驭登途,亲自问民疾苦。”于是,每年赋税减少了数百万两,穷困已极的人民得以缓一口气。
反对贿赂:多尔衮对明末广行贿赂的恶劣作风也严加斥责,顺治元年六月,他在《谕众官民》中说,“明国之所以倾覆者,皆由内外部院官吏贿赂公行,功过不明,是非不辨。凡用官员,有财之人虽不肖亦得进;无财之人虽贤亦不得见用”,“乱政坏国,皆始于此,罪亦莫大于此”。因此,他责令:“今内外官吏,如尽洗从前婪肺肠,殚忠效力,则俸禄充给,永享富贵;如或仍前不悛,行贿营私,国法俱在,必不轻处,定行枭首。”因此,当时的一些汉宫都认为,“王上(多尔衮)新政比明季多善,如蠲免钱粮,严禁贿赂,皆是服人心处”。
打击太监势力:清入关后,太监的势力仍然非常嚣张,当年七月,太监要照旧例,到京郊各县皇庄去催征钱粮。多尔衮认为这样“必致扰民”,没同意这样做。八月正式下令,不准太监下去征收,而改为地方官征收。这是对太监势力的第一次打仍以剃发与否,“以别顺逆”。但他很快发现,“剃头之举,民皆愤怒”。于是,在进京的当月,多尔衮就改变前令,宣布“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在剃发问题上的暂时让步,使清朝在攻下江南重颁剃发令以前,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同北方汉族人民的矛盾。另外,多尔衮对当时北方农民军和各地人民的反抗,采取大力招抚的政策,下令各地方官,按能否招抚农民军将士,定各官之功劳。对投降的农民军将士,则委以不同的官职。顺治元年六月,顺天巡抚柳寅东见“流贼伪官一概录用”,认为很不妥当,主张“慎加选择”一番。多尔衮则说,“经纶之始,治理需人,归顺官员既经推用,不可苛求”。多尔衮这个重要政策,对于瓦解农民军的反抗,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河北、山东、山西等地,很快被招抚平定,使刚刚入关的清政权有了一个能够保护自己,进攻敌人的战略基地,足见多尔衮深谋远虑。
2)、审度形势 各个击破
多尔衮审度形势,根据柳寅东的建议:“今日事势,莫急于西贼(农民军)。欲图西贼,必须调蒙古以入三边,举大兵以攻晋豫,使贼腹背受敌。又需先计扼蜀汉之路,次第定东南之局。”制订了统一全国的作战部署,先怀柔南明政权,集中力量攻击农民军。这样做可以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第一,证明多尔衮宣称的清得天下于“流贼”的口号,正付诸军事行动,以便得到汉族地主阶级的广泛支持;第二,便于清军集中主力各个击破敌人,避免两面同时作战,从而取得政治上和军事上的主动地位。
这样,清朝统治阶级就在多尔衮的领导下,在很短时间内消灭了南明的大部分势力。到顺治五年(1648年)便是“天下一统,大业已成”,除了东南沿海和西南一隅,基本上完成了清朝在全国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