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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又是一个晴天。
阿恒再次来到谷堆旁时,却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不过他相信小瑾绝对不会爽约,因为她从来都没有失约过。
阿恒看了看四周,见没有一个人影,便轻轻一个纵身,小小的身影凌空落在高高的谷堆上面。今天部落里非常的奇怪,居然没有一点声音,就连溪水那头林子里,每日传出的浣衣娘的嘻笑声也消失了。他们都去哪里了呢?
忽然,一阵喧闹,阿恒看到远方的山道上转过来了一队人马,许多人簇拥在周围慢慢走近,阿恒这才看到,那些跟在马队旁边的居然都是部落里的人,整支队伍喜气洋洋,不时有人放声大笑。
马队领头的那人很高很壮实,披着铠甲,顾盼之间,透着一股睥睨众人的豪气,模样阿恒从来没有见过。不过,那人身前坐着一个小胖子,阿恒却一眼就认了出来,正是整天唤他作“小乞儿”的虎子。
虎子是小瑾的堂弟,听说他的父亲几年前跟着部族军打仗去了。此时,虎子一脸得意洋洋,光光的脑袋上套着虎皮帽,脖子上挂着亮闪闪的金锁,穿红戴紫,嘴里还咬着一块肉干。那模样看起来,仿佛小乞丐突然遇到了他的暴发户老爹,但凡看起来值点钱的东西全都套在身上,一脸臭屁让人恨不得上去踩两脚。
阿恒也看到了族长呼兰勇,正在马匹一侧步行着,神色恭谨,专注地听马上的那个大汉说着什么。呼兰勇的肩头坐着的正是小瑾。小瑾此时正瘪着一张嘴,一脸不情不愿的模样,直到看到坐在谷堆上的身影,她才开心地笑了起来。她朝阿恒比了个手势,示意等会儿自己就会溜过来。
这一幕,却被得意洋洋的虎子瞧在眼里。
“哼,只有你才跟那个小乞丐做朋友!”虎子不满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姐姐。
“什么小乞丐?”那个大汉听了虎子的话,忽然问道。
“哦,二弟,那不是什么小乞丐,只是一个流浪到咱们部落的孩子。”呼兰勇回答道。
“就是小乞丐!他就是小乞丐”虎子昂起脑袋嚷嚷道。
“好,好,好,儿子,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听好了,以后大家都叫他小乞丐吧。”大汉宠溺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很是随意地向众人命令道。
呼兰勇摇摇头,自己这个二弟出去了四年多,竟然像变了一个人一般。不过,无论如何终归是出人头地了,看他带回来的这一队骑兵,整整二十人,都恭恭敬敬地叫他一声“猛大人”,而且队伍后头还有镇长大人送的一车礼物,面子挣得足足的,算得上是荣归故里。
不过,最让大家伙儿高兴的还是,以后部落的赋税全都可以免了,而这一切显然都是呼兰猛的功劳。知道了这个消息后,部落里的所有人都喜气洋洋,凌晨天还没亮,大家伙儿就自发到三十里外去等候呼兰猛的归来。
呼兰勇看着不远处那小山一样的谷堆,顿时对部落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哪怕明年遇到不好的年景也不用发愁了。
在阿恒的注视下,浩浩荡荡的队伍终于地进了村落,不一忽儿,村落中就传来杀猪宰羊之声。阿恒叹了一口气,估计一时半会儿小瑾是过不来了。他身体往后一倒,重重地躺在谷堆上,看着蓝天上缓缓飘过的白云,一会儿像一条凶恶的大狗,一会儿像奔跑的骏马,一会儿却像块香甜的米糕……阿恒对这种平静的生活满意极了,在这种温暖的思绪中,他的眼皮缓缓合上,进入了香甜的美梦。
接风洗尘的酒宴就安排在呼兰勇门前的空地上。在村民们轮番敬酒之后,所有人的话匣子也全都打开了。
“二弟,都五年了,怎么外面还一直在打仗?难道叛乱还没平息吗?”呼兰勇问道。
衣锦还乡,享受着部落中人崇拜眼神的呼兰猛微微一笑,清了清嗓子,卖了个关子道:“你说得对,也不对。”
“说你对呢,是因为这几年确实一直在打仗;说不对呢,是因为这两场仗敌人完全不同。以前打的是‘神罚之战’,元老院在年初就已经宣布神罚之战结束。那个自甘堕落为魔鬼的冰封之神已经彻底消失了,就连冰封城的血水也早已化成灰烬,听说昔日的雄伟的冰封神殿现在已经充满了诅咒。
至于眼下阴山脚下打得这场仗,是咱们跟人类帝国较量。今年年初,人类的那个蠢皇帝搞什么御驾亲征,想趁着咱们神赐共和内战,占领咱们的土地,结果现在已经被围在了阴山脚下,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被咱们活捉了。“
“猛大人说的不错,这次人类那个蠢蛋皇帝肯定逃不掉了,他们最精锐的北疆军被兽人大军压在狼城不能动弹。而阴山脚下的战场,咱们的人加上兽人军团,足足有二十五万大军。想一想,二十五万大军,阴山脚下屁股大的地方,吐口唾沫足以把他们淹死。”一个骑士也接口道。
“啊?人类的皇帝要被我们活捉了?”消息闭塞的部落居民都兴奋了起来,作为神族的子民,他们早就对南边万恶的人类深恶痛绝,在他们看来,人类都是阴险狡诈、背信弃义之徒。
千年前,正是因为人类的无耻陷害和背叛,神族才放弃了对整个大陆的统治,最后带着累累的伤痕来到了冰原。尽管如此,神族依然默默地镇守极北冰原,抵挡来自死亡之地的危险,是神族在守护着整个大陆的安危。
现在,这个罪恶种族的皇帝要被俘虏了!作为坚定的神族子民,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人兴奋的消息呢!场地上的部落民众立即欢呼起来。当然,带来这个消息的呼兰猛也让他们觉得更加的高不可攀了,只有真正的大人物才能知道这样的消息啊。
呼兰猛满意地看着众人的反应,猛灌了一大口米酒,还有什么比衣锦还乡更令人高兴的呢?现在,他觉得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无比舒畅。
酒过三巡,气氛更加热烈了。
“二弟,那你们这次还会回去参战吗?”呼兰勇有些担忧地问道。
呼兰猛忽然有些泄气,不满地看了自家大哥一眼:“不去了,我们南方部落联合军团接到元老院的命令休整,这次大好机会定然要错过了,唉!”
呼兰勇正要说话,忽然旁边一直沉默喝酒的刀疤脸骑兵拍桌子骂道:“休整个屁!把我们当三岁孩子呢,摆明了元老院要让神族的嫡系军团占便宜,就人类那几个鸟蛋,老子们撒泡尿都能把他们分分钟灭了。”
“是啊,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咱们南方部族都是些小部落,阴山之南也没有神殿,元老院中更没有人肯替咱们说话。听说在元老院的老爷们眼里,咱们就是只会在田地里面倒腾的泥腿子,哪里比得上北方那些神族嫡系部落?要我说,咱们呐,就是一块抹布,擦干抹净也就该扔了。”一名骑兵也无比憋闷道。
忽然,桌子周围安静下来,这些话明显对元老院,乃至神族都有大不敬的嫌疑,周围的部落民众明显有些错愕。
“行了,乱讲什么。大人们自然有大人们的道理。”呼兰猛忽然截口打断了骑兵的话,挥了挥手,让部落里的民众都散了。
见众人离开,呼兰猛才道:“我说刀疤,管好自己的嘴,这些话能在这里说吗?你以为我们的军团长心里没气吗?但是又能怎么样,咱们南方部落联合军团从来都是这个命,就是当抹布的命,得认!”
刀疤脸忽然涨红了脸,借着酒劲道:“猛大人,凭什么我们得认?要不是咱们,首都布鲁达城能守得住?冰封城能打得下来?要不是咱们,现在‘神赐共和’早就改名成‘神赐帝国’了!还有,我早就听说了,这次兽人王... -->>
第二日,又是一个晴天。
阿恒再次来到谷堆旁时,却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不过他相信小瑾绝对不会爽约,因为她从来都没有失约过。
阿恒看了看四周,见没有一个人影,便轻轻一个纵身,小小的身影凌空落在高高的谷堆上面。今天部落里非常的奇怪,居然没有一点声音,就连溪水那头林子里,每日传出的浣衣娘的嘻笑声也消失了。他们都去哪里了呢?
忽然,一阵喧闹,阿恒看到远方的山道上转过来了一队人马,许多人簇拥在周围慢慢走近,阿恒这才看到,那些跟在马队旁边的居然都是部落里的人,整支队伍喜气洋洋,不时有人放声大笑。
马队领头的那人很高很壮实,披着铠甲,顾盼之间,透着一股睥睨众人的豪气,模样阿恒从来没有见过。不过,那人身前坐着一个小胖子,阿恒却一眼就认了出来,正是整天唤他作“小乞儿”的虎子。
虎子是小瑾的堂弟,听说他的父亲几年前跟着部族军打仗去了。此时,虎子一脸得意洋洋,光光的脑袋上套着虎皮帽,脖子上挂着亮闪闪的金锁,穿红戴紫,嘴里还咬着一块肉干。那模样看起来,仿佛小乞丐突然遇到了他的暴发户老爹,但凡看起来值点钱的东西全都套在身上,一脸臭屁让人恨不得上去踩两脚。
阿恒也看到了族长呼兰勇,正在马匹一侧步行着,神色恭谨,专注地听马上的那个大汉说着什么。呼兰勇的肩头坐着的正是小瑾。小瑾此时正瘪着一张嘴,一脸不情不愿的模样,直到看到坐在谷堆上的身影,她才开心地笑了起来。她朝阿恒比了个手势,示意等会儿自己就会溜过来。
这一幕,却被得意洋洋的虎子瞧在眼里。
“哼,只有你才跟那个小乞丐做朋友!”虎子不满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姐姐。
“什么小乞丐?”那个大汉听了虎子的话,忽然问道。
“哦,二弟,那不是什么小乞丐,只是一个流浪到咱们部落的孩子。”呼兰勇回答道。
“就是小乞丐!他就是小乞丐”虎子昂起脑袋嚷嚷道。
“好,好,好,儿子,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听好了,以后大家都叫他小乞丐吧。”大汉宠溺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很是随意地向众人命令道。
呼兰勇摇摇头,自己这个二弟出去了四年多,竟然像变了一个人一般。不过,无论如何终归是出人头地了,看他带回来的这一队骑兵,整整二十人,都恭恭敬敬地叫他一声“猛大人”,而且队伍后头还有镇长大人送的一车礼物,面子挣得足足的,算得上是荣归故里。
不过,最让大家伙儿高兴的还是,以后部落的赋税全都可以免了,而这一切显然都是呼兰猛的功劳。知道了这个消息后,部落里的所有人都喜气洋洋,凌晨天还没亮,大家伙儿就自发到三十里外去等候呼兰猛的归来。
呼兰勇看着不远处那小山一样的谷堆,顿时对部落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哪怕明年遇到不好的年景也不用发愁了。
在阿恒的注视下,浩浩荡荡的队伍终于地进了村落,不一忽儿,村落中就传来杀猪宰羊之声。阿恒叹了一口气,估计一时半会儿小瑾是过不来了。他身体往后一倒,重重地躺在谷堆上,看着蓝天上缓缓飘过的白云,一会儿像一条凶恶的大狗,一会儿像奔跑的骏马,一会儿却像块香甜的米糕……阿恒对这种平静的生活满意极了,在这种温暖的思绪中,他的眼皮缓缓合上,进入了香甜的美梦。
接风洗尘的酒宴就安排在呼兰勇门前的空地上。在村民们轮番敬酒之后,所有人的话匣子也全都打开了。
“二弟,都五年了,怎么外面还一直在打仗?难道叛乱还没平息吗?”呼兰勇问道。
衣锦还乡,享受着部落中人崇拜眼神的呼兰猛微微一笑,清了清嗓子,卖了个关子道:“你说得对,也不对。”
“说你对呢,是因为这几年确实一直在打仗;说不对呢,是因为这两场仗敌人完全不同。以前打的是‘神罚之战’,元老院在年初就已经宣布神罚之战结束。那个自甘堕落为魔鬼的冰封之神已经彻底消失了,就连冰封城的血水也早已化成灰烬,听说昔日的雄伟的冰封神殿现在已经充满了诅咒。
至于眼下阴山脚下打得这场仗,是咱们跟人类帝国较量。今年年初,人类的那个蠢皇帝搞什么御驾亲征,想趁着咱们神赐共和内战,占领咱们的土地,结果现在已经被围在了阴山脚下,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被咱们活捉了。“
“猛大人说的不错,这次人类那个蠢蛋皇帝肯定逃不掉了,他们最精锐的北疆军被兽人大军压在狼城不能动弹。而阴山脚下的战场,咱们的人加上兽人军团,足足有二十五万大军。想一想,二十五万大军,阴山脚下屁股大的地方,吐口唾沫足以把他们淹死。”一个骑士也接口道。
“啊?人类的皇帝要被我们活捉了?”消息闭塞的部落居民都兴奋了起来,作为神族的子民,他们早就对南边万恶的人类深恶痛绝,在他们看来,人类都是阴险狡诈、背信弃义之徒。
千年前,正是因为人类的无耻陷害和背叛,神族才放弃了对整个大陆的统治,最后带着累累的伤痕来到了冰原。尽管如此,神族依然默默地镇守极北冰原,抵挡来自死亡之地的危险,是神族在守护着整个大陆的安危。
现在,这个罪恶种族的皇帝要被俘虏了!作为坚定的神族子民,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人兴奋的消息呢!场地上的部落民众立即欢呼起来。当然,带来这个消息的呼兰猛也让他们觉得更加的高不可攀了,只有真正的大人物才能知道这样的消息啊。
呼兰猛满意地看着众人的反应,猛灌了一大口米酒,还有什么比衣锦还乡更令人高兴的呢?现在,他觉得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无比舒畅。
酒过三巡,气氛更加热烈了。
“二弟,那你们这次还会回去参战吗?”呼兰勇有些担忧地问道。
呼兰猛忽然有些泄气,不满地看了自家大哥一眼:“不去了,我们南方部落联合军团接到元老院的命令休整,这次大好机会定然要错过了,唉!”
呼兰勇正要说话,忽然旁边一直沉默喝酒的刀疤脸骑兵拍桌子骂道:“休整个屁!把我们当三岁孩子呢,摆明了元老院要让神族的嫡系军团占便宜,就人类那几个鸟蛋,老子们撒泡尿都能把他们分分钟灭了。”
“是啊,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咱们南方部族都是些小部落,阴山之南也没有神殿,元老院中更没有人肯替咱们说话。听说在元老院的老爷们眼里,咱们就是只会在田地里面倒腾的泥腿子,哪里比得上北方那些神族嫡系部落?要我说,咱们呐,就是一块抹布,擦干抹净也就该扔了。”一名骑兵也无比憋闷道。
忽然,桌子周围安静下来,这些话明显对元老院,乃至神族都有大不敬的嫌疑,周围的部落民众明显有些错愕。
“行了,乱讲什么。大人们自然有大人们的道理。”呼兰猛忽然截口打断了骑兵的话,挥了挥手,让部落里的民众都散了。
见众人离开,呼兰猛才道:“我说刀疤,管好自己的嘴,这些话能在这里说吗?你以为我们的军团长心里没气吗?但是又能怎么样,咱们南方部落联合军团从来都是这个命,就是当抹布的命,得认!”
刀疤脸忽然涨红了脸,借着酒劲道:“猛大人,凭什么我们得认?要不是咱们,首都布鲁达城能守得住?冰封城能打得下来?要不是咱们,现在‘神赐共和’早就改名成‘神赐帝国’了!还有,我早就听说了,这次兽人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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