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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我一顿,和陆瑾言一起回过头去。
几步开外,沈姿与陈寒并肩站在一起。
我下意识地就把目光投向了陈寒,他目光沉沉地看我一眼,然后毫不避讳地盯着我身旁的陆瑾言。
而这时候的我才后知后觉地注意到,这对金童玉女今天竟然都穿了件白色T恤,就连陈寒的牛仔裤和沈姿的牛仔裙也都是浅蓝色系。
我试图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惊人的巧合,全世界那么多人,颜色却只有那么几种,撞衫的概率可比火山爆发的概率要大多了。
但我还是忍不住心一沉。
他们从来就没有对外宣布过他们在一起,可是那么多的巧合凑在一起,又有谁会相信他们没有在一起呢?
我甚至看见了沈姿面上的笑意,那么刺眼,充满了不友善的意味。
我想我大概善于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然不会觉得她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浓浓的炫耀气息。
沈姿笑着问我:“呀,原来你也来听音乐会了,真巧啊!”
而陈寒看了我一眼,淡淡地问道:“这位是……”
陆瑾言没有说话。
于是我露出一抹没什么诚意的微笑,介绍道:“这是陆瑾言,我的——”
后半句卡住了,因为我发现我貌似真的不知道该怎么介绍他。
我的什么?我的叔叔?
估计我要真这么说了,明年今日就是我的忌日,我可忘不了刚才陆瑾言在音乐厅里忽然翻脸的那一幕。
何止是可怕两个字可以形容!
所以我干脆就这么戛然而止,不再往下介绍。
陈寒却抓住我的话不放,又冷着脸追问了一句:“你的什么?”
我憋了半天,没憋出一个字。
沈姿上前两步,当着陈寒的面似是故意说道:“肯定是嘉嘉的好朋友吧,不然不会一起来听两人音乐会!”
两人音乐会——非常意味深长的五个字。
说罢,她还笑盈盈地朝陆瑾言伸出手来,以示礼貌。
那只手修长纤细,莹莹如玉。
我盯着她的手,脑子里竟然不合时宜地冒出一个念头:这只手就是连续考出五次一等奖学金的手,也是撕掉我的演讲稿叫我为此奋斗了两天的手。
我神色复杂地看着它,事后想起来,总觉得这时候的我表情一定十分诡异,带着一种黄继光舍身堵抢眼、董存瑞舍命炸碉堡的大无畏精神,一副要与它同归于尽的意味。
我以为像陆瑾言这么懂礼貌的人,必定会温文尔雅地伸出手与她交握,然后用他那好听得随时令人心醉神迷的声音说句“你好”。
可是几秒钟后,我身侧的人却迟迟没有伸出手来。
我看见沈姿就这么神情尴尬地把手悬在半空,等待着陆瑾言。
陆瑾言却轻描淡写地对我说了句:“不是说好要去星巴克吃甜点吗?再不去就晚了。”
哎?
我疑惑地回过头去看着他,只看见他沉静温柔的容颜和漆黑透亮的眼珠子。
他把手递给我,而我顺从惯了,总是下意识地跟上他的节奏,于是也不假思索地把手放进他的手心。
下一刻,他带着我姿态闲适地过了街。
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这么清醒地认识到,陆瑾言他帅呆了!他的老谋深算、心机深沉,他对我那些小心思的了如指掌、准确判断——简直叫我由衷地想要顶礼膜拜。
他的手掌宽厚温暖,干燥清爽,不像思媛,每次碰我的时候总是带着凉凉的潮湿感,叫我略不适应。
走过宽阔的街道大概需要二十多秒的时间,而在这个过程里,我丝毫没有意识到我应该抽出手来,反而深思熟虑地想着一个问题:沈姿此刻是不是依旧维持着那个准备握手的姿势?
我忍不住弯起嘴角,直到我们已经踏上街边的台阶,走向半条街外的星巴克时,仍然没有合拢嘴。
经过路口时,转了个弯,陆瑾言才放开我的手。
他瞥了我一眼:“现在又是在笑什么?”
nbsp; 我一顿,和陆瑾言一起回过头去。
几步开外,沈姿与陈寒并肩站在一起。
我下意识地就把目光投向了陈寒,他目光沉沉地看我一眼,然后毫不避讳地盯着我身旁的陆瑾言。
而这时候的我才后知后觉地注意到,这对金童玉女今天竟然都穿了件白色T恤,就连陈寒的牛仔裤和沈姿的牛仔裙也都是浅蓝色系。
我试图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惊人的巧合,全世界那么多人,颜色却只有那么几种,撞衫的概率可比火山爆发的概率要大多了。
但我还是忍不住心一沉。
他们从来就没有对外宣布过他们在一起,可是那么多的巧合凑在一起,又有谁会相信他们没有在一起呢?
我甚至看见了沈姿面上的笑意,那么刺眼,充满了不友善的意味。
我想我大概善于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然不会觉得她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浓浓的炫耀气息。
沈姿笑着问我:“呀,原来你也来听音乐会了,真巧啊!”
而陈寒看了我一眼,淡淡地问道:“这位是……”
陆瑾言没有说话。
于是我露出一抹没什么诚意的微笑,介绍道:“这是陆瑾言,我的——”
后半句卡住了,因为我发现我貌似真的不知道该怎么介绍他。
我的什么?我的叔叔?
估计我要真这么说了,明年今日就是我的忌日,我可忘不了刚才陆瑾言在音乐厅里忽然翻脸的那一幕。
何止是可怕两个字可以形容!
所以我干脆就这么戛然而止,不再往下介绍。
陈寒却抓住我的话不放,又冷着脸追问了一句:“你的什么?”
我憋了半天,没憋出一个字。
沈姿上前两步,当着陈寒的面似是故意说道:“肯定是嘉嘉的好朋友吧,不然不会一起来听两人音乐会!”
两人音乐会——非常意味深长的五个字。
说罢,她还笑盈盈地朝陆瑾言伸出手来,以示礼貌。
那只手修长纤细,莹莹如玉。
我盯着她的手,脑子里竟然不合时宜地冒出一个念头:这只手就是连续考出五次一等奖学金的手,也是撕掉我的演讲稿叫我为此奋斗了两天的手。
我神色复杂地看着它,事后想起来,总觉得这时候的我表情一定十分诡异,带着一种黄继光舍身堵抢眼、董存瑞舍命炸碉堡的大无畏精神,一副要与它同归于尽的意味。
我以为像陆瑾言这么懂礼貌的人,必定会温文尔雅地伸出手与她交握,然后用他那好听得随时令人心醉神迷的声音说句“你好”。
可是几秒钟后,我身侧的人却迟迟没有伸出手来。
我看见沈姿就这么神情尴尬地把手悬在半空,等待着陆瑾言。
陆瑾言却轻描淡写地对我说了句:“不是说好要去星巴克吃甜点吗?再不去就晚了。”
哎?
我疑惑地回过头去看着他,只看见他沉静温柔的容颜和漆黑透亮的眼珠子。
他把手递给我,而我顺从惯了,总是下意识地跟上他的节奏,于是也不假思索地把手放进他的手心。
下一刻,他带着我姿态闲适地过了街。
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这么清醒地认识到,陆瑾言他帅呆了!他的老谋深算、心机深沉,他对我那些小心思的了如指掌、准确判断——简直叫我由衷地想要顶礼膜拜。
他的手掌宽厚温暖,干燥清爽,不像思媛,每次碰我的时候总是带着凉凉的潮湿感,叫我略不适应。
走过宽阔的街道大概需要二十多秒的时间,而在这个过程里,我丝毫没有意识到我应该抽出手来,反而深思熟虑地想着一个问题:沈姿此刻是不是依旧维持着那个准备握手的姿势?
我忍不住弯起嘴角,直到我们已经踏上街边的台阶,走向半条街外的星巴克时,仍然没有合拢嘴。
经过路口时,转了个弯,陆瑾言才放开我的手。
他瞥了我一眼:“现在又是在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