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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扬的旌旗下,张士贵将水壶中仅有的水倒入喉咙,混杂着脸上的汗水人血脑髓什么的一股脑的灌进了嘴巴里,目光一刻也不敢偏离战场,“这群疯子!”
他出生将门世家,他曾祖张俊,官北魏银青光禄大夫、横野将军;祖父张和,官北齐开府车骑将军;父张国,仕隋朝大都督,祖上几代都是善战之将。在家族氛围的熏陶下,张士贵自小就练就一身武艺,弓马娴熟。隋朝大业末年,张士贵在虢州聚众反隋,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杀伐生涯。
张士贵凭借一身的仗义以及武勇军略在乱世中混的很好,那个时期他占据着战略要地,又有一身的勇名,即便是据守在洛阳掌握着隋军主力的王世充,以及盘踞在河南的李密瓦岗军都对他巴结拉拢,甚至将他视为韩信,他投入那个阵营,那个阵营就将赢得最终的胜利,成为中原的主宰。
当然张士贵兵没有看上如日中天的李密、王世充而是选择了李渊……
投奔李渊之后的张士贵得到了重用,参加了李世民指挥过的所有战役,身经百战不外如是。
这一生他打过不少的恶战苦战,但是从未如今日一般,打的如此艰难。尺寸之所,浮尸遍地,长街小巷,连立足之处都没有,敌我双方的拼杀都在一具具的尸体上展开的。就连屋顶上也成了他们全新开辟的战场,因攻杀的太狠,还踩塌了好几栋房屋。
原本他的任务是进攻。罗士信给的任务在他看来是极其简单的,占据东城在保持最大伤亡基础上徐徐的将安市城拿下。
之所以徐徐。用意也很明显。
他们要做一个样子给三十里外的高延寿、高惠贞他们知道,唐军苦战了一整夜。打的很凶打的很累,正是他们的可趁之机,诱惑他们出来捡现成的便宜。如果他们打的太快,以闪电的速度拿下了安市城,给高延寿、高惠贞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来战!
张士贵这一进入城中,看着安市城这长街小巷的地势,便觉的有戏。这里的地形复杂,不适合大军作战,在这种复杂的地形。只要对方的战斗力不是太废,怎么样也能打上一阵子,也没有必要故意留手。也好在他存着这个心思,没有轻敌。
安市城里的守兵论及战斗力与战斗意志毫不逊色唐军,尤其是他们冲在最前头的那伙兵卒。论及战斗力似乎比他麾下的兵卒由要强势一些,双方打的不可开交,谁也奈何不得谁。
张士贵确实不给予求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受得了攻势给钳制住了,战局不把握在他手中这危险的局面。几经奋战都打不破僵局。直到安市城的守军突然发疯了一样,展开了攻势。张士贵顿然醒悟,现在已经不是求胜的时候了,稳住局面才是当务之要。不然坏了大计,将会造成莫大的损失。
张士贵当机立断,为了稳住局面。转攻为守,依仗着这城中的长街小巷。不断的抵挡安市城守军的攻势,不然安市城的守兵越过这雷池一步。
长街的尽头。身着皮甲皮兜、手握盾牌长刀的敌军士兵,打着“杨”字旗号,宛如猛虎一般在街巷中敏捷地穿梭靠近。他们虽然不断有人倒下,但人数众多,踏着鲜血和死尸,竟好像是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
这种蚁辅附似的进攻,看似愚笨却最为有效。
在这种疯狂的攻势下,任何计策战术都显得疲弱不堪。
想要扼制住这种疯狂的战术,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们更疯狂。
他扯掉了字的头盔,道:“他娘的,老子打了那么多年的仗,屁本事没有,就是治理疯病。跟着我一起压上去……”这退下来刚缓了口气,张士贵高举起了金刀,吆喝着领着亲兵再次冲杀了上去。
当罗士信率着莫虎儿、薛仁贵抵达安市城东门的时候,张士贵披头散发着正凶悍的站在堆积着将近半米高尸体上,挥舞着那金光闪闪的大马金刀,大笑谩骂,豪气干云。
“虎子,你领五百人从左迂回着杀过去,仁贵,你帮着莫校尉破绽。记着真正的勇将绝非自己杀的爽,能够以一当百,而是能够带动兵卒气势,让他们能够以一当十。他们的一当十,远比一个人的以一当百更有战力。”罗士信最近没少指点薛仁贵的武技,现在的他与最初的时候少走了许多的弯路,大有突飞猛进的趋势。
薛仁贵一扬手中硕大的方天画戟道:“大人放心,我绝不给您丢脸。”
莫虎儿唿哨一声,风风火火的投入了战场。
罗士信先行来到旌旗之下,张士贵冲在最前头,替他指挥的是军中的司马... -->>
飘扬的旌旗下,张士贵将水壶中仅有的水倒入喉咙,混杂着脸上的汗水人血脑髓什么的一股脑的灌进了嘴巴里,目光一刻也不敢偏离战场,“这群疯子!”
他出生将门世家,他曾祖张俊,官北魏银青光禄大夫、横野将军;祖父张和,官北齐开府车骑将军;父张国,仕隋朝大都督,祖上几代都是善战之将。在家族氛围的熏陶下,张士贵自小就练就一身武艺,弓马娴熟。隋朝大业末年,张士贵在虢州聚众反隋,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杀伐生涯。
张士贵凭借一身的仗义以及武勇军略在乱世中混的很好,那个时期他占据着战略要地,又有一身的勇名,即便是据守在洛阳掌握着隋军主力的王世充,以及盘踞在河南的李密瓦岗军都对他巴结拉拢,甚至将他视为韩信,他投入那个阵营,那个阵营就将赢得最终的胜利,成为中原的主宰。
当然张士贵兵没有看上如日中天的李密、王世充而是选择了李渊……
投奔李渊之后的张士贵得到了重用,参加了李世民指挥过的所有战役,身经百战不外如是。
这一生他打过不少的恶战苦战,但是从未如今日一般,打的如此艰难。尺寸之所,浮尸遍地,长街小巷,连立足之处都没有,敌我双方的拼杀都在一具具的尸体上展开的。就连屋顶上也成了他们全新开辟的战场,因攻杀的太狠,还踩塌了好几栋房屋。
原本他的任务是进攻。罗士信给的任务在他看来是极其简单的,占据东城在保持最大伤亡基础上徐徐的将安市城拿下。
之所以徐徐。用意也很明显。
他们要做一个样子给三十里外的高延寿、高惠贞他们知道,唐军苦战了一整夜。打的很凶打的很累,正是他们的可趁之机,诱惑他们出来捡现成的便宜。如果他们打的太快,以闪电的速度拿下了安市城,给高延寿、高惠贞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来战!
张士贵这一进入城中,看着安市城这长街小巷的地势,便觉的有戏。这里的地形复杂,不适合大军作战,在这种复杂的地形。只要对方的战斗力不是太废,怎么样也能打上一阵子,也没有必要故意留手。也好在他存着这个心思,没有轻敌。
安市城里的守兵论及战斗力与战斗意志毫不逊色唐军,尤其是他们冲在最前头的那伙兵卒。论及战斗力似乎比他麾下的兵卒由要强势一些,双方打的不可开交,谁也奈何不得谁。
张士贵确实不给予求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受得了攻势给钳制住了,战局不把握在他手中这危险的局面。几经奋战都打不破僵局。直到安市城的守军突然发疯了一样,展开了攻势。张士贵顿然醒悟,现在已经不是求胜的时候了,稳住局面才是当务之要。不然坏了大计,将会造成莫大的损失。
张士贵当机立断,为了稳住局面。转攻为守,依仗着这城中的长街小巷。不断的抵挡安市城守军的攻势,不然安市城的守兵越过这雷池一步。
长街的尽头。身着皮甲皮兜、手握盾牌长刀的敌军士兵,打着“杨”字旗号,宛如猛虎一般在街巷中敏捷地穿梭靠近。他们虽然不断有人倒下,但人数众多,踏着鲜血和死尸,竟好像是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
这种蚁辅附似的进攻,看似愚笨却最为有效。
在这种疯狂的攻势下,任何计策战术都显得疲弱不堪。
想要扼制住这种疯狂的战术,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们更疯狂。
他扯掉了字的头盔,道:“他娘的,老子打了那么多年的仗,屁本事没有,就是治理疯病。跟着我一起压上去……”这退下来刚缓了口气,张士贵高举起了金刀,吆喝着领着亲兵再次冲杀了上去。
当罗士信率着莫虎儿、薛仁贵抵达安市城东门的时候,张士贵披头散发着正凶悍的站在堆积着将近半米高尸体上,挥舞着那金光闪闪的大马金刀,大笑谩骂,豪气干云。
“虎子,你领五百人从左迂回着杀过去,仁贵,你帮着莫校尉破绽。记着真正的勇将绝非自己杀的爽,能够以一当百,而是能够带动兵卒气势,让他们能够以一当十。他们的一当十,远比一个人的以一当百更有战力。”罗士信最近没少指点薛仁贵的武技,现在的他与最初的时候少走了许多的弯路,大有突飞猛进的趋势。
薛仁贵一扬手中硕大的方天画戟道:“大人放心,我绝不给您丢脸。”
莫虎儿唿哨一声,风风火火的投入了战场。
罗士信先行来到旌旗之下,张士贵冲在最前头,替他指挥的是军中的司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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