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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超脱之法,却始终没有收获,此刻听闻的虽然只是传说,但毕竟无风不起浪,既然有这个莫须有的神通术法,必然有其根据,算是条有希望超脱的路,他暗自决定以后留意查访有关大愿望术的线索。
方寸看他脸色变幻莫测,心中好笑,不由打趣道:“小家伙,排名第一的大愿望术我是不会,但是排名第三的大力蛮术可是我的拿手好戏,要不要学啊?”
江小蛮呆住了:“排名第三的大力蛮术?”
“嗯,我蛮族就是修炼的大力蛮术,追求的是力量的极致,一力破万法,修炼至高深之处,一拳可焚山煮海,一拳可毁天灭地,什么时间规则,什么空间规则,什么五行之术,在绝对的力量之下全是虚幻。”方寸语带傲然。
江小蛮脑海闪现一拳之威破碎虚空的画面,不由心生向往,“前辈,绝对的力量可以破碎空间我相信,但是时间怎么破碎?”
方寸冷哼一声:“时间是不可抗拒的,只能一直向前,所谓的回溯也好,剥夺岁月也好,那都是相对而言,只是利用时间规则创造出来的术法,用术法来影响人的思想,让你产生时间错乱的幻像,其实更接近于神识和魂魄的力量,而我蛮族力量达到极致,所有幻像都一拳破之,而我之名方寸,就是因此而来,方寸之间我是无敌的。”
江小蛮不解:“方寸之间无敌是何意?”
方寸语气傲然:“我蛮族修炼的就是肉身之力,堪称近战无敌,很多人称呼我蛮族为蛮子,语带不屑,认为我们只会近身作战,像野蛮人一样肉搏,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我蛮族近战远攻无所不能,只是我蛮族崇尚强者,崇尚武勇,崇尚近战无敌,喜欢近战时酣畅淋漓的感觉,那拳拳到肉最直观的感受更容易让我们热血沸腾,就如做人一般,我蛮族喜欢直来直去,喜欢性格豪爽的汉子,不喜欢那些尔虞我诈,偷奸耍滑之辈,更不喜欢那种畏畏缩缩束手束脚的战斗方式,所以久而久之,我蛮族远战的传承就没有人去修炼了,才给别人留下野蛮好战的印象。”
江小蛮对方寸所言极为赞同,他前世就天生神力,打架时就喜欢肉搏,那种畅快淋漓的感觉更容易让他热血沸腾,甚至他玩网络游戏时都从来只玩战士这一种近战职业;穿越后他的力量也异于常人,尽管他也修剑,修魂,修神识,但最让他满意的还是雷神体,那种拳拳到肉凭力量取胜的快感让他深深迷醉,“我就喜欢近战,那感觉别提多畅快了。”
方寸大有遇到知音的感觉,兴奋的道:“当年我统帅大军,看着手下兄弟在那浴血奋战,你不知道其实心里那个痒痒,恨不得亲自上场,大杀四方,才不像什么魂族、咒族那些远攻术法种族,跟个娘们似的,可惜我身为统帅却不能擅离职守,战争对我蛮族来说不是灾难,我们本就是战斗种族,死在战场上对我们蛮族来说是最高的荣耀,我们的骨子里流淌的就是战斗的血液,可恨啊,我十七位最勇敢的战士却屈辱的死在人族阴险小人的屠刀之下,这是对他们最大的亵渎,想当年,我们……”
说到最后,方寸回想往事,语气中充满着回忆的神采,那铁与血的生涯才是他最大的骄傲,江小蛮弱弱的打断他:“那个前辈,我就是魂族的。”
方寸讪笑两声:“魂族虽然打仗像个娘们,但是做人做事还是很不错的,圣域那要不是魂族和咒族一直帮我蛮族说话,我蛮族早就被他们害死了,你这小家伙虽然是魂族,但你身上魂族的气息很淡,你更适合来我们蛮族厮混,你不知道,我们蛮族啊,最喜欢切磋,四五岁的小芽子就敢和熊搏斗……”
寻找超脱之法,却始终没有收获,此刻听闻的虽然只是传说,但毕竟无风不起浪,既然有这个莫须有的神通术法,必然有其根据,算是条有希望超脱的路,他暗自决定以后留意查访有关大愿望术的线索。
方寸看他脸色变幻莫测,心中好笑,不由打趣道:“小家伙,排名第一的大愿望术我是不会,但是排名第三的大力蛮术可是我的拿手好戏,要不要学啊?”
江小蛮呆住了:“排名第三的大力蛮术?”
“嗯,我蛮族就是修炼的大力蛮术,追求的是力量的极致,一力破万法,修炼至高深之处,一拳可焚山煮海,一拳可毁天灭地,什么时间规则,什么空间规则,什么五行之术,在绝对的力量之下全是虚幻。”方寸语带傲然。
江小蛮脑海闪现一拳之威破碎虚空的画面,不由心生向往,“前辈,绝对的力量可以破碎空间我相信,但是时间怎么破碎?”
方寸冷哼一声:“时间是不可抗拒的,只能一直向前,所谓的回溯也好,剥夺岁月也好,那都是相对而言,只是利用时间规则创造出来的术法,用术法来影响人的思想,让你产生时间错乱的幻像,其实更接近于神识和魂魄的力量,而我蛮族力量达到极致,所有幻像都一拳破之,而我之名方寸,就是因此而来,方寸之间我是无敌的。”
江小蛮不解:“方寸之间无敌是何意?”
方寸语气傲然:“我蛮族修炼的就是肉身之力,堪称近战无敌,很多人称呼我蛮族为蛮子,语带不屑,认为我们只会近身作战,像野蛮人一样肉搏,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我蛮族近战远攻无所不能,只是我蛮族崇尚强者,崇尚武勇,崇尚近战无敌,喜欢近战时酣畅淋漓的感觉,那拳拳到肉最直观的感受更容易让我们热血沸腾,就如做人一般,我蛮族喜欢直来直去,喜欢性格豪爽的汉子,不喜欢那些尔虞我诈,偷奸耍滑之辈,更不喜欢那种畏畏缩缩束手束脚的战斗方式,所以久而久之,我蛮族远战的传承就没有人去修炼了,才给别人留下野蛮好战的印象。”
江小蛮对方寸所言极为赞同,他前世就天生神力,打架时就喜欢肉搏,那种畅快淋漓的感觉更容易让他热血沸腾,甚至他玩网络游戏时都从来只玩战士这一种近战职业;穿越后他的力量也异于常人,尽管他也修剑,修魂,修神识,但最让他满意的还是雷神体,那种拳拳到肉凭力量取胜的快感让他深深迷醉,“我就喜欢近战,那感觉别提多畅快了。”
方寸大有遇到知音的感觉,兴奋的道:“当年我统帅大军,看着手下兄弟在那浴血奋战,你不知道其实心里那个痒痒,恨不得亲自上场,大杀四方,才不像什么魂族、咒族那些远攻术法种族,跟个娘们似的,可惜我身为统帅却不能擅离职守,战争对我蛮族来说不是灾难,我们本就是战斗种族,死在战场上对我们蛮族来说是最高的荣耀,我们的骨子里流淌的就是战斗的血液,可恨啊,我十七位最勇敢的战士却屈辱的死在人族阴险小人的屠刀之下,这是对他们最大的亵渎,想当年,我们……”
说到最后,方寸回想往事,语气中充满着回忆的神采,那铁与血的生涯才是他最大的骄傲,江小蛮弱弱的打断他:“那个前辈,我就是魂族的。”
方寸讪笑两声:“魂族虽然打仗像个娘们,但是做人做事还是很不错的,圣域那要不是魂族和咒族一直帮我蛮族说话,我蛮族早就被他们害死了,你这小家伙虽然是魂族,但你身上魂族的气息很淡,你更适合来我们蛮族厮混,你不知道,我们蛮族啊,最喜欢切磋,四五岁的小芽子就敢和熊搏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