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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间尸骸纵横,被砍下来的头颅数以百计;那假山竹树之间,到处都是腐骨烂肉,臭得出奇;后园有个小池塘,积满了腐烂的落叶,池塘里的水色呈猩红,黏腻如膏,看一眼能让人恶心得三天吃不下饭。丁家既购此园,为了省钱,没有雇人干活,全家男女老幼一齐动手,逐步清理修整。
邻家有位老者,也是乱后重归故里,他见丁盛举家迁入废园,便好心劝告,此园绝不能住,园中之人往往无故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乱前已被视为凶宅,连杀人不眨眼的发匪也不敢住。
丁盛历来胆大,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该死的遇不上鬼怪也得死,不该死的撞见鬼怪也死不了,因此根本不把邻居的话当回事,等收拾得差不多了,就带着家人搬进去居住。
丁家搬入废园,当天没发生什么变故,只是夜深人静之后,池塘里有怪声传出,听着就像鸭子“嘎嘎”乱叫,声音凄厉,悚人毛骨。
等到天光放亮,这怪声就没了,转天发现家中蓄养的鸭鹅鸡禽,意外少了几只。
一连三天,每天夜里都听得鸡吵鹅叫,声音显得极其惊恐,听得人头皮子发麻,到早上必然丢失几只鸭鹅,家中上下人等无不恐慌,不知这废园里藏着什么鬼怪,纷纷劝说丁盛赶紧搬家。
丁盛把脑袋一摇,训斥道:“无非是野狸拖鸡,值得什么大惊小怪?”有个仆人战战兢兢地说道:“老爷您没听邻舍讲吗,废园里常有人无缘无故地失踪,试想野狸拖得去鸡,可拖得去人吗?”丁盛闻言大怒,对众人道:“咱们丁家以前是财大气粗,但因发匪作乱,家财早被劫掠一空,祖宅也遭战火焚毁,如今只剩下当初逃难时带的一些钱物。全家这么多张嘴要吃要喝,加上穿戴用度,日常开销,到处都是花钱的地方。
能置办下这座废园,殊为不易,有了住所,咱们才能安顿下来,再用余下的钱将本图利,做些生意谋求生计,岂可轻易更改预算?况且凡是世上凶宅鬼屋,往往作怪于一时,人住得久了,阳气既能冲压阴气,这就叫邪不压正,咱丁家满门善男信女,违法的不做,犯歹的不吃,从没出过男盗女娼的事,我不信镇不住这座废园。即使真要转手变卖,至少也得等到一两年之后,咱们现在刚买下来就急着要卖,岂不是明告诉别人此园有鬼吗?哪个吃饱了撑的,愿意用重金来买鬼宅?”当夜阴云密布,怪声又起,丁盛壮着胆子,挎上宝剑,提了灯笼循声找去,一路绕到后园池塘附近,然而他找到东边,声音就从西边响起;他找到北面,声音又从南面传来,扰攘多时,未见分晓,三更时分,忽见池塘水面上伸出一只白森森的大手,露出一尺多长,似乎作势招人下水。
其时夜色深暗,灯烛忽明忽暗,丁盛站得远了,也看得不太真切,连忙揉了揉眼睛想要仔细看看,却见那只白手伸出一丈有余,竟冲着他抓了过来。丁盛虽然胆大,遇上这种情形也吓得全身发抖,仗着腿底下利索,掉头就往回逃,他跑到假山背后,再探头向后观瞧,眼前却是夜雾茫茫,一无所见。他心惊胆战,匆匆回到房中和衣而卧,想起池塘里那只怪手,不禁又惊又疑,辗转难眠。
丁盛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成眠,正自忐忑不安之际,只听那怪声再次传来,鸭鹅吵嚷之声,惨厉动人心魄,所有的人都被惊醒了,举家大骇。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废园重新恢复了寂静,仆人四处察看,发现家中养了多年的一只大白鹅不见了,池塘上漂着几根鹅毛,推测白鹅是让水怪攫去吃了。
丁盛想起昨晚经历,兀自不寒而栗,不得不决定搬出废园,但全家好几十口人,行李器具颇多,也不是说搬立刻就能搬的,只捡紧要器物收拾,直忙到天黑还没完,准备再凑合一夜,天亮就立刻迁走。
不料早上刚要出门,丁盛发现自己五岁的独生爱子不见了。这小孩聪明乖巧,最得老爷宠爱。少爷这一失踪,使得全家上下乱成了一锅粥,众人在废园中四处寻找,喉咙都喊破了,却没有半分回应,最后看到池塘水面上浮出一只小鞋,正是少爷当日所穿。
丁盛见爱子也遭不测,不免悲痛欲绝。丁夫人当场要投水自尽,被丫鬟婆子们舍命拉扯劝阻才没跳进去。丁盛越想越恨,命人花重金请来苏州城里的水龙队,把池塘里的水彻底抽空,要看看水下究竟有什么怪物作祟。
有钱能使鬼推磨,城里的水龙队听得丁老爷有吩咐,当即全伙出动,园中架设水龙不易,便以大桶排水,上百人一齐忙活,日头出到头顶的时候,废园池塘里的水就快要见底了,只见在残存的淤泥黑水中,有个白色之物,形状像是人手,却比人手大得多了。
水龙队里有个壮汉,先前跟随九帅剿过发匪,湘军炸开城墙打进天京的时候,他是最先冲进去的团勇之一,历来胆大包天,不信鬼神,此时有心请赏,便自告奋勇,站出来说:“池塘里的残水虽已不深,但要彻底排干抽空,至少还要两三个时辰,不如让某下到塘中,将那水怪擒出,交给丁老爷发落。”丁盛一听,连声赞好:“如果壮士能生擒此怪,丁家愿出十金犒赏。”
那汉子谢过赏,便解开衣服,凸出浑身筋骨,把辫子盘到额顶,口中衔起一柄开了刃的牛耳钢刀,赤着膀子下到池中。这时池塘里的淤泥黑水仍然深可没膝,他刚进水,还没等站稳立定脚跟,水中那条白森森的怪手就已逐人而至,竟伸出一丈有余。搁现在讲,三尺一米,一丈大约是十尺,确是长得惊人。那汉子没想到如此厉害,也是准备不足,被吓得骇然变色,惊呼了一声,连忙逃避躲闪,可陷在泥泞中动弹不得。怪手愈追愈疾,这一百几十斤的精壮汉子,被它齐腰卷住,就跟拖鸡拽鹅般毫不费力,而且越缠越紧。
幸好池边有几个人拿着渔叉,纷纷攒刺下来,怪手被迫缩回水中,众人乘机将壮汉从池底拽上。那汉子面无人色,好不容易惊魂稍定,说起是适才经过,声称那怪手不见身体,但觉其手臂奇长无尽,皮肤滑如海带,腥臭无比,一旦接近,就使人忍不住张嘴作呕。
如此一来,众人再也不敢掉以轻心,用大桶继续排水,随着塘水逐渐变浅,那只白糊糊的怪手也渐渐缩短,直到水干见底,就看有个肉柱生于池底石板缝隙间,状若人手,坚韧非常,刀斧不能损伤,其身生有稀疏的黑毛,表面血筋缕缕,一遇水就开始活动,池底枯骨累累,腥秽撞脑。
井间尸骸纵横,被砍下来的头颅数以百计;那假山竹树之间,到处都是腐骨烂肉,臭得出奇;后园有个小池塘,积满了腐烂的落叶,池塘里的水色呈猩红,黏腻如膏,看一眼能让人恶心得三天吃不下饭。丁家既购此园,为了省钱,没有雇人干活,全家男女老幼一齐动手,逐步清理修整。
邻家有位老者,也是乱后重归故里,他见丁盛举家迁入废园,便好心劝告,此园绝不能住,园中之人往往无故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乱前已被视为凶宅,连杀人不眨眼的发匪也不敢住。
丁盛历来胆大,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该死的遇不上鬼怪也得死,不该死的撞见鬼怪也死不了,因此根本不把邻居的话当回事,等收拾得差不多了,就带着家人搬进去居住。
丁家搬入废园,当天没发生什么变故,只是夜深人静之后,池塘里有怪声传出,听着就像鸭子“嘎嘎”乱叫,声音凄厉,悚人毛骨。
等到天光放亮,这怪声就没了,转天发现家中蓄养的鸭鹅鸡禽,意外少了几只。
一连三天,每天夜里都听得鸡吵鹅叫,声音显得极其惊恐,听得人头皮子发麻,到早上必然丢失几只鸭鹅,家中上下人等无不恐慌,不知这废园里藏着什么鬼怪,纷纷劝说丁盛赶紧搬家。
丁盛把脑袋一摇,训斥道:“无非是野狸拖鸡,值得什么大惊小怪?”有个仆人战战兢兢地说道:“老爷您没听邻舍讲吗,废园里常有人无缘无故地失踪,试想野狸拖得去鸡,可拖得去人吗?”丁盛闻言大怒,对众人道:“咱们丁家以前是财大气粗,但因发匪作乱,家财早被劫掠一空,祖宅也遭战火焚毁,如今只剩下当初逃难时带的一些钱物。全家这么多张嘴要吃要喝,加上穿戴用度,日常开销,到处都是花钱的地方。
能置办下这座废园,殊为不易,有了住所,咱们才能安顿下来,再用余下的钱将本图利,做些生意谋求生计,岂可轻易更改预算?况且凡是世上凶宅鬼屋,往往作怪于一时,人住得久了,阳气既能冲压阴气,这就叫邪不压正,咱丁家满门善男信女,违法的不做,犯歹的不吃,从没出过男盗女娼的事,我不信镇不住这座废园。即使真要转手变卖,至少也得等到一两年之后,咱们现在刚买下来就急着要卖,岂不是明告诉别人此园有鬼吗?哪个吃饱了撑的,愿意用重金来买鬼宅?”当夜阴云密布,怪声又起,丁盛壮着胆子,挎上宝剑,提了灯笼循声找去,一路绕到后园池塘附近,然而他找到东边,声音就从西边响起;他找到北面,声音又从南面传来,扰攘多时,未见分晓,三更时分,忽见池塘水面上伸出一只白森森的大手,露出一尺多长,似乎作势招人下水。
其时夜色深暗,灯烛忽明忽暗,丁盛站得远了,也看得不太真切,连忙揉了揉眼睛想要仔细看看,却见那只白手伸出一丈有余,竟冲着他抓了过来。丁盛虽然胆大,遇上这种情形也吓得全身发抖,仗着腿底下利索,掉头就往回逃,他跑到假山背后,再探头向后观瞧,眼前却是夜雾茫茫,一无所见。他心惊胆战,匆匆回到房中和衣而卧,想起池塘里那只怪手,不禁又惊又疑,辗转难眠。
丁盛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成眠,正自忐忑不安之际,只听那怪声再次传来,鸭鹅吵嚷之声,惨厉动人心魄,所有的人都被惊醒了,举家大骇。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废园重新恢复了寂静,仆人四处察看,发现家中养了多年的一只大白鹅不见了,池塘上漂着几根鹅毛,推测白鹅是让水怪攫去吃了。
丁盛想起昨晚经历,兀自不寒而栗,不得不决定搬出废园,但全家好几十口人,行李器具颇多,也不是说搬立刻就能搬的,只捡紧要器物收拾,直忙到天黑还没完,准备再凑合一夜,天亮就立刻迁走。
不料早上刚要出门,丁盛发现自己五岁的独生爱子不见了。这小孩聪明乖巧,最得老爷宠爱。少爷这一失踪,使得全家上下乱成了一锅粥,众人在废园中四处寻找,喉咙都喊破了,却没有半分回应,最后看到池塘水面上浮出一只小鞋,正是少爷当日所穿。
丁盛见爱子也遭不测,不免悲痛欲绝。丁夫人当场要投水自尽,被丫鬟婆子们舍命拉扯劝阻才没跳进去。丁盛越想越恨,命人花重金请来苏州城里的水龙队,把池塘里的水彻底抽空,要看看水下究竟有什么怪物作祟。
有钱能使鬼推磨,城里的水龙队听得丁老爷有吩咐,当即全伙出动,园中架设水龙不易,便以大桶排水,上百人一齐忙活,日头出到头顶的时候,废园池塘里的水就快要见底了,只见在残存的淤泥黑水中,有个白色之物,形状像是人手,却比人手大得多了。
水龙队里有个壮汉,先前跟随九帅剿过发匪,湘军炸开城墙打进天京的时候,他是最先冲进去的团勇之一,历来胆大包天,不信鬼神,此时有心请赏,便自告奋勇,站出来说:“池塘里的残水虽已不深,但要彻底排干抽空,至少还要两三个时辰,不如让某下到塘中,将那水怪擒出,交给丁老爷发落。”丁盛一听,连声赞好:“如果壮士能生擒此怪,丁家愿出十金犒赏。”
那汉子谢过赏,便解开衣服,凸出浑身筋骨,把辫子盘到额顶,口中衔起一柄开了刃的牛耳钢刀,赤着膀子下到池中。这时池塘里的淤泥黑水仍然深可没膝,他刚进水,还没等站稳立定脚跟,水中那条白森森的怪手就已逐人而至,竟伸出一丈有余。搁现在讲,三尺一米,一丈大约是十尺,确是长得惊人。那汉子没想到如此厉害,也是准备不足,被吓得骇然变色,惊呼了一声,连忙逃避躲闪,可陷在泥泞中动弹不得。怪手愈追愈疾,这一百几十斤的精壮汉子,被它齐腰卷住,就跟拖鸡拽鹅般毫不费力,而且越缠越紧。
幸好池边有几个人拿着渔叉,纷纷攒刺下来,怪手被迫缩回水中,众人乘机将壮汉从池底拽上。那汉子面无人色,好不容易惊魂稍定,说起是适才经过,声称那怪手不见身体,但觉其手臂奇长无尽,皮肤滑如海带,腥臭无比,一旦接近,就使人忍不住张嘴作呕。
如此一来,众人再也不敢掉以轻心,用大桶继续排水,随着塘水逐渐变浅,那只白糊糊的怪手也渐渐缩短,直到水干见底,就看有个肉柱生于池底石板缝隙间,状若人手,坚韧非常,刀斧不能损伤,其身生有稀疏的黑毛,表面血筋缕缕,一遇水就开始活动,池底枯骨累累,腥秽撞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