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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可爱的混蛋】(上)
很久之前我曾经看过一部关于伞兵的电影,里面伞兵们有句话叫做“屁股先着地最安全”。
而现在,我算是彻底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了。
老实说,纵然我自问胆大包天,杀人放火什么邪事我都敢做了,可是这么在千尺高空上一跃而下,事后想想,也真挺佩服自己的。
我不信上帝,但是我运气很好,降落伞包顺利打开,尽管高空的狂风刮得我睁不开眼睛张不开嘴,但是当高度渐渐降下来的时候,情况就好多了。
这里是温哥华市区东南面的一片地方,我降落的地方距离一条公路不算太远。
身子一震,我本能的身子缩了起来,然后很自然的,双腿没有敢用力,顺势就往地上躺了下去,屁股倒是先着地了,可是这该死的地上却是一片光秃秃的,还有不少沙砾小石,其中一块正咯在了我的屁股上,我顾不得疼,身子一落地就赶紧从鞋子里拔出一把匕首来,飞快的把肩膀上的降落伞绳子割断。
这是我从电影上看来的,尤其是在风大空旷的地方,落地之后,因为伞包是打开的,风力会拖着伞跑,如果不即使把绳子割开——如果你运气不好的话,绳子万一勒住了你的脖子,你甚至有被活活勒死的可能。
我像一只泥猴一样在地上打了个滚,才顺势站了起来,原本一身高档价值的衣服都算完蛋了。辨认了一下方向,我记得我刚才落地之前看见公路距离这里不远,于是飞快的跑了过去。
不得不说,杨微派给我的飞行员技术还是相当不错的,挑选的降落地点很好。而且方位也找得很准,我一口气跑出了大约五百米,来到了公路上,从这里一直往北,就是温哥华了。尽管现在是晚上,公路上车很少,而且这里是郊外。可是我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经过在温哥华这么几个月的生活早已经知道了,东南边通常都会有很多货车在市区和海边之前来回地。毕竟,温哥华是靠近大海的城市,远洋运输业是很发达的。
我判断得没错。
但是用一句老话说得好:我猜中了前头,却没猜中结局。
我在公路边上等了大约半个小时,期间倒是有三辆汽车路过,可惜无论我怎么招手都没有人肯停车。
痛定思痛之后,我明白了问题所在。
首先,现在是晚上。其次。这里附近地域比较偏僻。再次,我衣衫古怪,浑身肮脏,一头一脸都是灰。看上去有三分像逃犯,三分像流浪汉。三分像刚从海上跑来的偷渡客,至于剩下的最后一分么,我自己估计,恐怕还有点精神病人的趋势。
试问。晚上时候,在这么一个拦路抢劫的最佳地理环境下,任何正常的人,看见一个逃犯加流浪汉加偷渡客加精神病人,在路边拦车。一百个人里面恐怕有九十九个不但不会停车,反而会加大油门提速跑过去……
我没法子了,叹了口气……其实我倒是想当好人地,只是现实……真他妈的逼良为娼啊!
远远看着一辆小卡车开了过来。我心里一横,拔出匕首,飞快的从路边搬了一块尽可能大的石头,扔在了路中间。
果然那辆汽车先是亮了亮大灯,看到路中间有障碍物,立刻减速了。
我一手拿着匕首,另外一手还捏着一块捡来的石头,如果对方还不停车。说不得。小爷我只好动粗了。
那辆车减速之后似乎没有停的打算,而是略微调整了方向准备从地面的石头旁绕过去。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手里的石块就砸了出去。
砰!哗啦!
玻璃碎裂地声音,那辆汽车一个急刹车,嘎吱一声,停了下来,左边的车窗玻璃被我砸随了。
我横刀大步上前,大声喝道:“抢劫!下车!!”
话刚出口我就发觉不对了,条件反射之下,我说的是中文。于是立刻改口用英文说了一边。
车门打开之后,从里面一下就跳出了三四个精壮汉子来,一个个都是穿着有些肮脏的水手服,迎面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鱼腥味道。
就在我大声喊完之后,车上跳下来地这几个家伙愣了一下,看着就我一个人拿着一把匕首,不由得都哈... -->>
第二十四章 【可爱的混蛋】(上)
很久之前我曾经看过一部关于伞兵的电影,里面伞兵们有句话叫做“屁股先着地最安全”。
而现在,我算是彻底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了。
老实说,纵然我自问胆大包天,杀人放火什么邪事我都敢做了,可是这么在千尺高空上一跃而下,事后想想,也真挺佩服自己的。
我不信上帝,但是我运气很好,降落伞包顺利打开,尽管高空的狂风刮得我睁不开眼睛张不开嘴,但是当高度渐渐降下来的时候,情况就好多了。
这里是温哥华市区东南面的一片地方,我降落的地方距离一条公路不算太远。
身子一震,我本能的身子缩了起来,然后很自然的,双腿没有敢用力,顺势就往地上躺了下去,屁股倒是先着地了,可是这该死的地上却是一片光秃秃的,还有不少沙砾小石,其中一块正咯在了我的屁股上,我顾不得疼,身子一落地就赶紧从鞋子里拔出一把匕首来,飞快的把肩膀上的降落伞绳子割断。
这是我从电影上看来的,尤其是在风大空旷的地方,落地之后,因为伞包是打开的,风力会拖着伞跑,如果不即使把绳子割开——如果你运气不好的话,绳子万一勒住了你的脖子,你甚至有被活活勒死的可能。
我像一只泥猴一样在地上打了个滚,才顺势站了起来,原本一身高档价值的衣服都算完蛋了。辨认了一下方向,我记得我刚才落地之前看见公路距离这里不远,于是飞快的跑了过去。
不得不说,杨微派给我的飞行员技术还是相当不错的,挑选的降落地点很好。而且方位也找得很准,我一口气跑出了大约五百米,来到了公路上,从这里一直往北,就是温哥华了。尽管现在是晚上,公路上车很少,而且这里是郊外。可是我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经过在温哥华这么几个月的生活早已经知道了,东南边通常都会有很多货车在市区和海边之前来回地。毕竟,温哥华是靠近大海的城市,远洋运输业是很发达的。
我判断得没错。
但是用一句老话说得好:我猜中了前头,却没猜中结局。
我在公路边上等了大约半个小时,期间倒是有三辆汽车路过,可惜无论我怎么招手都没有人肯停车。
痛定思痛之后,我明白了问题所在。
首先,现在是晚上。其次。这里附近地域比较偏僻。再次,我衣衫古怪,浑身肮脏,一头一脸都是灰。看上去有三分像逃犯,三分像流浪汉。三分像刚从海上跑来的偷渡客,至于剩下的最后一分么,我自己估计,恐怕还有点精神病人的趋势。
试问。晚上时候,在这么一个拦路抢劫的最佳地理环境下,任何正常的人,看见一个逃犯加流浪汉加偷渡客加精神病人,在路边拦车。一百个人里面恐怕有九十九个不但不会停车,反而会加大油门提速跑过去……
我没法子了,叹了口气……其实我倒是想当好人地,只是现实……真他妈的逼良为娼啊!
远远看着一辆小卡车开了过来。我心里一横,拔出匕首,飞快的从路边搬了一块尽可能大的石头,扔在了路中间。
果然那辆汽车先是亮了亮大灯,看到路中间有障碍物,立刻减速了。
我一手拿着匕首,另外一手还捏着一块捡来的石头,如果对方还不停车。说不得。小爷我只好动粗了。
那辆车减速之后似乎没有停的打算,而是略微调整了方向准备从地面的石头旁绕过去。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手里的石块就砸了出去。
砰!哗啦!
玻璃碎裂地声音,那辆汽车一个急刹车,嘎吱一声,停了下来,左边的车窗玻璃被我砸随了。
我横刀大步上前,大声喝道:“抢劫!下车!!”
话刚出口我就发觉不对了,条件反射之下,我说的是中文。于是立刻改口用英文说了一边。
车门打开之后,从里面一下就跳出了三四个精壮汉子来,一个个都是穿着有些肮脏的水手服,迎面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鱼腥味道。
就在我大声喊完之后,车上跳下来地这几个家伙愣了一下,看着就我一个人拿着一把匕首,不由得都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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