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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二章 子不语怪力乱神
很难说清楚,对秦曼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她很漂亮,很有才华,做事很有大家风范,而且身家千万,也没有后世那种所谓的小姐脾气。
总体上而言,秦曼很优秀。
但正是这一种优秀,让刘阚不得不望而却步。不可否认,他对秦曼也的确是有好感。但仅止于此而已。毕竟双方的悬殊相差太大了,可以用一个天上,一个地上来形容。能与秦家合作,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了。作为好朋友也许不错,但是更进一步……刘阚不敢往下想。
再说了,自己已经有了妻子,又该如何安置她呢?
好吧,退一万步来说,秦曼喜欢自己,也愿意嫁给自己。可她能接受‘姬’的这样的身份?
市井人家,你可以称之为王姬,戚姬之类。
但是正规而言,‘夫人’这个称号,属于正室,‘姬’这样的称呼,则是侧室。
让一个家中手眼通天,万贯家财的千金大小姐做妾室?秦曼同意,但她的家人也不会同意。
同样,刘阚也不会因为她,而让吕嬃委屈的去做侧室。
所以嘛,还是就此打住,莫要再进一步走下去。否则的结果,一定会是很凄凉,刘阚不想凄凉。
明明可以乘船走,到时候在成子下船就是。
可刘阚宁愿从路上回家,也不想走水上。原因很简单,秦曼风华绝代,不可否认很是有吸引力。
一个把持不住的话,那才是万劫不复呢。
“阚兄弟,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
钟离昧也没有上船,他带着十个青壮,将和刘阚、王信、吕释之三人一起从陆上出发。
至于孩子,不用担心。伊芦人会在抵达商船抵达钟离以后下船,带着孩子们折道前往楼仓。
到时候,只要派人过去迎一下就是。
刘阚摇摇头,拒绝了钟离昧的这一番好意。
“天快亮了,咱们也准备上路吧。”
王信在一旁牵着马过来,刘阚接过了缰绳,正准备翻身上马。就在这时候,一艘已经启航的商船突然停了下来。紧跟着停泊在岸边,秦曼骑着马,从甲板上冲到了渡口,疾驰而来。
在刘阚面前勒住了缰绳,战马原地打了个旋儿。
不等刘阚反应过来,秦曼把一个带有刺绣的锦囊塞到了刘阚的怀中,“仓令,我们在楼仓见。”
“啊……”
刘阚开口想要说些什么,秦曼已打马扬鞭,返回船上。
商船再次启航。只见秦曼策马立于船舷之畔,举起手,朝着刘阚挥舞了一下,旋即策马离去。
“什么东西?”
钟离昧好奇的看着刘阚手中的荷包,有些好奇的问道。
刘阚挠挠头,打开荷包,且看见那包中,满满的,全都是鲜红的相思子。
吕释之轻声道:“阚哥,包上好像有字。”
刘阚转过了荷包,在岸边上的松油火把下仔细的辨认。那是用针绣上去的一首小事。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这赫然是当日刘阚送给秦曼相思子时,听那随行卒吏讲述相思子故事后,随口吟诵的一首诗。
说实话,他当时真的是什么想法都没有。
可如今看来,这位曼小姐,莫不是想错了什么?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刘阚心中苦笑不迭。
这,怕又是一桩糊涂账吧。
系好了荷包,刘阚把它踹在了怀中。
猛然瞪着吕释之说:“记住,你没看见,没听见,什么都不知道,回家不许和你二姐打小报告。”
那恶狠狠的神情,只吓得吕释之连连点头。
“走吧,我们现在赶路,说不定在天黑之前,就能抵达襄贲喝酒呢!”
刘阚说着话,用力的甩了甩头。
两脚一磕赤兔马的腹部,那赤兔仰蹄一声希聿聿暴嘶,腾空而起,朝着襄贲的方向疾驰而去。
“走,我们去楼仓!”
钟离昧等人催马扬鞭,紧随刘阚其后。
马蹄声隆隆作响,片刻之后,这小小的启阳渡口,又恢复到了往日的平静之中。
一天后,在琅琊台苦侯徐市三日,却不见踪迹的大秦官员,终于在巨石涧发现了那些已经腐臭,甚至被野兽啃咬的只剩下一堆白骨的尸骸。动用了上百人,总算是把那天哭岩掀起,但也只找到了一堆烂肉。不过,从这堆烂肉之中,官员们惊骇的发现了一件方士穿着的袍服。
从已经模糊,很难辨别出图案的衣服上来看,这赫然... -->>
第一三二章 子不语怪力乱神
很难说清楚,对秦曼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她很漂亮,很有才华,做事很有大家风范,而且身家千万,也没有后世那种所谓的小姐脾气。
总体上而言,秦曼很优秀。
但正是这一种优秀,让刘阚不得不望而却步。不可否认,他对秦曼也的确是有好感。但仅止于此而已。毕竟双方的悬殊相差太大了,可以用一个天上,一个地上来形容。能与秦家合作,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了。作为好朋友也许不错,但是更进一步……刘阚不敢往下想。
再说了,自己已经有了妻子,又该如何安置她呢?
好吧,退一万步来说,秦曼喜欢自己,也愿意嫁给自己。可她能接受‘姬’的这样的身份?
市井人家,你可以称之为王姬,戚姬之类。
但是正规而言,‘夫人’这个称号,属于正室,‘姬’这样的称呼,则是侧室。
让一个家中手眼通天,万贯家财的千金大小姐做妾室?秦曼同意,但她的家人也不会同意。
同样,刘阚也不会因为她,而让吕嬃委屈的去做侧室。
所以嘛,还是就此打住,莫要再进一步走下去。否则的结果,一定会是很凄凉,刘阚不想凄凉。
明明可以乘船走,到时候在成子下船就是。
可刘阚宁愿从路上回家,也不想走水上。原因很简单,秦曼风华绝代,不可否认很是有吸引力。
一个把持不住的话,那才是万劫不复呢。
“阚兄弟,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
钟离昧也没有上船,他带着十个青壮,将和刘阚、王信、吕释之三人一起从陆上出发。
至于孩子,不用担心。伊芦人会在抵达商船抵达钟离以后下船,带着孩子们折道前往楼仓。
到时候,只要派人过去迎一下就是。
刘阚摇摇头,拒绝了钟离昧的这一番好意。
“天快亮了,咱们也准备上路吧。”
王信在一旁牵着马过来,刘阚接过了缰绳,正准备翻身上马。就在这时候,一艘已经启航的商船突然停了下来。紧跟着停泊在岸边,秦曼骑着马,从甲板上冲到了渡口,疾驰而来。
在刘阚面前勒住了缰绳,战马原地打了个旋儿。
不等刘阚反应过来,秦曼把一个带有刺绣的锦囊塞到了刘阚的怀中,“仓令,我们在楼仓见。”
“啊……”
刘阚开口想要说些什么,秦曼已打马扬鞭,返回船上。
商船再次启航。只见秦曼策马立于船舷之畔,举起手,朝着刘阚挥舞了一下,旋即策马离去。
“什么东西?”
钟离昧好奇的看着刘阚手中的荷包,有些好奇的问道。
刘阚挠挠头,打开荷包,且看见那包中,满满的,全都是鲜红的相思子。
吕释之轻声道:“阚哥,包上好像有字。”
刘阚转过了荷包,在岸边上的松油火把下仔细的辨认。那是用针绣上去的一首小事。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这赫然是当日刘阚送给秦曼相思子时,听那随行卒吏讲述相思子故事后,随口吟诵的一首诗。
说实话,他当时真的是什么想法都没有。
可如今看来,这位曼小姐,莫不是想错了什么?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刘阚心中苦笑不迭。
这,怕又是一桩糊涂账吧。
系好了荷包,刘阚把它踹在了怀中。
猛然瞪着吕释之说:“记住,你没看见,没听见,什么都不知道,回家不许和你二姐打小报告。”
那恶狠狠的神情,只吓得吕释之连连点头。
“走吧,我们现在赶路,说不定在天黑之前,就能抵达襄贲喝酒呢!”
刘阚说着话,用力的甩了甩头。
两脚一磕赤兔马的腹部,那赤兔仰蹄一声希聿聿暴嘶,腾空而起,朝着襄贲的方向疾驰而去。
“走,我们去楼仓!”
钟离昧等人催马扬鞭,紧随刘阚其后。
马蹄声隆隆作响,片刻之后,这小小的启阳渡口,又恢复到了往日的平静之中。
一天后,在琅琊台苦侯徐市三日,却不见踪迹的大秦官员,终于在巨石涧发现了那些已经腐臭,甚至被野兽啃咬的只剩下一堆白骨的尸骸。动用了上百人,总算是把那天哭岩掀起,但也只找到了一堆烂肉。不过,从这堆烂肉之中,官员们惊骇的发现了一件方士穿着的袍服。
从已经模糊,很难辨别出图案的衣服上来看,这赫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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