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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收获的小麦随意卖给各路商贩,有人把小麦卖给了烧饼铺,有人卖给了煎饼摊,也有人卖给了面包店、馒头铺。
李牧认为这种商业结构实在太简单,简单到有些图懒省事,效率自然也就差了不少。
李牧想做的,是由自己成立一个小麦深加工的“面粉厂”,自己把这些农耕家庭地里的出产全包了,然后用来生产各种各样不同的面粉,再集**给各路需要面粉的商户,确保小麦经过深加工可以卖到一个更好的价格。
眼下,李牧的手里有一个包罗万象的淘宝,李牧的面粉厂看起来还在努力自给自足,但是,一旦李牧把大多数种粮食的农民都掌握在他自己的手里,那他本人就能够对粮食市场进行垄断。
粮食,就是互联网行业的流量。
李牧想将巨量的个人站长汇聚在一起,形成的这强大流量不仅可以用来推广淘宝网以及淘宝商品,更有想象空间的是:一旦流量积攒到一定能程度,这些流量就可以通过自己来进行重新打包整合出售,如果有其他网站想搞推广,可以直接从淘宝联盟买流量。
想实现这些,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联盟中,个人站长的高度可控,这场站长大会,为的就是广收小弟、拉帮结派。
眼看着李牧的规划可行性颇高,也不知道是哪个犯了红眼病的人,在各大网站上发表了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的标题是:“李牧针对虚拟财产的双重标准。”
文章中,作者把个人YY账号以及个人网站放在一起做了个比较。
笔者先拿出李牧之前拒绝向两百多名卖家妥协的事例,抛出了第一个论点:李牧认为,用户对自己注册的YY账号是没有控制权的,真正的控制权应该在YY服务提供商,也就是牧野科技的手里,那么这个论点是否合理?
假设这个论点合情合理,那么与个人站长放在一起对比之后,就能立刻发现其中巨大的逻辑漏洞。
这个巨大的逻辑漏洞源是:如果英特网的域名供应商也采用牧野科技的理论依据,那也就意味着,任何网站的控制权都不在域名以及网站所有者手里,而是应该在域名供应商的手里。
可是,这可能吗?如果真按照这个理论依据,别说个人站长的网站都不是他们自己的,就连李牧的YY网也不是牧野科技的,应当是域名供应商的,如果有一天域名供应商要封掉李牧的YY网,难道李牧也会心甘情愿的看着YY网被封掉吗?
该作者还言辞犀利的做了一个假设:假如牧野科技真的有权随意封禁用户的YY号,那是否意味着,域名供应商也有全力随意封禁所有的网站?是否意味着,域名供应商随时可以把牧野科技的YY网收归己有?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文章中称:李牧自身其实非常了解这其中的逻辑,他知道每一个站长,对自己的网站都有着绝对的主权,他也知道每一个网站以及网站的内容、流量,都是个人站长自己的虚拟财产,而不是归域名供应商所有,所以他才会创建了淘宝联盟,以帮助个人站长利用他们的虚拟财产赚取更多的利益。
所以,作者在文章末尾质问李牧:“既然李牧尊重个人站长的虚拟财产,那李牧的牧野科技为什么不能尊重YY用户的虚拟财产?域名供应商无权干涉个人站长的运营,牧野科技也自然无权干涉YY用户的行为,更无权对YY用户进行封禁。
两件事适用同样的法理,但李牧偏偏要搞180度的区别对待,对个人站长的虚拟财产高度尊重,却对YY用户的虚拟财产大肆践踏,这于情于理于法律,都说不过去。”
最后,作者还在文章中向李牧隔空喊话,道:“希望牧野科技能够在这件事上给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尊重所有人在互联网上的虚拟财产,对所有的互联网用户一视同仁,否则如果一个领头羊一般的企业本身就在搞区别对待,那么国内互联网发展的氛围就会受到巨大的负面影响。”
这篇文章一经发出,便登上了除了YY网之外的各大门户网站头条,在行业内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力。
马老板看到这篇抢占了不少互联网门户网头条的文章之后,兴奋的合不拢嘴,在他看来,自己确实是时来运转了,意外得到一条活路也就算了,现在竟然还有这样的能人主动跳出来,用非常巧妙的方式,借用李牧召开个人站长大会的机会,对李牧提出了巨大的、几乎无法反驳的质疑,看来李牧以及牧野科技的霸王逻辑,很快就要被这篇文章彻底击破。
但是,激动不已的马老板做梦也没想到,这篇言辞与论点都非常犀利,甚至是一针见血的文章,就是李牧自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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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收获的小麦随意卖给各路商贩,有人把小麦卖给了烧饼铺,有人卖给了煎饼摊,也有人卖给了面包店、馒头铺。
李牧认为这种商业结构实在太简单,简单到有些图懒省事,效率自然也就差了不少。
李牧想做的,是由自己成立一个小麦深加工的“面粉厂”,自己把这些农耕家庭地里的出产全包了,然后用来生产各种各样不同的面粉,再集**给各路需要面粉的商户,确保小麦经过深加工可以卖到一个更好的价格。
眼下,李牧的手里有一个包罗万象的淘宝,李牧的面粉厂看起来还在努力自给自足,但是,一旦李牧把大多数种粮食的农民都掌握在他自己的手里,那他本人就能够对粮食市场进行垄断。
粮食,就是互联网行业的流量。
李牧想将巨量的个人站长汇聚在一起,形成的这强大流量不仅可以用来推广淘宝网以及淘宝商品,更有想象空间的是:一旦流量积攒到一定能程度,这些流量就可以通过自己来进行重新打包整合出售,如果有其他网站想搞推广,可以直接从淘宝联盟买流量。
想实现这些,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联盟中,个人站长的高度可控,这场站长大会,为的就是广收小弟、拉帮结派。
眼看着李牧的规划可行性颇高,也不知道是哪个犯了红眼病的人,在各大网站上发表了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的标题是:“李牧针对虚拟财产的双重标准。”
文章中,作者把个人YY账号以及个人网站放在一起做了个比较。
笔者先拿出李牧之前拒绝向两百多名卖家妥协的事例,抛出了第一个论点:李牧认为,用户对自己注册的YY账号是没有控制权的,真正的控制权应该在YY服务提供商,也就是牧野科技的手里,那么这个论点是否合理?
假设这个论点合情合理,那么与个人站长放在一起对比之后,就能立刻发现其中巨大的逻辑漏洞。
这个巨大的逻辑漏洞源是:如果英特网的域名供应商也采用牧野科技的理论依据,那也就意味着,任何网站的控制权都不在域名以及网站所有者手里,而是应该在域名供应商的手里。
可是,这可能吗?如果真按照这个理论依据,别说个人站长的网站都不是他们自己的,就连李牧的YY网也不是牧野科技的,应当是域名供应商的,如果有一天域名供应商要封掉李牧的YY网,难道李牧也会心甘情愿的看着YY网被封掉吗?
该作者还言辞犀利的做了一个假设:假如牧野科技真的有权随意封禁用户的YY号,那是否意味着,域名供应商也有全力随意封禁所有的网站?是否意味着,域名供应商随时可以把牧野科技的YY网收归己有?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文章中称:李牧自身其实非常了解这其中的逻辑,他知道每一个站长,对自己的网站都有着绝对的主权,他也知道每一个网站以及网站的内容、流量,都是个人站长自己的虚拟财产,而不是归域名供应商所有,所以他才会创建了淘宝联盟,以帮助个人站长利用他们的虚拟财产赚取更多的利益。
所以,作者在文章末尾质问李牧:“既然李牧尊重个人站长的虚拟财产,那李牧的牧野科技为什么不能尊重YY用户的虚拟财产?域名供应商无权干涉个人站长的运营,牧野科技也自然无权干涉YY用户的行为,更无权对YY用户进行封禁。
两件事适用同样的法理,但李牧偏偏要搞180度的区别对待,对个人站长的虚拟财产高度尊重,却对YY用户的虚拟财产大肆践踏,这于情于理于法律,都说不过去。”
最后,作者还在文章中向李牧隔空喊话,道:“希望牧野科技能够在这件事上给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尊重所有人在互联网上的虚拟财产,对所有的互联网用户一视同仁,否则如果一个领头羊一般的企业本身就在搞区别对待,那么国内互联网发展的氛围就会受到巨大的负面影响。”
这篇文章一经发出,便登上了除了YY网之外的各大门户网站头条,在行业内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力。
马老板看到这篇抢占了不少互联网门户网头条的文章之后,兴奋的合不拢嘴,在他看来,自己确实是时来运转了,意外得到一条活路也就算了,现在竟然还有这样的能人主动跳出来,用非常巧妙的方式,借用李牧召开个人站长大会的机会,对李牧提出了巨大的、几乎无法反驳的质疑,看来李牧以及牧野科技的霸王逻辑,很快就要被这篇文章彻底击破。
但是,激动不已的马老板做梦也没想到,这篇言辞与论点都非常犀利,甚至是一针见血的文章,就是李牧自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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