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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打算回林邑?”
一番云雨过后,范琳如同一只小猫一样蜷缩在他的怀里,今天的她格外的不同,变的狂野无比,甚至有些如虎狼一般猛,硬是梅开三度。
刚才的她如同一个走火入魔了的疯子一般,现在却温柔的可怕。
“如果可以,真希望能够跟你永远呆在这杞麓湖畔,看看风景,喂喂鸟,就这样日复一日,直到老去。”
她闭着眼睛,软软的呢喃。
“可惜这终究不可能,你是大唐的宰相,是皇帝女婿太子老师,这杞麓湖畔的通海,不过是你人生短短的一个旅途过所,能停留这么久,已经很难得了。马上就是春花三月,漫山开遍映山红,你也差不多要动身起程顺西道江而下,扬帆出海回到广州城了吧?”
“三郎,你以后还会记得杞麓湖畔的范琳吗?”
秦琅轻笑,有些伤感。
终究还是得离别。
他突然问,“你说叶子落下,究竟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
范琳睁开眼,望着秦琅,想了想侧着头答道,“是命运使然,命运注定树叶终究有一日要脱离大树,跟着风飘零,但风终究会抛下树叶,最终树叶落在树不远的地方,最终化为泥土,待来年再成花绽放。”
秦琅笑了。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这也是你的诗作吗,写的真好。”范琳把头趴在秦琅胸口,“真不想离开你。”
两人沉默。
秦琅知道他无法挽留她,她也不可能留下来,她有自己的使命,她要回到林邑去。其实一开始,这也正是秦琅设计的,那本来是最初的一场交易。
相处久了,秦琅都说不清如今这一切,究竟本就是那交易一部份,还是说真有日久生情这么一说。
但确实有几分不舍了。
“回到林邑,我会想你的。”范琳道。
“你最好忘了我,然后找一个林邑年轻才俊成婚,过上幸福的日子。你放心,我答应过你的事情,不会忘记的,大唐会支持你回去复辟平逆,大唐不会容忍林邑乱臣以下犯上,弑君不道,大唐会为林邑主持正义。”
范琳搂着秦琅不想起来。
“若我真能讨平弑君谋逆者,登上林邑王位,我必将向大唐进献封域图册,户籍田簿,林邑将成为大唐最忠诚的藩属国,而不仅仅是贸易往来的朝贡国。他日大唐若有召,召必至。”
抚着美人还带着些汗潮的乌发,秦琅有些漫不经心,这种本来应当摆在台面上讲的事情,在这种场合讲,越发让他觉得两人的一切就是个交易,这让他很不喜欢。
“其实你大可不必现在就急着回去,你不如先随我回广州城,我安排人手先到林邑去打探情报,为你秘密联络一下林邑国中支持范氏者,待到我这边平稳之后,到时也就能腾出手来,那时我调南海舰队过去。”
“你不是跟我说过一句话吗,欲戴王冠,必先承其重。我若要成为林邑的女王,那就得自己打下这江山,别人送的,终究不稳固。”
“你兄长如何处置?”秦琅问。
“可不可以将他托付给你,你可以带他回广州,或送他去长安,只要不让他再回林邑便好,其实这也是保护他,他本来是个很不错的王子,只是突然的变故,让他有些承受不起,他变成如今这个样子,我并不怪他,只是林邑国现在这个样子,也不可能交到他手上。”公主很平淡的说着。
“你想过没有,这样做终究是个隐患。”
范琳却是一笑,“你也见过我哥,你觉得他能成为隐患吗?倒不如留在唐国,就当是我给你和大唐的一个质子吧。”
“若是将来我不对兑现对大唐的承诺,你们不正好可以册封他为林邑王吗?”
又是一阵沉默。
“盖上被子,当心着凉。”秦琅为她扯上些被子,可她却掀到一边,目光有神的盯着秦琅,“再要我一次!”
“········”
秦琅苦笑。
“再要我一次,最后一次。”
“这里到交州,还有一个月呢,还有时间。”
“不,我明天天亮就走,我不等你同行了,我先去交州港,在那里还要做些筹备。”说着,她大胆的翻身而起。
·······
她终究还是走了。
天还未亮,辛苦了一夜的秦琅还在睡梦中,一夜未眠的她轻轻起身,在秦琅的脸庞上亲吻了一下,深情的凝视着这个让自己彻底沉陷的男人,最后狠下心肠起身离去了。
当秦琅醒来的时候,屋里残留着公主的气味,却再不见她的踪影。
她走了,留下了一枚宝石,熠熠生辉。
这枚宝石是公主珍藏之物,乃是她父王范头黎送给女儿的礼物,产自天竺,由天竺商人带到林邑了,生于金中,百淘不消,可切金玉,坚硬无比。
其实这就是一颗钻石,中原称为金刚。
公主向来视此物为宝,不仅仅是因为金刚稀少,也因为这是他被弑杀的父王留给她唯一的东西了,想不到,她居然留给了秦琅。
捏着那颗金刚,秦琅有些怅然若失。
在一起虽时间不长,终究有了羁绊,心底有了很强烈的占有欲望,并不愿意失去。
也许这就是爱的表现吧。
秦琅手握金刚,追出屋外。
门外的侍卫告诉秦琅,林邑公主已经走了一个时辰了,走前还特别交待说秦琅睡的很香,不要打扰吵醒。他特意进来查看过,见秦琅确实睡的很香,也就没打扰他。
秦琅来到城堡门前,守卫告诉他公主早就走远了。
接下来秦琅在通海又呆了几天,突然有一种孤独的感觉,以往走哪里都有她陪着,出双入对,长夜虽漫,可也总有陪伴。
他试图用工作来代替她,可却总是会走神出错,事情倒是越忙越错,最后干脆也就放弃这无效的举动。
这种感觉,还真是挺稀有的,似乎也只是当初与玉箫如此,还有阿侬,或许曾经与郑十三娘似乎也有那么点... -->>
“你真打算回林邑?”
一番云雨过后,范琳如同一只小猫一样蜷缩在他的怀里,今天的她格外的不同,变的狂野无比,甚至有些如虎狼一般猛,硬是梅开三度。
刚才的她如同一个走火入魔了的疯子一般,现在却温柔的可怕。
“如果可以,真希望能够跟你永远呆在这杞麓湖畔,看看风景,喂喂鸟,就这样日复一日,直到老去。”
她闭着眼睛,软软的呢喃。
“可惜这终究不可能,你是大唐的宰相,是皇帝女婿太子老师,这杞麓湖畔的通海,不过是你人生短短的一个旅途过所,能停留这么久,已经很难得了。马上就是春花三月,漫山开遍映山红,你也差不多要动身起程顺西道江而下,扬帆出海回到广州城了吧?”
“三郎,你以后还会记得杞麓湖畔的范琳吗?”
秦琅轻笑,有些伤感。
终究还是得离别。
他突然问,“你说叶子落下,究竟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
范琳睁开眼,望着秦琅,想了想侧着头答道,“是命运使然,命运注定树叶终究有一日要脱离大树,跟着风飘零,但风终究会抛下树叶,最终树叶落在树不远的地方,最终化为泥土,待来年再成花绽放。”
秦琅笑了。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这也是你的诗作吗,写的真好。”范琳把头趴在秦琅胸口,“真不想离开你。”
两人沉默。
秦琅知道他无法挽留她,她也不可能留下来,她有自己的使命,她要回到林邑去。其实一开始,这也正是秦琅设计的,那本来是最初的一场交易。
相处久了,秦琅都说不清如今这一切,究竟本就是那交易一部份,还是说真有日久生情这么一说。
但确实有几分不舍了。
“回到林邑,我会想你的。”范琳道。
“你最好忘了我,然后找一个林邑年轻才俊成婚,过上幸福的日子。你放心,我答应过你的事情,不会忘记的,大唐会支持你回去复辟平逆,大唐不会容忍林邑乱臣以下犯上,弑君不道,大唐会为林邑主持正义。”
范琳搂着秦琅不想起来。
“若我真能讨平弑君谋逆者,登上林邑王位,我必将向大唐进献封域图册,户籍田簿,林邑将成为大唐最忠诚的藩属国,而不仅仅是贸易往来的朝贡国。他日大唐若有召,召必至。”
抚着美人还带着些汗潮的乌发,秦琅有些漫不经心,这种本来应当摆在台面上讲的事情,在这种场合讲,越发让他觉得两人的一切就是个交易,这让他很不喜欢。
“其实你大可不必现在就急着回去,你不如先随我回广州城,我安排人手先到林邑去打探情报,为你秘密联络一下林邑国中支持范氏者,待到我这边平稳之后,到时也就能腾出手来,那时我调南海舰队过去。”
“你不是跟我说过一句话吗,欲戴王冠,必先承其重。我若要成为林邑的女王,那就得自己打下这江山,别人送的,终究不稳固。”
“你兄长如何处置?”秦琅问。
“可不可以将他托付给你,你可以带他回广州,或送他去长安,只要不让他再回林邑便好,其实这也是保护他,他本来是个很不错的王子,只是突然的变故,让他有些承受不起,他变成如今这个样子,我并不怪他,只是林邑国现在这个样子,也不可能交到他手上。”公主很平淡的说着。
“你想过没有,这样做终究是个隐患。”
范琳却是一笑,“你也见过我哥,你觉得他能成为隐患吗?倒不如留在唐国,就当是我给你和大唐的一个质子吧。”
“若是将来我不对兑现对大唐的承诺,你们不正好可以册封他为林邑王吗?”
又是一阵沉默。
“盖上被子,当心着凉。”秦琅为她扯上些被子,可她却掀到一边,目光有神的盯着秦琅,“再要我一次!”
“········”
秦琅苦笑。
“再要我一次,最后一次。”
“这里到交州,还有一个月呢,还有时间。”
“不,我明天天亮就走,我不等你同行了,我先去交州港,在那里还要做些筹备。”说着,她大胆的翻身而起。
·······
她终究还是走了。
天还未亮,辛苦了一夜的秦琅还在睡梦中,一夜未眠的她轻轻起身,在秦琅的脸庞上亲吻了一下,深情的凝视着这个让自己彻底沉陷的男人,最后狠下心肠起身离去了。
当秦琅醒来的时候,屋里残留着公主的气味,却再不见她的踪影。
她走了,留下了一枚宝石,熠熠生辉。
这枚宝石是公主珍藏之物,乃是她父王范头黎送给女儿的礼物,产自天竺,由天竺商人带到林邑了,生于金中,百淘不消,可切金玉,坚硬无比。
其实这就是一颗钻石,中原称为金刚。
公主向来视此物为宝,不仅仅是因为金刚稀少,也因为这是他被弑杀的父王留给她唯一的东西了,想不到,她居然留给了秦琅。
捏着那颗金刚,秦琅有些怅然若失。
在一起虽时间不长,终究有了羁绊,心底有了很强烈的占有欲望,并不愿意失去。
也许这就是爱的表现吧。
秦琅手握金刚,追出屋外。
门外的侍卫告诉秦琅,林邑公主已经走了一个时辰了,走前还特别交待说秦琅睡的很香,不要打扰吵醒。他特意进来查看过,见秦琅确实睡的很香,也就没打扰他。
秦琅来到城堡门前,守卫告诉他公主早就走远了。
接下来秦琅在通海又呆了几天,突然有一种孤独的感觉,以往走哪里都有她陪着,出双入对,长夜虽漫,可也总有陪伴。
他试图用工作来代替她,可却总是会走神出错,事情倒是越忙越错,最后干脆也就放弃这无效的举动。
这种感觉,还真是挺稀有的,似乎也只是当初与玉箫如此,还有阿侬,或许曾经与郑十三娘似乎也有那么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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