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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可我没看到这屋里有什么鬼气。”
吴聃说道:“那是因为这每一面镜子后头都有道符,这道符是为了加强镜子的镇邪力度的。这样的话,就给鬼气起到一定的掩藏和镇压作用。鬼气弱到微不可见,你的眼睛也就难以看出来。如果扯掉所有的镜子,那你就能看到这屋里的鬼气了。”
“不对啊师父,如果是养小鬼的话,小鬼的能耐没有那么大,鬼气和凶气也不会那么深,不至于用这么多镜子镇压啊。”我说道。
赵羽此时在一旁说道:“如果她养的不是小鬼呢?”
“那还能养什么鬼,总不至于养个鬼丈夫嘿。”我问道:“叶小姐您说呢。”
叶兰兰此时的脸色并不好看,嘴闭得很紧。
吴聃双手环于胸前,说道:“这还真不一定。叶小姐,说说你养的这个鬼是什么吧。现在我们发现有一具年轻男尸跟你有关系,现在养的鬼,会不会是这具尸体的阴魂呢?”
叶兰兰脸色更加难看了。
看了这神色,我感觉吴聃差不多猜对了。我上前一步,厉声问道:“那男人到底是谁?!”
叶兰兰被吓了一跳,咬牙说道:“我不认识。我不知你们在说什么。”
“很好啊,那就跟我们去局里说吧。我们现在找到一具男尸,现在怀疑你谋杀并且藏尸,跟我们走一趟吧。”说着,我掏出手铐,给这女人拷了起来。这时候,叶兰兰虽然神色很惊恐,但依然咬紧牙关不说一句话。
我跟赵羽面面相觑,心想虽然可以将她当作犯罪嫌疑人带去市局调查,但是我们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这女人就是杀人挖眼的凶手。因为吴聃说过,有一种养僵尸的办法是给他喂食带有男童阴灵和怨气的眼睛。眼睛是心灵之窗,也是最能吸引和汇聚魂灵的器官。所以叶兰兰完全有动机去给对门的那小孩杀了挖掉眼珠,因为她,或者她的什么朋友之类正在养僵尸。
当然,这些我们不可能用作证据。所以我们也不可能扣留她很久。
带叶兰兰回去之后,我让市局的同事去将那鬼宅地下室的尸体给搬了出来。青天白日的,虽然说那地方人迹罕至,但是周围有一条很宽阔的马路,经常有长途拉货的大卡车经过,所以白天运走尸体是比较有危险性的,加上叶兰兰的帮手又是个瘸子,行动并不方便。外加我们那一闹,他并不能确定我们是否还回鬼宅,所以推想这货应该没什么机会和胆量再度回去搬走或者销毁尸体。
果然的,男尸还在。运回市局之后,经过检验,这男尸竟然来自距离天津不算近的沈阳市,名叫郭彬平,是个小混混。少年时候就因骚扰女孩子被关过一阵子,只是因为年纪比较小,很快就出狱,后来依然混迹街头,名声很差。
可随着调查更加深入,我们发现了一件十分震惊的事情:这个叫郭彬平的小混混竟然是叶兰兰对门那对郭姓夫妇的大儿子!郭彬平原本是天津人,但是很早辍学,无视父母的劝告,离家出走去了沈阳,当了社会小混混,案底不少,不过倒是没犯过大案。
但是这件事太巧合了。弟弟被挖眼,哥哥被变成僵尸,同时跟弟弟和哥哥有关联的是对门的这位叶兰兰小姐。虽然我们都觉得叶兰兰跟这家人有所联系或者过节,但是查遍卷宗,也没发现这女的跟这俩兄弟有认识的可能。
兄弟俩跟这个叶兰兰没有丝毫的联系。问叶兰兰,她也是一问三不知。案子到这儿,看似有了进展,但是又好像完全裹足不前。
“沈阳市,”提到这个地名,我突然想起那三把钥匙,于是说道:“师父,前几天我查到的那个活死人年轻警察也是沈阳的,不如我去沈阳查查他和这个郭彬平的事情。那个莫名奇妙的养尸人,就麻烦你和赵羽一起查查了。”
:“师父,可我没看到这屋里有什么鬼气。”
吴聃说道:“那是因为这每一面镜子后头都有道符,这道符是为了加强镜子的镇邪力度的。这样的话,就给鬼气起到一定的掩藏和镇压作用。鬼气弱到微不可见,你的眼睛也就难以看出来。如果扯掉所有的镜子,那你就能看到这屋里的鬼气了。”
“不对啊师父,如果是养小鬼的话,小鬼的能耐没有那么大,鬼气和凶气也不会那么深,不至于用这么多镜子镇压啊。”我说道。
赵羽此时在一旁说道:“如果她养的不是小鬼呢?”
“那还能养什么鬼,总不至于养个鬼丈夫嘿。”我问道:“叶小姐您说呢。”
叶兰兰此时的脸色并不好看,嘴闭得很紧。
吴聃双手环于胸前,说道:“这还真不一定。叶小姐,说说你养的这个鬼是什么吧。现在我们发现有一具年轻男尸跟你有关系,现在养的鬼,会不会是这具尸体的阴魂呢?”
叶兰兰脸色更加难看了。
看了这神色,我感觉吴聃差不多猜对了。我上前一步,厉声问道:“那男人到底是谁?!”
叶兰兰被吓了一跳,咬牙说道:“我不认识。我不知你们在说什么。”
“很好啊,那就跟我们去局里说吧。我们现在找到一具男尸,现在怀疑你谋杀并且藏尸,跟我们走一趟吧。”说着,我掏出手铐,给这女人拷了起来。这时候,叶兰兰虽然神色很惊恐,但依然咬紧牙关不说一句话。
我跟赵羽面面相觑,心想虽然可以将她当作犯罪嫌疑人带去市局调查,但是我们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这女人就是杀人挖眼的凶手。因为吴聃说过,有一种养僵尸的办法是给他喂食带有男童阴灵和怨气的眼睛。眼睛是心灵之窗,也是最能吸引和汇聚魂灵的器官。所以叶兰兰完全有动机去给对门的那小孩杀了挖掉眼珠,因为她,或者她的什么朋友之类正在养僵尸。
当然,这些我们不可能用作证据。所以我们也不可能扣留她很久。
带叶兰兰回去之后,我让市局的同事去将那鬼宅地下室的尸体给搬了出来。青天白日的,虽然说那地方人迹罕至,但是周围有一条很宽阔的马路,经常有长途拉货的大卡车经过,所以白天运走尸体是比较有危险性的,加上叶兰兰的帮手又是个瘸子,行动并不方便。外加我们那一闹,他并不能确定我们是否还回鬼宅,所以推想这货应该没什么机会和胆量再度回去搬走或者销毁尸体。
果然的,男尸还在。运回市局之后,经过检验,这男尸竟然来自距离天津不算近的沈阳市,名叫郭彬平,是个小混混。少年时候就因骚扰女孩子被关过一阵子,只是因为年纪比较小,很快就出狱,后来依然混迹街头,名声很差。
可随着调查更加深入,我们发现了一件十分震惊的事情:这个叫郭彬平的小混混竟然是叶兰兰对门那对郭姓夫妇的大儿子!郭彬平原本是天津人,但是很早辍学,无视父母的劝告,离家出走去了沈阳,当了社会小混混,案底不少,不过倒是没犯过大案。
但是这件事太巧合了。弟弟被挖眼,哥哥被变成僵尸,同时跟弟弟和哥哥有关联的是对门的这位叶兰兰小姐。虽然我们都觉得叶兰兰跟这家人有所联系或者过节,但是查遍卷宗,也没发现这女的跟这俩兄弟有认识的可能。
兄弟俩跟这个叶兰兰没有丝毫的联系。问叶兰兰,她也是一问三不知。案子到这儿,看似有了进展,但是又好像完全裹足不前。
“沈阳市,”提到这个地名,我突然想起那三把钥匙,于是说道:“师父,前几天我查到的那个活死人年轻警察也是沈阳的,不如我去沈阳查查他和这个郭彬平的事情。那个莫名奇妙的养尸人,就麻烦你和赵羽一起查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