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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集 第四章 痴情不改
成刚给何玉霞打了电话,告诉她自己上午有事,没办法去医院,下午才能去。何玉霞说道:“你忙你的吧,有我在这里照顾呢,你父亲也不会责怪你的。再说,需要人的话,还有成业呢。”
成刚问道:“他昨晚的约会怎么样?”
何玉霞叹了口气,说道:“关于这件事,等你来医院后,我跟你细谈吧。在电话里说不清楚。”
通完话,三人就前往市中心,要给兰雪买一双好鞋。兰雪的心情格外兴奋,因为自己就要有昂贵的新鞋,到时就可以穿着新鞋在同学面前炫耀一番了。
兰月提醒道:“成刚,不用买那么贵的,只要有质感、价格差不多就可以,不用浪费那么多钱。钱还是要用在刀口上,在城里处处都要花钱。”
兰雪噘起嘴,说道:“大姐,就算再怎么省,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把我给打发了吧?
我也是个人,我也要面子的。”
兰月笑了,说道:“兰雪,你还是一个小丫头,别那么爱慕虚荣。你要是表现优秀的话,就算是穿着草鞋,人们也会称赞你,让你有面子的。”
兰雪苦着脸,说道:“那才不是称赞,而是嘲笑吧。”
边走边说话,又上了公交车。再下车时,已经来到了市中心,那些着名的商城都在这一带。这一带向来人潮汹涌,来来往往的,万头攒动,稍不注意距离,就会跟人接踵摩肩。
成刚趁势说道:“兰雪,你看到了吧?这城市多拥挤,多喧闹,多让人心烦啊。”
兰雪笑靥如花,说道:“这才是城市的特色啊,城市不这样,难道还像我们那个小地方那样吗?我就喜欢人多,喜欢热闹啊。”
兰月说道:“你这个性还真应该待在城市,多吃点亏,多受点教训,就知道乡下的好处了。”
兰雪嘻嘻笑,说道:“就算是上当受骗一百次,我也愿意待在这里。你没听人说过吗?下辈子就是当狗,也要投胎在北京。由此可见,城市有多大的魅力了。”
兰月叹息道:“你真是瞎子闹眼睛!没救了。”
他们走在人行道上,隔着栏杆,旁边是车道。道上车流滚滚的,很少有中断的时候。只要一辆车在前面速度稍缓,立刻会造成塞车。在道路两边,就是高高的楼群,一眼望不到尽头。楼房各式各样,高低相近,无一不洋缢着时代的气息。抬头看,天空都成了狭窄的蓝色,像一条蓝色的飘带。
兰月感慨道:“城市啊,到底是可爱呢,还是不可爱呢?”
成刚说道:“可爱的成分居多。不然的话,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争得头破血流也要往城市跑了。还有啊,许多的大学生毕业后,没有工作,就到处打工,宁可粗茶淡饭,租个破房子住,也不愿回乡下去。换了我的话,可能就不会了。”
兰雪哼了一声,说道:“这就说明你落伍了,思想太老土了。那样的生活才时尚,才有趣呢。换了我是他们,我也会像他们那样活着的。乡下有什么意思?“面朝黄土背朝后”被大阳晒,蚊子叮,又风吹雨淋的,再漂亮的人也变黑、变丑了,我妈就是个例子啊。你看这城里的人活得多舒服、多光鲜。尽管忙了点、累了点、压力大点,那也是苦涩的甜蜜啊!”成刚跟兰月互望一眼,相视而笑。他们知道兰雪已经是坚定的城市主义者,再劝她什么也无济于事。既然如此,也就不必多说什么了。
走了一会儿,便来到一排专卖店前。家家的装潢和招牌都很有特色,个个不同。
跟城镇不同的是,这里的商家都很安静,不像城镇里多数店铺门前都响着震耳欲聋的歌声或舞曲,简直是扰民。
兰雪眼尖,一眼看到kappa了。她欢呼一声就往店里跑。兰月见状,一把将她抓住,问道:“你要干什么?”
兰雪伸手指了指,说道:“我要去逛逛啊。”
兰月提醒道:“那里的东西都是天价,你看也白看。”
成刚笑道:“让她去逛逛吧。那里的东西确实不错,价钱当然可观。”
兰月便松了手,兰雪像脱缰的野马一般,跑进去了。但也不过几分钟,她又出来了,一脸的惊慌和不安。她说道:“大姐,姐夫,那里的确不是我们平民百姓去的地方,那价格吓死人了。”
成刚说道:“你要是真喜欢这个牌子的东西,等你考上国立大学,我就帮你买,而且是买一整套,从上衣到鞋子、包包。”
兰雪听了兴奋,说道:“好啊,那我们就说好了,大姐当证人,可不准食言。”
兰月没出声,只扫了成刚一眼,怪他不该随意许诺。兰雪可是一个厉害的丫头,你既然答应了,就得兑现。否则的话,她是不会放过你的。她可是有股疯劲和狠劲的人。作为姐姐,兰月太了解兰雪了。
之后,他们有选择地逛,最后,进了一家商店,正赶上打折。有的鞋打八折,有的打七折。他们在明亮而干净大厅里随人群闲晃着,看着那一双双颜色各异,造型不同的好鞋,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那些鞋在玻璃架上摆着,连摆放的形状都是用心的,因此更吸引人。
兰雪这回可大开眼界了,快乐得像一只出巢的小鸟。而兰月虽脸上平静,但成刚看得出来,她也是兴致勃勃。成刚便说道:“你们尽管逛。看中哪一双,我买给你们,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很快,兰雪就相中一双,白底红杠的,小巧秀气,打完折不到一千。她一试,挺合适的。成刚刚要去结帐,只见兰月也拿起一双鞋夹,那双鞋样子简单而耐看,打完折要一千六。兰月拿起来又放下,但很快又重新拿在手里,像是举棋不定。
成刚很高兴,便叫店员把鞋包好,径自去结帐。没走几步,兰月从后面追上来,说道:“成刚,那鞋大贵了,我不想要了。”
成刚对她笑了笑,说道:“只要你喜欢,那就不算贵。钱算什么?没花的时候不过是纸片。今天花完,明天再赚就是了。”
兰月幽幽地盯着成刚,说道:“可是我不想花你的钱,我也是一个有工作的人。”
成刚站定,说道:“兰月,我知道你的个性和想法,不过我拜托你让我付一次帐吧。你老是不让我花钱,我就觉得你跟我很有距离感,不像自己人。”
兰月淡淡一笑,说道:“怎么会呢?我当然跟你是自己人。不然,我怎么会跟你在一起呢?”
成刚微笑了,说道:“那就好。你这次就听我一次吧。”
兰月不那么坚持了。成刚便到收银台去结帐。回过头取了鞋,三人一同出了店。
成刚将她们领进一家餐馆,选一个包厢坐定,点好东西,便坐了下来。兰雪迫不及待,打开盒子,掏出鞋,在脚上试着,而兰月则对着鞋盒子发呆。
成刚和颜悦色地说:“兰月,是不是长这么大没穿过这么贵的鞋?”
兰月点点头,说道:“我最贵的鞋,也不过七八百块左右,一下子买了一千多块的鞋,实在有点不习惯。”
成刚开导她说:“七百块有七百块的好处,一千块有一千百块的好处。你相信我,贵的总比贱的好。”
兰雪在旁接口道:“这就跟包二奶一样。一千块钱包的跟一万块钱包的绝不一样,一分钱一分货啊。”她将一只新鞋套在脚上,脚一伸一伸的,像是小孩子在玩喜欢的玩具。
兰月教训道:“小孩子别胡说八道!你知道什么二奶啊?”
兰雪笑道:“我当然知道了,就是那些有钱人养的小老婆,那都是有钱人才有办法做的事,一般人养不起。”她目光落到成刚身上,又说道:“姐夫,我们算不算你的二奶?”
成刚不回答,而是看着兰月。兰月瞪了兰雪一眼,说道:“兰雪,你是不是我不知道,我可不是。我不靠男人活着。”
兰雪听得伸了伸舌头,说道:“我是个学生,又没有能力赚钱,只好先花男人的钱了。等我以后毕业了,上班了,我就不再要他的钱了。不过,我也不应该算什么二奶,只能算情人。他可没出什么钱包我。”
兰月直视着她,说道:“那你喜欢当二奶吗?想当吗?”
兰雪摇摇头,说道:“我才不,我跟姐夫现在是平等的。要是真当了二奶,他就爬到我头上了。我才不干呢。”
成刚听了嘿嘿一笑,说道:“兰雪,记住,以后我们恩爱的时候,你不准在上面。
我可不喜欢女人骑在我身上,好像我被女人管着似的。”
兰雪狡猾地笑着,说道:“我也不喜欢男人压着我,我更喜欢压着男人,这样才过瘾。就像武则天当了皇帝一样,任意地摆弄男人。”
兰月轻轻摆手,说道:“好了,好了,不要再争了。这是公共场合啊,不要说这种不入流的话,让人听了会笑话的。”两人都不再争执了,可心里都不服气。
稍后,店员将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一一端来,他们食欲高涨,便开心地吃起饭来。
饭后,两人送兰雪上车。客运停在巴士站那里。兰雪实在舍不得走,上车时,还频频回首,成刚便去附近的商店买了一大堆零食给她。临开车时,成刚又塞给她八百块钱。
兰雪嘱咐道:“姐夫,大姐已经来省城工作了,你要千万记得,把我也快点接到省城来。不然的话,我会天天骂你的。”
成刚点点头,说道:“等家里的事告一段落,我就立刻进行。你别急,回去安心地念书吧。”
兰雪点点头,一双美目尽是留恋之色。她抓住成刚的手,几乎要落泪了,那样子真教人怜爱,成刚几乎忍不住要开口留住她,可是他不能,因为不能影响兰雪的学业。
车走之后,成刚还在原地站了半天。兰月看着他,说道:“回去吧,车都走远了。
你要是真不想让她走,干脆打电话叫她下车吧。”
成刚对她一笑,说道:“兰月,我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吗?好了,我们也去逛逛吧。”
兰月摇摇头,说道:“城市也就这个样子,没什么好逛的。算了,我还是回去吧。
你去医院看看你父亲,别教他寒心。”
成刚答应一声,说道:“但我要先送你回去。”
兰月说:“不用了,我不会迷路的。”
成刚说:“不,我还是送你回去的好。”他坚持着将兰月送回家,才上医院探望父亲。
成刚进病房时,只见继母何玉霞跟父亲正在聊天。他来到父亲跟前,说道:“爸,你有没有好点?”
成子英脸色已有些红润,说道:“已经好多了,我正想快点出院呢。既然活着,就不能当个废人,总得做点什么事才行。不然的话,再这样下去,我都要疯了。我这辈子,最受不了这样的清闲日子。”
成刚说道:“出不出院,那要看医生怎么说。爸,你还是冷静些吧。”
何玉霞也说:“是啊,你的身体还很虚弱,现在也不是出院的时候。再等几天吧!”
成子英叹了口气,并没出声,他的脸上充满了无奈和失落,就像是一个不能上战场杀敌的将军,空有一身本事,没有用武之地。
成刚问道:“阿姨,怎么没看见成业?”
何玉霞摆了摆手,说道:“等一下我跟你说,这事说来话长。”
成子英闭上眼,说道:“你们到外面聊去吧,我想睡一会。”
何玉霞站起来,说道:“好,有事就喊我们。”便跟成刚出了病房,坐到走廊的长椅上。两人离得很近,香气传来,令成刚有点不自在。离得近,看得也清楚。成刚发现,何玉霞的眼角在她眯起的时候,只有浅浅的皱纹。女人过了四十,还能这么年轻,这么耐看,可真是不容易。
成刚问道:“成业昨晚上的进展如何?是不是伤透了心,今天才不见影子?”
何玉霞淡淡地一笑,说道:“成刚,虽然你聪明过人,但你这次可猜错了。”
成刚睁大了眼睛,说道:“难道成业成功了吗?”要是这样,就太出人意外了。
照理说姚秀君不会答应他的,她当着我的面也表示过相同的心意啊,难道她临时改变主意了吗?
何玉霞说道:“昨晚他们约会前,成业足足蘑菇了半个多小时,把自己打扮成最帅的样子去赴约。”
成刚笑了,说道:“成业虽然一向喜欢打扮,但像这么用心的时候倒是少见。”
何玉霞说道:“是啊,毕竟这是他第一次这么主动。他还买了一束玫瑰花,显得特别有诚意。结果,姚秀君没有接受花,只跟成业说,自己已经有未婚夫,不能接受成业的求爱,不过可以跟成业当朋友。”
成刚叹了一口气,说道:“跟我们想的一样,这下成业可难过了。”
何玉霞摇摇头,说道:“你猜错了。成业虽然没有求爱成功,他心里也很不舒服,可是对方能跟他交朋友,他已经很高兴了。他回来时,还跟我说,他已经成功了十分之一了。他说,他压根就没有想过一举成功,还说这种事也要循序渐进。对方今天能答应他当朋友,以后就可能跟他成为恋人。他要不是鼻青脸肿的,那样子一定帅呆了。”
成刚一愣,说道:“阿姨,成业去约会,不是打扮得很帅很慎重吗?怎么会变得鼻青脸肿呢?是出了什么事吗?”
何玉霞回答道:“出了点事。他们从咖啡馆里出来,路上遇到一个小流氓,见姚秀君长得漂亮,就在后面跟着,还说些不三不四的话。成业就火了,跟那个小流氓打了起来。姚秀君见情况严重,就声称要报警,一下子就把小流氓给吓跑了。姚秀君还要跟成业一起去医院检查呢,成业说什么都不肯。结果是成业坚持着将姚秀君送回去之后,自己才回家。”
成刚听得直竖大拇指,称赞道:“成业真是个男子汉,又有英雄的气慨,又有绅士的风度。看来,我们以前低估他了。要不是姚秀君快要结婚了,也许成业真有希望呢。”心想:成业的这个举动,一定会博得姚秀君的好感,可惜成业没有机会追求了,姚秀君已经名花有主,成业的这段凭情,注定是一场悲剧。
何玉霞笑着说;“成业的这种表现实在让我惊讶,这些举动哪像我那个胆小害羞的儿子啊?我对自己的儿子都不了解了,一下子都感到陌生了。这哪里像我的儿子啊?
不过我还是对他的表现感到很满意。”
成刚说道:“毕竟是我们成家的男人,就是不一样啊。只是他为什么不来医院看看爸呢?”
何玉霞回答道:“还不是因为他鼻青脸肿的不好看,怕他父亲笑话他吗?”
成刚说道:“我想爸知道了,一定会对他另眼相看吧。他知道了自己的小儿子这么勇敢,这么有骨气,做事又这么有条理,他一定会很欣慰的。”
何玉霞说道:“这件事还没有告诉你父亲。我以后会告诉他的,让他也骄傲骄傲啊。”
成刚说道:“是应该告诉他的。阿姨,你回去吧,我在这陪着爸。”
何玉霞应了一声,说道:“我正好有些事要出去办,等我忙完了就回来。我顺便也要把你的称赞告诉成业,让他也知道自己并不孤单。”
成刚皱眉道:“我们难道真要支持他追求姚秀君吗?这有点像夸父追日,根本没多大的希望。”
何玉霞站了起来,说道:“你父亲不是说过,让他锻炼缎炼,也让他在打击中成长吗?我现在也赞成了,随他去吧。好了,我过一会儿就回来。”她对他笑一笑,便纤腰摆动,很有风韵地走了。
成刚望着她的背影,心想:这回父亲恢复健康了,可以多陪陪她了,她也会很快将我们之间的秘密忘掉吧!
他回到病房里,父亲还熟睡着,脸上表情严肃,入概连在梦里,他也是在忙于事业,并不轻松吧。他心想:父亲活得可真累,连睡觉都不能放松。人来到世上,难道真为了受苦而来吗?
他坐在床前,陪着父亲,可以尽情地想着心事。过了两个小时,继母何玉霞并没有回来,成业却来了。他轻轻地走进病房,成刚一看他的脸,额头上有伤口,嘴角也破了,都抹了红药水,虽不大好看,却也都消肿了。
成刚站起来,跟他坐到床边,说道:“成业,你的事我都听阿姨说了。你这次真棒,像个大英雄。”
成业的脸红了,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说道:“哥,你也知道我,根本就不是打架的料。可是我一见那个小流氓对姚秀君说脏话,用下流的眼神看她,我就受不了。我也不知哪来的力量,突然就爆发了,跟那个小流氓打起来。他打伤了我两处,我打伤了他四处,他的样子比我还难看呢。要不是他逃跑了,我会把他打得更惨的。这臭流氓,我真想打死他。”成业举起拳头,使劲地敲了敲大腿,一脸的英雄气概。
称赞完之后,成刚平静地望着成业受伤的脸,说道:“成业,你真的打算对姚秀君追求到底吗?你应该知道,她再没多久就要结婚了。”
成业眉头皱了皱,说道:“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了。但我已经决定了,会一直追求下去,即使她结婚了,我也不会放弃的。我这辈子爱她爱定了,我会比美刀客胡逸之更痴情的。”
成刚愣了愣,说道:“胡逸之?这个名字听说过,不过忘了在哪里看过。”
成业提醒道:“就是鹿鼎记里迷恋陈圆圆那位侠客啊。”
成刚恍然大悟,立刻想起那个人来。在小说鹿鼎记里,胡逸之堪称第一痴情久。
年轻的时候,以英俊的外貌、出色的刀法,而博得美刀客的侠名。只因偶然间见到绝色美人陈圆圆,便深陷情网,从此以后,只为她一人活。陈圆圆到哪里,他跟到哪里。
陈圆圆在王府,他跟着;到尼姑庵,他还跟着。几十... -->>
第二十五集 第四章 痴情不改
成刚给何玉霞打了电话,告诉她自己上午有事,没办法去医院,下午才能去。何玉霞说道:“你忙你的吧,有我在这里照顾呢,你父亲也不会责怪你的。再说,需要人的话,还有成业呢。”
成刚问道:“他昨晚的约会怎么样?”
何玉霞叹了口气,说道:“关于这件事,等你来医院后,我跟你细谈吧。在电话里说不清楚。”
通完话,三人就前往市中心,要给兰雪买一双好鞋。兰雪的心情格外兴奋,因为自己就要有昂贵的新鞋,到时就可以穿着新鞋在同学面前炫耀一番了。
兰月提醒道:“成刚,不用买那么贵的,只要有质感、价格差不多就可以,不用浪费那么多钱。钱还是要用在刀口上,在城里处处都要花钱。”
兰雪噘起嘴,说道:“大姐,就算再怎么省,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把我给打发了吧?
我也是个人,我也要面子的。”
兰月笑了,说道:“兰雪,你还是一个小丫头,别那么爱慕虚荣。你要是表现优秀的话,就算是穿着草鞋,人们也会称赞你,让你有面子的。”
兰雪苦着脸,说道:“那才不是称赞,而是嘲笑吧。”
边走边说话,又上了公交车。再下车时,已经来到了市中心,那些着名的商城都在这一带。这一带向来人潮汹涌,来来往往的,万头攒动,稍不注意距离,就会跟人接踵摩肩。
成刚趁势说道:“兰雪,你看到了吧?这城市多拥挤,多喧闹,多让人心烦啊。”
兰雪笑靥如花,说道:“这才是城市的特色啊,城市不这样,难道还像我们那个小地方那样吗?我就喜欢人多,喜欢热闹啊。”
兰月说道:“你这个性还真应该待在城市,多吃点亏,多受点教训,就知道乡下的好处了。”
兰雪嘻嘻笑,说道:“就算是上当受骗一百次,我也愿意待在这里。你没听人说过吗?下辈子就是当狗,也要投胎在北京。由此可见,城市有多大的魅力了。”
兰月叹息道:“你真是瞎子闹眼睛!没救了。”
他们走在人行道上,隔着栏杆,旁边是车道。道上车流滚滚的,很少有中断的时候。只要一辆车在前面速度稍缓,立刻会造成塞车。在道路两边,就是高高的楼群,一眼望不到尽头。楼房各式各样,高低相近,无一不洋缢着时代的气息。抬头看,天空都成了狭窄的蓝色,像一条蓝色的飘带。
兰月感慨道:“城市啊,到底是可爱呢,还是不可爱呢?”
成刚说道:“可爱的成分居多。不然的话,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争得头破血流也要往城市跑了。还有啊,许多的大学生毕业后,没有工作,就到处打工,宁可粗茶淡饭,租个破房子住,也不愿回乡下去。换了我的话,可能就不会了。”
兰雪哼了一声,说道:“这就说明你落伍了,思想太老土了。那样的生活才时尚,才有趣呢。换了我是他们,我也会像他们那样活着的。乡下有什么意思?“面朝黄土背朝后”被大阳晒,蚊子叮,又风吹雨淋的,再漂亮的人也变黑、变丑了,我妈就是个例子啊。你看这城里的人活得多舒服、多光鲜。尽管忙了点、累了点、压力大点,那也是苦涩的甜蜜啊!”成刚跟兰月互望一眼,相视而笑。他们知道兰雪已经是坚定的城市主义者,再劝她什么也无济于事。既然如此,也就不必多说什么了。
走了一会儿,便来到一排专卖店前。家家的装潢和招牌都很有特色,个个不同。
跟城镇不同的是,这里的商家都很安静,不像城镇里多数店铺门前都响着震耳欲聋的歌声或舞曲,简直是扰民。
兰雪眼尖,一眼看到kappa了。她欢呼一声就往店里跑。兰月见状,一把将她抓住,问道:“你要干什么?”
兰雪伸手指了指,说道:“我要去逛逛啊。”
兰月提醒道:“那里的东西都是天价,你看也白看。”
成刚笑道:“让她去逛逛吧。那里的东西确实不错,价钱当然可观。”
兰月便松了手,兰雪像脱缰的野马一般,跑进去了。但也不过几分钟,她又出来了,一脸的惊慌和不安。她说道:“大姐,姐夫,那里的确不是我们平民百姓去的地方,那价格吓死人了。”
成刚说道:“你要是真喜欢这个牌子的东西,等你考上国立大学,我就帮你买,而且是买一整套,从上衣到鞋子、包包。”
兰雪听了兴奋,说道:“好啊,那我们就说好了,大姐当证人,可不准食言。”
兰月没出声,只扫了成刚一眼,怪他不该随意许诺。兰雪可是一个厉害的丫头,你既然答应了,就得兑现。否则的话,她是不会放过你的。她可是有股疯劲和狠劲的人。作为姐姐,兰月太了解兰雪了。
之后,他们有选择地逛,最后,进了一家商店,正赶上打折。有的鞋打八折,有的打七折。他们在明亮而干净大厅里随人群闲晃着,看着那一双双颜色各异,造型不同的好鞋,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那些鞋在玻璃架上摆着,连摆放的形状都是用心的,因此更吸引人。
兰雪这回可大开眼界了,快乐得像一只出巢的小鸟。而兰月虽脸上平静,但成刚看得出来,她也是兴致勃勃。成刚便说道:“你们尽管逛。看中哪一双,我买给你们,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很快,兰雪就相中一双,白底红杠的,小巧秀气,打完折不到一千。她一试,挺合适的。成刚刚要去结帐,只见兰月也拿起一双鞋夹,那双鞋样子简单而耐看,打完折要一千六。兰月拿起来又放下,但很快又重新拿在手里,像是举棋不定。
成刚很高兴,便叫店员把鞋包好,径自去结帐。没走几步,兰月从后面追上来,说道:“成刚,那鞋大贵了,我不想要了。”
成刚对她笑了笑,说道:“只要你喜欢,那就不算贵。钱算什么?没花的时候不过是纸片。今天花完,明天再赚就是了。”
兰月幽幽地盯着成刚,说道:“可是我不想花你的钱,我也是一个有工作的人。”
成刚站定,说道:“兰月,我知道你的个性和想法,不过我拜托你让我付一次帐吧。你老是不让我花钱,我就觉得你跟我很有距离感,不像自己人。”
兰月淡淡一笑,说道:“怎么会呢?我当然跟你是自己人。不然,我怎么会跟你在一起呢?”
成刚微笑了,说道:“那就好。你这次就听我一次吧。”
兰月不那么坚持了。成刚便到收银台去结帐。回过头取了鞋,三人一同出了店。
成刚将她们领进一家餐馆,选一个包厢坐定,点好东西,便坐了下来。兰雪迫不及待,打开盒子,掏出鞋,在脚上试着,而兰月则对着鞋盒子发呆。
成刚和颜悦色地说:“兰月,是不是长这么大没穿过这么贵的鞋?”
兰月点点头,说道:“我最贵的鞋,也不过七八百块左右,一下子买了一千多块的鞋,实在有点不习惯。”
成刚开导她说:“七百块有七百块的好处,一千块有一千百块的好处。你相信我,贵的总比贱的好。”
兰雪在旁接口道:“这就跟包二奶一样。一千块钱包的跟一万块钱包的绝不一样,一分钱一分货啊。”她将一只新鞋套在脚上,脚一伸一伸的,像是小孩子在玩喜欢的玩具。
兰月教训道:“小孩子别胡说八道!你知道什么二奶啊?”
兰雪笑道:“我当然知道了,就是那些有钱人养的小老婆,那都是有钱人才有办法做的事,一般人养不起。”她目光落到成刚身上,又说道:“姐夫,我们算不算你的二奶?”
成刚不回答,而是看着兰月。兰月瞪了兰雪一眼,说道:“兰雪,你是不是我不知道,我可不是。我不靠男人活着。”
兰雪听得伸了伸舌头,说道:“我是个学生,又没有能力赚钱,只好先花男人的钱了。等我以后毕业了,上班了,我就不再要他的钱了。不过,我也不应该算什么二奶,只能算情人。他可没出什么钱包我。”
兰月直视着她,说道:“那你喜欢当二奶吗?想当吗?”
兰雪摇摇头,说道:“我才不,我跟姐夫现在是平等的。要是真当了二奶,他就爬到我头上了。我才不干呢。”
成刚听了嘿嘿一笑,说道:“兰雪,记住,以后我们恩爱的时候,你不准在上面。
我可不喜欢女人骑在我身上,好像我被女人管着似的。”
兰雪狡猾地笑着,说道:“我也不喜欢男人压着我,我更喜欢压着男人,这样才过瘾。就像武则天当了皇帝一样,任意地摆弄男人。”
兰月轻轻摆手,说道:“好了,好了,不要再争了。这是公共场合啊,不要说这种不入流的话,让人听了会笑话的。”两人都不再争执了,可心里都不服气。
稍后,店员将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一一端来,他们食欲高涨,便开心地吃起饭来。
饭后,两人送兰雪上车。客运停在巴士站那里。兰雪实在舍不得走,上车时,还频频回首,成刚便去附近的商店买了一大堆零食给她。临开车时,成刚又塞给她八百块钱。
兰雪嘱咐道:“姐夫,大姐已经来省城工作了,你要千万记得,把我也快点接到省城来。不然的话,我会天天骂你的。”
成刚点点头,说道:“等家里的事告一段落,我就立刻进行。你别急,回去安心地念书吧。”
兰雪点点头,一双美目尽是留恋之色。她抓住成刚的手,几乎要落泪了,那样子真教人怜爱,成刚几乎忍不住要开口留住她,可是他不能,因为不能影响兰雪的学业。
车走之后,成刚还在原地站了半天。兰月看着他,说道:“回去吧,车都走远了。
你要是真不想让她走,干脆打电话叫她下车吧。”
成刚对她一笑,说道:“兰月,我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吗?好了,我们也去逛逛吧。”
兰月摇摇头,说道:“城市也就这个样子,没什么好逛的。算了,我还是回去吧。
你去医院看看你父亲,别教他寒心。”
成刚答应一声,说道:“但我要先送你回去。”
兰月说:“不用了,我不会迷路的。”
成刚说:“不,我还是送你回去的好。”他坚持着将兰月送回家,才上医院探望父亲。
成刚进病房时,只见继母何玉霞跟父亲正在聊天。他来到父亲跟前,说道:“爸,你有没有好点?”
成子英脸色已有些红润,说道:“已经好多了,我正想快点出院呢。既然活着,就不能当个废人,总得做点什么事才行。不然的话,再这样下去,我都要疯了。我这辈子,最受不了这样的清闲日子。”
成刚说道:“出不出院,那要看医生怎么说。爸,你还是冷静些吧。”
何玉霞也说:“是啊,你的身体还很虚弱,现在也不是出院的时候。再等几天吧!”
成子英叹了口气,并没出声,他的脸上充满了无奈和失落,就像是一个不能上战场杀敌的将军,空有一身本事,没有用武之地。
成刚问道:“阿姨,怎么没看见成业?”
何玉霞摆了摆手,说道:“等一下我跟你说,这事说来话长。”
成子英闭上眼,说道:“你们到外面聊去吧,我想睡一会。”
何玉霞站起来,说道:“好,有事就喊我们。”便跟成刚出了病房,坐到走廊的长椅上。两人离得很近,香气传来,令成刚有点不自在。离得近,看得也清楚。成刚发现,何玉霞的眼角在她眯起的时候,只有浅浅的皱纹。女人过了四十,还能这么年轻,这么耐看,可真是不容易。
成刚问道:“成业昨晚上的进展如何?是不是伤透了心,今天才不见影子?”
何玉霞淡淡地一笑,说道:“成刚,虽然你聪明过人,但你这次可猜错了。”
成刚睁大了眼睛,说道:“难道成业成功了吗?”要是这样,就太出人意外了。
照理说姚秀君不会答应他的,她当着我的面也表示过相同的心意啊,难道她临时改变主意了吗?
何玉霞说道:“昨晚他们约会前,成业足足蘑菇了半个多小时,把自己打扮成最帅的样子去赴约。”
成刚笑了,说道:“成业虽然一向喜欢打扮,但像这么用心的时候倒是少见。”
何玉霞说道:“是啊,毕竟这是他第一次这么主动。他还买了一束玫瑰花,显得特别有诚意。结果,姚秀君没有接受花,只跟成业说,自己已经有未婚夫,不能接受成业的求爱,不过可以跟成业当朋友。”
成刚叹了一口气,说道:“跟我们想的一样,这下成业可难过了。”
何玉霞摇摇头,说道:“你猜错了。成业虽然没有求爱成功,他心里也很不舒服,可是对方能跟他交朋友,他已经很高兴了。他回来时,还跟我说,他已经成功了十分之一了。他说,他压根就没有想过一举成功,还说这种事也要循序渐进。对方今天能答应他当朋友,以后就可能跟他成为恋人。他要不是鼻青脸肿的,那样子一定帅呆了。”
成刚一愣,说道:“阿姨,成业去约会,不是打扮得很帅很慎重吗?怎么会变得鼻青脸肿呢?是出了什么事吗?”
何玉霞回答道:“出了点事。他们从咖啡馆里出来,路上遇到一个小流氓,见姚秀君长得漂亮,就在后面跟着,还说些不三不四的话。成业就火了,跟那个小流氓打了起来。姚秀君见情况严重,就声称要报警,一下子就把小流氓给吓跑了。姚秀君还要跟成业一起去医院检查呢,成业说什么都不肯。结果是成业坚持着将姚秀君送回去之后,自己才回家。”
成刚听得直竖大拇指,称赞道:“成业真是个男子汉,又有英雄的气慨,又有绅士的风度。看来,我们以前低估他了。要不是姚秀君快要结婚了,也许成业真有希望呢。”心想:成业的这个举动,一定会博得姚秀君的好感,可惜成业没有机会追求了,姚秀君已经名花有主,成业的这段凭情,注定是一场悲剧。
何玉霞笑着说;“成业的这种表现实在让我惊讶,这些举动哪像我那个胆小害羞的儿子啊?我对自己的儿子都不了解了,一下子都感到陌生了。这哪里像我的儿子啊?
不过我还是对他的表现感到很满意。”
成刚说道:“毕竟是我们成家的男人,就是不一样啊。只是他为什么不来医院看看爸呢?”
何玉霞回答道:“还不是因为他鼻青脸肿的不好看,怕他父亲笑话他吗?”
成刚说道:“我想爸知道了,一定会对他另眼相看吧。他知道了自己的小儿子这么勇敢,这么有骨气,做事又这么有条理,他一定会很欣慰的。”
何玉霞说道:“这件事还没有告诉你父亲。我以后会告诉他的,让他也骄傲骄傲啊。”
成刚说道:“是应该告诉他的。阿姨,你回去吧,我在这陪着爸。”
何玉霞应了一声,说道:“我正好有些事要出去办,等我忙完了就回来。我顺便也要把你的称赞告诉成业,让他也知道自己并不孤单。”
成刚皱眉道:“我们难道真要支持他追求姚秀君吗?这有点像夸父追日,根本没多大的希望。”
何玉霞站了起来,说道:“你父亲不是说过,让他锻炼缎炼,也让他在打击中成长吗?我现在也赞成了,随他去吧。好了,我过一会儿就回来。”她对他笑一笑,便纤腰摆动,很有风韵地走了。
成刚望着她的背影,心想:这回父亲恢复健康了,可以多陪陪她了,她也会很快将我们之间的秘密忘掉吧!
他回到病房里,父亲还熟睡着,脸上表情严肃,入概连在梦里,他也是在忙于事业,并不轻松吧。他心想:父亲活得可真累,连睡觉都不能放松。人来到世上,难道真为了受苦而来吗?
他坐在床前,陪着父亲,可以尽情地想着心事。过了两个小时,继母何玉霞并没有回来,成业却来了。他轻轻地走进病房,成刚一看他的脸,额头上有伤口,嘴角也破了,都抹了红药水,虽不大好看,却也都消肿了。
成刚站起来,跟他坐到床边,说道:“成业,你的事我都听阿姨说了。你这次真棒,像个大英雄。”
成业的脸红了,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说道:“哥,你也知道我,根本就不是打架的料。可是我一见那个小流氓对姚秀君说脏话,用下流的眼神看她,我就受不了。我也不知哪来的力量,突然就爆发了,跟那个小流氓打起来。他打伤了我两处,我打伤了他四处,他的样子比我还难看呢。要不是他逃跑了,我会把他打得更惨的。这臭流氓,我真想打死他。”成业举起拳头,使劲地敲了敲大腿,一脸的英雄气概。
称赞完之后,成刚平静地望着成业受伤的脸,说道:“成业,你真的打算对姚秀君追求到底吗?你应该知道,她再没多久就要结婚了。”
成业眉头皱了皱,说道:“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了。但我已经决定了,会一直追求下去,即使她结婚了,我也不会放弃的。我这辈子爱她爱定了,我会比美刀客胡逸之更痴情的。”
成刚愣了愣,说道:“胡逸之?这个名字听说过,不过忘了在哪里看过。”
成业提醒道:“就是鹿鼎记里迷恋陈圆圆那位侠客啊。”
成刚恍然大悟,立刻想起那个人来。在小说鹿鼎记里,胡逸之堪称第一痴情久。
年轻的时候,以英俊的外貌、出色的刀法,而博得美刀客的侠名。只因偶然间见到绝色美人陈圆圆,便深陷情网,从此以后,只为她一人活。陈圆圆到哪里,他跟到哪里。
陈圆圆在王府,他跟着;到尼姑庵,他还跟着。几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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