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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便呼朋引伴过来了。
原本他找来的都是一些与他出身差不多的公子哥儿,年纪也相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而林森,则是被他硬拖来,却从来不属于他们这个圈子的异类。
林森是个气质很清冷的人,但这并不是说他孤傲。他的少言,带着一股斯文的气质,那隐隐散发的温润感,将他的冷给圆融了许多。所以每个新认识他的人,会觉得他很优秀、很清冷,不容易结交,却不会轻易对他生起厌恶的情绪,觉得他是个只会读书的臭屁书呆子之类的加以排斥。
老实说,一般习惯于吃喝玩乐的富家子弟们,通常不太可能在学业上有出色的表现,所以通常他们对优等生的看法是比较差的,觉得不是一路人。人生观、价值观南辕北辙不说,若是家境普通的优等生,成绩再好,日后出社会,还不是得成为他们这类人的下属,为他们卖命。
所以他们对所谓的优等生,并不太瞧得起,也不太有结交的热情。
不过,这个林森,或许无法获得纨裤子弟们的友情,在于金小姐的圈子里却是极受欢迎的。
打他一踏进别墅大门,他身边就围来了不少想与他亲近结识的女孩。
就算不知道林森是个学业成绩无比出色的人,他俊秀的外貌,就让他轻易成为人群注目的焦点。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正是满脑子爱情泡泡的年纪,她们还不怎么看重金钱权力的魅力。一个比尔盖茨与一个超级帅哥站着让她们选,一百个定有九十九个选帅哥。
女孩子们喜欢好看的皮相,而女孩子们更崇拜才华洋溢、学业顶尖的男孩。而林森正是她们心目中那种理想的楷模,一出现,自然就被锁定。
当然,这次前来度假的男孩子里,也不是没有长相出色、真真正正可以叫做白马王子的人——江明绍正是此类代表。家里超有钱,人又超级帅,一双桃花眼总是热力放送着高压电,随时随地可以将人电毙在西装裤下。
可惜这只白马名草有主,自带着一个美丽的中美混血儿女友一同前来,这女孩拥有身为一个混血儿的所有优点,听说还是个业余的模特儿,在那圈子里小有名气呢。
有此姝镇守,谁敢对白马王子起什么心思?在场的女孩子虽然自认长得还不赖,却也有自知之明,在超级大美女面前,哪敢有一点比美的心思?于是就把心思放在林森身上,直接将白马王子无视了。
这次前来度假的少男少女共有十六个,其中九名男性里,也就江明绍与林森特别出彩,是风格截然不同的帅哥,硬生生将其他原本长得都算平头整脸的公子哥儿们给比到太平洋去了。
女人们除了想办法围着林森转,就是远远偷看江明绍补眼睛,其他男孩觉得无趣,于是自个找乐子去了,打电玩的打电玩、游泳的游泳,也就不去做吸引女生注意的事了。只要脑袋还正常运转的人,都知道有两位帅哥在此,任何的殷勤也毫无作用,反而给那两人做了陪衬,何苦自虐不是?索性就当这次是纯男孩的聚会,玩自个儿的去吧!
“吉阳,那个人不是我们圈子的,你怎么会找他来?”刘吉阳的堂哥在打完一局球后,拿毛巾抹汗,将下巴往林森的方向抬了抬,疑问道。
刘吉阳顺着堂哥的动作看过去,在日式长廊下,林森正拿着一本书静静地坐在那里阅读着。而林森的身边坐了三个女孩,也装模作样地都拿着书看,一副文艺青年正在开读书会的架式。不过大家都看得出来,真的深浸在书中的只有林森,其他人不过捧着书,不时偷看着林森罢了。
“我一直希望可以跟他成为朋友,而不仅仅止步于同学的关系。我跟他同窗两年,想尽办法将座位定在他身边,就是想结交他,这次终于把他邀请来了,这代表他已经把我当朋友了。”刘吉阳微笑。
“但他不适合这样的聚会。”堂哥指出极其明显的事实。“也许你组个高材生的读书会什么,会更适合他一点。”
“呵,不可能,他对一切聚会都没有太大兴趣。所谓的读书会,对他来说恐怕此这个更无聊。”刘吉阳虽然不敢说对林森已经有了百分之百的了解,但一些明显可以探查的喜好上来说,还是自认抓得挺准确的。
“你向来很喜欢交朋友我知道,不过倒没见过你这么在意一个人,在意到非要交个朋友的。为什么?”
“不知道,我就是喜欢他这样气质独具的人。我们这种公子哥儿永远不可能培养出他那样的气质。他很静、很定,也很嗯,不食人间烟火,你不觉得吗?”
“不食人间烟火?你怎么用这个形容词?”堂哥失笑,觉得这用语不是不能用,而是觉得应该有更好的修辞用来形容那个男孩。
“他就算站在人群里,也有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从高一认识他开始,我就觉得他好像活在另一个世界。”刘吉阳也觉得自己的修辞能力有点抱歉,苦苦思索好一会,也想不出更理想的用语,只好作罢。
抬手指着游泳池的方向,那边有另一个光芒万丈的男孩——
“你看江明绍,长得唇红齿白,五官可说精雕细琢,简直比女人还美。加上是我们这一群人里家世最优的,又是未来大集团唯一继承人,活生生就是一个白马王子。不管他经营能力如何,一个价值近千亿的集团就等着他去折腾了,就算是个败家的阿斗,也不用担心谁来抢他的大位,可以想见他这一生会过得多么快活。所以他整个人看起来也是充满光芒的,站在人群里,就是一个聚光灯的效果,谁也无法葱视他。对吧?”
“是啊,一眼望过去,第一眼就能找到他。人长得帅就是吃香。”堂哥语气有点酸酸的。他们刘家向来多子多孙,到了他们这一代,兄弟几十个,长房的儿子就四五个了,别说继承权了,日后就算能继承一点股分,也顶多就是吃不饱饿不死而已,想要过好日子,还得自己打拼才行,哪有人家江大少的好命
刘吉阳没理会堂哥语气里浓浓的醋味,继续说着他的想法:
“江明绍很出色,让人一眼就能望见。可是,他还是活在人群里的,是人群里最不凡的那个,但不会让人觉得他脱出于众人之外。这与林森给人的感觉又是完全不同的。”
,于是他便呼朋引伴过来了。
原本他找来的都是一些与他出身差不多的公子哥儿,年纪也相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而林森,则是被他硬拖来,却从来不属于他们这个圈子的异类。
林森是个气质很清冷的人,但这并不是说他孤傲。他的少言,带着一股斯文的气质,那隐隐散发的温润感,将他的冷给圆融了许多。所以每个新认识他的人,会觉得他很优秀、很清冷,不容易结交,却不会轻易对他生起厌恶的情绪,觉得他是个只会读书的臭屁书呆子之类的加以排斥。
老实说,一般习惯于吃喝玩乐的富家子弟们,通常不太可能在学业上有出色的表现,所以通常他们对优等生的看法是比较差的,觉得不是一路人。人生观、价值观南辕北辙不说,若是家境普通的优等生,成绩再好,日后出社会,还不是得成为他们这类人的下属,为他们卖命。
所以他们对所谓的优等生,并不太瞧得起,也不太有结交的热情。
不过,这个林森,或许无法获得纨裤子弟们的友情,在于金小姐的圈子里却是极受欢迎的。
打他一踏进别墅大门,他身边就围来了不少想与他亲近结识的女孩。
就算不知道林森是个学业成绩无比出色的人,他俊秀的外貌,就让他轻易成为人群注目的焦点。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正是满脑子爱情泡泡的年纪,她们还不怎么看重金钱权力的魅力。一个比尔盖茨与一个超级帅哥站着让她们选,一百个定有九十九个选帅哥。
女孩子们喜欢好看的皮相,而女孩子们更崇拜才华洋溢、学业顶尖的男孩。而林森正是她们心目中那种理想的楷模,一出现,自然就被锁定。
当然,这次前来度假的男孩子里,也不是没有长相出色、真真正正可以叫做白马王子的人——江明绍正是此类代表。家里超有钱,人又超级帅,一双桃花眼总是热力放送着高压电,随时随地可以将人电毙在西装裤下。
可惜这只白马名草有主,自带着一个美丽的中美混血儿女友一同前来,这女孩拥有身为一个混血儿的所有优点,听说还是个业余的模特儿,在那圈子里小有名气呢。
有此姝镇守,谁敢对白马王子起什么心思?在场的女孩子虽然自认长得还不赖,却也有自知之明,在超级大美女面前,哪敢有一点比美的心思?于是就把心思放在林森身上,直接将白马王子无视了。
这次前来度假的少男少女共有十六个,其中九名男性里,也就江明绍与林森特别出彩,是风格截然不同的帅哥,硬生生将其他原本长得都算平头整脸的公子哥儿们给比到太平洋去了。
女人们除了想办法围着林森转,就是远远偷看江明绍补眼睛,其他男孩觉得无趣,于是自个找乐子去了,打电玩的打电玩、游泳的游泳,也就不去做吸引女生注意的事了。只要脑袋还正常运转的人,都知道有两位帅哥在此,任何的殷勤也毫无作用,反而给那两人做了陪衬,何苦自虐不是?索性就当这次是纯男孩的聚会,玩自个儿的去吧!
“吉阳,那个人不是我们圈子的,你怎么会找他来?”刘吉阳的堂哥在打完一局球后,拿毛巾抹汗,将下巴往林森的方向抬了抬,疑问道。
刘吉阳顺着堂哥的动作看过去,在日式长廊下,林森正拿着一本书静静地坐在那里阅读着。而林森的身边坐了三个女孩,也装模作样地都拿着书看,一副文艺青年正在开读书会的架式。不过大家都看得出来,真的深浸在书中的只有林森,其他人不过捧着书,不时偷看着林森罢了。
“我一直希望可以跟他成为朋友,而不仅仅止步于同学的关系。我跟他同窗两年,想尽办法将座位定在他身边,就是想结交他,这次终于把他邀请来了,这代表他已经把我当朋友了。”刘吉阳微笑。
“但他不适合这样的聚会。”堂哥指出极其明显的事实。“也许你组个高材生的读书会什么,会更适合他一点。”
“呵,不可能,他对一切聚会都没有太大兴趣。所谓的读书会,对他来说恐怕此这个更无聊。”刘吉阳虽然不敢说对林森已经有了百分之百的了解,但一些明显可以探查的喜好上来说,还是自认抓得挺准确的。
“你向来很喜欢交朋友我知道,不过倒没见过你这么在意一个人,在意到非要交个朋友的。为什么?”
“不知道,我就是喜欢他这样气质独具的人。我们这种公子哥儿永远不可能培养出他那样的气质。他很静、很定,也很嗯,不食人间烟火,你不觉得吗?”
“不食人间烟火?你怎么用这个形容词?”堂哥失笑,觉得这用语不是不能用,而是觉得应该有更好的修辞用来形容那个男孩。
“他就算站在人群里,也有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从高一认识他开始,我就觉得他好像活在另一个世界。”刘吉阳也觉得自己的修辞能力有点抱歉,苦苦思索好一会,也想不出更理想的用语,只好作罢。
抬手指着游泳池的方向,那边有另一个光芒万丈的男孩——
“你看江明绍,长得唇红齿白,五官可说精雕细琢,简直比女人还美。加上是我们这一群人里家世最优的,又是未来大集团唯一继承人,活生生就是一个白马王子。不管他经营能力如何,一个价值近千亿的集团就等着他去折腾了,就算是个败家的阿斗,也不用担心谁来抢他的大位,可以想见他这一生会过得多么快活。所以他整个人看起来也是充满光芒的,站在人群里,就是一个聚光灯的效果,谁也无法葱视他。对吧?”
“是啊,一眼望过去,第一眼就能找到他。人长得帅就是吃香。”堂哥语气有点酸酸的。他们刘家向来多子多孙,到了他们这一代,兄弟几十个,长房的儿子就四五个了,别说继承权了,日后就算能继承一点股分,也顶多就是吃不饱饿不死而已,想要过好日子,还得自己打拼才行,哪有人家江大少的好命
刘吉阳没理会堂哥语气里浓浓的醋味,继续说着他的想法:
“江明绍很出色,让人一眼就能望见。可是,他还是活在人群里的,是人群里最不凡的那个,但不会让人觉得他脱出于众人之外。这与林森给人的感觉又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