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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不才,不才的表现象瘦子的颧骨一样突出。
一是我不象官人,在官场上混的人都长得有些道貌岸然,这是我的一厢感觉,我自认为道貌岸然我是有一点的,在官场象呆子一样的呆了几年,没学到本质至少也学到了徒有虚名的形式,但我骨子里流淌着的却是一种名堂叫做真诚和天真的血液,因此,我表面上很敬重领导,而实际上我却小老鼠见到猫一样的怕见着领导,这不是奴颜和媚骨,而是我感觉当着领导的面笑起来说起来委实有些累赘,我怕皮笑肉不笑地把自己的下巴笑痛笑掉。
二是我又不象个文人,文人是一定要有些气质的,就象书法家总要留长发,导演总要留长胡子,女演员总要穿戴得性感,我以为文人的气质大抵要有点神经兮兮的模样,而且最好弄出点故事或绯闻出来。这不难理解,好比喝酒的人总要有点酒量酒风一样。我很理想做文人,做文人有名有利,惜乎我达不到这个水准,留长发肯定不行,因为我书法欠佳,胡子疯长倒容易,却要挨老婆的批,想弄出点男女之间的故事,无论作文的水平还是身材的标准都还缺乏吸引力。
于是,我就不官不文的,活得有些乱七八糟。在官场里我被叫作文人,我心里虚得要命;在文人队伍里,我又被叫作官人,我心里慌得要死。我理不直气不壮,这感觉有点男不男女不女儒不儒商不商的,象一块皮不皮筋不筋的猪头肉,现在是断然没有消费的市场了。
想来想去,最终还是把自己定位于一个人,一个吃大米而活命的人。
这倒是有来历的。我十多年前在绍兴师专读了两年的中文速成班,学到的能管用一辈子的一点知识就是我名字的来历。我的姓名就两个字,姓一个字,名一个字。这个单名“强”字,打电脑的时候,总会自告奋勇地冒出“强有力”这个词组来,引得我暗暗好笑。“强”的本意决不是现在我们所理解的“强有力”我的那位永远怀念着的古汉语女老师说过“强”字拆开来是一个“弘”一个“虫”按术语说是“从弘从虫”是个会意字,它的本意是一种害虫,在米中生活。我当初听课时听到老师这么一说,就情不自禁地叫出来,说“那肯定是强虫”古汉语老师和蔼地说“对,就是强虫”然后她就盯着我笑,我也盯着她笑。我觉得这样真是有趣,原来我竟是一种名叫强虫的害虫。这种强虫我真是太熟悉了,农家的孩子嘛,那时候可以不晓得什么叫烧鸡什么叫糖醋排骨,但一定知道什么叫强虫。米缸里的米时间一放长了,我强虫就循着那发霉的气息找来了,我不是一个人来,而是呼朋唤友成群结队地来,来了之后就在那里吃喝拉撒,生儿育女,懒洋洋地在米堆里爬来爬去。然而我最怕见到阳光,米缸一放到太阳底下,我们就象蚂蚁一样四处逃散,但我们虽然看上去长得象蚂蚁,实际上我们远比蚂蚁长得笨拙,跑不过蚂蚁就是最大的遗憾。最终,我们因为贪恋大米而不得不葬身于淘米的泔水或就义于滚汤的饭锅。
所以后来我就索性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弘虫”我觉得这个名字比我原来的更形象更生动更丰富多了。掐指一算,这个名字竟已用了十六七年之久。网络文学兴起的时候,我悄悄爬到了网上觅食,成为名副其实的一个网虫。只是人们总是把我误解,以为我在自吹自擂自诩网络大虫。他们把我理解为“大虫”因为“弘”即“大”的意思,这也难怪,汉语的东西有时候是说不清的事情。但他们的理解也是名副其实的错了。我哪里配做大虫,就象阿q不配姓赵一样,我充其量是比米粒还要微小得多的细虫。好在我最终没象老鼠那样牙好胃好危害大米,所以老百姓见着我也并不可恨,总怪自己把米藏得太久成了陈米了,所以有时候难免把我吞进肚里也不觉得恶心反胃。
我靠米活着,米是我的生命,米就是我的全部。吃了米,我总得做点什么。于是我开始为自己写文。为自己写文是有个说头的。我的一位朋友对我说过,象我这样的人一定要经过三个境界才算达到成功。他说,写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我为别人写文,第二阶段是我为自己写文,第三阶段是别人为我写文。我一听觉得真是经典。第一阶段我是过来了,那是漫漫长夜的切肤之痛,算是扔掉了几刀白纸;第三阶段我是不想了,那是大富大贵的贵人的终极目标,我辈小虫岂敢奢望。我就尽量做好第二阶段。也庆幸自己心底的一丝情感还没有完全蒸发,于是慢慢培育酝酿,开始信手涂鸦,作起了所谓事关千古事的文章。我算算这爱好是天长地久的,而付诸行动却只有三四个月时间,不浪费大米但浪费时间的我,竟把这短短的时间拖沓成三四年之久,至今日才算下定了板凳要坐十年冷的决心。
新近在一个文学网站里想为自己建立一个“个人文集”竟为命名的事而大伤脑筋。我一时想不出能概括我乱七八糟一大堆文章的文集的名堂。取“乡村”却又不局限于乡村,取“爱上爱情”却又搭不着爱情,取“美丽心情”却分明有时候心情恶劣,取“感叹人生”却还不到感叹的时候,思来想去,我还是想到了自己的名字。我是虫,我是强虫,我是吃米的强虫,诗化美化地说便是,没有米哪有我,再哲理哲学地说便是:米在,故我在。
米在,故我在。所以我尽管不想做饭桶,但我至少要对得起大米。那么我记“乡村旧事”算是我吃了大米后对人类的回报;我有时候“小说官场”算是我吃饱了没事干偶尔弄点坏事;我“偶记闲情”算是我牙好胃好吃嘛嘛香的消遗娱乐;我“乱侃白说”算是为促进消化而时不时地吊几声嗓子。哈哈,我的所作所为再也没有这样贴切的概括了。
米在,故我在。
我一定要对得起大米,只要大米存在,我将永远存在。
我这个人不才,不才的表现象瘦子的颧骨一样突出。
一是我不象官人,在官场上混的人都长得有些道貌岸然,这是我的一厢感觉,我自认为道貌岸然我是有一点的,在官场象呆子一样的呆了几年,没学到本质至少也学到了徒有虚名的形式,但我骨子里流淌着的却是一种名堂叫做真诚和天真的血液,因此,我表面上很敬重领导,而实际上我却小老鼠见到猫一样的怕见着领导,这不是奴颜和媚骨,而是我感觉当着领导的面笑起来说起来委实有些累赘,我怕皮笑肉不笑地把自己的下巴笑痛笑掉。
二是我又不象个文人,文人是一定要有些气质的,就象书法家总要留长发,导演总要留长胡子,女演员总要穿戴得性感,我以为文人的气质大抵要有点神经兮兮的模样,而且最好弄出点故事或绯闻出来。这不难理解,好比喝酒的人总要有点酒量酒风一样。我很理想做文人,做文人有名有利,惜乎我达不到这个水准,留长发肯定不行,因为我书法欠佳,胡子疯长倒容易,却要挨老婆的批,想弄出点男女之间的故事,无论作文的水平还是身材的标准都还缺乏吸引力。
于是,我就不官不文的,活得有些乱七八糟。在官场里我被叫作文人,我心里虚得要命;在文人队伍里,我又被叫作官人,我心里慌得要死。我理不直气不壮,这感觉有点男不男女不女儒不儒商不商的,象一块皮不皮筋不筋的猪头肉,现在是断然没有消费的市场了。
想来想去,最终还是把自己定位于一个人,一个吃大米而活命的人。
这倒是有来历的。我十多年前在绍兴师专读了两年的中文速成班,学到的能管用一辈子的一点知识就是我名字的来历。我的姓名就两个字,姓一个字,名一个字。这个单名“强”字,打电脑的时候,总会自告奋勇地冒出“强有力”这个词组来,引得我暗暗好笑。“强”的本意决不是现在我们所理解的“强有力”我的那位永远怀念着的古汉语女老师说过“强”字拆开来是一个“弘”一个“虫”按术语说是“从弘从虫”是个会意字,它的本意是一种害虫,在米中生活。我当初听课时听到老师这么一说,就情不自禁地叫出来,说“那肯定是强虫”古汉语老师和蔼地说“对,就是强虫”然后她就盯着我笑,我也盯着她笑。我觉得这样真是有趣,原来我竟是一种名叫强虫的害虫。这种强虫我真是太熟悉了,农家的孩子嘛,那时候可以不晓得什么叫烧鸡什么叫糖醋排骨,但一定知道什么叫强虫。米缸里的米时间一放长了,我强虫就循着那发霉的气息找来了,我不是一个人来,而是呼朋唤友成群结队地来,来了之后就在那里吃喝拉撒,生儿育女,懒洋洋地在米堆里爬来爬去。然而我最怕见到阳光,米缸一放到太阳底下,我们就象蚂蚁一样四处逃散,但我们虽然看上去长得象蚂蚁,实际上我们远比蚂蚁长得笨拙,跑不过蚂蚁就是最大的遗憾。最终,我们因为贪恋大米而不得不葬身于淘米的泔水或就义于滚汤的饭锅。
所以后来我就索性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弘虫”我觉得这个名字比我原来的更形象更生动更丰富多了。掐指一算,这个名字竟已用了十六七年之久。网络文学兴起的时候,我悄悄爬到了网上觅食,成为名副其实的一个网虫。只是人们总是把我误解,以为我在自吹自擂自诩网络大虫。他们把我理解为“大虫”因为“弘”即“大”的意思,这也难怪,汉语的东西有时候是说不清的事情。但他们的理解也是名副其实的错了。我哪里配做大虫,就象阿q不配姓赵一样,我充其量是比米粒还要微小得多的细虫。好在我最终没象老鼠那样牙好胃好危害大米,所以老百姓见着我也并不可恨,总怪自己把米藏得太久成了陈米了,所以有时候难免把我吞进肚里也不觉得恶心反胃。
我靠米活着,米是我的生命,米就是我的全部。吃了米,我总得做点什么。于是我开始为自己写文。为自己写文是有个说头的。我的一位朋友对我说过,象我这样的人一定要经过三个境界才算达到成功。他说,写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我为别人写文,第二阶段是我为自己写文,第三阶段是别人为我写文。我一听觉得真是经典。第一阶段我是过来了,那是漫漫长夜的切肤之痛,算是扔掉了几刀白纸;第三阶段我是不想了,那是大富大贵的贵人的终极目标,我辈小虫岂敢奢望。我就尽量做好第二阶段。也庆幸自己心底的一丝情感还没有完全蒸发,于是慢慢培育酝酿,开始信手涂鸦,作起了所谓事关千古事的文章。我算算这爱好是天长地久的,而付诸行动却只有三四个月时间,不浪费大米但浪费时间的我,竟把这短短的时间拖沓成三四年之久,至今日才算下定了板凳要坐十年冷的决心。
新近在一个文学网站里想为自己建立一个“个人文集”竟为命名的事而大伤脑筋。我一时想不出能概括我乱七八糟一大堆文章的文集的名堂。取“乡村”却又不局限于乡村,取“爱上爱情”却又搭不着爱情,取“美丽心情”却分明有时候心情恶劣,取“感叹人生”却还不到感叹的时候,思来想去,我还是想到了自己的名字。我是虫,我是强虫,我是吃米的强虫,诗化美化地说便是,没有米哪有我,再哲理哲学地说便是:米在,故我在。
米在,故我在。所以我尽管不想做饭桶,但我至少要对得起大米。那么我记“乡村旧事”算是我吃了大米后对人类的回报;我有时候“小说官场”算是我吃饱了没事干偶尔弄点坏事;我“偶记闲情”算是我牙好胃好吃嘛嘛香的消遗娱乐;我“乱侃白说”算是为促进消化而时不时地吊几声嗓子。哈哈,我的所作所为再也没有这样贴切的概括了。
米在,故我在。
我一定要对得起大米,只要大米存在,我将永远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