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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年中国历史上,所谓丞相、宰相者多矣!然而,在2500年前的政治舞台上曾出现过这样一位贤相,他就是子产。
子产(?—前522年),即公孙侨,字子产,春秋时期郑国杰出的政治家。郑简公十二年(前554年)为卿,二十三年(前543年)子产执政,共21年,郑国大治,国势由弱变强,国人称颂,诸侯宾服。孔子称他“古之遗爱也”而子产最大功绩是在郑国构建了和谐社会。明代包裕的公孙大夫庙在颂子产诗中概括了子产一生的功绩。诗曰:“当时豪杰事纵横,独有先贤治尚平。四善见称君子道,一宽无愧惠人名。”所谓“四善”即指子产执政的四项政绩:一改革田制;二作丘赋,将军赋改由新土地主负担;三铸刑鼎,之前刑书是保密的,铸法于鼎,使人知法守法;四不毁乡校,广开言路。所谓“一宽”即子产的“唯有德者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
春秋时期是齐、晋、楚、秦、吴、越六个大国互相争锋,攻城略地,此消彼长。最难过的就是夹在大国之间的一百多个二三等小国了。郑国在当时处于晋楚两个霸主之间,为两霸所必争,而郑国狭小,国力微弱,不能独立自主于诸侯之间。对晋亲热了,楚便来讨;对楚亲热了,晋便来伐。鲁襄公27年(前546),由于向戍的周旋,10个主要诸侯国的大夫在宋都商丘召开弭兵大会,规定象郑这样的小国要向晋、楚“交相见”即对两霸都要朝贡,于是郑这样的小国的负担更加重了。一方面外部环境日益艰难,一方面郑国的内政亦动乱不止。襄公10年,尉止叛乱,杀执政子驷、司马子国、司空子耳。后子孔专权,又于襄公19年为子展、子西所杀,这是这一年,子产成为郑卿。
外有大国欺压,内有贵族争权,郑国该往何处去?子产知道,子产明白要把内外忧困的郑国治理好,建立一个和谐社会,如果不经一番革新,万难应付危局。他对郑国政治、经济和法制等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改革中,子产不回避争议,不压制争议,也不怕争议。他认为改革就是要迎着争议往前走。
在经济上,他改革军赋制度,增加税收,充实军饷,以增强郑国自卫能力,就遭到一些人咒骂。有人说:“子产的老爹就死在路上,他又要做蝎子尾巴了!”子产还主持全国农业普查,整顿三农。他采取的具体措施,一是厘清混乱的土地所有权状况,重新划分全国田地和沟渠。那些非法侵占的土地,或者充公,或者归还所有者。在这个过程中,子产承认了新起的土地所有者即新兴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并向他们征收赋税,以增加国防开支。二是把农民组织起来,若干家为一个互助单位合作生产,并共用一口井等等。这些措施也触犯了很多人的利益,造成麻烦。国人谤之曰:“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取了我的田地重新划界,取了我的衣冠给藏起来,谁能够杀了子产?我一定跟他在一起!子产听到后说:“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诗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子产的回答是:不要紧,只要从长远来看对国家有利,我死也得做。实行改革不能中途退缩,坚持下去才能成功,我下决心不改变了!经过综合改革,过了三年,郑国人又唱道:“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我有子弟,子产给他们以教诲。我有田地,子产想办法让地里丰收。子产死了,谁来继承他的德政呢?这两首情调截然相反的歌谣表现了人民对子产从不理解而怨恨到因理解而拥戴的情感变化。
子产实行法制,公元前536年的“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全国老百姓公布。这是中国政治史、法制史的一件大事。春秋时期,上层贵族社会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决不能让国人知道。这样,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这是一种古老专制时代的遗迹。子产打破了这种蒙昧,他根据已有的刑法,加以修改,主持编订了三种刑法,并把刑法公诸于世,让老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了法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无疑是进步的法制理念,当然也打击了贵族特权。子产这个做法,遭到很多贵族反对。子产顶着压力坚定不移公布法律。社会治理透明度增加,大众欢迎,犯罪案件减少了。郑国注重商业,过去贵族利用刑罚的随意裁量权压榨商人和新起的土地所有者,对郑国很不利。子产公布法律,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促进了郑国农业和商业的发展。子产此举,开启了中国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春秋时期,宗法贵族减弱了气势而新的地主阶层兴起。各利益集团、社会阶层以及经济条件都在发生变化“铸刑鼎”这一重大改革措施符合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今天我们见惯了公布的法令,这是子产冒了极大风险,带... -->>
五千年中国历史上,所谓丞相、宰相者多矣!然而,在2500年前的政治舞台上曾出现过这样一位贤相,他就是子产。
子产(?—前522年),即公孙侨,字子产,春秋时期郑国杰出的政治家。郑简公十二年(前554年)为卿,二十三年(前543年)子产执政,共21年,郑国大治,国势由弱变强,国人称颂,诸侯宾服。孔子称他“古之遗爱也”而子产最大功绩是在郑国构建了和谐社会。明代包裕的公孙大夫庙在颂子产诗中概括了子产一生的功绩。诗曰:“当时豪杰事纵横,独有先贤治尚平。四善见称君子道,一宽无愧惠人名。”所谓“四善”即指子产执政的四项政绩:一改革田制;二作丘赋,将军赋改由新土地主负担;三铸刑鼎,之前刑书是保密的,铸法于鼎,使人知法守法;四不毁乡校,广开言路。所谓“一宽”即子产的“唯有德者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
春秋时期是齐、晋、楚、秦、吴、越六个大国互相争锋,攻城略地,此消彼长。最难过的就是夹在大国之间的一百多个二三等小国了。郑国在当时处于晋楚两个霸主之间,为两霸所必争,而郑国狭小,国力微弱,不能独立自主于诸侯之间。对晋亲热了,楚便来讨;对楚亲热了,晋便来伐。鲁襄公27年(前546),由于向戍的周旋,10个主要诸侯国的大夫在宋都商丘召开弭兵大会,规定象郑这样的小国要向晋、楚“交相见”即对两霸都要朝贡,于是郑这样的小国的负担更加重了。一方面外部环境日益艰难,一方面郑国的内政亦动乱不止。襄公10年,尉止叛乱,杀执政子驷、司马子国、司空子耳。后子孔专权,又于襄公19年为子展、子西所杀,这是这一年,子产成为郑卿。
外有大国欺压,内有贵族争权,郑国该往何处去?子产知道,子产明白要把内外忧困的郑国治理好,建立一个和谐社会,如果不经一番革新,万难应付危局。他对郑国政治、经济和法制等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改革中,子产不回避争议,不压制争议,也不怕争议。他认为改革就是要迎着争议往前走。
在经济上,他改革军赋制度,增加税收,充实军饷,以增强郑国自卫能力,就遭到一些人咒骂。有人说:“子产的老爹就死在路上,他又要做蝎子尾巴了!”子产还主持全国农业普查,整顿三农。他采取的具体措施,一是厘清混乱的土地所有权状况,重新划分全国田地和沟渠。那些非法侵占的土地,或者充公,或者归还所有者。在这个过程中,子产承认了新起的土地所有者即新兴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并向他们征收赋税,以增加国防开支。二是把农民组织起来,若干家为一个互助单位合作生产,并共用一口井等等。这些措施也触犯了很多人的利益,造成麻烦。国人谤之曰:“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取了我的田地重新划界,取了我的衣冠给藏起来,谁能够杀了子产?我一定跟他在一起!子产听到后说:“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诗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子产的回答是:不要紧,只要从长远来看对国家有利,我死也得做。实行改革不能中途退缩,坚持下去才能成功,我下决心不改变了!经过综合改革,过了三年,郑国人又唱道:“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我有子弟,子产给他们以教诲。我有田地,子产想办法让地里丰收。子产死了,谁来继承他的德政呢?这两首情调截然相反的歌谣表现了人民对子产从不理解而怨恨到因理解而拥戴的情感变化。
子产实行法制,公元前536年的“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全国老百姓公布。这是中国政治史、法制史的一件大事。春秋时期,上层贵族社会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决不能让国人知道。这样,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这是一种古老专制时代的遗迹。子产打破了这种蒙昧,他根据已有的刑法,加以修改,主持编订了三种刑法,并把刑法公诸于世,让老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了法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无疑是进步的法制理念,当然也打击了贵族特权。子产这个做法,遭到很多贵族反对。子产顶着压力坚定不移公布法律。社会治理透明度增加,大众欢迎,犯罪案件减少了。郑国注重商业,过去贵族利用刑罚的随意裁量权压榨商人和新起的土地所有者,对郑国很不利。子产公布法律,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促进了郑国农业和商业的发展。子产此举,开启了中国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春秋时期,宗法贵族减弱了气势而新的地主阶层兴起。各利益集团、社会阶层以及经济条件都在发生变化“铸刑鼎”这一重大改革措施符合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今天我们见惯了公布的法令,这是子产冒了极大风险,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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