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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衫洗漱更不用说,连同鞋袜一同,几乎十分钟搞定。看得尚在床上换衫的黎雪英目瞪口呆。
辛默看出他眼中的惊讶,与他解释:“我契爷在时养成习惯,起床十分钟内拾掇妥当。别看我屋乱,找什么东西统统在脑中,两分钟内都能找出。”
“好犀利。”黎雪英由衷赞叹。
辛默最终没忍住,凑过去在他唇角又是啜吻:“乖仔,以后犀利的更多,让你慢慢知道。”
夏日天光早,两人出门时远处已蒙蒙亮,剖出鱼肚白。
晨早的风是一天最新鲜气味,辛默着宽松黑T,七分裤,头戴摩托盔,身后还有靓仔抓紧他腰间的衣,他像任何一个于这座城市中飞驰而过的青年,在这一刻永远拥有无限的生命力和青春。上帝赏他两份运,要对得起挥霍才够味。
送黎雪英到家门口,时间还够,两人又要话别许久。
最终还是被辛默手机铃打断,刘方方在那头火急火燎:“默哥,回身啦!有大人物来。”
“大人物?我正跟大人物在一起,你那边又是什么大人物?”辛默拖过黎雪英的手,话到这里细细瞧他。
黎雪英话他不知羞,缩回手要他正经点。
“杨伯公你还记不记得?”刘方方在电话那头急道,“浅水湾!杨伯公!”
辛默即刻收敛神色,静静听那边刘方方又话过几句,低沉回应:“好,明白,OK,我马上回。”
黎雪英见他忽地色变,担忧有变故,辛默却同他解释,是一位太久不见的故人,还是他长辈,黎雪英这才放心。
“我必须要动身回去,你好好休息。”辛默又嘱咐他,“挂心我记得call我啊。”
黎雪英站在路边,直等到他走后,才提着给家姐和阿爸买回的流沙包和菠萝油,慢悠悠进了屋。
他放轻脚步,因天色还早,生怕搅了阿爸和家姐的休息,谁知等他开门,才发现一屋中坐满人。
黎鹊面色不虞,坐在桌边,而家姐面色焦急担忧,正与什么人通电话。而黎鹊身边还做了位年长者,同样脸色不好,但这些都不并不第一时间吸引黎雪英注意力。
只因他的目光在第一瞬间被站在那位年长者身后的于辉引去。
于辉还身着昨日那套衣衫,稍显凌乱,脸上挂彩,神色不忿,别说旁人,连黎雪英常与他接触都看出狼狈。于辉虽本性恶劣,却不同于刘培明,通常里子做不足,面子也会做足,端的衣冠败类,不外如是。然今天他连面子也扔掉,又寻到家中,黎雪英第一时间便想起昨晚的喝酒误事。
随他开门而投来的是四道目光,担忧的,不悦的,阴沉的,以及幸灾乐祸的。
幸灾乐祸不用说,那目光自然来自于辉,他虽面上藏得很好,黎雪英还是一眼便能辨认。
最挂心的无非是家姐,见细佬回来便立马迎接上去:“你昨晚又跑到哪里去?怎么一晚不见人?”
“我说什么,看来黎先生是多虑。瞧瞧,你阿仔不但安全无虞,还孝顺地给你们买回早膳。”坐在黎鹊身旁的男人音腔怪调。
黎鹊将手中茶碗在桌面一磕,听得出已动怒:“你跑哪里去?”
“我清晨醒来早,去买过早餐。”黎雪英硬头皮说道。
“他扯谎。”于辉忽然发话,“那套衫我认得,昨晚在迪厅就是这套,你不要抵赖。”
“看来你还不明发生什么事。”黎鹊叩响桌,面色更难看,“于先生大清早一状告我这里,我还权当他点错将。说你昨晚和古惑仔到迪厅胡闹,还打伤你的同学于辉,还辱骂他,欺负他,说得是... -->>
换衫洗漱更不用说,连同鞋袜一同,几乎十分钟搞定。看得尚在床上换衫的黎雪英目瞪口呆。
辛默看出他眼中的惊讶,与他解释:“我契爷在时养成习惯,起床十分钟内拾掇妥当。别看我屋乱,找什么东西统统在脑中,两分钟内都能找出。”
“好犀利。”黎雪英由衷赞叹。
辛默最终没忍住,凑过去在他唇角又是啜吻:“乖仔,以后犀利的更多,让你慢慢知道。”
夏日天光早,两人出门时远处已蒙蒙亮,剖出鱼肚白。
晨早的风是一天最新鲜气味,辛默着宽松黑T,七分裤,头戴摩托盔,身后还有靓仔抓紧他腰间的衣,他像任何一个于这座城市中飞驰而过的青年,在这一刻永远拥有无限的生命力和青春。上帝赏他两份运,要对得起挥霍才够味。
送黎雪英到家门口,时间还够,两人又要话别许久。
最终还是被辛默手机铃打断,刘方方在那头火急火燎:“默哥,回身啦!有大人物来。”
“大人物?我正跟大人物在一起,你那边又是什么大人物?”辛默拖过黎雪英的手,话到这里细细瞧他。
黎雪英话他不知羞,缩回手要他正经点。
“杨伯公你还记不记得?”刘方方在电话那头急道,“浅水湾!杨伯公!”
辛默即刻收敛神色,静静听那边刘方方又话过几句,低沉回应:“好,明白,OK,我马上回。”
黎雪英见他忽地色变,担忧有变故,辛默却同他解释,是一位太久不见的故人,还是他长辈,黎雪英这才放心。
“我必须要动身回去,你好好休息。”辛默又嘱咐他,“挂心我记得call我啊。”
黎雪英站在路边,直等到他走后,才提着给家姐和阿爸买回的流沙包和菠萝油,慢悠悠进了屋。
他放轻脚步,因天色还早,生怕搅了阿爸和家姐的休息,谁知等他开门,才发现一屋中坐满人。
黎鹊面色不虞,坐在桌边,而家姐面色焦急担忧,正与什么人通电话。而黎鹊身边还做了位年长者,同样脸色不好,但这些都不并不第一时间吸引黎雪英注意力。
只因他的目光在第一瞬间被站在那位年长者身后的于辉引去。
于辉还身着昨日那套衣衫,稍显凌乱,脸上挂彩,神色不忿,别说旁人,连黎雪英常与他接触都看出狼狈。于辉虽本性恶劣,却不同于刘培明,通常里子做不足,面子也会做足,端的衣冠败类,不外如是。然今天他连面子也扔掉,又寻到家中,黎雪英第一时间便想起昨晚的喝酒误事。
随他开门而投来的是四道目光,担忧的,不悦的,阴沉的,以及幸灾乐祸的。
幸灾乐祸不用说,那目光自然来自于辉,他虽面上藏得很好,黎雪英还是一眼便能辨认。
最挂心的无非是家姐,见细佬回来便立马迎接上去:“你昨晚又跑到哪里去?怎么一晚不见人?”
“我说什么,看来黎先生是多虑。瞧瞧,你阿仔不但安全无虞,还孝顺地给你们买回早膳。”坐在黎鹊身旁的男人音腔怪调。
黎鹊将手中茶碗在桌面一磕,听得出已动怒:“你跑哪里去?”
“我清晨醒来早,去买过早餐。”黎雪英硬头皮说道。
“他扯谎。”于辉忽然发话,“那套衫我认得,昨晚在迪厅就是这套,你不要抵赖。”
“看来你还不明发生什么事。”黎鹊叩响桌,面色更难看,“于先生大清早一状告我这里,我还权当他点错将。说你昨晚和古惑仔到迪厅胡闹,还打伤你的同学于辉,还辱骂他,欺负他,说得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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