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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女人能屈能伸,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既然她挑来挑去、挑到一个卖龙眼的,退货?能吗?
肯定没门。
无论如何,命是上天给的,路是自己走的,这一世,她会非常珍惜,好好的过下去,所以要想好好的活着,就要学会适应环境,无论是家中一穷二白,还是有夫之妇的身分她也只能淡定接受。
不是她的心理素质强健、勇者无敌,或许她可以拍拍**一走了之,跨出这道门便是新世界,可是在古代,这种历史书还是连续剧里才能得见的年代,这种两眼一抹黑,对外一概不知的世界,她能去哪?
好吧,起码这房子破归破,还有个屋顶遮风避雨,一走出去,只有当乞丐婆、叫化子的分,就她这身量,一不小心还会被拍花子的当成娃儿给拍去卖了。
且她这穿越过来的路人甲口袋空空,下一顿饭在哪里都成问题,前进不能,后退无路,能不认命吗?
不,谁安排自己穿越过来的不重要,穿到怎样的身子,给什么样的待遇也不重要,端看她做了什么才是最要紧的!
既然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那也不要紧,最妥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重新振作,把自己归零,小心翼翼踏出第一步再说。
她咽了咽口水,再度对把她当隐形人的男人伸出友谊的手“既然我们住在一起,总不能喂来喂去的叫你,你叫什么名字?不能说话的话,你识字吗?”
不是看不起他,根据她那些微薄的历史知识,这些古早年代的人因为教育不普及,很多人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文盲到处都是。
他对她的手依然视若无睹。
她讪讪的缩回自己的手。
目光移到桌上,她想从水壶里倒点水让他沾着写在桌上,没想到那水壶底下有一个破洞,一滴水也没有。
男人瞧着她一脸备受打击的模样,他莫名觉得心里解气了许多,哆嗦的伸出手,在桌面上写了“田十四”三个字。
“田十四,嗯,好记又好写,你爹娘对你真好,要是给你取蚌龘字,三条龙在天上飞,你签名的时候速度肯定没有人家快,凡事落后,不把你爹恨上一遍才怪!”
他眼睫轻扬,瞪人。
好嘛,又犯他的忌讳了,这人真难相处!
这年头毕竟不是她习惯了的那个可以穿人字拖出国,嫌整理头发麻烦,可以剃光头趴趴走,人家还会竖起大拇指喊酷做自己,任性自由年代的世界;这里是重视封建礼法人伦、身为女子要谨小慎微,最好闭嘴不要有意见,也不需要你的意见,安安静静活着就好了的古早年代。
身为女子便生来低人一等,这种观念,恕她不能认同,她只承认自己缺乏说冷笑话的本事,既然他不欣赏,只能说他没眼光。
既然非得住下来,她就不得不好好的打量打量这间土胚房了,这房子一眼就能看透,左右横竖两个隔间,卧室和堂屋是共享的,客人进门后就一点隐私也没有;家具只有一桌一椅,木头连清漆也没有;炕床上一床破被子,里头的棉花又沉又重,一点也不暖和,想到她盖着那张被子睡了好几天,腿和脚却还是冰凉的,这到冬天是要怎么过?
至于灶间,空荡荡的一件什物也没有。
格局“温馨”得很,却是只五脏不全的麻雀。
虽说她打小没了爸妈,被爷爷养大,但她爷爷可是台湾艺术大学古迹艺术修护学系的教授,也是故宫博物院副院长,生活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爷孙俩也算过得殷实,她压根没想到自己穿越过来,会穷到这种地步,望着这么简陋的屋子,顿时欲哭无泪,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门嘎吱了声,走进来一个身穿青布圆领棉衣裤,一头黑发用一把褪色的铜簪固定,绑着碎花头巾,手提竹篮的少妇,她五官清秀,虽然收拾得格外利索,神情看起来却有些拘谨。
她进门一看,似乎没料到田十四会坐在那,楞了下,但很快回过神来,只是脸上的局促更深了一层。
她朝田十四屈了屈膝,才走上前来“大妹子,你终于醒了,饿了吧?”
鱼小闲闻到甘藷的香味,本来没有动静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少妇牵着呆站着的鱼小闲坐到炕床上,掀开竹篮子的棉布,拿出来一碗香热的甘藷稀饭,自个儿也在炕上与她面对面坐下,用木勺子将稀饭拌了拌。“趁热吃,吃了才有力气。”
鱼小闲接收了这身体的一小部分意识,她吶吶开口“安嫂子。”
这安娘子夫家姓安,丈夫被征召去了战场,几年下来没半点消息,生死不明,膝下只有一个年幼的独子以及和儿子年纪相差两岁的小叔,公婆皆已过世,孤儿寡母又带着小叔,平日就靠安娘子给人做一些针黹过日子。
“那天是嫂子扶我进屋的吧?”
“你还说呢,要不是我正好从你屋前经过,我见你当时带着包袱,莫非是要出远门?不料你太过匆忙,竟就跌了个狗吃屎。”她瞅了眼一动也不动的田十四,没敢对鱼小闲说自己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已经够苦,她明明家里头有个男人,日子却过得比自己这个寡妇还不如难道她那天是因为捱不住苦日子,想离家?
她想来想去,想了几日,有限的思维里,就得了这么个答案,可也知道只是自己凭空揣测,所以把这些话全咽进肚子里。
“多谢安嫂子帮我大忙。”
“隔壁邻居互相帮衬,哪说得上谢,太见外了!”
她把已经凉得刚刚好的甘藷稀饭放到鱼小闲手里,鱼小闲心里一热,慢慢张开嘴,一勺一勺的把稀饭吃了个见底。
填饱肚子,鱼小闲觉得元气回来了七八分,果然人是铁,饭是钢,无论如何,没有什么事比吃饱饭更重要了。
安娘子临走前看了眼这对衣食俱缺、家徒四壁的夫妻,常言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汉子虽然不是游手好闲,但那把身子骨看起来实在亏得很,怎么也指望不上
说到底,是要苦了这田家妹子。
安娘子走了,并留下两个窝窝头,没指名要留给谁的,怕是顾及田十四的男人颜面,不好言明。
这个家穷得揭不开锅,屋檐下只有一个又病又残的男人及一个弱女子,想到安娘子孤儿寡母的,日子想必不会太好,还从自己稀少的粮食里腾出一些来分给他们,安娘子这一饭之恩,她会记着,俗话说吃人一口,还人一斗,即便不能像韩信那样一饭千金,一旦自己有了能力,这恩情她一定会回报!
暗暗下定决心,就算鱼小闲对田十四还谈不上有感情,仍是把窝窝头放在他面前,这才发现桌上放着一个脏脏的小包袱。
之前她的心思都放在别处,根本没注意到这包袱。
田十四显然饿狠了,一个窝窝头两口就不见了,看他边吃还眼泛绿光,他到底是有多久没吃东西了?
她没发现当田十四看见她的手指在解包袱时,吃窝窝头的动作慢了半拍。
布包一打开,里面有两块碎银,一只翠玉雕马,那两块碎银大概二两多一点,让她多看两眼的是那匹有着粗壮短腿的玉马,那马儿通体翠绿油亮,一丝杂色也没有,一见便知是珍稀罕贵之物,她仔细一看,发现马背上还驮了一只小猴子,那小猴有鸽蛋大小,色映七彩,一手搔着胳肢窝,两眼活灵活现的看着远处。
她对玉器虽然没有研究,但上辈子那些珍贵的东西看多了,经年累月下来,鉴赏的眼力总有一些。
“这马上封侯是你的?”这喻意一看就知道是男人的东西,而且还是武将才能有的。
她从小到大,只要在爷爷的办公桌边写烦了功课,整个故宫博物院就是她的大游乐场,年纪大上一点后,顺理成章的在里头打工、导览、解说,就连平常不让闲杂人等进去的库房,也因为文物清点进去过那么几次,她得说不管是柜架上摆的,还是空地上堆着的,工艺之精,数量之多,令人叹为观止。
田十四睨她一眼,那双不见任何波动的眼睛像是汪了些水,有一瞬间亮了下但目光很快又沉了下去,让人揣摩不透他的心思。
这男人从她醒来至今对任何事情都一副万事不关心的样子,对这匹马,态度倒有那么点不同,这东西珍贵至此,受他看重,也是在理。
她把玉马重新包起来还给田十四,拿出那两块碎银,在手中掂了掂。
“俗话说男人是摇钱树,女人是聚宝盆,男主外,女主内,一个家庭中男人再会赚钱,家里也要有女人会管钱,才能营造和谐幸福的婚姻,再说了,男人有钱就会变坏,所以女人一定要有独立的经济自主权,才不会让男人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总而言之,这家里的银子就归我管了。”
他没应声,但是这会儿比看那只玉马时还要认真的瞅着她直看,眼睁大了些,好像她是他没见过的怪物那样。
鱼小闲说得口干舌燥,看他两眼瞪着自己,她也不客气的瞪回去,两人大眼瞪小眼的僵在那,有半晌,屋里头安静得连互相的呼吸声都能听见。
最后只见他好像耗尽力气,摇摇晃晃起身,想到炕上去躺下。
只不过这男人走一步就喘,走两步看似眼神已经涣散,走三步就要昏倒,应该是摸索着可以倒上炕床的距离,果然在第三步,他就无声无息的倒了下去。
鱼小闲可从来没想象过这种状况,被他的举动骇了一跳以后,鼓起勇气走上前,食指抵着他的鼻息,看看还有没有在喘气,还好,她这便宜老公还有呼吸。
还好、还好。
往后会如何她不知道,不过,这男人既然占了她老公的名额,那么,就要对她负责——好好的给她活着!
毕竟她对当寡妇一点兴趣也没有!
把田十四的双腿抬上床,再把家里唯一的一张被子给他盖上。
把他安置好,鱼小闲惊喜的发现自己居然有把好力气,这身子看起来娇小,不料力气大得惊人,就算把一个大男人挪来挪去,也简单得要命,想到自己变成神力女超人,她大为欢喜。
田十四摊成了个大字,占据了整个炕床,带茧的大脚丫子露到被子外面,抵住了墙面,有些伸展不开。
他的脚掌很大,十根脚趾却都长了厚茧,或许没有力气清洗自己的缘故,脚上有污垢,指甲有些长,所以看起来不是那么美观。
她骂了声自己这身体的原主,这当人家妻子的也太过懒惰了,连自己丈夫的指甲也不会处理。
她很想去找剪刀帮他剪掉,但还是忍住了。
还是等他醒来,再提醒他自己处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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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没门。
无论如何,命是上天给的,路是自己走的,这一世,她会非常珍惜,好好的过下去,所以要想好好的活着,就要学会适应环境,无论是家中一穷二白,还是有夫之妇的身分她也只能淡定接受。
不是她的心理素质强健、勇者无敌,或许她可以拍拍**一走了之,跨出这道门便是新世界,可是在古代,这种历史书还是连续剧里才能得见的年代,这种两眼一抹黑,对外一概不知的世界,她能去哪?
好吧,起码这房子破归破,还有个屋顶遮风避雨,一走出去,只有当乞丐婆、叫化子的分,就她这身量,一不小心还会被拍花子的当成娃儿给拍去卖了。
且她这穿越过来的路人甲口袋空空,下一顿饭在哪里都成问题,前进不能,后退无路,能不认命吗?
不,谁安排自己穿越过来的不重要,穿到怎样的身子,给什么样的待遇也不重要,端看她做了什么才是最要紧的!
既然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那也不要紧,最妥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重新振作,把自己归零,小心翼翼踏出第一步再说。
她咽了咽口水,再度对把她当隐形人的男人伸出友谊的手“既然我们住在一起,总不能喂来喂去的叫你,你叫什么名字?不能说话的话,你识字吗?”
不是看不起他,根据她那些微薄的历史知识,这些古早年代的人因为教育不普及,很多人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文盲到处都是。
他对她的手依然视若无睹。
她讪讪的缩回自己的手。
目光移到桌上,她想从水壶里倒点水让他沾着写在桌上,没想到那水壶底下有一个破洞,一滴水也没有。
男人瞧着她一脸备受打击的模样,他莫名觉得心里解气了许多,哆嗦的伸出手,在桌面上写了“田十四”三个字。
“田十四,嗯,好记又好写,你爹娘对你真好,要是给你取蚌龘字,三条龙在天上飞,你签名的时候速度肯定没有人家快,凡事落后,不把你爹恨上一遍才怪!”
他眼睫轻扬,瞪人。
好嘛,又犯他的忌讳了,这人真难相处!
这年头毕竟不是她习惯了的那个可以穿人字拖出国,嫌整理头发麻烦,可以剃光头趴趴走,人家还会竖起大拇指喊酷做自己,任性自由年代的世界;这里是重视封建礼法人伦、身为女子要谨小慎微,最好闭嘴不要有意见,也不需要你的意见,安安静静活着就好了的古早年代。
身为女子便生来低人一等,这种观念,恕她不能认同,她只承认自己缺乏说冷笑话的本事,既然他不欣赏,只能说他没眼光。
既然非得住下来,她就不得不好好的打量打量这间土胚房了,这房子一眼就能看透,左右横竖两个隔间,卧室和堂屋是共享的,客人进门后就一点隐私也没有;家具只有一桌一椅,木头连清漆也没有;炕床上一床破被子,里头的棉花又沉又重,一点也不暖和,想到她盖着那张被子睡了好几天,腿和脚却还是冰凉的,这到冬天是要怎么过?
至于灶间,空荡荡的一件什物也没有。
格局“温馨”得很,却是只五脏不全的麻雀。
虽说她打小没了爸妈,被爷爷养大,但她爷爷可是台湾艺术大学古迹艺术修护学系的教授,也是故宫博物院副院长,生活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爷孙俩也算过得殷实,她压根没想到自己穿越过来,会穷到这种地步,望着这么简陋的屋子,顿时欲哭无泪,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门嘎吱了声,走进来一个身穿青布圆领棉衣裤,一头黑发用一把褪色的铜簪固定,绑着碎花头巾,手提竹篮的少妇,她五官清秀,虽然收拾得格外利索,神情看起来却有些拘谨。
她进门一看,似乎没料到田十四会坐在那,楞了下,但很快回过神来,只是脸上的局促更深了一层。
她朝田十四屈了屈膝,才走上前来“大妹子,你终于醒了,饿了吧?”
鱼小闲闻到甘藷的香味,本来没有动静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少妇牵着呆站着的鱼小闲坐到炕床上,掀开竹篮子的棉布,拿出来一碗香热的甘藷稀饭,自个儿也在炕上与她面对面坐下,用木勺子将稀饭拌了拌。“趁热吃,吃了才有力气。”
鱼小闲接收了这身体的一小部分意识,她吶吶开口“安嫂子。”
这安娘子夫家姓安,丈夫被征召去了战场,几年下来没半点消息,生死不明,膝下只有一个年幼的独子以及和儿子年纪相差两岁的小叔,公婆皆已过世,孤儿寡母又带着小叔,平日就靠安娘子给人做一些针黹过日子。
“那天是嫂子扶我进屋的吧?”
“你还说呢,要不是我正好从你屋前经过,我见你当时带着包袱,莫非是要出远门?不料你太过匆忙,竟就跌了个狗吃屎。”她瞅了眼一动也不动的田十四,没敢对鱼小闲说自己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已经够苦,她明明家里头有个男人,日子却过得比自己这个寡妇还不如难道她那天是因为捱不住苦日子,想离家?
她想来想去,想了几日,有限的思维里,就得了这么个答案,可也知道只是自己凭空揣测,所以把这些话全咽进肚子里。
“多谢安嫂子帮我大忙。”
“隔壁邻居互相帮衬,哪说得上谢,太见外了!”
她把已经凉得刚刚好的甘藷稀饭放到鱼小闲手里,鱼小闲心里一热,慢慢张开嘴,一勺一勺的把稀饭吃了个见底。
填饱肚子,鱼小闲觉得元气回来了七八分,果然人是铁,饭是钢,无论如何,没有什么事比吃饱饭更重要了。
安娘子临走前看了眼这对衣食俱缺、家徒四壁的夫妻,常言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汉子虽然不是游手好闲,但那把身子骨看起来实在亏得很,怎么也指望不上
说到底,是要苦了这田家妹子。
安娘子走了,并留下两个窝窝头,没指名要留给谁的,怕是顾及田十四的男人颜面,不好言明。
这个家穷得揭不开锅,屋檐下只有一个又病又残的男人及一个弱女子,想到安娘子孤儿寡母的,日子想必不会太好,还从自己稀少的粮食里腾出一些来分给他们,安娘子这一饭之恩,她会记着,俗话说吃人一口,还人一斗,即便不能像韩信那样一饭千金,一旦自己有了能力,这恩情她一定会回报!
暗暗下定决心,就算鱼小闲对田十四还谈不上有感情,仍是把窝窝头放在他面前,这才发现桌上放着一个脏脏的小包袱。
之前她的心思都放在别处,根本没注意到这包袱。
田十四显然饿狠了,一个窝窝头两口就不见了,看他边吃还眼泛绿光,他到底是有多久没吃东西了?
她没发现当田十四看见她的手指在解包袱时,吃窝窝头的动作慢了半拍。
布包一打开,里面有两块碎银,一只翠玉雕马,那两块碎银大概二两多一点,让她多看两眼的是那匹有着粗壮短腿的玉马,那马儿通体翠绿油亮,一丝杂色也没有,一见便知是珍稀罕贵之物,她仔细一看,发现马背上还驮了一只小猴子,那小猴有鸽蛋大小,色映七彩,一手搔着胳肢窝,两眼活灵活现的看着远处。
她对玉器虽然没有研究,但上辈子那些珍贵的东西看多了,经年累月下来,鉴赏的眼力总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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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小到大,只要在爷爷的办公桌边写烦了功课,整个故宫博物院就是她的大游乐场,年纪大上一点后,顺理成章的在里头打工、导览、解说,就连平常不让闲杂人等进去的库房,也因为文物清点进去过那么几次,她得说不管是柜架上摆的,还是空地上堆着的,工艺之精,数量之多,令人叹为观止。
田十四睨她一眼,那双不见任何波动的眼睛像是汪了些水,有一瞬间亮了下但目光很快又沉了下去,让人揣摩不透他的心思。
这男人从她醒来至今对任何事情都一副万事不关心的样子,对这匹马,态度倒有那么点不同,这东西珍贵至此,受他看重,也是在理。
她把玉马重新包起来还给田十四,拿出那两块碎银,在手中掂了掂。
“俗话说男人是摇钱树,女人是聚宝盆,男主外,女主内,一个家庭中男人再会赚钱,家里也要有女人会管钱,才能营造和谐幸福的婚姻,再说了,男人有钱就会变坏,所以女人一定要有独立的经济自主权,才不会让男人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总而言之,这家里的银子就归我管了。”
他没应声,但是这会儿比看那只玉马时还要认真的瞅着她直看,眼睁大了些,好像她是他没见过的怪物那样。
鱼小闲说得口干舌燥,看他两眼瞪着自己,她也不客气的瞪回去,两人大眼瞪小眼的僵在那,有半晌,屋里头安静得连互相的呼吸声都能听见。
最后只见他好像耗尽力气,摇摇晃晃起身,想到炕上去躺下。
只不过这男人走一步就喘,走两步看似眼神已经涣散,走三步就要昏倒,应该是摸索着可以倒上炕床的距离,果然在第三步,他就无声无息的倒了下去。
鱼小闲可从来没想象过这种状况,被他的举动骇了一跳以后,鼓起勇气走上前,食指抵着他的鼻息,看看还有没有在喘气,还好,她这便宜老公还有呼吸。
还好、还好。
往后会如何她不知道,不过,这男人既然占了她老公的名额,那么,就要对她负责——好好的给她活着!
毕竟她对当寡妇一点兴趣也没有!
把田十四的双腿抬上床,再把家里唯一的一张被子给他盖上。
把他安置好,鱼小闲惊喜的发现自己居然有把好力气,这身子看起来娇小,不料力气大得惊人,就算把一个大男人挪来挪去,也简单得要命,想到自己变成神力女超人,她大为欢喜。
田十四摊成了个大字,占据了整个炕床,带茧的大脚丫子露到被子外面,抵住了墙面,有些伸展不开。
他的脚掌很大,十根脚趾却都长了厚茧,或许没有力气清洗自己的缘故,脚上有污垢,指甲有些长,所以看起来不是那么美观。
她骂了声自己这身体的原主,这当人家妻子的也太过懒惰了,连自己丈夫的指甲也不会处理。
她很想去找剪刀帮他剪掉,但还是忍住了。
还是等他醒来,再提醒他自己处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