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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可以娶她?”
当沈浪恢复记忆后,他偶尔回想起当初天真的自己, 还有那句他原以为可以付出一生相守的承诺, 都只能不住的苦笑。
傅鸣当时是极力反对这场亲事的,可是阿婵和沈浪两情相悦, 他也拗不过自己的姐姐。
岂料洞房过后,沈浪的脑子里就开始隐隐约约的出现一些残影,但他并没有在意。直到与阿婵一起安睡到了半夜, 才猛然惊醒, 记起了一切。
他那时脑子里纷乱一片,几乎对外界的一切都失去了反应, 只会怔怔的凝视着身旁睡颜甜美的少女, 心乱如麻。
他的动静没能瞒过阿婵, 迄今为止,沈浪还记得她睁开眼睛点亮烛火后的模样——
那原本天真稚弱的面容染着刚刚成为女人的□□,眉眼之间都是缱绻风情, 面若芙蓉一般盛开着明丽的艳色。
而看到沈浪脸色苍白的模样后, 阿婵惊讶不已。她坐回床边, 伸手抚上少年的脸颊, 担忧的柔声询问道:“你怎么啦?”
沈浪凝视着烛光下妻子那鲜妍的面容, 沉默了良久,挣扎了良久, 最终也只能艰难的回答道:“……我不能留下来。”
他不能留下来。
任何一个男人,若是对着自己刚刚洞房过的新婚妻子说出这种话,那真是说他该死上千次百次也不为过。
阿婵也怔愣了一会儿, 却没有哭,也没有闹。她想起了什么,十分冷静的问道:“你恢复记忆了?”
“……是。”
“你之前已有爱人?”
“没有。”
“你的父母已经为你定下了婚约?”
“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因为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沈浪低声道,“我不能就这样留在这里。”
这个理由,就连他自己听了,都觉得很勉强,很无理取闹。可是阿婵却只是沉默了半晌后,轻声地问道:“那……如果我跟你一起走呢?”
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沈浪真的想要带她一起走,无论天涯海角,哪里都可以去。
可是理智却硬生生的让他忍住了那几乎已经冲到嘴边的“好”字。
“我要做的事情……非常危险……”他想要像往常一样,将那些痛苦的感情压在心底,只要露出微笑就好。但不知怎么的,看着夜色烛光中,恋人那双水光潋滟,慢慢溢满了悲伤的眼眸,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扬起唇角。
“……我不能带你走。”
他原本打算当时就走,可是阿婵却留住了他,要他好好休息一晚。
当他第二天起来的时候,阿婵已经不在他的身边了,可是她却帮他整理好了包袱。
沈浪就这样离开了那个小村落。那个他度过了这一辈子中最欢乐的时光的地方,还有那个最温柔,最甜蜜的人。
他也很清楚,这次离开之后,他大概就再也没有资格回来。
他无法给她任何保证,也难以许下任何承诺,却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与她轻率的缔结了婚约。
他希望阿婵可以很快的忘记他,很快的找到另一个人,然后快快乐乐的被人呵护一辈子。
所以他离开了三年,一次都没有回去过。
他心中仍然把她视为妻子,却不愿就此耽误她,而看起来像是狠心决绝的断绝了关系。
他不知道阿婵心中是否仍然把他视为丈夫,他希望她可以尽快的将他遗忘,但若是真的知道她已经另嫁他人,他当然也会感到痛苦不堪。
这大概就是所有人类的劣根性。
不管理智上有多么清醒,但在情感上,总归难以忍受原本爱着自己的人移情别恋——有时候哪怕你其实并不爱对方,也难免会有些失落。
……
“怎么样?”
“不怎么样。”
“仁义庄不是邀约了八位江湖上的后起之秀吗?”阿婵有些惊讶的看着褪去了伪装,重新融入了空气,回到了自己身边辅助自己的金球,用只有康斯特族人能够听见的无形声波交流道:“这里面一个合格的小白菜都没有?”
“没有。”金球非常诚实的回答道,“说实话,就算是以阿飞当年刚出道的水准相比较,这些所谓成名多年的年轻高手也实在是差劲透了。更何况我还在仁义庄见到了沈浪——有了沈浪的生殖基因,就根本没必要再在这些人的身上浪费时间了。”
“这样啊。”既然金球做出了这样的评判,阿婵便全然信任的点了点头,“沈浪也被邀请了?”
“他好像是凑巧过来的。”
“据说当初沈浪出名的起始点,就是在仁义庄里被朱七七一指指出——”阿婵沉吟着推断道:“那大概就是现在了。”
“要我说,他也活动的太隐蔽了。”金球不满道,“若不是我们在二十多年后知道了沈浪的名声,就凭他这些年默默做事不留名的习惯,说不定找小白菜的时候就要把他漏掉了。”
但抱怨归抱怨,金球却也没有忘掉正事,他反问道:“那你那边呢?进展如何?”
“进展如何……我跟熊猫儿约好了明天晚上赌酒,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一件事情——大概明天就能得到他的生殖基因了。”
“明天吗?好。”金球在心中默默的盘算了一下,“沈浪和熊猫儿之后,如果我们还没有找到其他的小白菜,那么就只剩下一个王怜花了。”
……
近些年来,江湖上人才辈出,除了仁义庄邀约的八大高手与金球所扮演的傅鸣外,也有不少人才不走白道,而在黑道厮混。但论起武功计谋,这些黑道中人丝毫不输所谓的“八大高手”。
丁灵琳就是其中的一个。
这是个女人的名字,似乎是因为她叫丁灵琳,所以身上总是戴着很多铃铛,只要是她出现的地方,人们总会听见铃铛叮铃叮铃的清脆作响。
但若是只是这样,那倒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江湖中喜欢用铃铛当做装饰的女人并不算少。
而丁灵琳之所以如此出名的缘故,就在于她乃是一位神偷。
只要是她说要偷的东西,就绝不会失手。
明明偷盗最讲究悄无声息,人不知鬼不觉,她却偏偏一身铃铛在夜色中叮当作响。然而人们永远只能听见铃铛远远近近飘忽不定的发出清脆的响声,却完全无法见到她的人影。
谁也看不到她,谁也抓不到她。
这样的武功,别的不说,就说轻功一项,也绝对是达到了独步武林,骇人听闻的地步了。
这么一位万里独行的神秘大盗,谁也找不见她的踪迹,只除了一个人——熊猫儿。
江湖之中人尽皆知,她与天下第一游侠熊猫儿,乃是一对欢喜冤家。
而在熊猫儿的小弟口中,这“欢喜冤家”,一般有另一个代名词——“嫂子”。
拿着阿婵留给熊猫儿赌酒的书信,一群大汉嬉笑道:“嫂子又把大哥的酒葫芦偷走了?”
“谁说不是呢,”有人挤眉弄眼道:“这不留书说大哥想要回葫芦,明天晚上去比酒么。”
有人哈哈大笑道:“这次大哥又是哪里惹她生气了?”
“我知道我知道,大嫂之前就看不过眼大哥年纪不大却偏偏要留满脸胡渣,上次喝酒赢了要他刮胡子,这次发现他又长长了没打理,气的又要跟他比酒了!”
“要我说,江湖上能跟大哥拼酒还能赢的人,也就大嫂一个了,真是奇女子啊!”
说到这里,一群人便唯恐天下不乱的调笑起哄,... -->>
“我可不可以娶她?”
当沈浪恢复记忆后,他偶尔回想起当初天真的自己, 还有那句他原以为可以付出一生相守的承诺, 都只能不住的苦笑。
傅鸣当时是极力反对这场亲事的,可是阿婵和沈浪两情相悦, 他也拗不过自己的姐姐。
岂料洞房过后,沈浪的脑子里就开始隐隐约约的出现一些残影,但他并没有在意。直到与阿婵一起安睡到了半夜, 才猛然惊醒, 记起了一切。
他那时脑子里纷乱一片,几乎对外界的一切都失去了反应, 只会怔怔的凝视着身旁睡颜甜美的少女, 心乱如麻。
他的动静没能瞒过阿婵, 迄今为止,沈浪还记得她睁开眼睛点亮烛火后的模样——
那原本天真稚弱的面容染着刚刚成为女人的□□,眉眼之间都是缱绻风情, 面若芙蓉一般盛开着明丽的艳色。
而看到沈浪脸色苍白的模样后, 阿婵惊讶不已。她坐回床边, 伸手抚上少年的脸颊, 担忧的柔声询问道:“你怎么啦?”
沈浪凝视着烛光下妻子那鲜妍的面容, 沉默了良久,挣扎了良久, 最终也只能艰难的回答道:“……我不能留下来。”
他不能留下来。
任何一个男人,若是对着自己刚刚洞房过的新婚妻子说出这种话,那真是说他该死上千次百次也不为过。
阿婵也怔愣了一会儿, 却没有哭,也没有闹。她想起了什么,十分冷静的问道:“你恢复记忆了?”
“……是。”
“你之前已有爱人?”
“没有。”
“你的父母已经为你定下了婚约?”
“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因为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沈浪低声道,“我不能就这样留在这里。”
这个理由,就连他自己听了,都觉得很勉强,很无理取闹。可是阿婵却只是沉默了半晌后,轻声地问道:“那……如果我跟你一起走呢?”
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沈浪真的想要带她一起走,无论天涯海角,哪里都可以去。
可是理智却硬生生的让他忍住了那几乎已经冲到嘴边的“好”字。
“我要做的事情……非常危险……”他想要像往常一样,将那些痛苦的感情压在心底,只要露出微笑就好。但不知怎么的,看着夜色烛光中,恋人那双水光潋滟,慢慢溢满了悲伤的眼眸,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扬起唇角。
“……我不能带你走。”
他原本打算当时就走,可是阿婵却留住了他,要他好好休息一晚。
当他第二天起来的时候,阿婵已经不在他的身边了,可是她却帮他整理好了包袱。
沈浪就这样离开了那个小村落。那个他度过了这一辈子中最欢乐的时光的地方,还有那个最温柔,最甜蜜的人。
他也很清楚,这次离开之后,他大概就再也没有资格回来。
他无法给她任何保证,也难以许下任何承诺,却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与她轻率的缔结了婚约。
他希望阿婵可以很快的忘记他,很快的找到另一个人,然后快快乐乐的被人呵护一辈子。
所以他离开了三年,一次都没有回去过。
他心中仍然把她视为妻子,却不愿就此耽误她,而看起来像是狠心决绝的断绝了关系。
他不知道阿婵心中是否仍然把他视为丈夫,他希望她可以尽快的将他遗忘,但若是真的知道她已经另嫁他人,他当然也会感到痛苦不堪。
这大概就是所有人类的劣根性。
不管理智上有多么清醒,但在情感上,总归难以忍受原本爱着自己的人移情别恋——有时候哪怕你其实并不爱对方,也难免会有些失落。
……
“怎么样?”
“不怎么样。”
“仁义庄不是邀约了八位江湖上的后起之秀吗?”阿婵有些惊讶的看着褪去了伪装,重新融入了空气,回到了自己身边辅助自己的金球,用只有康斯特族人能够听见的无形声波交流道:“这里面一个合格的小白菜都没有?”
“没有。”金球非常诚实的回答道,“说实话,就算是以阿飞当年刚出道的水准相比较,这些所谓成名多年的年轻高手也实在是差劲透了。更何况我还在仁义庄见到了沈浪——有了沈浪的生殖基因,就根本没必要再在这些人的身上浪费时间了。”
“这样啊。”既然金球做出了这样的评判,阿婵便全然信任的点了点头,“沈浪也被邀请了?”
“他好像是凑巧过来的。”
“据说当初沈浪出名的起始点,就是在仁义庄里被朱七七一指指出——”阿婵沉吟着推断道:“那大概就是现在了。”
“要我说,他也活动的太隐蔽了。”金球不满道,“若不是我们在二十多年后知道了沈浪的名声,就凭他这些年默默做事不留名的习惯,说不定找小白菜的时候就要把他漏掉了。”
但抱怨归抱怨,金球却也没有忘掉正事,他反问道:“那你那边呢?进展如何?”
“进展如何……我跟熊猫儿约好了明天晚上赌酒,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一件事情——大概明天就能得到他的生殖基因了。”
“明天吗?好。”金球在心中默默的盘算了一下,“沈浪和熊猫儿之后,如果我们还没有找到其他的小白菜,那么就只剩下一个王怜花了。”
……
近些年来,江湖上人才辈出,除了仁义庄邀约的八大高手与金球所扮演的傅鸣外,也有不少人才不走白道,而在黑道厮混。但论起武功计谋,这些黑道中人丝毫不输所谓的“八大高手”。
丁灵琳就是其中的一个。
这是个女人的名字,似乎是因为她叫丁灵琳,所以身上总是戴着很多铃铛,只要是她出现的地方,人们总会听见铃铛叮铃叮铃的清脆作响。
但若是只是这样,那倒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江湖中喜欢用铃铛当做装饰的女人并不算少。
而丁灵琳之所以如此出名的缘故,就在于她乃是一位神偷。
只要是她说要偷的东西,就绝不会失手。
明明偷盗最讲究悄无声息,人不知鬼不觉,她却偏偏一身铃铛在夜色中叮当作响。然而人们永远只能听见铃铛远远近近飘忽不定的发出清脆的响声,却完全无法见到她的人影。
谁也看不到她,谁也抓不到她。
这样的武功,别的不说,就说轻功一项,也绝对是达到了独步武林,骇人听闻的地步了。
这么一位万里独行的神秘大盗,谁也找不见她的踪迹,只除了一个人——熊猫儿。
江湖之中人尽皆知,她与天下第一游侠熊猫儿,乃是一对欢喜冤家。
而在熊猫儿的小弟口中,这“欢喜冤家”,一般有另一个代名词——“嫂子”。
拿着阿婵留给熊猫儿赌酒的书信,一群大汉嬉笑道:“嫂子又把大哥的酒葫芦偷走了?”
“谁说不是呢,”有人挤眉弄眼道:“这不留书说大哥想要回葫芦,明天晚上去比酒么。”
有人哈哈大笑道:“这次大哥又是哪里惹她生气了?”
“我知道我知道,大嫂之前就看不过眼大哥年纪不大却偏偏要留满脸胡渣,上次喝酒赢了要他刮胡子,这次发现他又长长了没打理,气的又要跟他比酒了!”
“要我说,江湖上能跟大哥拼酒还能赢的人,也就大嫂一个了,真是奇女子啊!”
说到这里,一群人便唯恐天下不乱的调笑起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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